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驚蟄
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 作者:楓火佳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偉健從他夜間大學的課堂裏出來,得意的情緒還沒有消褪,他沒想到這種隨手抓來當盾牌的學習,現在居然出現樂趣了。他又有一個星期沒回家了,他在想什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想,反正男人對於情感的探問永遠是得過且過的,他們不像女人那樣喜歡兜著圈子假設,要把一份感情翻來覆去地想個周詳,然後才決定是否把它裝進兜裏。男人剛好相反,他們是憑著感覺選擇女人,從來不用理論假設,他們把這種聰明勁省下來做其它事情,女人從來不是他們全部的世界。他也一樣,而且他愛自己勝過愛他的女人,因此他怎麽轉著彎子浪費他的聰明以維護他那想要的生活也就都不難理解了。何況,人逢喜事精神爽,而這喜事又大到足以讓他和兄弟喝酒,和自己狂歡。
偉康減刑了,一年半。當老太太在火車站裏抓著他的手,把這個消息告訴他的時候,他先是看見母親臉上激動的眼淚,隨後才發現自己臉上癢,抬手抹一把,溫熱的淚抹進手掌裏。火車站人山人海,他誰也看不見,抱著父母親,淚流滿麵。他們都知道,那不隻是減刑,而是埋葬了自己的人,又從泥土裏複活了。當時小女人也在一邊,他就把她叫進他們的擁抱,四個人摟在一起,喜悅地激動。可能家人就是這樣吧,有沒有血緣,都會有共同的喜悅和悲傷。
阿康還有一幅樹皮製作的小畫帶給未見過麵的嫂子,尺方大小,大巧不工,渾然天成。他很高興康能和人有這樣的交流,高興他能記得他結婚了。
他結婚之前,去看他,跟他說:大哥要結婚了。他則是一貫地沒有話,也沒有任何表情。他心裏難過,好像他正在告訴一個嘴裏塞滿了黃蓮的人蜂蜜的味道一樣殘忍。後來走的時候,他麵無表情,說:
“以後不用總來看我了。”
他看著他,驚訝。又聽見:
“好好生活。不要說我。”
他是要把自己從他們中抹掉!他瞪著他,強忍著淚,想說:我會說你,因為你是我弟弟,多久的時光,任何世事,都無法把你抹掉!可他不敢張嘴,他怕一開口,一句話沒說完他自己已經崩潰。但一出監獄的大門,他就蹲在路邊哭成了一個嚎啕的孩子。他的弟弟,一個大活人,就這麽生生地被從他的生活裏摳掉了!他結婚了,連一張照片都沒敢寄給他。
現在,仿佛暗夜裏突然有了光,連他都被感染了複活的味道。他要把事業做得更好,把生活過得更有味道。他理應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以在風雲變化的時代裏引領潮流。理應不應該整天和家裏的小妖糾纏在一起,和她沒皮沒臉地胡鬧。理應不管在哪,不管何時,他都得能控製局麵才行!
心情輕鬆地把車子停到樓下,這裏是市區高級商業住宅小區,他在這裏有一套三室兩廳的住房,算是本市的第一批商品房,一百三十多平米,以僑眷的身份購買的。房子裝潢考究,但並不富麗,因為就他一個人住。太華麗的地方不利於理性的成長,他想給自己保留一個齊整而理智的空間,因為在這個盲目而喧鬧的世界,理智實在太重要了。
他當初買這房子的時候,想過拿它娶老婆,等到他真要娶老婆的時候,他決定把它留給自己了。雖然他住在這兒的時間很有限,但屋子設施齊備,幹淨宜居,另外,不管你相不相信,這所房子裏沒有留宿過女人。這裏是他的,他自己的,狡兔三窟,他一直認為他比那狡兔聰明不止兩倍。
舒舒服服地洗完澡躺在他寬大的床上,見多了風月繁華之後,他發現原來一個男人也可以靜下心來讀讀書,他今天在課堂上贏來的滿堂喝彩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他眼裏的夜一直都是繁華的,是燈紅酒綠甚至紙醉金迷的,所以一腳踏進那寒燈下苦讀的人群,他玩世的心被猛撞了一下,而法律,五年前,那為了救他弟弟而查閱的大量資料,今天竟成了他換來滿堂喝彩的源頭。可見世間是有因果的,你的竭盡全力終有一天會成為你的光彩。
他這才發現,隻要他肯,他完全可以像模像樣地拿上一張大學文憑,再像模像樣地站到那些所謂的高層次人麵前,擺脫掉那個土牌個體戶的帽子。他望著棚頂,如果家裏的小妖知道他不回家居然是在夜大學習,不知道會是一副什麽表情?
他撇撇嘴,他才不會讓她知道呢!他隻管在她麵前有學問就行了,至於怎麽有的,那怎麽能讓她知道呢,他天生就有!
不過說句真話,他是有點過於縱容家裏那小妖了,她不知從何時起變得越來越壞,而他竟有些眷戀她了。是的,他有點眷戀她了,她不是那個能分擔他煩惱的人,但卻是那個能讓他忘記煩惱的人。他曾一度擔心婚姻把家變成墳墓,因此才煞費了一番心思把這所大房子留給了自己。萬沒想到婚姻沒讓他住進墳墓,卻讓他住進了妖精洞。雖然洞裏的小妖還算賢惠,既不吃人也不害人,但是他還是不想太眷戀那片溫柔鄉了。女人的溫柔鄉是男人的埋骨地,即使沒這麽嚴重,也是會把男人的意誌磨平的。他不能醉在溫柔鄉裏,他必須得能離得開任何女人才行。
他太知道自己肩膀上的責任,也清楚通常世俗中的那種婚姻很難適應他的家庭,常年居家的妹妹,坐牢的弟弟,就這兩點就足以讓正常人家的姑娘止步。而一個在意這兩點的姑娘,他肯定也不會娶。
小妖結婚前啥都不知道,他也不覺得是他欺騙了她,或者換句話說,一場匆匆見麵就定下的婚姻,他們誰也沒在意誰的家庭。現在,他們成一家人了,那她也是他責任的一部分,所以他一定要好好把握好自己,保持一份鮮活飛揚的生命,好去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以及以後享受更大的成功。他還要把小康經營得更好,為另一份生命積蓄薄發的力量。
總之,這輩子他一定得活得快樂恣意、淋漓盡興才行。他不相信愛情,他更相信欲望,所以人絕不能被欲望控製和左右了,人要能夠駕馭欲望才行。所以你看他現在,學習得就蠻好,可以不天天回家也不必心猿意馬。
他枕著手,忍不住翹起嘴角來——他要是做皇帝,肯定是個明君!其實說起來,家裏那個小妖並沒有勾引或者誘惑他做個昏君,隻是他回家的次數越多,他就愈發地覺得危險,如同踩翻了陷阱的蓋子卻沒掉下去的心驚膽顫。而可恨還在於,他確信小妖的智商根本不足以挖陷阱。她是幼稚而可笑的,但身上卻有一股流星般的、聰明的“妖氣”,那種閃爍的、迷幻的、隱約的……他永遠都抓不住好好研究一下的。他覺得抓到手裏的總不是他要抓的那一個,所以他懷疑他是在往自己的眼睛挖的陷阱裏跳了,而自己的陷阱永遠是最深的。
不知道就不想,反正男人對於情感的探問永遠是得過且過的,他們不像女人那樣喜歡兜著圈子假設,要把一份感情翻來覆去地想個周詳,然後才決定是否把它裝進兜裏。男人剛好相反,他們是憑著感覺選擇女人,從來不用理論假設,他們把這種聰明勁省下來做其它事情,女人從來不是他們全部的世界。他也一樣,而且他愛自己勝過愛他的女人,因此他怎麽轉著彎子浪費他的聰明以維護他那想要的生活也就都不難理解了。何況,人逢喜事精神爽,而這喜事又大到足以讓他和兄弟喝酒,和自己狂歡。
偉康減刑了,一年半。當老太太在火車站裏抓著他的手,把這個消息告訴他的時候,他先是看見母親臉上激動的眼淚,隨後才發現自己臉上癢,抬手抹一把,溫熱的淚抹進手掌裏。火車站人山人海,他誰也看不見,抱著父母親,淚流滿麵。他們都知道,那不隻是減刑,而是埋葬了自己的人,又從泥土裏複活了。當時小女人也在一邊,他就把她叫進他們的擁抱,四個人摟在一起,喜悅地激動。可能家人就是這樣吧,有沒有血緣,都會有共同的喜悅和悲傷。
阿康還有一幅樹皮製作的小畫帶給未見過麵的嫂子,尺方大小,大巧不工,渾然天成。他很高興康能和人有這樣的交流,高興他能記得他結婚了。
他結婚之前,去看他,跟他說:大哥要結婚了。他則是一貫地沒有話,也沒有任何表情。他心裏難過,好像他正在告訴一個嘴裏塞滿了黃蓮的人蜂蜜的味道一樣殘忍。後來走的時候,他麵無表情,說:
“以後不用總來看我了。”
他看著他,驚訝。又聽見:
“好好生活。不要說我。”
他是要把自己從他們中抹掉!他瞪著他,強忍著淚,想說:我會說你,因為你是我弟弟,多久的時光,任何世事,都無法把你抹掉!可他不敢張嘴,他怕一開口,一句話沒說完他自己已經崩潰。但一出監獄的大門,他就蹲在路邊哭成了一個嚎啕的孩子。他的弟弟,一個大活人,就這麽生生地被從他的生活裏摳掉了!他結婚了,連一張照片都沒敢寄給他。
現在,仿佛暗夜裏突然有了光,連他都被感染了複活的味道。他要把事業做得更好,把生活過得更有味道。他理應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以在風雲變化的時代裏引領潮流。理應不應該整天和家裏的小妖糾纏在一起,和她沒皮沒臉地胡鬧。理應不管在哪,不管何時,他都得能控製局麵才行!
心情輕鬆地把車子停到樓下,這裏是市區高級商業住宅小區,他在這裏有一套三室兩廳的住房,算是本市的第一批商品房,一百三十多平米,以僑眷的身份購買的。房子裝潢考究,但並不富麗,因為就他一個人住。太華麗的地方不利於理性的成長,他想給自己保留一個齊整而理智的空間,因為在這個盲目而喧鬧的世界,理智實在太重要了。
他當初買這房子的時候,想過拿它娶老婆,等到他真要娶老婆的時候,他決定把它留給自己了。雖然他住在這兒的時間很有限,但屋子設施齊備,幹淨宜居,另外,不管你相不相信,這所房子裏沒有留宿過女人。這裏是他的,他自己的,狡兔三窟,他一直認為他比那狡兔聰明不止兩倍。
舒舒服服地洗完澡躺在他寬大的床上,見多了風月繁華之後,他發現原來一個男人也可以靜下心來讀讀書,他今天在課堂上贏來的滿堂喝彩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他眼裏的夜一直都是繁華的,是燈紅酒綠甚至紙醉金迷的,所以一腳踏進那寒燈下苦讀的人群,他玩世的心被猛撞了一下,而法律,五年前,那為了救他弟弟而查閱的大量資料,今天竟成了他換來滿堂喝彩的源頭。可見世間是有因果的,你的竭盡全力終有一天會成為你的光彩。
他這才發現,隻要他肯,他完全可以像模像樣地拿上一張大學文憑,再像模像樣地站到那些所謂的高層次人麵前,擺脫掉那個土牌個體戶的帽子。他望著棚頂,如果家裏的小妖知道他不回家居然是在夜大學習,不知道會是一副什麽表情?
他撇撇嘴,他才不會讓她知道呢!他隻管在她麵前有學問就行了,至於怎麽有的,那怎麽能讓她知道呢,他天生就有!
不過說句真話,他是有點過於縱容家裏那小妖了,她不知從何時起變得越來越壞,而他竟有些眷戀她了。是的,他有點眷戀她了,她不是那個能分擔他煩惱的人,但卻是那個能讓他忘記煩惱的人。他曾一度擔心婚姻把家變成墳墓,因此才煞費了一番心思把這所大房子留給了自己。萬沒想到婚姻沒讓他住進墳墓,卻讓他住進了妖精洞。雖然洞裏的小妖還算賢惠,既不吃人也不害人,但是他還是不想太眷戀那片溫柔鄉了。女人的溫柔鄉是男人的埋骨地,即使沒這麽嚴重,也是會把男人的意誌磨平的。他不能醉在溫柔鄉裏,他必須得能離得開任何女人才行。
他太知道自己肩膀上的責任,也清楚通常世俗中的那種婚姻很難適應他的家庭,常年居家的妹妹,坐牢的弟弟,就這兩點就足以讓正常人家的姑娘止步。而一個在意這兩點的姑娘,他肯定也不會娶。
小妖結婚前啥都不知道,他也不覺得是他欺騙了她,或者換句話說,一場匆匆見麵就定下的婚姻,他們誰也沒在意誰的家庭。現在,他們成一家人了,那她也是他責任的一部分,所以他一定要好好把握好自己,保持一份鮮活飛揚的生命,好去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以及以後享受更大的成功。他還要把小康經營得更好,為另一份生命積蓄薄發的力量。
總之,這輩子他一定得活得快樂恣意、淋漓盡興才行。他不相信愛情,他更相信欲望,所以人絕不能被欲望控製和左右了,人要能夠駕馭欲望才行。所以你看他現在,學習得就蠻好,可以不天天回家也不必心猿意馬。
他枕著手,忍不住翹起嘴角來——他要是做皇帝,肯定是個明君!其實說起來,家裏那個小妖並沒有勾引或者誘惑他做個昏君,隻是他回家的次數越多,他就愈發地覺得危險,如同踩翻了陷阱的蓋子卻沒掉下去的心驚膽顫。而可恨還在於,他確信小妖的智商根本不足以挖陷阱。她是幼稚而可笑的,但身上卻有一股流星般的、聰明的“妖氣”,那種閃爍的、迷幻的、隱約的……他永遠都抓不住好好研究一下的。他覺得抓到手裏的總不是他要抓的那一個,所以他懷疑他是在往自己的眼睛挖的陷阱裏跳了,而自己的陷阱永遠是最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