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出在羊身上!


    難怪老佛爺當年能有底氣說出“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辛醜條約》規定清廷需向列強賠款4.5億兩白銀?,算上利益和貸款,總共達到9.8億兩白銀,逼近10億大關了。


    才10億啊?


    我大清一年有3億的財政收入,再苦一苦百姓,不用三年,兩年半就能把賠款賠完了。


    “黃宗羲定律,講明了王朝賦稅的累數級遞增,也就是積累莫返之害!”


    林煜隨手在地上寫了個“吏”字,而後緩緩開口說道。


    “你們應該也已經意識到了,之所以會有‘黃宗羲定律’的周而複始,本質上就是我們開頭所講,國家管理科學的第一章,真正執行管理封建專製國家的人員部分,也就是作為最基層的吏員係統出現了問題。”


    “我們剛剛已經講過,作為國家管理最基層,也是真正作為最終執行人的小吏,他們被國家的上層建築剝奪了仕途和做官的資格,就連俸祿也是低到忽略不計。”


    “如果你們是這些小吏,你們會如何?”


    “荀子他老人家說的很好,人之性本惡,天下熙熙,皆為利往,人活著都是為了自己的欲望,百姓的欲望是吃飽穿暖、老婆孩子熱炕頭,商人的欲望是賺大錢,士兵的欲望是有更多的軍餉、做將軍……


    所以,小吏的欲望,不能升官,那就隻能求財了,他們會動用一切手中的‘微末’權力,去最大程度的賺取非法財富。”


    “因此,即便每個新生王朝對稅製都進行了更化改革,但真正執行到下麵,依舊會被小吏以各種名目手段,將其無限放大。”


    “被放大的數額,就是統計公式裏的橫征數額,而這個橫征數額又總會將王朝的賦稅,與農業生產的增值率,趨同平衡!”


    確切地說,不是趨同平衡,而是緊追不放。


    農業產量長一寸,賦稅量就增一分,緊追不放,大體上能占總產出的30%~50%。


    林煜又說:“但實際上,即便王朝上層知道有這些問題,就能因此不去進行稅製改革嗎?比如前麵說到的那位宋朝反賊,他是不是應該照搬,繼續學縣太爺那樣,跟百姓去征收‘剿賊餉’等在內的一係列苛捐雜稅?”


    鄭和當即搖頭:“自然不能,他是被百姓推上去的,而且他自己便是反賊,如何能去繼續征收‘剿賊餉’?”


    “這就是了,”林煜點頭說道,“所以反賊大當家必須進行稅製改革,也就是合並全部苛捐雜稅改為統一征收,這也是‘黃宗羲定律’在曆代王朝的具現化。”


    “總結來說就是,明稅輕、暗稅重、橫征雜派無底洞!”


    “在封建專製王朝的明文法典規定下,往往正稅之外,總會因為各種需求,而增生攤派各種名義的雜稅,不僅加重百姓負擔,還為各級官吏橫征搜刮、中飽私囊大開方便之門。


    如果不對雜派加以控製,最終必然會激化矛盾,危及到王朝的統治穩定。因此並稅除費,簡化稅製就是曆代稅製改革的基本思路,也是最直接的緩解辦法。”


    “但緩解之所以是緩解,就在於它永遠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隻是進行拖延,便如慢性病,越拖越難治,直到病入膏肓,藥石難醫!”


    楊榮這時迫切追問道:“林先生有何高招?”


    “高招談不上,我隻能給你們提供思路。”


    林煜把碗裏已經快化掉的最後一口冰沙幹完,方才擦了擦嘴角,接著講道:“前麵說了,黃宗羲定律,導致它發生的根本原因在於管理這個國家的執行係統,也就是龐大的底層吏員組織出現了腐化病變。”


    “所以,要想規避‘黃宗羲定律’的周期輪回,就必須先解決小吏的問題。”


    “吏治吏治,關鍵在於吏,文官反而是其次。”


    事實上,在最早的時候,官吏之間雖然不同屬,但論起破壞力和實權控製力,吏可比官要強大太多了。


    總有人說東漢袁氏“四世三公”多麽牛逼,但袁氏的本質卻是以一部《詩經》傳家的官宦家族,而非盤踞地方的強勢豪吏。


    這在東漢王朝很常見,地方豪族出任本地吏員,那些“四世三公”則鑽研四書五經傳家做官,為家族富貴綿長。


    放到太平盛世,“四世三公”的含金量肯定大於地方豪族,但到了漢末亂世,那些平素被官宦家族不太看得起的豪吏,直接靠著家族的部曲強兵,和盤根錯節的關係網、財力,瞬間就支棱起來了……


    “但比較現實的問題便是,如今大明的吏治,在經過了曆代王朝的不斷疊床架屋之後,早已不是說動就能動得了的!”


    用更好理解的話來說,就是大明的吏治早就已經變成了一座“屎山代碼”。


    那句話怎麽說來著?


    當代碼能夠運行的時候,那就不要再去動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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