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莫名其妙
重回1982職工大院 作者:熾焰在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上鋪的中年婦人氣的翻了個身,把頭朝向牆壁方向,嘴裏小聲嘀咕了一句,決定眼不見為淨。
秋火明站在原地沒動,“你沒得罪我什麽,你要道歉的不是我……”
錢峰尷尬地收回手,“她大概是不想見我。”
“那就各自安好吧,你也落水了,也算是兩清。”秋火明坐回床上,將背包裏的筆記簿取了出來,掏出鋼筆寫了個簡綱。
錢峰得罪的對象是李教授的女兒,於情於理再跟他來往,對李教授也不尊重,除非他們原諒了他;另一方麵這種人,在這個年代就是‘麻煩’的代名詞。
他若是活在千禧年前後,那時候文藝複興,想必會風生水起,可惜了,這是82年。
秋火明將簡綱寫完後,開始寫起正文,他把上回在船上發生的事情改編了一下,名字就叫做《詐騙》,寫作才是當下應該著重要做的事情,畢竟稿費這玩意,可是真金白銀、童叟無欺。
船艙裏,其他人見這裏沒鬧起來,剛剛安靜下來的眾人,又開始閑聊了起來。
秋火明正寫著起勁,旁邊的錢峰將擦幹的吉他放在腿上,小心地試了一個音,接著輕輕地彈奏了起來,他唱了一首英文歌曲,“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是卡朋特樂隊的《yesterday once more》,他的音色偏厚,音調偏低,唱歌應該不是他的技能,唱的一般,但是他彈奏的旋律,非常的流暢、動聽。
這首歌原本就是秋火明的最愛之一,他放下手裏的筆記簿,聽了起來。
一曲終了,艙內的眾人鼓起掌來。
旅途是枯燥乏味的,能有音樂聽,那是再好不過了,盡管英文歌大家都聽不懂,但是旋律怪好聽的,就當聽個熱鬧了。
原本幾個不敢惹他的旅客,見他唱歌時,溫和的很,鼓著勇氣提議道:“小夥子,再來一首!”
錢峰看向秋火明,眼神挑釁,“你那個不是擺設吧?一起來?”
秋火明剛想拒絕,就看到艙門被人推開,李毅跟李舒蘭前後腳走了進來,他們大概是睡不著,又閑著無聊,下來串門子了。
現在才晚上八點左右,睡覺確實難以入眠。
錢峰“刷”的一下,把吉他放在一邊,起身快步走到李舒蘭麵前,他原地站住,向她鞠了一躬,“對不起,是我錯了,我鄭重向你道歉。”
李毅原本拳頭都捏緊了,看到這情景,一時間不知道是該揍他呢,還是當沒看到。
李舒蘭後退一步讓開他的鞠躬,“我又不是死了,不用鞠躬……”
“噗呲”秋火明沒忍住,笑了出來。
“過來坐吧,你們怎麽來了。”
李舒蘭對著錢峰說道:“我已經不生氣了,剛剛那歌是你唱的?”
錢峰大喜,他直起腰,“對,我唱的,我會的可多了,你要聽嗎?”
李毅一把拽住李舒蘭往秋火明的床鋪方向走去。
錢峰坐回他的床上,指著秋火明的吉他說道:“小秋同誌,會彈吉他嗎?幹脆合作一首,怎麽樣?”
李舒蘭立即鼓起掌來,“火明哥,來一首。”
秋火明無奈地看向她,這姑娘的性格跟自家小妹倒是有幾分相像,一旁的李毅也在拱火,“別跟他合作,你單獨來一首……”
秋火明從床頭上方的掛鉤上,把吉他包取了下來,拆開外包,將吉他取出來,放在腿上,低著頭將琴弦緊了緊,隨即調了幾段音。
“行,那我就來一首英文的民謠,我不是專業人士,隨便聽聽就好了……”
前奏響起,是60年代傳唱甚廣的那首民謠《five hundred miles》,中文翻譯:離家500裏,這首民謠歌詞簡單,旋律卻透著一股濃濃的思鄉之情,剛好符合秋火明此刻的心情。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吉他的掃弦,配合著他幹淨的聲線,將一個離開家的遊子的思念盡付在歌曲中。
一曲終了,就連錢峰都鼓起掌來,坐在他對麵的大爺,突然開口道:“個首歌吾聽伐懂,但是吾聽了之後,心裏廂有點想家了……”(注釋:這歌我聽不懂,但是聽了之後,讓我想家了。)
跟他一個地方來的幾個人頓時連聲附和。
李毅拿起秋火明的吉他,“我也會一首,彈給你聽聽……”
他彈奏的是《童年》,雖然指法生疏,唱的不連貫,但勝在膽大臉皮厚,敢於發揮。
李舒蘭坐在一旁,給她哥打拍子,視線瞥到一旁的筆記簿。
剛剛他們來的突然,筆記簿秋火明還沒來得及合上。
“咦,火明哥,你是在寫小說啊?”
她拿起筆記簿看了起來。
“隨便寫寫……”
李毅一聽到是寫小說,當機立斷將吉他丟在一邊,湊近李舒蘭探頭看了過去。
秋火明伸出去想拿回筆記簿的手停在了半空,“那個,還沒寫完,要麽先還給我?”
李舒蘭倒是很有教養,看了當前這頁後,也沒隨便亂翻,將本子遞還給秋火明。
“火明哥,你的文筆真好,我覺得比我哥寫得好。”
李毅撇撇嘴,“我可是中文專業的!跟我比文筆!”
“不過……你寫得確實還不錯了。”
錢峰坐在床頭說道:“我們正準備要排一部戲,自己也寫了劇本,就是怎麽著,都有點不對路,你們會寫劇本嗎?可以簽約,要是能錄用,我們團付錢。”
“你還真是歌舞團的啊?”李舒蘭問道。
錢峰立即放下吉他站了起來,“當然是真的,你等一下,我有工作證。”
他轉身從枕頭下摸出一個小布袋,打開後,從裏麵取出一個紅色的本子,貓著腰遞給李舒蘭。
“還真是。”李舒蘭看著上麵的照片跟麵前的錢峰一致。
她心裏一虛,下午可是差點要了對方的小命,她故作鎮定,將‘工作證’還給了錢峰。
李毅這回來勁了,跟李舒蘭換了個位置,探頭跟錢峰說道:“劇本我寫過啊,你們想要排什麽劇?咱聊聊?”
船艙裏的眾人,見他們都不彈琴了,一個個又恢複原樣,各自聊了起來。
隻有躺在秋火明上鋪的中年婦女,內心憋屈,這一個一個的,都是有毛病的,剛剛還要生要死,這會兒竟然都坐在一起聊上了。
她換了個方向平躺著,伸手順了順胸口,嘴裏默默念叨:“不氣不氣……”
秋火明將吉他裝好,掛回原處,將筆記簿和筆都收進包裏。
李舒蘭對寫作沒興趣,她扭頭看向秋火明,臉色微微泛紅,她小聲提議道:“火明哥,明天上午,莪能給你畫張畫嗎?”
她伸手指了指上方,“到頂層,我還要畫日出……”
秋火明站在原地沒動,“你沒得罪我什麽,你要道歉的不是我……”
錢峰尷尬地收回手,“她大概是不想見我。”
“那就各自安好吧,你也落水了,也算是兩清。”秋火明坐回床上,將背包裏的筆記簿取了出來,掏出鋼筆寫了個簡綱。
錢峰得罪的對象是李教授的女兒,於情於理再跟他來往,對李教授也不尊重,除非他們原諒了他;另一方麵這種人,在這個年代就是‘麻煩’的代名詞。
他若是活在千禧年前後,那時候文藝複興,想必會風生水起,可惜了,這是82年。
秋火明將簡綱寫完後,開始寫起正文,他把上回在船上發生的事情改編了一下,名字就叫做《詐騙》,寫作才是當下應該著重要做的事情,畢竟稿費這玩意,可是真金白銀、童叟無欺。
船艙裏,其他人見這裏沒鬧起來,剛剛安靜下來的眾人,又開始閑聊了起來。
秋火明正寫著起勁,旁邊的錢峰將擦幹的吉他放在腿上,小心地試了一個音,接著輕輕地彈奏了起來,他唱了一首英文歌曲,“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是卡朋特樂隊的《yesterday once more》,他的音色偏厚,音調偏低,唱歌應該不是他的技能,唱的一般,但是他彈奏的旋律,非常的流暢、動聽。
這首歌原本就是秋火明的最愛之一,他放下手裏的筆記簿,聽了起來。
一曲終了,艙內的眾人鼓起掌來。
旅途是枯燥乏味的,能有音樂聽,那是再好不過了,盡管英文歌大家都聽不懂,但是旋律怪好聽的,就當聽個熱鬧了。
原本幾個不敢惹他的旅客,見他唱歌時,溫和的很,鼓著勇氣提議道:“小夥子,再來一首!”
錢峰看向秋火明,眼神挑釁,“你那個不是擺設吧?一起來?”
秋火明剛想拒絕,就看到艙門被人推開,李毅跟李舒蘭前後腳走了進來,他們大概是睡不著,又閑著無聊,下來串門子了。
現在才晚上八點左右,睡覺確實難以入眠。
錢峰“刷”的一下,把吉他放在一邊,起身快步走到李舒蘭麵前,他原地站住,向她鞠了一躬,“對不起,是我錯了,我鄭重向你道歉。”
李毅原本拳頭都捏緊了,看到這情景,一時間不知道是該揍他呢,還是當沒看到。
李舒蘭後退一步讓開他的鞠躬,“我又不是死了,不用鞠躬……”
“噗呲”秋火明沒忍住,笑了出來。
“過來坐吧,你們怎麽來了。”
李舒蘭對著錢峰說道:“我已經不生氣了,剛剛那歌是你唱的?”
錢峰大喜,他直起腰,“對,我唱的,我會的可多了,你要聽嗎?”
李毅一把拽住李舒蘭往秋火明的床鋪方向走去。
錢峰坐回他的床上,指著秋火明的吉他說道:“小秋同誌,會彈吉他嗎?幹脆合作一首,怎麽樣?”
李舒蘭立即鼓起掌來,“火明哥,來一首。”
秋火明無奈地看向她,這姑娘的性格跟自家小妹倒是有幾分相像,一旁的李毅也在拱火,“別跟他合作,你單獨來一首……”
秋火明從床頭上方的掛鉤上,把吉他包取了下來,拆開外包,將吉他取出來,放在腿上,低著頭將琴弦緊了緊,隨即調了幾段音。
“行,那我就來一首英文的民謠,我不是專業人士,隨便聽聽就好了……”
前奏響起,是60年代傳唱甚廣的那首民謠《five hundred miles》,中文翻譯:離家500裏,這首民謠歌詞簡單,旋律卻透著一股濃濃的思鄉之情,剛好符合秋火明此刻的心情。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吉他的掃弦,配合著他幹淨的聲線,將一個離開家的遊子的思念盡付在歌曲中。
一曲終了,就連錢峰都鼓起掌來,坐在他對麵的大爺,突然開口道:“個首歌吾聽伐懂,但是吾聽了之後,心裏廂有點想家了……”(注釋:這歌我聽不懂,但是聽了之後,讓我想家了。)
跟他一個地方來的幾個人頓時連聲附和。
李毅拿起秋火明的吉他,“我也會一首,彈給你聽聽……”
他彈奏的是《童年》,雖然指法生疏,唱的不連貫,但勝在膽大臉皮厚,敢於發揮。
李舒蘭坐在一旁,給她哥打拍子,視線瞥到一旁的筆記簿。
剛剛他們來的突然,筆記簿秋火明還沒來得及合上。
“咦,火明哥,你是在寫小說啊?”
她拿起筆記簿看了起來。
“隨便寫寫……”
李毅一聽到是寫小說,當機立斷將吉他丟在一邊,湊近李舒蘭探頭看了過去。
秋火明伸出去想拿回筆記簿的手停在了半空,“那個,還沒寫完,要麽先還給我?”
李舒蘭倒是很有教養,看了當前這頁後,也沒隨便亂翻,將本子遞還給秋火明。
“火明哥,你的文筆真好,我覺得比我哥寫得好。”
李毅撇撇嘴,“我可是中文專業的!跟我比文筆!”
“不過……你寫得確實還不錯了。”
錢峰坐在床頭說道:“我們正準備要排一部戲,自己也寫了劇本,就是怎麽著,都有點不對路,你們會寫劇本嗎?可以簽約,要是能錄用,我們團付錢。”
“你還真是歌舞團的啊?”李舒蘭問道。
錢峰立即放下吉他站了起來,“當然是真的,你等一下,我有工作證。”
他轉身從枕頭下摸出一個小布袋,打開後,從裏麵取出一個紅色的本子,貓著腰遞給李舒蘭。
“還真是。”李舒蘭看著上麵的照片跟麵前的錢峰一致。
她心裏一虛,下午可是差點要了對方的小命,她故作鎮定,將‘工作證’還給了錢峰。
李毅這回來勁了,跟李舒蘭換了個位置,探頭跟錢峰說道:“劇本我寫過啊,你們想要排什麽劇?咱聊聊?”
船艙裏的眾人,見他們都不彈琴了,一個個又恢複原樣,各自聊了起來。
隻有躺在秋火明上鋪的中年婦女,內心憋屈,這一個一個的,都是有毛病的,剛剛還要生要死,這會兒竟然都坐在一起聊上了。
她換了個方向平躺著,伸手順了順胸口,嘴裏默默念叨:“不氣不氣……”
秋火明將吉他裝好,掛回原處,將筆記簿和筆都收進包裏。
李舒蘭對寫作沒興趣,她扭頭看向秋火明,臉色微微泛紅,她小聲提議道:“火明哥,明天上午,莪能給你畫張畫嗎?”
她伸手指了指上方,“到頂層,我還要畫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