「不走了?」他拍拍我的頭頂。


    「我哥哥當時沒要看嗎?」我追問。


    他搖頭,嚴栩安才不要看,他的藝術細胞隻夠讓他分清楚達文西和貝多芬。「你哥哥也不會半夜吵著要走人。」他今天在工作室忙了二十小時以上,現在胳膊都抬不起來。他沒有多餘的閑心哄我,隻精準地用嚴栩安來威脅我,如果我想學我哥哥,就老老實實陪他到天亮。


    他真聰明啊,我咬牙切齒地抬眼盯著他的下頜線看,嚴栩安也會愛他這一點——愛他的不愛。alvin可以對他體貼入微有求必應,但這些溫柔都和愛無關,他把他的愛人當作植物去愛,澆水施肥人造陽光都一應俱全,隻是等它長成之後收割採摘,甚至在長成前就要。他收割完了,快樂了,連花盆都要丟掉。你舊了,廢了,再也不可能變回之前的樣子,最好的愛永遠是第一次的愛,他要千千萬萬個人給他第一次,那樣的驚喜不能複製。


    我猜alvin是讓嚴栩安吃了一次癟,我們被人愛慣了,不會想到有人會假裝在愛,其實卻把我們當成房間裏的風扇或者衣架。也沒關係,這也是愛中必須承擔的風險,何況他不愛我,我也一樣可以愛他。戀愛當中不是隻有被愛才快樂,愛人也是一樣。


    我望著天花板,在想第二天我要為他策劃一場獨一無二的驚喜,我要先這樣,再那樣,具體是怎樣等到天亮再想。我拿他當抱枕,很快迷迷糊糊地睡著,結果第二天我起得比他晚,驚喜當然泡湯了。


    反而是他給我買了早餐回來,一整條footlong的三明治,光是金槍魚醬就放了五勺,我懷疑他是怕我餓死,又或者是讓我吃完這一餐就陪他去山裏挖石頭。我坐在他的床上啃三明治,一邊啃一邊胡思亂想,麵包渣都掉在上麵。他拿可樂給我,告訴我我爸爸剛才打了電話過來,讓我起床後過去找他。


    挺有趣的,alvin早就認識我爸爸,也就是說我在他眼皮子底下這麽多年,他都沒想過他的親生兒子就近在咫尺。這很好懂,當時他並不怎麽需要我,自然不會要來找我,他哪管我的媽媽是拿我當兒子還是當寵物,我就算被繼父虐待死他都清白無辜。現在他假裝和我父慈子孝的時間應該也夠久了,差不多該暴露出他的真正目的。


    我吃飽喝足,搭地鐵去找我爸爸,還在路邊順便餵了幾隻鴿子。我坐在他的公寓裏,懶得再扮乖小孩。我連眼睛都懶得抬,盯著他桌上放的打火機,讓他有話直說。


    他知道我和他一樣聰明,所以沒必要再繞更多的彎子了。他走去另一個房間找東西。我看著他的背影,說不緊張是在騙人,我怕他從抽屜裏拿出一把手槍指著我的頭,告訴我他犯了什麽經濟罪,現在要找人頂罪。在這地方二十一歲才算正式成年,未成年人會輕判,血濃於水,我必須得救他,不然他給我這條命,他也可以收回去。


    結果還是我想多了,也太高估我親爸的本領。他從抽屜裏拿出來的是房產證,幾套商品房和幾家商鋪,像玩大富翁遊戲那樣排列在茶幾上。他說這些都是我的,等我們回國,就把這些都放到我的名下。


    他接下來告訴我的故事沒有什麽意思,就是那種很簡單的鬥爭。關於他的家庭和婚姻,他上一次很含糊地帶過,這一次對我說了完整的真話。他在和我媽媽離婚之後馬上又娶了一個女人,我見到她的話,應該叫她二媽。


    二媽。我在心裏砸摸著這個詞。那如果再算上嚴栩安的繼母,我年僅十八歲卻有三個媽,某種程度上屬於命裏犯媽。


    我沒忍住說了出來,我親爸讓我別打岔,說他的這位現任老婆出軌找男人,和外麵的野男人生孩子,她已經把兩幢別墅都轉到那孩子名下,到現在他才知道真相。


    我忍不住再打斷他,所以她有她的兒子,但你沒有,你就想起我來了。但爸爸,問題是你怎麽能確定我媽當時沒有出軌呢,你是不是也確定不了我就是你兒子?男人其實很被動很悽慘的,他永遠都保證不了兒子是自己的。


    我親爸明顯不是來聽我揶揄他的,我也知道這樣不好,但我麵對這種話題很難有什麽嚴肅的反應。我看著桌上那一排房產證也沒有多麽心動,錢財乃身外之物,我想要的不是這個,他拿這些當誘餌釣我,那他肯定要失望。我沒有按他的劇本走,他坐在我對麵沉默地一次次看他的手錶,又牛嚼牡丹一樣喝他的茶。


    「你幫幫爸爸。」他對我說。


    他在求我,我是有點高興的,我最喜歡看人低三下四地求我。我坐直了一點,把桌上一本本房產證斂在手裏又放回桌上,摸過手機拍一張照片發給範世朝,他回得很快,連發了好幾個臥槽。我把手機扔在一旁,沒理他了。


    「這些你本來打算留給誰?」我問我爸爸。


    「我一直都在找你,我不知道你其實……」他說話的表情不像是在騙我,範世朝說過,你爸爸看起來不是個壞人。我願意相信他不是壞人,這個人的每一步棋走得都不太從容,像是他不得不做出唯一的一個選擇——不一定是明智的選擇。


    真悽慘啊,我真不想在我四十歲的時候變成這樣。


    「你要我怎麽幫你?」我問他。


    第25章 3


    他說得很含糊,我費了點力氣才聽懂他的意思。他早晚都要和他的老婆打官司,沒有人能不經過他的允許動他的錢。但他手裏的證據不夠硬,不足以把她送進監獄,所以他才需要我協助他——他的意思是,我要在法庭上說謊做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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