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前 傅斯年、梁實秋等想在參政會上提出彈劾孔祥熙案。王明、周恩來、秦邦憲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認為傅斯年等彈劾孔,其目的在於擁護汪精衛上台,便於實現汪與日本妥協的陰謀,經指出後,將這一風波打消了,否則首次參政會就要鬧出亂子來。[235]
7月6~15日 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在武漢召開,中國共產黨代表陳紹禹、董必武、鄧穎超等出席。會議一致通過了《抗戰建國綱領》,作出了保衛大武漢的決定。7月12日,陳紹禹等提出《擁護國民政府實施建國綱領案》,並作關於《擁護國民政府實施建國綱領提案》的說明。[236]因鄭震宇等28人提出《精誠團結擁護〈抗戰建國綱領〉案》,王家楨等21人提出《擁護〈抗戰建國綱領〉案》,大會於12日合併以上三案通過《擁護〈抗戰建國綱領〉決議案》。[237]7月15日閉幕時,陳紹禹及董必武、秦邦憲、沈鈞儒等25人被選為駐會委員。
《傳記與回憶》說:
由各黨派代表參加的參政會,每五個參政員有權提出提案。在以下五個重要問題上,我們要和反對分子作鬥爭:
(1)我們提出擁護抗戰建國綱領的提案(國民黨在1938年開的臨時代表大會上通過此綱領,現在拿到參政會來通過)。這是簽名最多的提案,以陳紹禹領頭提的。在參政會上所以作了解釋,說明雖然我們還有自己的最高綱領,但我們擁護此綱領。這樣就把抗戰團結的旗幟拿在我們手裏……
(2)我們提出保衛武漢的提案……
(3)揭露汪精衛和平救國的主張的實質是向日本投降……紹禹講話駁斥時,汪親自出馬,他手指著孫中山的「和平奮鬥救中國」叫喊著。紹禹說:「你知道孫先生什麽時候講的嗎?那是他主張停止內戰,一致反帝。現在完全是另一回事。日本帝國主義打到中國來了,誰主張對日和平,就是投降。現在進行的是抗日民族解放戰,現在要抗戰救國,不是要和平救國。誰主張對日和平,誰就主張對日投降,即是漢奸路線,誰即是親日派。」……這也是轟動一時的:誰都知道陳紹禹揭露了汪精衛的漢奸投降路線。
(4)馬乘風(又,又是復興社的反蘇反共分子)主張反共……紹禹駁道:「抗日救國是那個黨首先提出來?國共合作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那個黨首先提出來的?是不是共產黨首先提出來的?……
……馬乘風是國民黨員,他講這樣的話,不僅反對我們共產黨人,而且是反對以蔣介石先生為首的國民黨人,因為現在的國民黨正在聯合中國共產黨一起抗日救國,所以我們要求馬乘風參政員公開向我們道歉,聲明他的話說錯了。我們要求國民黨的領導出來糾正馬乘風的這種破壞抗戰團結的言論。」
汪精衛說:「在這個參政會裏,各方麵都有表示自己意見的自由。」這時所有中共參政員都一齊走上主席台。紹禹說:「汪先生,我們國民參政會是抗戰團結的機關。這裏不允許宣傳反蘇反共的言論,更不允許宣傳德意日路線。你是參政員的議長,又是國民黨的副總裁,你必須責成馬乘風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否則我們下午不出席你這個參政會了。」
汪精衛臉色發白,一麵向後退一麵說:「這個兄弟一定考慮照辦。」
下午會上,馬乘風交了一份短的聲明,讓汪精衛宣讀。其中說明對自己上午的發言「深感不安」……
紹禹說:「既然馬乘風參政員承認他錯了,那麽這個問題也就結束了。」
(5)保護工人階級:王雲五(商務印書館總經理——資本家的代表)的提案說:「在國難期間,資本家不得關廠,工人不能罷工。」理由是很公道的,說是為了勞資合作抗戰,為了增加生產(王本人很會講話)。紹禹駁道:「王雲五先生說了很多理由,好像是為了國難,為了抗戰,實際上是中國資本家企圖利用抗戰,利用國難的名義,是實現旨在無限製地剝削中國工人階級的提案……」
紹禹的說話,不僅得到我們的朋友和同情者的熱烈鼓掌,而且引起了許多中間人士的鼓掌贊同。王雲五自己也離開座位到紹禹麵前來。他說:「陳先生,我的提案的意思和你的意思差不多。我並不想反對工人階級。」……
《大公報》的總編輯張季鸞走到紹禹麵前,拉著紹禹的手說:「紹禹先生真雄辯也!」
據《林伯渠傳》說,召開國民參政會一屆一次會議前後,林伯渠曾向王明提出,發表文章時「應與中央商量」,王明不但不接受,反而說「不必要」,「在外麵的中央政治局同誌還占多些」。[238]
7月7日 在《新華日報》發表《過去與將來》一文,紀念抗日戰爭爆發一周年。文章再一次提出「建立政治堅強和具有新式武裝的幾十個骨幹國防師」等主張,並提出「要以三年血戰,粉碎日寇的侵略」。
7月7~11日 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發起5天的獻金活動,以支援前線抗戰。王明與秦邦憲、董必武、林祖涵、吳玉章、鄧穎超將參政員7月份月薪350元獻出,周恩來將政治部副主任7月份月薪240元獻出,孟慶樹等亦將月薪獻出。
7月8日 與博古、葉劍英等代表中共和八路軍在漢口總商會禮堂祭奠為抗日而犧牲的烈士。
7月10日 洛甫、毛澤東、陳雲、康生致電陳紹禹、周恩來、博古、凱豐,發出《關於向參政院提出要求承認邊區問題的指示》,指出:「請你們考慮在保衛西北鞏固西北國防的題目之下,向參政院提出關於邊區問題。在保衛西北各項條件之中,把要求承認邊區,保持已有民主製度及民眾已得土地,牲畜,房屋,確定疆界,並要求經濟幫助等作為重要之一項。」[239]
7月6~15日 國民參政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在武漢召開,中國共產黨代表陳紹禹、董必武、鄧穎超等出席。會議一致通過了《抗戰建國綱領》,作出了保衛大武漢的決定。7月12日,陳紹禹等提出《擁護國民政府實施建國綱領案》,並作關於《擁護國民政府實施建國綱領提案》的說明。[236]因鄭震宇等28人提出《精誠團結擁護〈抗戰建國綱領〉案》,王家楨等21人提出《擁護〈抗戰建國綱領〉案》,大會於12日合併以上三案通過《擁護〈抗戰建國綱領〉決議案》。[237]7月15日閉幕時,陳紹禹及董必武、秦邦憲、沈鈞儒等25人被選為駐會委員。
《傳記與回憶》說:
由各黨派代表參加的參政會,每五個參政員有權提出提案。在以下五個重要問題上,我們要和反對分子作鬥爭:
(1)我們提出擁護抗戰建國綱領的提案(國民黨在1938年開的臨時代表大會上通過此綱領,現在拿到參政會來通過)。這是簽名最多的提案,以陳紹禹領頭提的。在參政會上所以作了解釋,說明雖然我們還有自己的最高綱領,但我們擁護此綱領。這樣就把抗戰團結的旗幟拿在我們手裏……
(2)我們提出保衛武漢的提案……
(3)揭露汪精衛和平救國的主張的實質是向日本投降……紹禹講話駁斥時,汪親自出馬,他手指著孫中山的「和平奮鬥救中國」叫喊著。紹禹說:「你知道孫先生什麽時候講的嗎?那是他主張停止內戰,一致反帝。現在完全是另一回事。日本帝國主義打到中國來了,誰主張對日和平,就是投降。現在進行的是抗日民族解放戰,現在要抗戰救國,不是要和平救國。誰主張對日和平,誰就主張對日投降,即是漢奸路線,誰即是親日派。」……這也是轟動一時的:誰都知道陳紹禹揭露了汪精衛的漢奸投降路線。
(4)馬乘風(又,又是復興社的反蘇反共分子)主張反共……紹禹駁道:「抗日救國是那個黨首先提出來?國共合作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那個黨首先提出來的?是不是共產黨首先提出來的?……
……馬乘風是國民黨員,他講這樣的話,不僅反對我們共產黨人,而且是反對以蔣介石先生為首的國民黨人,因為現在的國民黨正在聯合中國共產黨一起抗日救國,所以我們要求馬乘風參政員公開向我們道歉,聲明他的話說錯了。我們要求國民黨的領導出來糾正馬乘風的這種破壞抗戰團結的言論。」
汪精衛說:「在這個參政會裏,各方麵都有表示自己意見的自由。」這時所有中共參政員都一齊走上主席台。紹禹說:「汪先生,我們國民參政會是抗戰團結的機關。這裏不允許宣傳反蘇反共的言論,更不允許宣傳德意日路線。你是參政員的議長,又是國民黨的副總裁,你必須責成馬乘風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否則我們下午不出席你這個參政會了。」
汪精衛臉色發白,一麵向後退一麵說:「這個兄弟一定考慮照辦。」
下午會上,馬乘風交了一份短的聲明,讓汪精衛宣讀。其中說明對自己上午的發言「深感不安」……
紹禹說:「既然馬乘風參政員承認他錯了,那麽這個問題也就結束了。」
(5)保護工人階級:王雲五(商務印書館總經理——資本家的代表)的提案說:「在國難期間,資本家不得關廠,工人不能罷工。」理由是很公道的,說是為了勞資合作抗戰,為了增加生產(王本人很會講話)。紹禹駁道:「王雲五先生說了很多理由,好像是為了國難,為了抗戰,實際上是中國資本家企圖利用抗戰,利用國難的名義,是實現旨在無限製地剝削中國工人階級的提案……」
紹禹的說話,不僅得到我們的朋友和同情者的熱烈鼓掌,而且引起了許多中間人士的鼓掌贊同。王雲五自己也離開座位到紹禹麵前來。他說:「陳先生,我的提案的意思和你的意思差不多。我並不想反對工人階級。」……
《大公報》的總編輯張季鸞走到紹禹麵前,拉著紹禹的手說:「紹禹先生真雄辯也!」
據《林伯渠傳》說,召開國民參政會一屆一次會議前後,林伯渠曾向王明提出,發表文章時「應與中央商量」,王明不但不接受,反而說「不必要」,「在外麵的中央政治局同誌還占多些」。[238]
7月7日 在《新華日報》發表《過去與將來》一文,紀念抗日戰爭爆發一周年。文章再一次提出「建立政治堅強和具有新式武裝的幾十個骨幹國防師」等主張,並提出「要以三年血戰,粉碎日寇的侵略」。
7月7~11日 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發起5天的獻金活動,以支援前線抗戰。王明與秦邦憲、董必武、林祖涵、吳玉章、鄧穎超將參政員7月份月薪350元獻出,周恩來將政治部副主任7月份月薪240元獻出,孟慶樹等亦將月薪獻出。
7月8日 與博古、葉劍英等代表中共和八路軍在漢口總商會禮堂祭奠為抗日而犧牲的烈士。
7月10日 洛甫、毛澤東、陳雲、康生致電陳紹禹、周恩來、博古、凱豐,發出《關於向參政院提出要求承認邊區問題的指示》,指出:「請你們考慮在保衛西北鞏固西北國防的題目之下,向參政院提出關於邊區問題。在保衛西北各項條件之中,把要求承認邊區,保持已有民主製度及民眾已得土地,牲畜,房屋,確定疆界,並要求經濟幫助等作為重要之一項。」[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