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番外:前塵往事(五)
震驚,奸相他是將軍的白月光 作者:葉綰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後來,我重新用回季長煙這個身份——
這世上沒有人認識我了,我也無需再費盡心思遮掩身份了。
我拿著九霖給我的銀錢和薦書進了白鹿書院。
其實我並不缺錢。
八年的殺手生涯,我攢下了豐厚的家底,並以一個沒有人知道的身份存在大晉最大的四海錢莊中,就連我義父都不知道。
我也不缺學識。
相思門有各種頂尖的資源,頂尖的大儒,頂尖的技師……
我們每一個人,既可以是名門正派的弟子,也可以是風月場的頭牌,還可以是頂級世家的繼承人……
作為相思門最優秀的學生,我可以學富五車,可以舉止高貴,唯獨缺一個身份,一個能進入上流社會的身份。
白鹿書院成了我最好的選擇。
一年之後,我成了白鹿書院最負盛名的學子。
二十歲那年,我考中狀元,步入仕途。
我答應過那個少年,要做個於國於民有用的人,如今,我終於有機會了。
瓊林宴上,皇帝林斯身邊的小內侍傳旨,將我單獨留了下來。
這一天,我第一次看清這位九五至尊的長相:刻薄、昏聵、帶著被酒色掏空的虛弱。
我垂下眼眸,恭敬地跪在他的麵前:“學生季嫋,見過陛下,陛下萬歲,萬萬歲。”
“快起來。”
林斯伸手拉起我的同時,狀似無意的將我往前一帶,手並不規矩。
我垂著眼眸隻作不懂,任由他試探。
“狀元郎英姿勃發,世所罕見,朕甚為喜歡,不如你做朕的人,朕給你一世榮華富貴,如何?”
林斯挑起我的下巴,眯著眼睛看著我,眼中盡是情色。
那樣的眼神,我著實不陌生。
從五歲到十六歲,我見過太多這樣的眼神。
我也不止一次在這種眼神下屈服。
可是麵對林斯,我卻沒有答應。
在猶豫要不要與這天下至尊虛與委蛇的時候,我莫名想到那個朗月清風的少年,脫口而出的話變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學生本就是陛下的子民,又是天子門生,當然是陛下的人。”
“狀元郎是個聰明人。”林斯嗬嗬笑了兩聲,“朕的意思,你當真不懂?”
我抬眼看著林斯。
皇帝枯槁的麵色掩不住好看的線條,雖然枯瘦,可骨相極佳。
他曾經應該也是個好看的少年,如果沒有遇到九明霽,我或許就從了——
不,如果沒有遇到九明霽,我已經死了,也不會有機會在這裏。
我勾唇,臉上漫上了得體的微笑:“陛下聖明,學生的確懂陛下的意思,但是學生不敢答應。”
我跪在地上,姿態溫馴,像是一隻馴服的犬隻:“學生怕一旦應了陛下,聖恩濃重時溺於其中,將來失了分寸,反而與陛下生疏了。學生願意做陛下手中最鋒利的刀,陛下想殺誰,學生就去殺誰。”
“有意思。”林斯歪在椅子上,軟綿綿的沒有骨頭一樣,沒有一點兒皇帝應有的霸氣,“一把刀啊,朕有許多美人兒,卻的確缺一把趁手的刀,季長煙,你很聰明,朕答應了。”
“謝陛下聖恩。”我恭敬地跪下,重重地磕了個頭。
從那天起,我正式進入朝堂,成了林斯的刀,為林斯清理他看不慣的異類——
他們當中大多是忠臣諍臣,為國為民舍得出一身錚錚鐵骨。
我絞盡腦汁救下這些人:偷梁換柱、李代桃僵,一個人就用人皮麵具換出來,一族人就用龜息丹送出去……
對於那些真正的奸佞,當然也有辦法處置:激化矛盾、欲擒故縱,下毒、暗殺、山賊、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畢竟對我而言,救人是新鮮的,殺人卻如同家常便飯。
隻要我想,總有辦法,無非就是困難還是簡單的區別。
他們說我的手上沾滿忠良的鮮血,隻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壓了千斤重擔。
重擔之下,我瘋了,瘋在太初六年的那個除夕。
其實,我早就瘋了,在看到義父屍體的那天就瘋了。
隻是後來在白鹿書院一直順風順水,沒有受過刺激,所以沒有發病罷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瘋病發作了。
那天,因為一道菜,禦史大夫許承誌在除夕瓊華宮夜宴上指著林斯破口大罵,說他昏庸無道、好色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許承誌是條漢子,他慷慨激昂地羅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條罪狀。
我低頭看著酒杯中倒映的燭影,仿佛沒聽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將許承誌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來,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淺緋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麵前:“陛下,微臣許久沒有見過血了,今兒是除夕,不如讓臣親自動手,給禦花園的白梅染染色,也添點兒喜慶?”
我笑,笑容已經成了我的第二張臉。
在場的大臣不約而同地打了個寒顫。
林斯哈哈大笑:“好好好,季卿果然是朕身邊最懂事的,你去吧,肉醬剁好,記得送去禦膳房蒸了,讓各位愛卿都嚐嚐。”
我笑著領旨下去,走到宮門外,命人將許承誌拖去白梅園——
我的暗衛早已接到我的指示,準備好了一個死囚作為替身,去了那裏,就能把許承誌替換出來。
路上,我有些頭痛,最近天牢裏的死囚消耗太快,不太夠用了。
肉羹在一個時辰後被送到了瓊華宮每位大臣的桌上。
有人當場就吐了出來。
林斯哈哈大笑,逼著每個人都要吃一碗。
所有人都吃的痛苦不堪,隻有我吃的舒舒服服,甚至還從容地給自己加了一勺調料汁——
畢竟隻有我知道,這根本不是許承誌的肉糜羹,而是我提前準備好的其他牲畜的肉泥。
我知道林斯暴虐,早就防著他這一手。
什麽東西,沒有三皇血脈,也敢學商紂的暴虐。
哦,還有一個人很歡樂的吃了這肉羹,就是許承誌本人。
我帶他去禦膳房蒸肉羹的時候,順手分了他一碗。
自己的肉羹,怎麽不得吃一碗嚐嚐味道啊。
許承誌捧著肉羹,看我的眼神有些愧疚:“季大人……”
我擺了擺手,讓他別客氣:“我又不是為了大人,我是為了晉國蒼生。失了大人這樣的脊梁,大晉是要得軟骨病的。”
許承誌吃的舒服,可是其他人就沒有他吃的舒服了。
這世上沒有人認識我了,我也無需再費盡心思遮掩身份了。
我拿著九霖給我的銀錢和薦書進了白鹿書院。
其實我並不缺錢。
八年的殺手生涯,我攢下了豐厚的家底,並以一個沒有人知道的身份存在大晉最大的四海錢莊中,就連我義父都不知道。
我也不缺學識。
相思門有各種頂尖的資源,頂尖的大儒,頂尖的技師……
我們每一個人,既可以是名門正派的弟子,也可以是風月場的頭牌,還可以是頂級世家的繼承人……
作為相思門最優秀的學生,我可以學富五車,可以舉止高貴,唯獨缺一個身份,一個能進入上流社會的身份。
白鹿書院成了我最好的選擇。
一年之後,我成了白鹿書院最負盛名的學子。
二十歲那年,我考中狀元,步入仕途。
我答應過那個少年,要做個於國於民有用的人,如今,我終於有機會了。
瓊林宴上,皇帝林斯身邊的小內侍傳旨,將我單獨留了下來。
這一天,我第一次看清這位九五至尊的長相:刻薄、昏聵、帶著被酒色掏空的虛弱。
我垂下眼眸,恭敬地跪在他的麵前:“學生季嫋,見過陛下,陛下萬歲,萬萬歲。”
“快起來。”
林斯伸手拉起我的同時,狀似無意的將我往前一帶,手並不規矩。
我垂著眼眸隻作不懂,任由他試探。
“狀元郎英姿勃發,世所罕見,朕甚為喜歡,不如你做朕的人,朕給你一世榮華富貴,如何?”
林斯挑起我的下巴,眯著眼睛看著我,眼中盡是情色。
那樣的眼神,我著實不陌生。
從五歲到十六歲,我見過太多這樣的眼神。
我也不止一次在這種眼神下屈服。
可是麵對林斯,我卻沒有答應。
在猶豫要不要與這天下至尊虛與委蛇的時候,我莫名想到那個朗月清風的少年,脫口而出的話變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學生本就是陛下的子民,又是天子門生,當然是陛下的人。”
“狀元郎是個聰明人。”林斯嗬嗬笑了兩聲,“朕的意思,你當真不懂?”
我抬眼看著林斯。
皇帝枯槁的麵色掩不住好看的線條,雖然枯瘦,可骨相極佳。
他曾經應該也是個好看的少年,如果沒有遇到九明霽,我或許就從了——
不,如果沒有遇到九明霽,我已經死了,也不會有機會在這裏。
我勾唇,臉上漫上了得體的微笑:“陛下聖明,學生的確懂陛下的意思,但是學生不敢答應。”
我跪在地上,姿態溫馴,像是一隻馴服的犬隻:“學生怕一旦應了陛下,聖恩濃重時溺於其中,將來失了分寸,反而與陛下生疏了。學生願意做陛下手中最鋒利的刀,陛下想殺誰,學生就去殺誰。”
“有意思。”林斯歪在椅子上,軟綿綿的沒有骨頭一樣,沒有一點兒皇帝應有的霸氣,“一把刀啊,朕有許多美人兒,卻的確缺一把趁手的刀,季長煙,你很聰明,朕答應了。”
“謝陛下聖恩。”我恭敬地跪下,重重地磕了個頭。
從那天起,我正式進入朝堂,成了林斯的刀,為林斯清理他看不慣的異類——
他們當中大多是忠臣諍臣,為國為民舍得出一身錚錚鐵骨。
我絞盡腦汁救下這些人:偷梁換柱、李代桃僵,一個人就用人皮麵具換出來,一族人就用龜息丹送出去……
對於那些真正的奸佞,當然也有辦法處置:激化矛盾、欲擒故縱,下毒、暗殺、山賊、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畢竟對我而言,救人是新鮮的,殺人卻如同家常便飯。
隻要我想,總有辦法,無非就是困難還是簡單的區別。
他們說我的手上沾滿忠良的鮮血,隻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壓了千斤重擔。
重擔之下,我瘋了,瘋在太初六年的那個除夕。
其實,我早就瘋了,在看到義父屍體的那天就瘋了。
隻是後來在白鹿書院一直順風順水,沒有受過刺激,所以沒有發病罷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瘋病發作了。
那天,因為一道菜,禦史大夫許承誌在除夕瓊華宮夜宴上指著林斯破口大罵,說他昏庸無道、好色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許承誌是條漢子,他慷慨激昂地羅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條罪狀。
我低頭看著酒杯中倒映的燭影,仿佛沒聽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將許承誌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來,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淺緋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麵前:“陛下,微臣許久沒有見過血了,今兒是除夕,不如讓臣親自動手,給禦花園的白梅染染色,也添點兒喜慶?”
我笑,笑容已經成了我的第二張臉。
在場的大臣不約而同地打了個寒顫。
林斯哈哈大笑:“好好好,季卿果然是朕身邊最懂事的,你去吧,肉醬剁好,記得送去禦膳房蒸了,讓各位愛卿都嚐嚐。”
我笑著領旨下去,走到宮門外,命人將許承誌拖去白梅園——
我的暗衛早已接到我的指示,準備好了一個死囚作為替身,去了那裏,就能把許承誌替換出來。
路上,我有些頭痛,最近天牢裏的死囚消耗太快,不太夠用了。
肉羹在一個時辰後被送到了瓊華宮每位大臣的桌上。
有人當場就吐了出來。
林斯哈哈大笑,逼著每個人都要吃一碗。
所有人都吃的痛苦不堪,隻有我吃的舒舒服服,甚至還從容地給自己加了一勺調料汁——
畢竟隻有我知道,這根本不是許承誌的肉糜羹,而是我提前準備好的其他牲畜的肉泥。
我知道林斯暴虐,早就防著他這一手。
什麽東西,沒有三皇血脈,也敢學商紂的暴虐。
哦,還有一個人很歡樂的吃了這肉羹,就是許承誌本人。
我帶他去禦膳房蒸肉羹的時候,順手分了他一碗。
自己的肉羹,怎麽不得吃一碗嚐嚐味道啊。
許承誌捧著肉羹,看我的眼神有些愧疚:“季大人……”
我擺了擺手,讓他別客氣:“我又不是為了大人,我是為了晉國蒼生。失了大人這樣的脊梁,大晉是要得軟骨病的。”
許承誌吃的舒服,可是其他人就沒有他吃的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