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撲通’一聲跪下,將宗政司的調查結果一股腦說出來:“回王爺,當年長慶侯與夫人成婚前,確實曾請族老們做見證寫好婚書,打算拿到宗政司去核查蓋印。碰巧那天宗政司在處理一件大案,隻能先讓他到後衙喝茶。負責引路的是一位張姓書吏,據他所說,長慶侯剛去的時候,是說過要拿婚書核查蓋印。但是到外頭上了一趟茅房之後,突然就問他,嫁妝單子是不是必須封存入檔……”


    蕭昀一下子抓住重點:“宗政司那天處理的是什麽案子?”


    高福:“是福隆縣主。”


    ‘啪’的一聲——


    蕭昀掌中的茶盞一點一點龜裂,他幽深的黑眸,也一點一點變成湛藍的顏色。


    很漂亮的顏色,宛如深海。


    卻冷如寒冰,仿佛正在醞釀一場毀天滅地的風暴。


    “嗬嗬……原來如此……原來如此……”他怒極反笑,幾乎咬牙切齒。


    “福隆縣主有什麽特殊之處嗎?”謝妙儀不解。


    “福隆縣主是宗室中一位郡王的女兒,早些年,被父母十裏紅妝許給一位寒門進士。有郡王的提拔,那進士很快官至四品。反倒是縣主的父母相繼過世,唯一的弟弟也身染重疾過世。一門郡王府,最終隻剩下福隆縣主一個人……”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那進士守寡的表妹帶著兒子入府。


    緊接著,身懷有孕的縣主難產而亡。


    本來倒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兒,但碰巧有一日,另一位宗室女與那所謂的表妹在胭脂鋪發生了點衝突。


    宗室女一眼就認出,那表妹身上的首飾有好幾樣逾越禮製,隻有皇室宗親才能用。懷疑她偷盜已故縣主的嫁妝,直接告到宗政司。


    宗政司一半行使的是國法,另一半則是皇家家法。


    宗政令既是官,也是皇族蕭氏的族長。


    當時的宗政令也是文親王,出了名的暴脾氣嫉惡如仇還護短。


    他豈能容許縣主被這樣欺辱?立刻派人前去調查。


    最後發現,那女子既是表妹也是外室,兒子是外室私生子。


    縣主更不是難產而亡,而是被那對狗男女買通穩婆活生生耗死,一屍兩命。


    其實當年那進士與表妹早有私情,為了往上爬才故意勾搭縣主。


    眼看著郡王府沒落,縣主又留下一個女兒可以繼承嫁妝,便露出真麵目接回表妹和外室子,設計將縣主害死,堂而皇之將嫁妝據為己有。


    那表妹沒什麽見識不知輕重,所有好東西一股腦往自己房裏搬。


    她那一身的首飾,不起眼處還有內廷司的徽記呢,非禦賜和皇室宗親不得隨便使用。


    吃絕戶的見過,明目張膽吃到皇家來的頭一回見。


    宗政令兼族長文親王當場大發雷霆,根本就沒有經過官府,直接命人將那進士一家十幾口拖到宗政司活活打死。


    其中包括那進士本人,外室母子倆,以及他的老娘,三個姐姐,兩個妹妹,弟弟弟媳,還有個所謂的姨母,以及幾個丫鬟婆子。


    據說這些人全都參與了謀害縣主性命,也都從中得到好處。


    死的時候也是真慘,哀嚎了足足幾個時辰,宗政司的公堂幾乎都被鮮血染紅。


    畢竟是個四品官,而且一口氣十幾條人命。


    這事在當時鬧得很大,文親王也被禦史們輪番參奏。


    還是蕭昀出麵直接又抄掉那進士家,將所有嫁妝發還給縣主留下的幼女,讓她改姓蕭回郡王府居住,禦史們看出攝政王的意思,此事才最終告一段落。


    謝妙儀原本就心思細膩,一下子想通事情的關鍵:“我明白了。周帷從一開始就不安好心,與那進士半斤八兩。所以親眼目睹過進士一家的慘狀後,他害怕了。”


    高福歎口氣:“他怎麽想的不得而知,但根據宗政司調查,應該大概就是這麽回事……”


    當時,周帷問那張姓書吏,嫁妝單子是不是必須得入檔?


    那書吏告訴他,當然是必須的。


    就像福隆縣主這件事,如果不是有嫁妝單子在,還不知道要被那進士的老娘和幾個姐妹搜刮多少去。要不是有嫁妝單子在,宗政司更不會那麽快就發現嫁妝被瓜分,發現那家人想吃絕戶的端倪。


    據張姓書吏回憶,當時周帷聽完這些話臉色很不好,推說東西落家裏了,就匆匆落荒而逃。


    謝妙儀眉頭皺的死死的:“那他娶我時的婚書哪來的?上麵明明有官府的印鑒,而且還是宗政司的印鑒。這事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按理說,周帷是京城人士,應該是京兆府的印鑒。


    就因為是宗政司的印鑒,我父兄還特地多問了幾句,事後還特地去拜訪過一位致仕回家的老翰林。也是從那時候起,我家才知道原來京城有爵之家婚娶,是由宗政司統一管理。”


    高福:“……婚書上的印鑒究竟哪裏來的,宗政司的人還沒查出來。但宗政司查出,那件事過後,周帷曾經找過宗政司的其他官員,是一位四品李姓司丞。他想請李司丞幫忙,事後偷偷將他婚書存檔中的嫁妝單子銷毀……”


    據李姓司丞供述,文書遺失是常有的事。若換在平時,做也就做了。尤其長慶侯府隻是個破落侯府,娶的還是商戶女,一般很少有人會注意到。


    恰好當時文親王為福隆縣主的事大發雷霆,下令重整府庫。如果再發生類似的事情,必須有據可依。於是,就算周帷以重金相誘,李姓司丞也沒敢那麽做。隻說先等等看,等這陣子風頭過了,再幫他想想辦法。


    周帷沒有再多說什麽,還給了三百兩銀子的封口費。


    後來,李姓司丞聽說長慶侯娶妻了。


    但具體他的婚書由誰核查,又是誰給他登記造冊的,那就不知道了。


    宗政司事務繁雜,不可能樁樁件件都有宗政令親自經手。


    婚書核查不是多嚴苛的事,隨便一個書吏都能做。


    知道長慶侯已經娶妻的人不少,但誰也沒有深究過,這件事究竟是由誰經手的。


    直到攝政王府的人親自到宗政司去調取存檔,上上下下的官員一合計,才發現不僅找不到,是根本就沒有。


    從頭至尾,就沒有人給周帷的婚書蓋過印鑒,更不曾登記造冊。


    換而言之,按本朝律法,周帷壓根就沒有正式娶過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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