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婆家人嘴臉
逃荒路上丟下我,那我吃肉你別饞 作者:半生不熟的包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江黎第一次用自己的視角去看這一大家子人。
婆母程紅月是一個三十九歲的婦人,高顴骨的刻薄相,荒年的漫長饑餓也沒能抑製她說話時的大嗓門。
許大力並不是程紅月的親生子,她是一個後母。
簡單點說,程紅月和原主,都是給這家父子做續弦當後娘的。
而原主能嫁到這家來,也是程紅月的主張。
因為許大力的原配妻子跑了,需要有人來照顧一個癱子和兩個孩子。
程紅月給許根深生有兩兒一女。
老二許勇,今年二十二歲,媳婦湯敏,膝下一兒一女。
老三許聰十九,還未娶妻,是家裏唯一的讀書人,目前無功名在身。
老四許晴,年芳十五,待字閨中,不止樣貌像極了程紅月,連性格也是,刁鑽刻薄,強勢蠻橫。
許晴不依不饒的說:“我不管,撕壞了我的衣服就得賠。”
許大力蹙眉:“不說我們現在沒有錢,就算有錢荒原百裏的看不到一個村莊,更別提鎮子,咋賠?”
許晴理著衣服衝著程紅月嚷嚷:“娘,你看看這個賤女人把我衣服撕的,以後咋穿?”
程紅月找了江黎一下午,心裏本來就有氣,這會又因為她撕壞許晴衣服,更是火冒三丈高,拿起地上的一根幹樹枝,抬手就要打:“好你個不安分的小娼婦,看我不打死你!”
江黎快速把布條繞到腦後打個結,如刀鋒一般鋒利的眸子瞪向程紅月。
坐一會已經緩了些勁回來,隻要樹枝打下來,她一定順勢抓住程紅月的手, 給她一個過肩摔!
不過程紅月的樹枝還沒下來,就被許大力大聲阻止了:“娘,你要幹啥?”
程紅月的手僵在半空,轉而看向許大力:“這小娼婦不守婦道,三天兩頭的跑,我們都出來逃荒了,誰能像在村裏似得看著她?還把你四妹唯一的衣服給撕了,你說她該不該打?”
許大力說:“你們沒看見她額頭的傷很重嗎?不撕四妹的衣服也是撕別人的,不然咋包紮?”
許晴蠻橫道:“她受傷是活該,沒把她浸豬籠就算是我們家開恩了。”
許大力反問:“你們要是再把她打出啥毛病,誰來伺候我?”
江黎能聽得出來,許大力其實是在幫自己。
原主的記憶中,每次婆家人要對她動手,許大力隻要在場,都會開口維護。
不管原主怎麽罵他,怎麽傷他男人的尊嚴,他都從未反駁過,頂多兩人幾天不說話冷戰。
江黎想,被人硬湊在一起過日子的夫妻,感情肯定沒有,這個男人該是愧疚,愧疚自己是個癱子,什麽都做不了,連累了原主。
所以原主明晃晃給他戴綠帽,他選擇了隱忍。
許勇走到許大力身邊,往平車上一靠,找了江黎一下午,腳都走酸了,並不插嘴這場爭論。
倒是他的媳婦湯敏放下懷裏一捆草根,走到程紅月的麵前勸說:“娘,我瞧著大嫂臉色白的嚇人,這次傷的不輕,不如算了吧?”
湯敏可不是關心江黎,正如許大力所說,把江黎打出個好歹,誰來伺候癱子?
最後還不是落她頭上?
老三許聰也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靠著行囊坐下,生怕弄髒身上那件已經洗到發白的青衿,也不知道拉了誰的衣服墊在了地上。
他四年沒去過書院,出門或者家裏來親戚,都要把這身青衿給穿出來,提醒所有人,他是有學問的讀書人。
實際上,許聰至今連童生也沒考上,壓根不是讀書的料,就這程紅月還逢人就說要不是家裏窮,許聰現在就是秀才郎,將來沒準還能高中!
許晴質問:“那我衣服被她白撕了?”
許大力說:“我看是從衣角撕的,也不是不能穿。”
逃荒的人哪個不是風塵仆仆?
哪個能著裝體麵?
誰會關注誰的衣角多一塊少一塊?
許晴說:“反正今天不賠我衣服不好使!”
許大力頭疼,剛毅麵容上多了些許不耐:“你想咋地?”
許晴說:“大哥你那不是有支銀簪嗎?你把銀簪給我,當是賠我衣服。”
許大力默了。
他什麽都能給許晴,隻有銀簪不行。
當年他雙腿受傷,急需藥費,可打獵賺來的錢一直被程紅月保管,緊急關頭,程紅月卻說錢都用在了家裏開銷上,頂多能拿出一兩。
家裏人都勸他把銀簪擋掉,就這他也沒有動過賣銀簪的念頭。
江黎清楚知道銀簪對許大力的意義,原主什麽都能偷拿給情郎,單單沒有打過銀簪的主意,那是人家母親留下來的唯一遺物。
終是聽不下去,江黎冷淡開口道:“不就一件破衣服?還你就是。”
許晴伸出手,咄咄逼人:“那你還啊?”
江黎說:“我說還就一定會還,但是要等我有錢才行,到時候還你一身新的!”
許晴臉上充滿鄙夷:“你但凡手裏有個三瓜兩棗的,也得給那個奸夫留著。”
許大力厲聲嗬斥:“怎麽和你大嫂說話的?”
程紅月見許大力吼自己女兒,幫腔說:“老四說錯了?我們為了你到處找這小娼婦,你倒好,分不清個好賴,還向著小娼婦說話了?趕緊把你那銀簪拿出來賠給老四,這事就算了!”
一口一個小娼婦,許大力聽著無比刺耳。
他這雙腿,娶誰都是拖累,所以從未答應過要娶江黎。
可這門婚事,除了他不同意,全家都同意,娶親直接讓許勇代勞。
沒人在乎他的意見,隻想找一個女人來伺候他!
所以不管江黎怎麽對他,或是做了多少讓他難堪的事情,他也從未責怪過,偶有爭吵或是冷戰,大多也是因為江黎虐待了他的一雙兒女。
說到底,江黎也是可憐人,心儀之人不能嫁,還要天天伺候他這個癱子。
原配發妻都做不到跟人跑了,又要一個被爹娘強行綁著嫁給他的女人做什麽?
江黎被這對母女的話逗笑:“我已經答應有錢了會還一件新的,你們母女卻盯著許大力的銀簪不放。果然啊,後娘就是後娘,同父異母的妹妹也不比親妹,我撕了件舊衣,倒是給了你們借口,把許大力親娘留下來的遺物占為己有!”
婆母程紅月是一個三十九歲的婦人,高顴骨的刻薄相,荒年的漫長饑餓也沒能抑製她說話時的大嗓門。
許大力並不是程紅月的親生子,她是一個後母。
簡單點說,程紅月和原主,都是給這家父子做續弦當後娘的。
而原主能嫁到這家來,也是程紅月的主張。
因為許大力的原配妻子跑了,需要有人來照顧一個癱子和兩個孩子。
程紅月給許根深生有兩兒一女。
老二許勇,今年二十二歲,媳婦湯敏,膝下一兒一女。
老三許聰十九,還未娶妻,是家裏唯一的讀書人,目前無功名在身。
老四許晴,年芳十五,待字閨中,不止樣貌像極了程紅月,連性格也是,刁鑽刻薄,強勢蠻橫。
許晴不依不饒的說:“我不管,撕壞了我的衣服就得賠。”
許大力蹙眉:“不說我們現在沒有錢,就算有錢荒原百裏的看不到一個村莊,更別提鎮子,咋賠?”
許晴理著衣服衝著程紅月嚷嚷:“娘,你看看這個賤女人把我衣服撕的,以後咋穿?”
程紅月找了江黎一下午,心裏本來就有氣,這會又因為她撕壞許晴衣服,更是火冒三丈高,拿起地上的一根幹樹枝,抬手就要打:“好你個不安分的小娼婦,看我不打死你!”
江黎快速把布條繞到腦後打個結,如刀鋒一般鋒利的眸子瞪向程紅月。
坐一會已經緩了些勁回來,隻要樹枝打下來,她一定順勢抓住程紅月的手, 給她一個過肩摔!
不過程紅月的樹枝還沒下來,就被許大力大聲阻止了:“娘,你要幹啥?”
程紅月的手僵在半空,轉而看向許大力:“這小娼婦不守婦道,三天兩頭的跑,我們都出來逃荒了,誰能像在村裏似得看著她?還把你四妹唯一的衣服給撕了,你說她該不該打?”
許大力說:“你們沒看見她額頭的傷很重嗎?不撕四妹的衣服也是撕別人的,不然咋包紮?”
許晴蠻橫道:“她受傷是活該,沒把她浸豬籠就算是我們家開恩了。”
許大力反問:“你們要是再把她打出啥毛病,誰來伺候我?”
江黎能聽得出來,許大力其實是在幫自己。
原主的記憶中,每次婆家人要對她動手,許大力隻要在場,都會開口維護。
不管原主怎麽罵他,怎麽傷他男人的尊嚴,他都從未反駁過,頂多兩人幾天不說話冷戰。
江黎想,被人硬湊在一起過日子的夫妻,感情肯定沒有,這個男人該是愧疚,愧疚自己是個癱子,什麽都做不了,連累了原主。
所以原主明晃晃給他戴綠帽,他選擇了隱忍。
許勇走到許大力身邊,往平車上一靠,找了江黎一下午,腳都走酸了,並不插嘴這場爭論。
倒是他的媳婦湯敏放下懷裏一捆草根,走到程紅月的麵前勸說:“娘,我瞧著大嫂臉色白的嚇人,這次傷的不輕,不如算了吧?”
湯敏可不是關心江黎,正如許大力所說,把江黎打出個好歹,誰來伺候癱子?
最後還不是落她頭上?
老三許聰也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靠著行囊坐下,生怕弄髒身上那件已經洗到發白的青衿,也不知道拉了誰的衣服墊在了地上。
他四年沒去過書院,出門或者家裏來親戚,都要把這身青衿給穿出來,提醒所有人,他是有學問的讀書人。
實際上,許聰至今連童生也沒考上,壓根不是讀書的料,就這程紅月還逢人就說要不是家裏窮,許聰現在就是秀才郎,將來沒準還能高中!
許晴質問:“那我衣服被她白撕了?”
許大力說:“我看是從衣角撕的,也不是不能穿。”
逃荒的人哪個不是風塵仆仆?
哪個能著裝體麵?
誰會關注誰的衣角多一塊少一塊?
許晴說:“反正今天不賠我衣服不好使!”
許大力頭疼,剛毅麵容上多了些許不耐:“你想咋地?”
許晴說:“大哥你那不是有支銀簪嗎?你把銀簪給我,當是賠我衣服。”
許大力默了。
他什麽都能給許晴,隻有銀簪不行。
當年他雙腿受傷,急需藥費,可打獵賺來的錢一直被程紅月保管,緊急關頭,程紅月卻說錢都用在了家裏開銷上,頂多能拿出一兩。
家裏人都勸他把銀簪擋掉,就這他也沒有動過賣銀簪的念頭。
江黎清楚知道銀簪對許大力的意義,原主什麽都能偷拿給情郎,單單沒有打過銀簪的主意,那是人家母親留下來的唯一遺物。
終是聽不下去,江黎冷淡開口道:“不就一件破衣服?還你就是。”
許晴伸出手,咄咄逼人:“那你還啊?”
江黎說:“我說還就一定會還,但是要等我有錢才行,到時候還你一身新的!”
許晴臉上充滿鄙夷:“你但凡手裏有個三瓜兩棗的,也得給那個奸夫留著。”
許大力厲聲嗬斥:“怎麽和你大嫂說話的?”
程紅月見許大力吼自己女兒,幫腔說:“老四說錯了?我們為了你到處找這小娼婦,你倒好,分不清個好賴,還向著小娼婦說話了?趕緊把你那銀簪拿出來賠給老四,這事就算了!”
一口一個小娼婦,許大力聽著無比刺耳。
他這雙腿,娶誰都是拖累,所以從未答應過要娶江黎。
可這門婚事,除了他不同意,全家都同意,娶親直接讓許勇代勞。
沒人在乎他的意見,隻想找一個女人來伺候他!
所以不管江黎怎麽對他,或是做了多少讓他難堪的事情,他也從未責怪過,偶有爭吵或是冷戰,大多也是因為江黎虐待了他的一雙兒女。
說到底,江黎也是可憐人,心儀之人不能嫁,還要天天伺候他這個癱子。
原配發妻都做不到跟人跑了,又要一個被爹娘強行綁著嫁給他的女人做什麽?
江黎被這對母女的話逗笑:“我已經答應有錢了會還一件新的,你們母女卻盯著許大力的銀簪不放。果然啊,後娘就是後娘,同父異母的妹妹也不比親妹,我撕了件舊衣,倒是給了你們借口,把許大力親娘留下來的遺物占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