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小芳喝了一口菊花茶,拿著茶杯說:“更讓人憤怒的是,女性本來就是弱勢群體,在保護程度的上,反映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這個基本靠譜。因為女性在各種社會形態中,都是比較弱勢的群體。從這個角度來看,道學家們高舉著仁義道德的旗號,是怎樣對待女性的呢?他們搞出來了三件事,第一是纏足、第二是守寡、第三是殉葬。事實證明他們就是邪教組織。”


    華容憤怒的說道:“女子纏足這個事兒起源於宋朝。文人士大夫們深愛的宋朝。北宋的時候就有史料記載,但是很罕見。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民間沒有這個風俗習慣,主要就是上層人士怕他們的女人去偷情,所以要纏住女人的腳,當時纏足主要是把腳背纏平,把前腳掌纏小一點、尖一點,沒有到很變態的地步。這個過程對女性來說也很痛苦,但跟後來比起來就差遠了,你說這些上層人物是人生父母養的嗎?純粹就是一群變態的男人。”


    孟瑤翻了個白眼:“南宋被蒙元所滅,蒙古人不纏足。但是他們也不反對漢人纏足。元朝還是尊重理想學的,在朝做官的漢人,基本都是荒淫無道之人,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纏得越小女性就越痛苦,這種折磨人的手段,隻有邪惡之人才想得出來。”


    陸小芳接著說:“到了明朝,朱元璋沒有喜歡小腳的癖好,他的皇後馬皇後被稱為馬大腳。但民間纏足之風盛行,進入了全民纏足時代。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這對女性來說就是一種足以致殘的虐待了。你說我不去鞭他們的屍,能解我的心頭之恨嗎?”


    華榮想了想說道:到了清朝,滿族人也不纏足。但清朝也是把理學思想作為統治思想的。滿清統治者曾經堅決反對漢人纏足,皇帝多次下令禁止纏足。但是反對無效,最後不得不放開禁令。”


    孟瑤低聲說:“清朝曾經下過剃頭令,要求漢人男子把前額和頭頂的頭發全部剃光,隻在後腦勺保留一根長長的小辮。形象極為醜陋,今天清宮戲裏麵的辮子經過美化,已經好看多了,清朝初年的就是一個大光頭配上一根又細又長的小豬尾巴的效果。漢族人民紛起反抗,慘遭統治者血腥鎮壓,最後強力推行了。但女子纏足這種變態的、違反人性的東西,本來應該禁止的,清朝統治者多次嚴令禁止竟然沒有成功。這是為什麽呢?”


    陸小芳尷尬一笑:“這已經成為民間的風俗,纏足的禮教的要求。以東林人為代表的理學士大夫們投降了清朝,成為滿清的走狗,也是統治階層的一員。向清朝皇帝上書請求,頒布剃頭令的就是投降的理想學士大夫們,反抗剃頭的是老百姓,遭到理想學士大夫和滿清統治者的聯合鎮壓;而纏足則是理學士大夫的愛好,清朝統治者要依靠他們統治國家,所以不得不給他們麵子。”


    華容微笑著說:“清代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


    孟瑤喝了一口茶水:“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更有甚者裹至不到三寸,以至因腳太小行動不便,成了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的社會還很受歡迎。”


    陸小芳想了想說道:“纏足的過程極端痛苦。從很小的時候就纏上,裏麵還要用破舊的杯瓶碗盤等瓷器,敲碎成尖銳顆粒,纏腳的時候墊在腳掌上,通常是墊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腳掌心底下,用裹腳布纏上去,再逼著女孩走路,讓尖銳的瓷片刺進腳趾和腳掌裏把腳割破,腳割破了以後血滲出來和裹布緊緊粘著,重裹時,裹腳布往往解不下來,需浸著洗腳水用力撕,常常血塊連著皮撕開。這樣可以快速的把腳變小。最後,整個前腳掌基本上對左右對折,除了拇指以外的四個腳趾頭都掰過來貼到腳掌上,樣子非常可怕。整個過程就是一種酷刑。”


    華容接著說:“纏足的習俗跟改朝換代沒有關係,跟哪個民族統治也沒有關係,也不是從上古傳下來的野蠻習俗,在纏足之風越演越烈的過程中,唯一不變的就是理想學,道家思想始終占據統治地位。它也不是民間自發形成的風俗,而是先從士大夫階層中興起,然後再從上而下隨波逐流,逐漸傳播到民間。”


    孟瑤微笑著說道:“它跟理學思想的關係就是:由於道學、理學將夫權神化,丈夫的一切需求女性都必須滿足,不管這種需求有多麽變態可怖。而對這種風俗所加到女性身上的痛苦,士大夫們就可以完全視而不見,不會產生一點發自內心的憐憫之情。也就是我們前麵說的,有神性沒人性、有信仰沒道德。所謂仁義道德,跟人的內心直觀感受已經脫離了關係,隻有被理學家認可的符合天理東西才叫道德,其它都不算,也不用管。


    陸小芳想了想說道:“然後就是守節守寡這種事,這個大家都比較熟悉了。這倒是從漢朝儒家思想開始受到統治者重視以後,就有表彰守節婦女的規章製度。這算是儒家思想從胎裏帶來的病根,不是從理學思想這裏發源的。但是在理學興起之前,總體來說女子改嫁的政策很寬鬆,漢朝、唐朝包括宋朝都是如此。一直到南宋末年,程頤、朱熹完善了理學思想。”


    華容補充說:“程頤才對這個問題加以強調,問:“人或居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


    道家回答:“隻是後世怕饑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孟瑤憤怒的說道:“這就是後來對無數女性的命運影響極大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源頭。後來有些人為了給理學思想洗腦,幹脆說這八個字講的是做人的氣節,不是專門說的守寡。看看程頤的這這句原話,就是專門針對守寡遺孀再嫁問題說的,一點沒說別的事兒。”


    陸小芳接著說:“朱熹後來因為其朋友陳師中的妹妹要改嫁,給陳師中寫信勸阻。信中又引用並讚同過這句話:“昔伊川先生嚐論此事改嫁,以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自世俗觀之,誠為迂闊。然自知經識理之君子觀之,當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華容尷尬一笑:“朱熹也知道底層人民認為不準婦女改嫁很荒謬,但依然認為知經識理的儒家君子必須堅持這個原則。兩位理學大佬在此問題上完全一致。”


    孟瑤輕聲道:“守寡和守節成為一種強加在婦女身上的義務,是從元朝開始理學成為統治思想,也就是從元朝開始的。宋朝主要是道學統治,理學在南宋後期才開始建立統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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