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黎的話,隻針對張氏一個人:“你要是覺得這麽坐不舒服,那就下去用腳走。還他們算什麽東西,你又算什麽東西?我們這些鄉下人,到哪裏都能活,多麽艱苦惡劣的環境都能活,你能嗎?哪來的優越感啊你?”


    周大夫是做公爹的,訓斥兒媳婦的話不能太過,便暗暗扯了下身邊老妻的衣角。


    向氏知道這會自己肯定得開口,不然張氏又要和江黎爭論起來。


    向氏厲聲道:“我們能順利出城已經是萬幸,你挑三揀四的幹什麽?江娘子能載上我們已經難得,做人要懂得感恩。”


    張氏反駁道:“兒媳不是不懂得感恩,隻是到永州哪怕沒日沒夜趕路,也得五六天吧?腰都得散架了!”


    向氏斜了張氏一眼:“不然你還想怎樣?這點苦都吃不了,以後我們背井離鄉不知道還有多少艱難等著,克服不了全家都跟著你去死嗎?”


    周鶴一不耐煩吼道:“別吵了行不行?”


    他被打了一頓,現在身上還疼著,又突然要離開自己從小生活的安樂窩,心裏已經夠煩的了。


    張氏覺得憋屈極了,她和外人強嘴幾句,怎的公婆全向著外人?


    就算坐了他們的騾車,可是這個癱子還要靠她公爹治腿,是有求於她們,為什麽要對她客氣?


    眾人都冷靜了下來,好長時間沒再開口。


    夜幕降臨,已經沒什麽人趕路,時不時能看到路邊有火堆升起,一群人圍著取暖。


    風一陣陣的吹過,帶著喇人的涼意,擔心四個孩子著涼,許大力從背後靠著的行囊裏取出江黎買的新被褥,鋪開正好能蓋住他和四個孩子。


    周大夫沉默良久,決定把家裏的事情告訴幾人,人確實不是他們殺的,隱瞞不說,怕會弄巧成拙。


    “許相公,實在抱歉,我可能沒辦法為你治腿了,到了崗寧縣你們把我們放下來吧。”


    許大力還未開口,江黎先急了:“不是說好一起去永州的嗎?”


    她忙活一下午,為的就是帶上周大夫為許大力治腿,怎麽能出爾反爾呢?


    周大夫長長歎息,娓娓將事情道來:“載上我們去永州,你們怕會被牽連麻煩。我們家的事情,想必江娘子已經和你們說過,下午江娘子離開後,我和兩個兒子去官府辦路引,隻那麽會功夫,放印子錢的人就知道我們一家要離開南陽縣。老二老三兩家先我們一步離開,我和老婆子還有大房母子倆被堵在家中,本以為今天在劫難逃,不料突然有人暗中相助,殺了兩名上門討債的人,剩下的三人落荒而逃。”


    陳朔之震驚道:“鬧出人命了?”


    周大夫點了點頭:“放印子錢的背後之人,是我們鎮上一個姓吳的員外郎,不僅家世顯赫,縣令還是他的妹夫,因這層關係,吳家在南陽縣可謂是手眼通天,所以我們前腳辦了路引,後腳討債的才能堵上門。人雖不是我們殺的,且我們不知道是何人所殺,即便知道,也不可能出賣恩公。可畢竟是出了人命的,官府很有可能判定人就是我們家殺的。”


    江黎當時隻想救人,沒想的這麽深,她的好心,似乎為周大夫一家帶來了更大的麻煩。


    到底是還沒能適應這個世界的律法,在末世,隻要出了基地,便是弱肉強食,殺幾個人家常便飯的事。


    甚至有些時候,人類是不分對錯的,隻講究利益,因為一塊麵包丟了命的,比比皆是。


    陳朔之是一行人中最有文化的,也熟讀律法,他沉默半響後,開口說:“周大夫最好是和我們一起去永州,無需擔心連累否,畢竟人死的時候,我們不在場,之前我們也與你們家無交情,更不存在合謀殺人。”


    周大夫說:“可是如果我們上了通緝名單,路過關卡時,還是被抓起來。”


    陳朔之說:“沒那麽快上通緝名單,官府接到報案,要走一個流程,驗屍,確定死因,調查因何事糾紛,你們全家跑了以後,官府也得詢問親鄰今天案發時的情況。即便最後官府不能秉公辦理,將殺人罪名按在你們頭上,最起碼也得兩三天後,而我們已經走了好幾天,縣與縣之間送通緝文書追不上我們。”


    周大夫說:“我們的路引隻辦了到永州的,上了通緝名單,到永州我們若是再去辦路引,不是自投羅網?如果不辦路引,在永州早晚也要被抓。”


    陳朔之給他出主意道:“到了永州,你們便去州府擊鼓鳴冤!”


    周大夫不太能理解陳朔之的話:“主動自首減輕判罰?”


    陳朔之糾正周大夫:“你們沒殺人,為何自首?現在隻是猜測衙門會徇私枉法,把莫須有的罪名強行加在你們的身上,你們怎能就此以逃犯身份自居?”


    周大夫聽出來陳朔之是精通律法的,虛心拱手:“還請老哥指點。”


    陳朔之說:“我姓陳,名朔之,看年歲和周大夫差不多,喚我一聲老陳即可。到了永州,不管南陽縣這邊官府怎麽處理,你們都可以去州府衙門擊鼓鳴冤,狀告南陽縣令徇私枉法,與舅哥狼狽為奸放印子,逼迫到你們無家可歸。”


    周大夫說:“我們並無他們放印子的證據啊。”


    陳朔之說:“你的孫兒既是證據,縣衙透露你一家辦路引的事情給放印子錢的人就是證據,不管真相如何,你的目的都不是真正要告縣令放印子,而是將殺人一事撇清關係。與其等南陽縣這裏先出手,讓自己被動,不如主動出擊!”


    許大力沉思著說:“南陽縣歸永州管轄,周大夫去永州狀告南陽縣令,不就是告訴所有人,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合情合理!”


    周大夫問:“這樣能行?”


    陳朔之說:“結果怎樣,我不敢保證,但是你們一家的出路,隻有這一條,不然就隻能祈禱,南陽縣官府不會把殺人罪名強行按在你們身上。”


    前麵趕車的江黎說:“周大夫你聽陳阿公的吧,他是老秀才,很有文化的,知道的肯定比我們多,信他的沒錯。”


    周大夫覺得陳朔之的建議不失為一個好法子,化被動為主動,事情擺在明麵上,坦坦蕩蕩告訴大家他們沒有殺人。


    若是躲下去最後被抓,有理也不好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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