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將照會書拎起,大體瞟了幾眼後,嘴角忍不住微微一勾,當著眾軍機大臣的麵,他的語氣毫不掩飾,充滿了輕蔑與不滿:


    “這個英公使,明擺著是要跟咱們揣著明白裝糊塗。


    難道他會不知道,在外交條約中早有專項約定。


    無論是在哪個國家,哪個地區,隻要是被正式任命的官員,不管犯罪與否,他的處置問題,向來都是各國的內政問題,外人無權,更無理幹涉。


    但是,你們看看,他對我們提出的這些要求,莫不是想要直接插手我國的政務體係,再接著,是不是又想明目張膽的瓜分我國的合法政權了?”


    恭親王一點即醒,立馬聽出了光緒這是話中有話,心頭一陣盤算後,他便迫不及待的先行站隊:


    “皇上言之有理,以往我們就是對這群野蠻外夷太過縱容,導致他們現在完全是蹬鼻子上臉,無法無天了。


    奴才以為,關於地方官員的處置問題,我們絕不能作出,哪怕一絲一毫的妥協讓步。”


    “嗯,好,那你們的意思呢?朕想聽聽。”


    光緒放下文書的同時,順手車了車右手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言語間又恢複了往日的雲淡風輕。


    “奴才、臣複議。”


    這個時候,眾人哪裏還敢多作考慮,隻管隨聲附和便是。


    “行,那這件事兒就這麽定了,屆時,我國也應該有一名出席法庭的專員,你們心中,有什麽合適的人選沒?”


    “皇上,最近李經方已回國丁母憂了,此時正在籍守製,此人精通外語,辯論邏輯也極為縝密,何不讓他代為出庭?”


    恭親王儼然成為了一位搶答型選手,光緒話音剛落,他已給出了本題的標準答案,正當他還沉浸在洞察聖意的洋洋自得時。


    光緒的心頭,卻不免湧起了一絲恐懼不安,這恭親王竟然每次都能準確的洞悉自己的內心想法,這已經不單單是揣摩聖意那麽簡單了,這讓光緒確實有一種被掌控於股掌之間的感覺...


    位於上海公共租界的領事法庭,是西方各國聯合設立的,是一種可以行使領事裁判權的,又極其特殊的司法組織。


    該組織成立於光緒八年,期間還像模像樣地製定了不少的訴訟條例,由領事團每年擇選出三位領事為法庭大法官。


    法庭上的遊戲規則是,凡是對庭上判決不服的,在判決後六十日內可以申請重審。


    但要提交重審的前提,是以法庭自認為的合理合法為先決條件,簡單來說,也就是列強們擱這裏一塊在玩過家家的把戲,自臆出種種不平等的霸王條款。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連兩人之間起的一點小爭執,都可以黑白顛倒,是非混淆,更何況,這還是兩個國家之間的爭議呢。


    也正因為如此,這個法院到底適用於哪個國家的哪條法律,來進行最終的審理裁決,也成為了一個自開庭以來,飽受爭議的難題...


    在李經方臨行前,光緒將他召至養心殿,風趣幽默的對他講道:


    “你去法庭答辯時,想怎麽說就怎麽說,要是法庭判我們贏的話,我們就認他這個國際法,反之,我們就對外公告,就講它不受我國司法管轄,我國的司法係統無法承認它的合理性,所以,它的判決對於我國來說,無效。”


    李經方嘴上雖然說著皇上聖明,心頭卻又是另一番想法:


    “皇上的這個做法,跟市井上的潑皮無賴豈有不同?”


    辰時時分,在國際領事審判庭內,散碎的日光透過三角高窗斜射而入,斑駁地鋪灑在光滑的石板地上。


    空氣中彌漫著一股緊張不安的氣息,似乎連空中的塵埃都在靜靜等待著即將到來的一場風暴。


    庭上,一名中年洋人,帶一金絲邊框眼鏡,身上套了件黑色律師長袍,裏麵搭配著白色襯衣領巾,最讓在場國人忍俊不禁的是,他頭上戴著的那一頂由馬尾製成的卷曲假發?。


    按他們的說法,這是他們國家法律文化的一部分,也是為了表達他們對法庭的尊重和莊重感?,不過,在國人的眼裏,他們倒是成了貨真價實的“羊人”。


    這名從大洋彼岸遠道而來的著名律師,簡名叫戴雪。


    此刻,他正莊重地站在控方席上,將一疊厚厚的文件捏得起了褶子,他眼神篤定,胸有成竹,似乎已經是勝券在握。


    “尊敬的法官大人,在開庭前,我必須要明確的指出,在本案中,清朝的官員涉嫌濫用職權,無視國際條約。


    麵對暴民的騷亂行為,他們不管不問,在得到上級命令後,又故意拖延,行動遲緩,這已經是構成了對國際法律的嚴重褻瀆。”


    戴雪先行發難,他的聲音在空曠的審判庭中來回飄蕩,他的每一個字都顯得鏗鏘有力,聽得陪審團的諸位公使大加讚賞。


    而作為辯方的清廷代表李經方,則顯得舉止大方,謙遜有禮,他不慌不忙的從袖袋中抽出一張薄薄的草稿紙,這張紙主要還是用以梳理他的辯論思路。


    “法官大人,想必你聽說過我國有一句老話。


    叫做上什麽坡唱什麽歌,進什麽廟拜什麽佛,這句話主要講的就是一個入鄉隨俗。


    這位遠道而來的律師朋友,口口聲聲的講我們不尊重國際法律。


    那麽我請問,我國是否應該遵照你們所謂的國際法律,來處置每一個外交事件,我國的地方官員,又是否需要學習你所說的國際法律,並將它淩駕於我國所設立的司法係統之上呢?”


    李經方講起話來,慢條斯理,吐字清晰,他才剛剛發力,堂上已是一片鴉雀無聲。


    法庭上座的大法官不由自主地捏了把頭上的汗珠,眼神四處遊移,似乎正在尋找一絲來自旁人的支持。


    “法官大人,我們應該就事論事,不應該在這裏過多討論國際法律是否合規合矩,這是國家立法機構的事情,與我們控辯雙方無關,我們現在隻該討論這件案子的本身對與錯。”


    戴雪推了推鼻梁上的鏡框,恰到時機的替法官解了一時之圍。


    “哦,控方說的十分有理,那我們現在就正式開庭,我再次強調一下,開庭期間,控辯雙方,隻可討論蕪湖教案一事兒,其餘之事,不可在庭上多做議論。”


    “啪!”


    隨著法槌重重的敲下,有關於兩國的法律秩序,司法主權之爭,在這個不中不洋的地方,得到了生動而激烈的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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