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去問:“你不是做飯去嗎?”
“看鍋不用我。”他抬頭時看到念念咬著手指的模樣,知道她是有興趣,問:“喜歡嗎?你可以摸摸。它們不咬人。”
念念回神,猛搖頭。
蒲藍也沒失望,站起身來對我說:“半小時左右就可以開吃了。不過我這幾年廚藝有些荒廢了,你們盡量忍住,不要批評。”
我不由笑,說:“好的。”
念念嘟起了嘴巴,依舊很討厭蒲藍:“做得不好吃還不準批評。”
“念念!”我板起臉來,她也就垂下頭沉默了。
之後蒲藍借口去看鍋溜了,我總算可以說說她:“你怎麽能這麽沒禮貌?在叔叔麵前說這種話?”
“我說的是實話呀。”她更不高興:“而且我為什麽要對我討厭的人有禮貌?我爸爸說討厭就可以不理他。”
我感覺有點吃力,說:“但畢竟午飯是叔叔煮的,不是你自己煮的。即便他煮得真的不好吃,你也不可以批評,這是禮貌。”
“我又不是不可以自己煮!是你不準我煮!”她氣呼呼地說:“我都不想理他,為什麽要對他講禮貌?”
我說:“因為咱們現在住的地方也是他的。”
“是你要住在這裏的!”她振振有詞道:“你跟我說好是來看外公,沒有說是到這個叔叔家來住,你明知道他親你,還要住到他家裏,這不是更方便他親你嗎?我不想住他的房子也不想吃他煮的飯,我要回家!”
我沒說話。
“我不要在這裏。”我的沉默增添了她的不快,她更生氣了:“我要去外公,跟外公吃飯。”
“外公得病了,你不能打擾他。”我說:“另外,媽媽很餓,想去吃飯,如果你也想,就跟我來,如果你不想,就算了。”
“你就是說不過我才這樣。”她還是怕我生氣的,但她覺得自己沒錯。
我也覺得她沒錯,她對整件事了解得並不全麵,她看問題黑白分明,她發出她自以為的觀點,她沒錯。
我隻是不想跟她囉嗦了,說什麽都是在浪費時間。
她等了一會兒,又說:“我不吃飯,我要回家。不回家我就不吃飯。”
“那你就別吃了。”
我轉身要走,忽然聽到咚得一聲傳來,我不由站住腳步,側臉用餘光看到她坐在地上,“哇”得一聲開始大哭。
我一直覺得,念念像繁音一樣要強,像他一樣霸道,卻又因為出生不久就離開我們而變得十分沒有安全感。繁音對她的過度寵愛也助長了她的這一麵,何況她又是個聰明的孩子,因為聰明而輕易地受到了太多褒獎,也因為聰明而比別的小孩更懂得如何拿捏大人,迫使大人聽她的話。我雖明知這樣,卻還是要中招,畢竟這裏不是自己家,即便是在自己家,我也不好讓她哭暈過去,因為繁音絕不答應。而我這一兩天就要送她走了,心裏也真不舍得在這個節骨眼上懲罰她。
於是我沒出息地走回去,扶她起來說:“怎麽突然哭了?”
她使勁哭,不解釋。
“別哭啦。”我擦著她的眼淚,說:“想要什麽就說。”
她哼哼著說:“我要回家……”
“媽媽還想在這裏玩幾天。”我說:“這裏的藍莓很好吃,而且如果外公過幾天不那麽難受了,咱們還能看看他。”
她哭得更傷心,完全不理會我的解釋。
我又進一步解釋了幾句,找遍了借口還有加拿大所有好玩的景點,她都不為所動,就是要回家。
終於,我徹底無奈,說:“念念,你真的隻要回家,不要在這裏呆著了?”
“嗯!”她立刻止住了哭泣。
真的,我差一點就答應了。
卻忽然想起繁音對我說,當年他聽爸爸的,在法庭上誣陷他媽媽,以至成為有力證詞,致使韓夫人終身被剝奪撫養權的事。
當時的他一定也不懂,但他一直後悔到如今。
我來強迫她做決定,當然會給她造成傷害。但給她無限的做決定的權利,而她其實根本無法承擔那後果,也是另一種殘忍。
這也忽然讓我想通了之前的糾結,固然送走念念會讓她受到傷害,但這是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這麽多年以來,我一直前怕狼後怕虎,妄圖令一切完美,哪怕自己始終在受委屈,卻始終沒有讓局麵好轉。我隱隱覺得這是我人生中最後一次掙紮的機會,而這其中,沒有孩子的參與是最必要的事。
想通這件事,我便狠下了心腸,說:“媽媽還想在這裏待幾天,帶你和妹妹玩一下,然後帶你去外公家裏看小鹿。等你們回到家裏,就可以看到爸爸了。”
她還扁著嘴巴,用那種蒼蠅一樣的,嚶嚶嚶的小聲哭泣讓我煩躁。
我等了一會兒,實在被她哼哼得心煩,便說:“否則你就餓著,我帶妹妹出去玩,你自己在這裏。”
她又坐到地上企圖故技重施。
我便沒說話,心裏知道她什麽都明白。
這一等,半小時就過去了。
蒲藍來叫我們吃飯,見這場麵愣了一下,麵露尷尬,說:“去吃飯吧。”
念念本來已經哭得沒眼淚了,此時卻又來勁了,猛嚎:“不吃!不吃!不吃!壞叔叔!”
我連忙看向蒲藍:“對不起,是我沒教好她。”
“沒關係。”蒲藍說:“隻是可惜了我那塊金槍魚頰,今天是被人框了才買的,貴得我心髒疼,本來想自己偷偷吃了,又怕顯得壞叔叔我不大方,忍痛請你,正好小公主不想吃,那壞叔叔我可高興死了,快,蘇小姐,咱們一起吃。”
我跟他一起轉身,餘光卻又看到念念在蹬腿。雖然她不知道金槍魚頰有多珍貴,但她聽得出那東西是特別的。她不僅好強,也是個喜歡獵奇的娃,這點也像了繁音。
我站住腳步,蒲藍也站住了,扭頭偷偷瞟她,然後朝我使了個眼色。
我倆等了一會兒,蒲藍對我說:“你還說你家念念不喜歡我,在我看來,看誰討厭就要讓他不痛快才行,我現在高興得做夢都要笑醒,她還……”
他還沒說完,念念已經衝了過去。
我忙問:“你去哪?”
“吃飯!”她的語氣還在生氣。
我忙小聲說:“謝謝。”
蒲藍也笑了起來,說:“看來她是真的討厭死我了。”
“對不起。”我說:“是我沒教育好她。”
“教育?”他歪了歪頭,問:“教育她學會掩飾對我的討厭?還是教育她,讓她相信企圖撬走她媽媽,讓她家庭破碎的叔叔是好人?”
我被他這犀利的話驚到了,不由語結。
他也就往前走了幾步,我也跟上,走出十幾米時,他又開了口:“你別在意,我可沒有生氣。”
我說:“畢竟是我的孩子沒禮貌。”
“至少她真實。”他說:“我從來不介意被小孩子討厭,至少他們說得是實話。”
我說:“謝謝你願意這麽想。”
到餐廳時,念念已經坐下了,滿屋都是食物的香氣,她已經被征服了。桌上確實有金槍魚刺身,隻是我看不出那是不是魚頰,如果是的話,那這頓飯的確稱得上是血本。
一頓飯吃得無驚無險,當然,大家也都沒聊什麽。
之後念念去睡覺了,我當然不困,便去找蒲藍一起喝下午茶。剛聊了幾句,手裏的電話就響了,是 我養父醫院的電話。我有些猶豫,最終還是接了起來,那邊是我養父,問:“那邊說你還沒把孩子送去?”
“還沒。”如果是昨天離開醫院就出發,按時間算,現在正好到那邊。由此可見,我養父竟然在關注這件事。我意外的是因為,他那天對我的評價太歹毒了,甚至刻意,我可以確定,以他的修養,一輩子都不會用“女支女”二字評價任何人,哪怕他心裏真的這麽想,哪怕對方是真正的女支女。
他沉默了一下,語氣轉而變得溫和了些:“我不是說了麽?孩子可以送去。難道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跟你一起送死?”
“我過幾天就會送去。”我說:“想帶她們在這邊玩一下子。”
他一怔,態度轉而嚴厲:“你住在哪裏?”
我這才發覺自己剛剛失言,沒有說話。
“你住在哪裏?”他又問了一遍,這次更加危險。
我還是沒有說話。
他也好久都沒說話。
我能猜到他在想什麽,無非是猜到我住在蒲藍家,那太可恥了,我更坐實了“女支女”這二字。
正當我屏息凝神,決定硬著頭皮聽他發怒時,他開口了,語氣還頗為溫和:“我這就派人過去,你準備一下。”
我心裏有些糊塗了,一時間沒有說話,他卻好像誤會了我的意思,說:“先接到我這邊,醫生說,過幾個月我也許可以出院,到時我就帶她們回你原來那邊去住,如果不能出院,就在這邊陪我吧,也和爸爸一起做個伴。不會孤單的。”
也不知為什麽,我的鼻尖不免一酸,倒不是出於感動,隻是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時候。我不知道他這樣決定,是因為太喜歡念念和憐茵了,還是多少也對我有點愧疚?我真的、真的打心眼裏希望他能明白,不管我是怎麽來的,我都想要個活生生的爸爸,而不是一張隻能供我吃穿的銀行卡,也不是一尊需要膜拜、需要供奉害怕被懲戒的神,即便我早就已經不需要了。
“看鍋不用我。”他抬頭時看到念念咬著手指的模樣,知道她是有興趣,問:“喜歡嗎?你可以摸摸。它們不咬人。”
念念回神,猛搖頭。
蒲藍也沒失望,站起身來對我說:“半小時左右就可以開吃了。不過我這幾年廚藝有些荒廢了,你們盡量忍住,不要批評。”
我不由笑,說:“好的。”
念念嘟起了嘴巴,依舊很討厭蒲藍:“做得不好吃還不準批評。”
“念念!”我板起臉來,她也就垂下頭沉默了。
之後蒲藍借口去看鍋溜了,我總算可以說說她:“你怎麽能這麽沒禮貌?在叔叔麵前說這種話?”
“我說的是實話呀。”她更不高興:“而且我為什麽要對我討厭的人有禮貌?我爸爸說討厭就可以不理他。”
我感覺有點吃力,說:“但畢竟午飯是叔叔煮的,不是你自己煮的。即便他煮得真的不好吃,你也不可以批評,這是禮貌。”
“我又不是不可以自己煮!是你不準我煮!”她氣呼呼地說:“我都不想理他,為什麽要對他講禮貌?”
我說:“因為咱們現在住的地方也是他的。”
“是你要住在這裏的!”她振振有詞道:“你跟我說好是來看外公,沒有說是到這個叔叔家來住,你明知道他親你,還要住到他家裏,這不是更方便他親你嗎?我不想住他的房子也不想吃他煮的飯,我要回家!”
我沒說話。
“我不要在這裏。”我的沉默增添了她的不快,她更生氣了:“我要去外公,跟外公吃飯。”
“外公得病了,你不能打擾他。”我說:“另外,媽媽很餓,想去吃飯,如果你也想,就跟我來,如果你不想,就算了。”
“你就是說不過我才這樣。”她還是怕我生氣的,但她覺得自己沒錯。
我也覺得她沒錯,她對整件事了解得並不全麵,她看問題黑白分明,她發出她自以為的觀點,她沒錯。
我隻是不想跟她囉嗦了,說什麽都是在浪費時間。
她等了一會兒,又說:“我不吃飯,我要回家。不回家我就不吃飯。”
“那你就別吃了。”
我轉身要走,忽然聽到咚得一聲傳來,我不由站住腳步,側臉用餘光看到她坐在地上,“哇”得一聲開始大哭。
我一直覺得,念念像繁音一樣要強,像他一樣霸道,卻又因為出生不久就離開我們而變得十分沒有安全感。繁音對她的過度寵愛也助長了她的這一麵,何況她又是個聰明的孩子,因為聰明而輕易地受到了太多褒獎,也因為聰明而比別的小孩更懂得如何拿捏大人,迫使大人聽她的話。我雖明知這樣,卻還是要中招,畢竟這裏不是自己家,即便是在自己家,我也不好讓她哭暈過去,因為繁音絕不答應。而我這一兩天就要送她走了,心裏也真不舍得在這個節骨眼上懲罰她。
於是我沒出息地走回去,扶她起來說:“怎麽突然哭了?”
她使勁哭,不解釋。
“別哭啦。”我擦著她的眼淚,說:“想要什麽就說。”
她哼哼著說:“我要回家……”
“媽媽還想在這裏玩幾天。”我說:“這裏的藍莓很好吃,而且如果外公過幾天不那麽難受了,咱們還能看看他。”
她哭得更傷心,完全不理會我的解釋。
我又進一步解釋了幾句,找遍了借口還有加拿大所有好玩的景點,她都不為所動,就是要回家。
終於,我徹底無奈,說:“念念,你真的隻要回家,不要在這裏呆著了?”
“嗯!”她立刻止住了哭泣。
真的,我差一點就答應了。
卻忽然想起繁音對我說,當年他聽爸爸的,在法庭上誣陷他媽媽,以至成為有力證詞,致使韓夫人終身被剝奪撫養權的事。
當時的他一定也不懂,但他一直後悔到如今。
我來強迫她做決定,當然會給她造成傷害。但給她無限的做決定的權利,而她其實根本無法承擔那後果,也是另一種殘忍。
這也忽然讓我想通了之前的糾結,固然送走念念會讓她受到傷害,但這是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這麽多年以來,我一直前怕狼後怕虎,妄圖令一切完美,哪怕自己始終在受委屈,卻始終沒有讓局麵好轉。我隱隱覺得這是我人生中最後一次掙紮的機會,而這其中,沒有孩子的參與是最必要的事。
想通這件事,我便狠下了心腸,說:“媽媽還想在這裏待幾天,帶你和妹妹玩一下,然後帶你去外公家裏看小鹿。等你們回到家裏,就可以看到爸爸了。”
她還扁著嘴巴,用那種蒼蠅一樣的,嚶嚶嚶的小聲哭泣讓我煩躁。
我等了一會兒,實在被她哼哼得心煩,便說:“否則你就餓著,我帶妹妹出去玩,你自己在這裏。”
她又坐到地上企圖故技重施。
我便沒說話,心裏知道她什麽都明白。
這一等,半小時就過去了。
蒲藍來叫我們吃飯,見這場麵愣了一下,麵露尷尬,說:“去吃飯吧。”
念念本來已經哭得沒眼淚了,此時卻又來勁了,猛嚎:“不吃!不吃!不吃!壞叔叔!”
我連忙看向蒲藍:“對不起,是我沒教好她。”
“沒關係。”蒲藍說:“隻是可惜了我那塊金槍魚頰,今天是被人框了才買的,貴得我心髒疼,本來想自己偷偷吃了,又怕顯得壞叔叔我不大方,忍痛請你,正好小公主不想吃,那壞叔叔我可高興死了,快,蘇小姐,咱們一起吃。”
我跟他一起轉身,餘光卻又看到念念在蹬腿。雖然她不知道金槍魚頰有多珍貴,但她聽得出那東西是特別的。她不僅好強,也是個喜歡獵奇的娃,這點也像了繁音。
我站住腳步,蒲藍也站住了,扭頭偷偷瞟她,然後朝我使了個眼色。
我倆等了一會兒,蒲藍對我說:“你還說你家念念不喜歡我,在我看來,看誰討厭就要讓他不痛快才行,我現在高興得做夢都要笑醒,她還……”
他還沒說完,念念已經衝了過去。
我忙問:“你去哪?”
“吃飯!”她的語氣還在生氣。
我忙小聲說:“謝謝。”
蒲藍也笑了起來,說:“看來她是真的討厭死我了。”
“對不起。”我說:“是我沒教育好她。”
“教育?”他歪了歪頭,問:“教育她學會掩飾對我的討厭?還是教育她,讓她相信企圖撬走她媽媽,讓她家庭破碎的叔叔是好人?”
我被他這犀利的話驚到了,不由語結。
他也就往前走了幾步,我也跟上,走出十幾米時,他又開了口:“你別在意,我可沒有生氣。”
我說:“畢竟是我的孩子沒禮貌。”
“至少她真實。”他說:“我從來不介意被小孩子討厭,至少他們說得是實話。”
我說:“謝謝你願意這麽想。”
到餐廳時,念念已經坐下了,滿屋都是食物的香氣,她已經被征服了。桌上確實有金槍魚刺身,隻是我看不出那是不是魚頰,如果是的話,那這頓飯的確稱得上是血本。
一頓飯吃得無驚無險,當然,大家也都沒聊什麽。
之後念念去睡覺了,我當然不困,便去找蒲藍一起喝下午茶。剛聊了幾句,手裏的電話就響了,是 我養父醫院的電話。我有些猶豫,最終還是接了起來,那邊是我養父,問:“那邊說你還沒把孩子送去?”
“還沒。”如果是昨天離開醫院就出發,按時間算,現在正好到那邊。由此可見,我養父竟然在關注這件事。我意外的是因為,他那天對我的評價太歹毒了,甚至刻意,我可以確定,以他的修養,一輩子都不會用“女支女”二字評價任何人,哪怕他心裏真的這麽想,哪怕對方是真正的女支女。
他沉默了一下,語氣轉而變得溫和了些:“我不是說了麽?孩子可以送去。難道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跟你一起送死?”
“我過幾天就會送去。”我說:“想帶她們在這邊玩一下子。”
他一怔,態度轉而嚴厲:“你住在哪裏?”
我這才發覺自己剛剛失言,沒有說話。
“你住在哪裏?”他又問了一遍,這次更加危險。
我還是沒有說話。
他也好久都沒說話。
我能猜到他在想什麽,無非是猜到我住在蒲藍家,那太可恥了,我更坐實了“女支女”這二字。
正當我屏息凝神,決定硬著頭皮聽他發怒時,他開口了,語氣還頗為溫和:“我這就派人過去,你準備一下。”
我心裏有些糊塗了,一時間沒有說話,他卻好像誤會了我的意思,說:“先接到我這邊,醫生說,過幾個月我也許可以出院,到時我就帶她們回你原來那邊去住,如果不能出院,就在這邊陪我吧,也和爸爸一起做個伴。不會孤單的。”
也不知為什麽,我的鼻尖不免一酸,倒不是出於感動,隻是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時候。我不知道他這樣決定,是因為太喜歡念念和憐茵了,還是多少也對我有點愧疚?我真的、真的打心眼裏希望他能明白,不管我是怎麽來的,我都想要個活生生的爸爸,而不是一張隻能供我吃穿的銀行卡,也不是一尊需要膜拜、需要供奉害怕被懲戒的神,即便我早就已經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