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萱道:「隻要姐姐做的,我什麽都吃得慣。」說著,似乎要用油乎乎的手去扭曉珠的胳膊,撒嬌似的道:
「姐姐,你上哪裏去一定得給我說,我要防著你跑了,我再也吃不到這等美味了!」
在吃之一事上,她從來不吝於拍馬屁,直把曉珠說得心花怒放。
說著無心,聽者有意。曉珠笑著笑著,忽然想到,最好的情況下,一鍋雞爪才賣幾十文錢,還要除去原料、人工,等等。
她在裴家一年就四兩銀子,吃得好,穿得好,錢多活兒又少,她幹嗎不長久地留在這裏?
然而,不過一瞬,她就想過來了,她和小禾一樣,以前被當作雀兒一般養在沈府。小禾吃了萬般苦頭,才醒悟過來,自由與獨立的重要。
她呢?她也不要做攀援的菟絲花、淩霄花,依賴著別人過活。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她要靠自己。
*
晚飯時候,曉珠端了這鍋雞爪上桌,秦嬤嬤看了直搖頭:「怎麽吃起雞爪子來了?咱家又不是沒錢。」
她的話倒也沒說錯,因下水、雞爪、鴨腳之類的東西,貴人不吃,市場上價格就比較便宜,往往是窮苦百姓去買,也算沾點兒葷腥。
但秦嬤嬤不知道,蜀地尚吃,那些買下水的貧寒之家費盡心機,將食物做得好吃,並最終流傳開來,成了有名的小吃。
譬如錦官城的牛雜火鍋、嘉州的蹺腳牛肉,以往都是富貴人家不吃的東西,但後來都成了老少皆宜、貧富皆愛的食物。
隻不過,香糯雞爪還沒那麽有名罷了。
曉珠還沒有答話,裴靈萱立馬夾起一隻雞爪:「嬤嬤,這東西好吃著呢,我和儒平下午一人吃了六七隻。」
秦嬤嬤笑眯眯地往外挪了挪碗,那樣子,好像是以為裴靈萱要為她夾菜。哪知道,雞爪越過她老人家的碗,正正兒落在了小饞貓自己的碗裏。
裴靈萱直接上了手,啃得不亦樂乎。
秦嬤嬤有些訕訕。
曉珠看在眼裏,立馬重夾了一隻,放在她碗裏:「嬤嬤嚐嚐,這雞爪燉得軟糯,一抿就化了,我辣椒也放得少,最適合您吃。」
秦嬤嬤接了,沖她笑道:「曉珠知道心疼人兒。」自己嚐了一口,果然如她所說,又軟又糯,香中帶著回甜,十分合她的口味。然後便下了評語:「果然是好。」
這時候,裴靈萱與冬青兩個都顧不上說話了,各人麵前的小碟子裏都堆起了小山似的雞爪骨頭。
隻有裴屹舟慢條斯理、不動不山,當那雞爪不存在似的。
曉珠柳眉挑了挑,心下奇怪,這可是縣令第一次不吃她做的飯。
出身越是高貴的人,越有講究。難道說縣令也同沈家大公子一樣,嫌棄下水、爪子髒,無論如何也不吃?
但她轉念又想,不對呀,那日的牛雜鍋子,他也吃得好好的。
難道是今天的味道沒做好,差了什麽料?醬油?鹽巴?花椒?大料?十三香?
曉珠又吃了一口自己盤子裏的。表皮軟軟糯糯,輕輕一抿就脫了骨,內裏又有些勁道,口感豐富,吃著不會太膩。
味道也很好,鮮香十足,微辣微麻,還有一絲絲的回甜。若在裹一點兒汁水,和著一併入嘴,那滋味真是好極了。
明明很好吃呀。曉珠有些疑惑,也有些委屈。
此時,裴靈萱好像也發現了什麽,道:「哥哥怎麽不吃?不吃就說一聲,我全夾我碗裏咯?」
裴屹舟瞪她一眼,然後舉起了筷子。他有些不知所措,似乎在猶豫該向哪隻雞爪下手。
在飯桌上一向溫和的縣令,現下表情有些嚴肅,好像碟子裏的不是珍饈美味,倒是等他去審的犯人。
終於,他下了筷——夾了碟子裏煮得久了落了骨的、指甲蓋兒那麽大一片雞爪肉。
曉珠見他慢慢放入口中,接著露出有些驚訝的神色:「沒想到雞爪這樣好吃。」
曉珠舒了一口氣,默默等著他再動筷子。可直到這頓飯結束,縣令也沒再吃過一隻雞爪。
奇怪,真奇怪。洗碗的時候,曉珠前前後後、仔仔細細地全想了一遍,還是沒有找到原因。
可是,立馬來了一件大事兒,不止使她停下了去揣摩縣令的心緒、攪擾了她與裴靈萱讀書寫字的功課,更徹底打亂了她為開小吃攤兒定下的做飯計劃。
作者有話要說:
[1]以上果子和飲子,都出自《東京夢華錄》。
[2]這裏是劇情需要,寫成了貴人不吃雞爪。其實古代貴族是要吃雞爪的,《呂氏春秋》有雲:「齊王之食雞也,必食其蹠,數千而後足。」
第23章 美味列席
夏知府一行人,後日就要來了。
夏知府統管整個錦官城府,是裴縣令的頂頭上司,在百姓裏歷來聲望很高。
每年初夏、深秋兩季,他都要全府巡視,看糧食的生長、收穫情況,看堤壩是否堅固、能否預防洪災,看百姓的冬衣是否備齊了,也要考察各縣父母官的能力。
他每到一縣,都不住旅店,卻直接住在縣官的家裏。也不許歌舞演藝、好酒大菜,隻與縣官及隨從,同吃家常之菜、同住縣衙內室。
這裏就有了分野,那些中飽私囊、好做表麵功夫的,往往就在這時候露了怯;但那些一心為民、廉潔奉公的,往往與夏知府酒逢知己。
「姐姐,你上哪裏去一定得給我說,我要防著你跑了,我再也吃不到這等美味了!」
在吃之一事上,她從來不吝於拍馬屁,直把曉珠說得心花怒放。
說著無心,聽者有意。曉珠笑著笑著,忽然想到,最好的情況下,一鍋雞爪才賣幾十文錢,還要除去原料、人工,等等。
她在裴家一年就四兩銀子,吃得好,穿得好,錢多活兒又少,她幹嗎不長久地留在這裏?
然而,不過一瞬,她就想過來了,她和小禾一樣,以前被當作雀兒一般養在沈府。小禾吃了萬般苦頭,才醒悟過來,自由與獨立的重要。
她呢?她也不要做攀援的菟絲花、淩霄花,依賴著別人過活。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她要靠自己。
*
晚飯時候,曉珠端了這鍋雞爪上桌,秦嬤嬤看了直搖頭:「怎麽吃起雞爪子來了?咱家又不是沒錢。」
她的話倒也沒說錯,因下水、雞爪、鴨腳之類的東西,貴人不吃,市場上價格就比較便宜,往往是窮苦百姓去買,也算沾點兒葷腥。
但秦嬤嬤不知道,蜀地尚吃,那些買下水的貧寒之家費盡心機,將食物做得好吃,並最終流傳開來,成了有名的小吃。
譬如錦官城的牛雜火鍋、嘉州的蹺腳牛肉,以往都是富貴人家不吃的東西,但後來都成了老少皆宜、貧富皆愛的食物。
隻不過,香糯雞爪還沒那麽有名罷了。
曉珠還沒有答話,裴靈萱立馬夾起一隻雞爪:「嬤嬤,這東西好吃著呢,我和儒平下午一人吃了六七隻。」
秦嬤嬤笑眯眯地往外挪了挪碗,那樣子,好像是以為裴靈萱要為她夾菜。哪知道,雞爪越過她老人家的碗,正正兒落在了小饞貓自己的碗裏。
裴靈萱直接上了手,啃得不亦樂乎。
秦嬤嬤有些訕訕。
曉珠看在眼裏,立馬重夾了一隻,放在她碗裏:「嬤嬤嚐嚐,這雞爪燉得軟糯,一抿就化了,我辣椒也放得少,最適合您吃。」
秦嬤嬤接了,沖她笑道:「曉珠知道心疼人兒。」自己嚐了一口,果然如她所說,又軟又糯,香中帶著回甜,十分合她的口味。然後便下了評語:「果然是好。」
這時候,裴靈萱與冬青兩個都顧不上說話了,各人麵前的小碟子裏都堆起了小山似的雞爪骨頭。
隻有裴屹舟慢條斯理、不動不山,當那雞爪不存在似的。
曉珠柳眉挑了挑,心下奇怪,這可是縣令第一次不吃她做的飯。
出身越是高貴的人,越有講究。難道說縣令也同沈家大公子一樣,嫌棄下水、爪子髒,無論如何也不吃?
但她轉念又想,不對呀,那日的牛雜鍋子,他也吃得好好的。
難道是今天的味道沒做好,差了什麽料?醬油?鹽巴?花椒?大料?十三香?
曉珠又吃了一口自己盤子裏的。表皮軟軟糯糯,輕輕一抿就脫了骨,內裏又有些勁道,口感豐富,吃著不會太膩。
味道也很好,鮮香十足,微辣微麻,還有一絲絲的回甜。若在裹一點兒汁水,和著一併入嘴,那滋味真是好極了。
明明很好吃呀。曉珠有些疑惑,也有些委屈。
此時,裴靈萱好像也發現了什麽,道:「哥哥怎麽不吃?不吃就說一聲,我全夾我碗裏咯?」
裴屹舟瞪她一眼,然後舉起了筷子。他有些不知所措,似乎在猶豫該向哪隻雞爪下手。
在飯桌上一向溫和的縣令,現下表情有些嚴肅,好像碟子裏的不是珍饈美味,倒是等他去審的犯人。
終於,他下了筷——夾了碟子裏煮得久了落了骨的、指甲蓋兒那麽大一片雞爪肉。
曉珠見他慢慢放入口中,接著露出有些驚訝的神色:「沒想到雞爪這樣好吃。」
曉珠舒了一口氣,默默等著他再動筷子。可直到這頓飯結束,縣令也沒再吃過一隻雞爪。
奇怪,真奇怪。洗碗的時候,曉珠前前後後、仔仔細細地全想了一遍,還是沒有找到原因。
可是,立馬來了一件大事兒,不止使她停下了去揣摩縣令的心緒、攪擾了她與裴靈萱讀書寫字的功課,更徹底打亂了她為開小吃攤兒定下的做飯計劃。
作者有話要說:
[1]以上果子和飲子,都出自《東京夢華錄》。
[2]這裏是劇情需要,寫成了貴人不吃雞爪。其實古代貴族是要吃雞爪的,《呂氏春秋》有雲:「齊王之食雞也,必食其蹠,數千而後足。」
第23章 美味列席
夏知府一行人,後日就要來了。
夏知府統管整個錦官城府,是裴縣令的頂頭上司,在百姓裏歷來聲望很高。
每年初夏、深秋兩季,他都要全府巡視,看糧食的生長、收穫情況,看堤壩是否堅固、能否預防洪災,看百姓的冬衣是否備齊了,也要考察各縣父母官的能力。
他每到一縣,都不住旅店,卻直接住在縣官的家裏。也不許歌舞演藝、好酒大菜,隻與縣官及隨從,同吃家常之菜、同住縣衙內室。
這裏就有了分野,那些中飽私囊、好做表麵功夫的,往往就在這時候露了怯;但那些一心為民、廉潔奉公的,往往與夏知府酒逢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