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就是在1922年寫《國際的中國》的。這篇文章的中心意思是強調民國以來,列強對中國的態度有明顯的改變。列強在清末還想征服統治中國,但日本勢力在遠東的一再擴充和中國民族的一步步自覺使遠東局麵大變,不僅「現在中國已沒有很大的國際侵略的危險」,而且「外國投資者的希望中國和平與統一,實在不下於中國人民」。所以中國人可以不必擔心列強的侵略,而「同心協力的把自己的國家弄上政治的軌道上去」。如果做到這一步,工商業可自由發展,外國投資者有了保障,也就沒有理由再在中國實施帝國主義政策了。反之,如果國內政局紛亂,連中國人自己都還想尋求租界等外國在華勢力的保護,列強自然也不會放棄其權益。一句話,「政治的改造是抵抗帝國侵略主義的先決問題」。
以今日的後見之明來看,胡適的這些意見本身都不算錯。可是他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因素,那就是外國在華勢力已成為中國權勢結構的直接組成部分。故即使是純粹內部的「把自己的國家弄上政治的軌道」的努力,隻要含有對既存權勢結構的挑戰之意,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帝國主義列強的利益。胡適自己後來就發現,連談「全國會議、息兵、憲法」這類具體的「問題」,都「勢必引起外人的誤解」,[32]可見「外人」在中國涉足有多深,管得有多寬。當時國民黨、共產黨和青年黨的綱領中都強調反帝,堅持收回在不平等條約中喪失的國權,正是直接針對中國這個現代政治語境而言。而且,既然胡適也認識到中國民族自覺意識的高漲,在實際操作的層麵上,「禦外」型的民族主義對身處國內權勢爭鬥中的任何政黨來說,恐怕都既是目標也是手段,實不可能放棄。
同樣,胡適在他的文章中已經注意到,一次大戰期間由於列強忙於彼此的爭奪而暫時放鬆對中國的控製時,中國人自辦的工商業就有很大的發展。這就表明外國在華勢力是對中國工商業發展的一個直接壓製,不平等條約的不平等首先就在於中國工商業者不能在平等的條件下與其外國同業競爭。列強中的大部分的確希望中國安定(日本顯然除外,而這一例外本身又極為重要),但涉及具體的經濟利益時,任何列強都決不會輕易放棄對其有利的條約權利。而且這裏的有利包括實際有利和以為有利(imaginary advantages),後來大量史實證明,即使是那些早就對外國在華利益不起實際保護作用的條款,列強也不輕言放棄。這個問題當然不能在這裏展開論證了。
從廣義的權勢觀看,清季以來西方文化優越觀在中國讀書人心目中的確立也是中國權勢結構中外國在華勢力的一個既定組成部分。這一文化權勢雖然不如不平等條約那樣明顯,但以對中國人思想的發展演變而言,其影響的深遠恐怕還在不平等條約之上。君不見在不平等條約已經廢除半個多世紀後的今天,有些人在講到中國的人文傳統時,所說的仍然幾乎全是西洋的東西,就可見此影響有多麽深遠了。[33]所以,當時的人反帝包括反「文化侵略」是順理成章的。
胡適自己雖然曾公開不同意反對「文化侵略」,其實他至少在無意識中對此極為重視。他對西方「文化侵略」的急先鋒傳教士和傳教事業(這是從功能看,絕大部分傳教士本身確有「征服」的願望而決無「侵略」的動機),除了留學時加入基督教那一段不長的時間,一生都堅持批判之。1915年還在美國時,胡適即指出在華傳教士可做三方麵的工作,一是發展教徒,二是傳播基督教的理念,三是做實際的社會服務工作。他以為,越後麵的越重要。胡適對傳教士的要求有時已到不近情理的程度。他要傳教士多做社會服務工作而基本放棄在中國發展基督徒,因為「這不是中國需要的」。其實傳教士本非中國人所請去,他們當然也不會根據中國的需要來安排傳教事業。但胡適在1925年仍對教會學校的教職員堅持這一觀點,並指出:「我也知道,勸教會學校拋棄傳教的目的,比勸張作霖、吳佩孚裁兵還要難得多。」明知不受歡迎,他仍寧願做這種專說反話的「魔鬼的辯護士」(advocatus diaboli)。[34]可見胡適內心深處對傳教事業抵拒之深。
胡適對傳教士提出這樣的要求正與他要求中國人不反帝的做法相同,他首先考慮的是「應該」如何,然後才問實際上是否行得通。其實胡適並不是不了解中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也認識到這一民眾情緒的力量。他在1921年6月曾作文批評英國人斯科特博士(dr. scott)提出的英國退還庚款計劃,在結論部分提醒英國人說:「特別在今日中國,吾人切勿低估民族主義敏感性這一不幸因素。」其用詞雖不免帶有負麵的色彩,但對洋人這樣提醒,是語含威懾之意的。胡適反對斯氏計劃的根本考慮,就因為在英國人看來,這計劃「或以為太見好於中國人,而中國人則以為太多英國的幹涉」。[35]這就是當時的現實情形。雙方的認知和立場相去太遠,胡適在兩方麵都做「魔鬼的辯護士」的苦心,也無非是盡他國士之責,希望多少能彌合或縮小雙方的距離而已。
盡管胡適一直私下或公開地攻擊在華傳教事業,教會方麵卻知道胡適的影響力,仍盡力拉攏之。1922年4月,北京的青年會請胡適去主持傳教士穆德的演說。胡以為彼等明知其為無神論者而仍邀請之,感覺「有些基督教徒真可惡」,於是正式寫信重申其立場,信中並明言反對基督教誘人入教之舉,因為他自己就認為當年在美國一度入教是上了這種當。胡適平日結交西人,也很注重其對傳教事業的態度。當時任溥儀家庭教師的英國人莊士敦是民初提倡保全中國固有文化最力的外國人之一,胡適本是最反對外國人這種做法的,但對莊士敦卻例外。因為「他是一個很有學問的人,最恨傳教士。他著的書之中,有兩種是批評在中國的傳教運動的」。[36]
以今日的後見之明來看,胡適的這些意見本身都不算錯。可是他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因素,那就是外國在華勢力已成為中國權勢結構的直接組成部分。故即使是純粹內部的「把自己的國家弄上政治的軌道」的努力,隻要含有對既存權勢結構的挑戰之意,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帝國主義列強的利益。胡適自己後來就發現,連談「全國會議、息兵、憲法」這類具體的「問題」,都「勢必引起外人的誤解」,[32]可見「外人」在中國涉足有多深,管得有多寬。當時國民黨、共產黨和青年黨的綱領中都強調反帝,堅持收回在不平等條約中喪失的國權,正是直接針對中國這個現代政治語境而言。而且,既然胡適也認識到中國民族自覺意識的高漲,在實際操作的層麵上,「禦外」型的民族主義對身處國內權勢爭鬥中的任何政黨來說,恐怕都既是目標也是手段,實不可能放棄。
同樣,胡適在他的文章中已經注意到,一次大戰期間由於列強忙於彼此的爭奪而暫時放鬆對中國的控製時,中國人自辦的工商業就有很大的發展。這就表明外國在華勢力是對中國工商業發展的一個直接壓製,不平等條約的不平等首先就在於中國工商業者不能在平等的條件下與其外國同業競爭。列強中的大部分的確希望中國安定(日本顯然除外,而這一例外本身又極為重要),但涉及具體的經濟利益時,任何列強都決不會輕易放棄對其有利的條約權利。而且這裏的有利包括實際有利和以為有利(imaginary advantages),後來大量史實證明,即使是那些早就對外國在華利益不起實際保護作用的條款,列強也不輕言放棄。這個問題當然不能在這裏展開論證了。
從廣義的權勢觀看,清季以來西方文化優越觀在中國讀書人心目中的確立也是中國權勢結構中外國在華勢力的一個既定組成部分。這一文化權勢雖然不如不平等條約那樣明顯,但以對中國人思想的發展演變而言,其影響的深遠恐怕還在不平等條約之上。君不見在不平等條約已經廢除半個多世紀後的今天,有些人在講到中國的人文傳統時,所說的仍然幾乎全是西洋的東西,就可見此影響有多麽深遠了。[33]所以,當時的人反帝包括反「文化侵略」是順理成章的。
胡適自己雖然曾公開不同意反對「文化侵略」,其實他至少在無意識中對此極為重視。他對西方「文化侵略」的急先鋒傳教士和傳教事業(這是從功能看,絕大部分傳教士本身確有「征服」的願望而決無「侵略」的動機),除了留學時加入基督教那一段不長的時間,一生都堅持批判之。1915年還在美國時,胡適即指出在華傳教士可做三方麵的工作,一是發展教徒,二是傳播基督教的理念,三是做實際的社會服務工作。他以為,越後麵的越重要。胡適對傳教士的要求有時已到不近情理的程度。他要傳教士多做社會服務工作而基本放棄在中國發展基督徒,因為「這不是中國需要的」。其實傳教士本非中國人所請去,他們當然也不會根據中國的需要來安排傳教事業。但胡適在1925年仍對教會學校的教職員堅持這一觀點,並指出:「我也知道,勸教會學校拋棄傳教的目的,比勸張作霖、吳佩孚裁兵還要難得多。」明知不受歡迎,他仍寧願做這種專說反話的「魔鬼的辯護士」(advocatus diaboli)。[34]可見胡適內心深處對傳教事業抵拒之深。
胡適對傳教士提出這樣的要求正與他要求中國人不反帝的做法相同,他首先考慮的是「應該」如何,然後才問實際上是否行得通。其實胡適並不是不了解中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也認識到這一民眾情緒的力量。他在1921年6月曾作文批評英國人斯科特博士(dr. scott)提出的英國退還庚款計劃,在結論部分提醒英國人說:「特別在今日中國,吾人切勿低估民族主義敏感性這一不幸因素。」其用詞雖不免帶有負麵的色彩,但對洋人這樣提醒,是語含威懾之意的。胡適反對斯氏計劃的根本考慮,就因為在英國人看來,這計劃「或以為太見好於中國人,而中國人則以為太多英國的幹涉」。[35]這就是當時的現實情形。雙方的認知和立場相去太遠,胡適在兩方麵都做「魔鬼的辯護士」的苦心,也無非是盡他國士之責,希望多少能彌合或縮小雙方的距離而已。
盡管胡適一直私下或公開地攻擊在華傳教事業,教會方麵卻知道胡適的影響力,仍盡力拉攏之。1922年4月,北京的青年會請胡適去主持傳教士穆德的演說。胡以為彼等明知其為無神論者而仍邀請之,感覺「有些基督教徒真可惡」,於是正式寫信重申其立場,信中並明言反對基督教誘人入教之舉,因為他自己就認為當年在美國一度入教是上了這種當。胡適平日結交西人,也很注重其對傳教事業的態度。當時任溥儀家庭教師的英國人莊士敦是民初提倡保全中國固有文化最力的外國人之一,胡適本是最反對外國人這種做法的,但對莊士敦卻例外。因為「他是一個很有學問的人,最恨傳教士。他著的書之中,有兩種是批評在中國的傳教運動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