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時,張昌宗的叔叔張某在太學任博士。


    太學博士這個職位在古代可是清貴的很,教授的學生都是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員及郡縣公級別的子孫、和從三品以上的官員曾孫,可以說,憑著這個位置,結交的都是當朝權貴。


    而且,太學博士自身的品級也不低,因為他除了負責教授太學生以外,還是天子的顧問,可以參議禮儀,品秩也在正六品到正三品之間。雖說不是實職,但也在廳局級和省部級之間,同時,還隨時可以轉任實職。


    張某入選太學博士,原因很簡單,對《詩經》《尚書》《禮記》《周易》《春秋》很是精通,比方時候時人說的詩溫柔寬厚,書疏通知遠,禮恭儉莊敬,易潔靜精微,春秋屬詞比事,張某是樣樣門清,在當時是公認的大家。


    但是,張某雖然學問好,可為人處世不咋地,很有點後世說的那種書呆子的味道,不善交際不說,交朋結友的時候經常鬧出笑話來,也被同僚們譏笑不通時務。


    因為這一點,張某沒少被家裏人說,他自己也很苦惱。


    某次,張某在看到宋宗雞的故事以後,突然就來了靈感,讓家裏人尋了一隻公雞養在身邊,取名為勃公子,心想著自己能不能像宋處宗那樣,有了長鳴雞的幫助,說不定會改掉自己不通時務的缺點。


    於是,白天,張某就把勃公子散放在自己腳邊,晚上,就把勃公子關在籠子掛在窗戶上。不管走在哪裏,張某都將勃公子帶上,白天,散放在自己腳邊,晚上,就把勃公子關在籠子掛在窗戶上。


    即便是在太學上課,張某也把勃公子帶著。而且,講課的時候,還把雞散放在學生中間。


    試想一下,教室裏滿滿的學生,大家正一起搖頭晃腦背著子曰的時候,突然一隻雞喔喔地打鳴起來,或者是噗地一聲從教室後麵飛到前麵。那情形,要有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這都還不算什麽,關鍵是學生自習看書或者寫字的時候,如果正自得其樂,突然一隻雞飛過來抓破了你的書本打翻裏你的硯台,墨水灑得到處都是,那樂子就大了。


    可張某卻不管這些,一旦看到學生在趕開勃公子時,往往就會指著趕雞的學生鼻子大罵,“雞是五德之禽,你們怎麽可以這麽輕怠它呢。”


    這話一出來,被罵的學生也隻能低下了頭。是啊,雞“頭戴冠者文也,足傅距者武也,敵在前敢鬥者勇也,見食相呼者仁也,守時不失者信也。”這可是漢代韓師韓嬰說的,誰能給反駁呢?


    當時,韓琬、王本立、張昌宗幾個一起在張某的手下讀書,關係也比較鐵。被勃公子打擾了學習之後,大家都不是沒有趕開過勃公子。但偏偏張某又仗著自己是張昌宗的叔叔,所以,在接受張某的責罵或者懲罰時,張昌宗受到的懲罰最終,常常被張某拿著戒尺教訓。


    某次,因為趕勃公子的事情,張昌宗還被叔叔罰站打了手板心。這讓王本立和韓琬兩個有點看不下去了,等下課後,韓琬和王本立兩個把張昌宗拽到一旁,“你那個叔叔也太書呆子了,我們想辦法把勃公子宰了,免得你再受著窩囊氣。”


    在太學的時候,因為買飼料不方便,張某給勃公子喂的食料都是學生吃飯後不要的殘汁冷羹。


    韓琬王本立兩個合計了一下,就決定從這上麵下手。


    某天,放學以後,張某讓王本立去收集剩飯剩菜。在把剩飯剩菜交到張某手上的時候,王本立開口了,“老師啊,在聽您講禮的時候,我突然有了一個想法,每天收集剩飯剩菜給勃公子,可以勃公子又不知道是誰的恩情,不知道這合不合禮。”


    張某一聽,哦豁,以前我還真沒注意到這一點。但既然有學生提出來了,肯定是在這上麵有了想法,那我就先考考他。於是,張某就反問王本立,“如果你覺得不合禮的話,你認為應該怎麽辦呢?”


    王本立見老師上了套,就把自己的主意拿了出來。“老師,不如這樣吧,我在收剩飯剩菜的時候,把有剩菜剩飯的同學都做個登記,然後公示在教室裏,這樣不就可以了嗎?”


    張某聽了大喜,這個主意好這個主意好。本立啊,你不光是學業好,而且還能學以致用,讓你當班長確實是名副其實。


    第二天早上,張某就在教室裏給學生們交代了這個事。然後每天下午,都會讓王本立把勃公子接受了誰的食料公示在牆上。


    對張某的這一做法,學生們既不反對也不讚同,選擇了沉默,因為反正隻要提起勃公子的話,老師都會拿五德來訓人,何必去自討沒趣呢。


    這樣一直持續了將近個把月時間。某天,張某家裏人來太學找張某稟告事情,張某隨即匆匆找祭酒請了事假。王立本幾個也是妙人,發現本來是張某授課的時間,但學校換了老師,可勃公子又還在,於是想辦法打探到了消息,得知張某家裏有事,一時半會不會回來之後,心裏有了計較。


    中午一下課,王立本把邀上韓琬他們,把勃公子逮住了,寫了一份公告,曆數雞的罪狀,然後把勃公子給宰了,並邀上全班同學一起把雞給吃了。


    下午,張某回到學校以後,去找勃公子,可是不管他怎麽呼喊,雞就是不出來。於是就把學生集中起來,“你們看到勃公子沒有?”


    都說老實人一般不發火,發起火來不一般。看著張某找不到雞以後著急的樣子,有些老實的又沒有分食勃公子的學生就主動站了出來,“老師老師,是王立本他們幾個把勃公子捉了,並殺了吃了。”


    張某一聽,頓時大怒,對王立本喝問到,“拿個章程出來。”


    王立本走到教室後麵,先前貼的告示還沒有幹,於是,便小心的把它揭了下來,送到了張某的麵前。


    張某看著王立本呈上來的告示,一邊搖頭又一邊點頭,“擾亂教學秩序,打翻學生墨卷,你們列出來的罪狀還可以呢,但是即便是如此,也罪不至死吧。”


    王立本接口道,“雞,畢竟不是人,不適合采用打板子一類的處罰,隻適合宰殺。”


    聽到王立本的話,張某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勃公子,這告示寫得明明白白,這麽多憑據在這裏,你不死都不行啊。”


    勃公子被殺死後,張某有沒有再養雞,記錄這件事情的人沒有說。或許養了或許沒養,不過,從王立本呈給張某的本子來看,估計張某沒有再養雞的可能性更大一些,雖然在張某的眼裏,雞是五德之禽,但是,王立本呈給他看的東西,更是有憑有據。


    而且,當時在長安,在判斷一件事的對與錯時,總喜歡把有案可查放在前麵,然後就是說眼見為實事實勝於雄辯,可是很多事,看到的還不一定是真實。


    如果總把看到的事情作為推斷的依據,很可能就會差之毫厘失之千裏,比方說一雙筷子放在我們麵前時,它確確實實是直的,但是如果把筷子放在水裏,它又是折的,我們倒底應該拿哪種形態下的筷子作為我們判斷的標尺呢?


    不過,略微可惜的是,當時太學有那麽多的學生,卻沒有人想到把張某和勃公子的生動畫麵畫下來,不然,後世的人們也可以一睹勃公子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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