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假如老婆不愛我
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 作者:楓火佳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皮鞋當然是沒要回來的,所以偉健的心情十分不美麗。
陽謀,這是赤裸裸的明修——,不是,假道——,不是,偷梁——,呸,這根本就不是皮鞋的事!就算他把皮鞋要回來,焊在她腳上,也阻止不了他的心往坑裏掉。
不錯,她確實滿足了他的所有要求,兩年多來,她就像他身邊的空氣一樣平凡,像他身後的影子一樣保險,理所當然地存在,安靜遜順的恭守。他對她就如同呼吸空氣、帶著影子散步那麽天經地義。可是,這一次,不知是什麽刺痛了他的哪根神經,他一驚之下才猛然間發現:這個平日裏隨在他身邊的溫軟的女人,心裏其實有著鋼鐵般的意誌,根本不是他所能征服的。當她柔軟地順從他時,其實是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裏的,她既不會為他沮喪,也不會為他失落,她心裏的喜怒哀樂是根本不與他分擔的,就算痛哭一場,內容也與他無關。就像那雙皮鞋與這件事無關一樣。
她從來就沒有為他心動過,就像她從來沒有為他驕傲過一樣。
她的驕傲與虛榮是分開的。他能滿足她的虛榮心,卻未必能讓她為他驕傲。
一直以來,他都以為是他在陪她玩遊戲,殊不知,她才是那個真正的遊戲者。她遊刃有餘地扮演著他需要的一切角色,日間的一切桌椅板凳、鍋碗瓢盆、柴米油鹽不過是她假戲真做的道具,夜晚的一切暖帳春宵、耳鬢廝磨、兒女情長也不過是狐狸精玩的一場風花雪月的戲法。
她是沒有進過他的大腦,可他也沒有進過她的心!
他忽然之間發現了這個發現,虛榮心大大受刺,她眼裏越是沒有他,他便越是想把自己送到她眼前去;她心裏越是沒有他,他便越想在心裏上征服她。可是,一段時間下來之後他發現:她那鑽石一般堅硬的心裏,是根本沒有他一丁點兒位置的。他這才發現:在她柔軟的個性裏,隱藏著火一般的野性與水一般的執著,是兩年多來他從未了解的。這兩種個性被她揉碎之後深藏了,她不拿出來,卻常在舉手投足的不經意間閃出一點星芒,隻是他從未細看罷了。怎麽兩年多來他從來都沒有好好地看看她呢?他摟著她調笑的時候好像也沒有看過她似的。不然怎麽會兩年多都沒有看見呢!
他開始鬼起一雙眼睛,從各個角度觀察她,卻發現她根本是難以捉摸的,比如:她說話時聲音極其柔和,樣子極其乖巧,但你卻永遠也沒辦法把她認做是一個溫軟的良家婦女。臉上的態度古板認真,腦子裏的想法卻離經叛道。不笑時冷若冰霜,笑的時候又融冰化雪。有時候聰明得像一個智者,有時候傻得算不清兩位數加法。隨意切換真假,隨時搗亂撒謊,隨便亦正亦邪,隨時隨地取悅眾人,魅惑生活,娛樂自己,自得其樂。
她自得其樂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去橘園散步,一是上房頂逗鴿子,兩樣他都可以參與,但沒有他也一樣。
他覺得橘園散步可以理解,但逗鴿子為什麽要到房頂上?而且是一大清早的。他聽她在頭頂上走來走去,懶覺都睡不成。爬起來悄悄跟上房,發現原來她在房頂不是逗鴿子,而是在那裏練瑜珈。怪不得他聽著像是光著腳!對,她還在書房裏勾引過他。
房頂的中央擺著一塊小毯子,還有一個玉米葉編的蒲團,他看她在那個小毯子上彎腰壓腿,各種難動作都被她練會了。
“你是在給我練習好身材嗎,寶貝兒?”他上了最後兩級梯子。
那個人正在向後下腰,兩隻手支在地上,“別和我說話。”
他撇撇嘴,在一旁的蒲團上坐下來,看她在那塊小花毯上旁若無人地擺弄她柔曼的身姿,晨光初啟,美如幻境。
“人家都是聽著音樂做的。”他抬眼四周,發現早起的田野竟是如此美麗!這個小壞蛋,總能找到好看的地方,他真不知道早上的房頂這麽美,他看著小毯子上的人,如果有舒緩的音樂,一定會更美!“這個是得聽著音樂做的。”他又道,但家裏的音響好像太大了,趕明應該給她買個小錄音機,方便拎到房頂上來的那種。
“我的音樂在心裏。”他看她雙手背在身後,腰慢慢彎下去,頭貼向小腿,慢慢左轉,再慢慢右轉,他看著那如歌一般的動作,一忽覺得,她心裏的確有一個旋律,是他不知道也聽不見的。
“蒲團給我。”
他聽見,這才發現她正在收勢,撅著屁股坐在半空,他急忙把蒲團送出,那個人坐了下去。他看她盤膝、垂目、蘭指,一般安靜祥和。他蹲在那,聽她緩慢地調整呼吸,那個人突然睜開眼睛:“你怎麽把蒲團給我啦?”
“不是你要的嗎?”
那個人癟著嘴看他,突然站起來,一撲撲到他背上,大笑起來:“我做的比張惠蘭如何?”
他立刻就想打擊她了:“唉!有的人一分鍾不吹牛,頭發絲都會癢癢……”
“那是有頭皮屑!”
他馬上就覺得他上當了,卻不知道當在哪裏。
他想要一個孩子了,這句老媽在他耳邊念了上百遍的話,終於第一次鑽進他的腦子了——既然這是一片富饒的土壤,他大可以去種一個孩子出來!他們結婚都兩年多了,他的心也安穩習慣了,而且,其實他也挺喜歡小孩的,雖然小不點時很麻煩,隻會哭,但軟嘟嘟地抱在手裏也挺有趣的。他記得毛毛和寶根都是滿月抱回家來的,那是他見過的最小的小孩,如果這世界上有一個小孩是從一顆種子開始他就知道的話,那不是更有趣嗎!
而且,她的身體裏麵一旦有了他的內容,她就真的是他的了。
不過——
這算什麽?用孩子征服女人?或者維係感情,做愛情的替代品?這在他可是一直都很嘲弄、很不以為然的!而且,他一旦種下這個孩子,她身體裏的那顆種子就永遠也不會發芽了,它會冰封在她的生命裏,哪怕和他過到老死,他都再沒有機會看到它蓬勃的生機。他能非常清楚地預見這一點,就像她非常清楚地告訴他她再也不出去了一樣。不出去?他寧可她出去愛上別人,也不需要她這樣的堅守!不!他要讓她先愛上他,然後才要他們的孩子。他們的孩子應該是他們愛的結晶。
陽謀,這是赤裸裸的明修——,不是,假道——,不是,偷梁——,呸,這根本就不是皮鞋的事!就算他把皮鞋要回來,焊在她腳上,也阻止不了他的心往坑裏掉。
不錯,她確實滿足了他的所有要求,兩年多來,她就像他身邊的空氣一樣平凡,像他身後的影子一樣保險,理所當然地存在,安靜遜順的恭守。他對她就如同呼吸空氣、帶著影子散步那麽天經地義。可是,這一次,不知是什麽刺痛了他的哪根神經,他一驚之下才猛然間發現:這個平日裏隨在他身邊的溫軟的女人,心裏其實有著鋼鐵般的意誌,根本不是他所能征服的。當她柔軟地順從他時,其實是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裏的,她既不會為他沮喪,也不會為他失落,她心裏的喜怒哀樂是根本不與他分擔的,就算痛哭一場,內容也與他無關。就像那雙皮鞋與這件事無關一樣。
她從來就沒有為他心動過,就像她從來沒有為他驕傲過一樣。
她的驕傲與虛榮是分開的。他能滿足她的虛榮心,卻未必能讓她為他驕傲。
一直以來,他都以為是他在陪她玩遊戲,殊不知,她才是那個真正的遊戲者。她遊刃有餘地扮演著他需要的一切角色,日間的一切桌椅板凳、鍋碗瓢盆、柴米油鹽不過是她假戲真做的道具,夜晚的一切暖帳春宵、耳鬢廝磨、兒女情長也不過是狐狸精玩的一場風花雪月的戲法。
她是沒有進過他的大腦,可他也沒有進過她的心!
他忽然之間發現了這個發現,虛榮心大大受刺,她眼裏越是沒有他,他便越是想把自己送到她眼前去;她心裏越是沒有他,他便越想在心裏上征服她。可是,一段時間下來之後他發現:她那鑽石一般堅硬的心裏,是根本沒有他一丁點兒位置的。他這才發現:在她柔軟的個性裏,隱藏著火一般的野性與水一般的執著,是兩年多來他從未了解的。這兩種個性被她揉碎之後深藏了,她不拿出來,卻常在舉手投足的不經意間閃出一點星芒,隻是他從未細看罷了。怎麽兩年多來他從來都沒有好好地看看她呢?他摟著她調笑的時候好像也沒有看過她似的。不然怎麽會兩年多都沒有看見呢!
他開始鬼起一雙眼睛,從各個角度觀察她,卻發現她根本是難以捉摸的,比如:她說話時聲音極其柔和,樣子極其乖巧,但你卻永遠也沒辦法把她認做是一個溫軟的良家婦女。臉上的態度古板認真,腦子裏的想法卻離經叛道。不笑時冷若冰霜,笑的時候又融冰化雪。有時候聰明得像一個智者,有時候傻得算不清兩位數加法。隨意切換真假,隨時搗亂撒謊,隨便亦正亦邪,隨時隨地取悅眾人,魅惑生活,娛樂自己,自得其樂。
她自得其樂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去橘園散步,一是上房頂逗鴿子,兩樣他都可以參與,但沒有他也一樣。
他覺得橘園散步可以理解,但逗鴿子為什麽要到房頂上?而且是一大清早的。他聽她在頭頂上走來走去,懶覺都睡不成。爬起來悄悄跟上房,發現原來她在房頂不是逗鴿子,而是在那裏練瑜珈。怪不得他聽著像是光著腳!對,她還在書房裏勾引過他。
房頂的中央擺著一塊小毯子,還有一個玉米葉編的蒲團,他看她在那個小毯子上彎腰壓腿,各種難動作都被她練會了。
“你是在給我練習好身材嗎,寶貝兒?”他上了最後兩級梯子。
那個人正在向後下腰,兩隻手支在地上,“別和我說話。”
他撇撇嘴,在一旁的蒲團上坐下來,看她在那塊小花毯上旁若無人地擺弄她柔曼的身姿,晨光初啟,美如幻境。
“人家都是聽著音樂做的。”他抬眼四周,發現早起的田野竟是如此美麗!這個小壞蛋,總能找到好看的地方,他真不知道早上的房頂這麽美,他看著小毯子上的人,如果有舒緩的音樂,一定會更美!“這個是得聽著音樂做的。”他又道,但家裏的音響好像太大了,趕明應該給她買個小錄音機,方便拎到房頂上來的那種。
“我的音樂在心裏。”他看她雙手背在身後,腰慢慢彎下去,頭貼向小腿,慢慢左轉,再慢慢右轉,他看著那如歌一般的動作,一忽覺得,她心裏的確有一個旋律,是他不知道也聽不見的。
“蒲團給我。”
他聽見,這才發現她正在收勢,撅著屁股坐在半空,他急忙把蒲團送出,那個人坐了下去。他看她盤膝、垂目、蘭指,一般安靜祥和。他蹲在那,聽她緩慢地調整呼吸,那個人突然睜開眼睛:“你怎麽把蒲團給我啦?”
“不是你要的嗎?”
那個人癟著嘴看他,突然站起來,一撲撲到他背上,大笑起來:“我做的比張惠蘭如何?”
他立刻就想打擊她了:“唉!有的人一分鍾不吹牛,頭發絲都會癢癢……”
“那是有頭皮屑!”
他馬上就覺得他上當了,卻不知道當在哪裏。
他想要一個孩子了,這句老媽在他耳邊念了上百遍的話,終於第一次鑽進他的腦子了——既然這是一片富饒的土壤,他大可以去種一個孩子出來!他們結婚都兩年多了,他的心也安穩習慣了,而且,其實他也挺喜歡小孩的,雖然小不點時很麻煩,隻會哭,但軟嘟嘟地抱在手裏也挺有趣的。他記得毛毛和寶根都是滿月抱回家來的,那是他見過的最小的小孩,如果這世界上有一個小孩是從一顆種子開始他就知道的話,那不是更有趣嗎!
而且,她的身體裏麵一旦有了他的內容,她就真的是他的了。
不過——
這算什麽?用孩子征服女人?或者維係感情,做愛情的替代品?這在他可是一直都很嘲弄、很不以為然的!而且,他一旦種下這個孩子,她身體裏的那顆種子就永遠也不會發芽了,它會冰封在她的生命裏,哪怕和他過到老死,他都再沒有機會看到它蓬勃的生機。他能非常清楚地預見這一點,就像她非常清楚地告訴他她再也不出去了一樣。不出去?他寧可她出去愛上別人,也不需要她這樣的堅守!不!他要讓她先愛上他,然後才要他們的孩子。他們的孩子應該是他們愛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