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春晚曾經有一個由馬季創作,並與劉偉、馮鞏、趙炎、王金寶一起表演的五人群口相聲:《五官爭功》,嗯,話說好像又暴露年齡了,以馬季的一個夢作為事情起因,用四個演員分別扮作作者的嘴、眼、耳、鼻,爭論哪個器官功勞最大。本子寫得紮實,演員功力深厚,整個相聲非常精彩,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後來在法院工作了這麽多年,法院人少的有幾十人,人多的有上千人,崗位眾多,權責不一,有時候大家也會爭論哪個崗位更重要,還真討論出了結果。當然,這種爭論是站在民事審判工作人員角度的,而且不乏調侃性質,我權且一說,大家權且一聽。
以下排名不分先後。
一是文印崗:
在法院工作少不了文書印刷工作,特別是法律文書,往往都是有專門的打印機打印,因此除了極少數案件外,絕大多數案件想要結案都需要出具法律文書,這就自然少不了文印。一般來說,同一項工作,越是大機關,做這項工作的機構就更健全,人員就更充足,反之亦然。就說文印工作,我在上級法院借調時,發現有文印科這樣的機構專門負責,在省委工作的朋友曾告訴我說他們那裏有一家印刷廠,而具體到我所在的基層法院,就隻有一位聘任製人員負責全院的文印。因為工作的專業性以及人員的稀缺性,每當這位同誌因為個人原因未能上班又遇到比較複雜的情況時,就多少會出現全院文印工作效率降低的情況,進而拖累審執一線的工作效率,讓大家深刻感受到這位同誌不上班給大家帶來的重大影響,不由得感歎說文印崗真的是太重要了。
二是簽章崗:
法律文書是需要加蓋公章的,而公章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法院都有專門負責管理公章,審查使用公章的必要性,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和監督。以前公章需要手工加蓋的,那時候公章所在的辦公室真的是人流不斷,砰砰砰的蓋章聲音接連不斷,煞是熱鬧。後來簽章改成電子的,大家倒是省了奔波之苦,不過依然需要簽章崗的同誌先行審核,因此想要出具法律文書,是萬萬離不開簽章崗的。
特別是民事案件進行調解時,經常出現超時調解的情況,而一旦調解成功法官又喜歡立刻出調解書,這時候沒有簽章崗的配合是不行的,因此有經驗的法官一旦發現過了下班時間案件仍未能達成一致但又很有調解可能時,一般會提前聯係簽章崗的同誌請求予以配合。我曾經遇到過有的同事從上午九點一直調到下午一點多最後調解成功的情況,調解書上傳後很快就審查通過進行了簽章,案件圓滿解決,這時候誰能說簽章崗不重要。
三是結案崗:
判決書調解書送達了是否這個案件就審結了呢?當然不是,現在審判管理實現了信息化,必須在審判管理係統裏確認結案才能算是真正結案。我剛進入法院時結案由法官自行點擊確認,後來發現把這個權限交給法官還是有一定風險的,於是院裏決定由專人負責審查結案。最開始負責審查結案的是一位老同誌,雖是法警出身,但是工作非常細致而且非常坐得住,因此在這個崗位一幹好多年直到退休。有意思的是,院裏一開始也不太確定這個崗位到底應該歸屬哪個部門,這位老同誌那些年崗位沒變,但是所在部門變了好幾次,一開始在立案庭,由來又被劃到研究室,再後來又被劃到辦公室,正巧那幾年我也頻繁變更崗位,最後我和這位老同誌屈指一算,我們居然在短短幾年內兩度成為了一個部門的同事,不禁感歎也真是緣分啊。
結案崗的重要性也毋庸置疑,特別是在結案高峰期,法官加班加點寫判決,助理加班加點送達整卷,結案崗的同事也得跟著加班加點結案,有時候發現案件判決寫完了文書送達了怎麽案子還沒結呢?基本都是因為負責結案的同事因故沒來上班,接替的同事效率上難免會打折扣。
之所以會覺得這三個崗位最重要,更主要是因為去年年底疫情高發期院裏的同誌大範圍缺崗,我是院裏屈指可數的一天班都沒耽誤的人,也一直堅持在審判一線,那時候院裏哪哪都缺人,最高峰時全庭就來了三個法官,最後我拉著另一位法官給我當書記員把庭開下來了,但是如果上述三個崗位缺勤的話,審判一線的人就真的隻能徒呼奈何了。
後來在法院工作了這麽多年,法院人少的有幾十人,人多的有上千人,崗位眾多,權責不一,有時候大家也會爭論哪個崗位更重要,還真討論出了結果。當然,這種爭論是站在民事審判工作人員角度的,而且不乏調侃性質,我權且一說,大家權且一聽。
以下排名不分先後。
一是文印崗:
在法院工作少不了文書印刷工作,特別是法律文書,往往都是有專門的打印機打印,因此除了極少數案件外,絕大多數案件想要結案都需要出具法律文書,這就自然少不了文印。一般來說,同一項工作,越是大機關,做這項工作的機構就更健全,人員就更充足,反之亦然。就說文印工作,我在上級法院借調時,發現有文印科這樣的機構專門負責,在省委工作的朋友曾告訴我說他們那裏有一家印刷廠,而具體到我所在的基層法院,就隻有一位聘任製人員負責全院的文印。因為工作的專業性以及人員的稀缺性,每當這位同誌因為個人原因未能上班又遇到比較複雜的情況時,就多少會出現全院文印工作效率降低的情況,進而拖累審執一線的工作效率,讓大家深刻感受到這位同誌不上班給大家帶來的重大影響,不由得感歎說文印崗真的是太重要了。
二是簽章崗:
法律文書是需要加蓋公章的,而公章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法院都有專門負責管理公章,審查使用公章的必要性,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和監督。以前公章需要手工加蓋的,那時候公章所在的辦公室真的是人流不斷,砰砰砰的蓋章聲音接連不斷,煞是熱鬧。後來簽章改成電子的,大家倒是省了奔波之苦,不過依然需要簽章崗的同誌先行審核,因此想要出具法律文書,是萬萬離不開簽章崗的。
特別是民事案件進行調解時,經常出現超時調解的情況,而一旦調解成功法官又喜歡立刻出調解書,這時候沒有簽章崗的配合是不行的,因此有經驗的法官一旦發現過了下班時間案件仍未能達成一致但又很有調解可能時,一般會提前聯係簽章崗的同誌請求予以配合。我曾經遇到過有的同事從上午九點一直調到下午一點多最後調解成功的情況,調解書上傳後很快就審查通過進行了簽章,案件圓滿解決,這時候誰能說簽章崗不重要。
三是結案崗:
判決書調解書送達了是否這個案件就審結了呢?當然不是,現在審判管理實現了信息化,必須在審判管理係統裏確認結案才能算是真正結案。我剛進入法院時結案由法官自行點擊確認,後來發現把這個權限交給法官還是有一定風險的,於是院裏決定由專人負責審查結案。最開始負責審查結案的是一位老同誌,雖是法警出身,但是工作非常細致而且非常坐得住,因此在這個崗位一幹好多年直到退休。有意思的是,院裏一開始也不太確定這個崗位到底應該歸屬哪個部門,這位老同誌那些年崗位沒變,但是所在部門變了好幾次,一開始在立案庭,由來又被劃到研究室,再後來又被劃到辦公室,正巧那幾年我也頻繁變更崗位,最後我和這位老同誌屈指一算,我們居然在短短幾年內兩度成為了一個部門的同事,不禁感歎也真是緣分啊。
結案崗的重要性也毋庸置疑,特別是在結案高峰期,法官加班加點寫判決,助理加班加點送達整卷,結案崗的同事也得跟著加班加點結案,有時候發現案件判決寫完了文書送達了怎麽案子還沒結呢?基本都是因為負責結案的同事因故沒來上班,接替的同事效率上難免會打折扣。
之所以會覺得這三個崗位最重要,更主要是因為去年年底疫情高發期院裏的同誌大範圍缺崗,我是院裏屈指可數的一天班都沒耽誤的人,也一直堅持在審判一線,那時候院裏哪哪都缺人,最高峰時全庭就來了三個法官,最後我拉著另一位法官給我當書記員把庭開下來了,但是如果上述三個崗位缺勤的話,審判一線的人就真的隻能徒呼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