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看到這一則有意思的材料的,大都認為偷聽洋人講故事而受笞撻的曹頫幼子就是雪芹無疑,因為聽起來一切都那麽對景--他的性格、行逕,他與他父親的關係,都和4、說所寫的寶玉與賈政十分地相類似!所以,曹雪芹從小就愛聽文學故事,又敢於違背父親的家法,他父親一方麵是愛他這樣一個天才的兒童,可是一方麵又恨他不守規矩,時常需要施以嚴教。
吳新雷同誌在上述的文章中提出了一點不同的看法,認為這個"曹之嬌子"是曹顒的"遺腹子",而不是曹頫之子,其理由是:〔1〕原文敘到"嬌子"時用的隻是一個"曹"字,作"曹的嬌子",並未敘明是曹頫,也未用代詞"他"字。〔2〕他提到我主張雪芹是頫子,生於雍正二年(初夏),若然,則織造隻做到雍正五年曹頫在江寧為止,次年就獲罪拿問離職了,那麽,雪芹偷聽菲利普講故事而挨打的事,最晚也隻能是雍正五年,那時,他才四歲,太小了,"壓根兒談不上有偷聽之事"--
夠得上的,年齡須在十歲左右(吳新雷同誌如此推斷,並主張雪芹偷聽時已經是十二歲至十七歲了)。〔3〕原文敘不許聽講的人,用的是juvenile,義為"青少年",可見不是幼兒。
我則以為,這三點皆不足左右問題的實際解答。一,英文敘事法,凡上文已敘明一個人的全稱時,下文再複述指此同一個人時,正是隻用姓氏,如"曹"字是,和吳新雷同誌說的正相反,--假如著者真的要敘出另一個人時,他反而必需另出全稱,以明確之。(吳文又說,原文也沒用"他的嬌子"的敘法。這也不成理由,因為英文中用"他",必須句法上緊連相接,才能用此"代名詞";而原文此處的上文已經出現了"他"--那卻是代稱作者祖父菲利普的,怎麽又可以再來一個"他"字,並且轉而以之"代稱"曹頫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二,雪芹早慧,我在本書中已有所論列,並舉出很多明清時代的早慧異常的例子。大畫家陳老蓮,四歲能畫十幾尺大的巨幅作品;邵二雲五歲能作排律詩(這是最難作的格律極嚴的形式),袁子才十二歲已經中了秀才(七歲能作律詩)!非說要到十二歲以上才懂聽故事,這未免太低估了這位偉大文學家的天賦了。三,juvenile實際是個泛詞婉語,在juvenilebooks等詞語中,正譯"兒童"。所以黃龍先生的譯文說是"婦孺",他用"孺"字,就是懂得這個英文字的意義和神情的例證。
總起來說,三點理由都無法成立,此"嬌子"確係曹頫之兒,已經更加明確了。
最後,還要談一下本書第二十六章《南遊》篇內所引陸厚信繪雪芹小照五行題記的史料問題,原因是今年(1982)十月份,河南省博物館的代表在上海市召開的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大會上,當眾正式宣布了它的一份調查報告,確認此幅文物是"偽"雲雲。這已然不再是學術商量的性質了,既然如此,我在書中仍然引據這項資料並以之作說,當然就需要提出我的理由了--也就不必再用什麽"商榷"文體了,隻能從要害處作實質性反證。下麵分三項來說:
〔一〕河南博物館調查報告(下文簡稱"河博報告")所說的:(甲)該館從收購時就是一個單張對開頁;(乙)原件本來確是冊頁,但早經分散,原貌是冊頁中畫像居"倒第二頁",其前麵都是"俞瀚自書所作詩",而畫後一頁(即最末頁)是"張鵬"題詠俞像的"四首七絕"雲雲。
今按,此說全與事實乖舛。方行(最初發現此像的人)與黃苗子(1963年親見原件的人)兩位同誌的言詞,合看互證起來,完全一致:原件無論在"河博"還是第一次送到北京時,就是一本完整的冊頁。冊頁內容亦全非"河博報告"所說那樣,而是很多位清代人物畫像,每個像都有尹繼善的題詩。因此方行最初來函說:"至於其餘各幅,可能為當時尹幕之人或有關者,如有需要,可向鄭州〔引者按,即"河博"所在地〕了解。"(1963.6.7信劄)而黃苗子恰好也說:
陸繪曹像當時係河南博物館寄請郭老審定(並附該館公函),郭老即送當時的曹展籌備處〔引者按,指設在故宮文華殿的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紀念展覽會籌備處,由阿英同誌負責主持,黃苗子同誌常川坐駐辦公〕,我看到了原冊。但雪芹像是第幾頁,已記不得了,隻記得每頁都有尹繼善的題詩。所以阿英同誌懷疑這些人都是尹繼善的幕僚。(1982.12.4書麵)
苗子同誌並言,他不記得"張鵬四詩"。請看,方、黃一南一北,互未謀麵,而據其初見,印象清楚,彼此全同。我要嚴肅指出:由上述可證,河博報告中所得來並宣布的情況,全屬虛誑,斷難與事實協調。據此,無待多費繁詞,則河博所說的那些"作偽"內幕經過,自然也是全屬捏造之詞。
〔二〕陸厚信五行題記,書畫鑑定專家謝稚柳、鄭為兩先生,都以為是舊非新,非後人所為。這是1982年10月24日的鑑定工作會上,所得到的結果。(另外隻有一老裱工華啟明,以為或有個別挖改之處。公安局則未肯出具正式鑑定〔按此隻指公安工作上的核對筆跡,而非書法、文物的鑑定性質。兩者是有別的,因為如果不論紙墨的新舊,筆跡可以巧手臨摹仿寫,也能十分近似〕,最後由一位個別同誌說了一下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公安局,他認為核對印象,有些偏旁,河博所稱已故"作偽者"朱聘之字跡與陸題相似,但也有不合之點。〔核對的文件,朱聘之並無原品,隻是複製品照片等物,這一點就大有可靠與否的出入餘地了。〕)
吳新雷同誌在上述的文章中提出了一點不同的看法,認為這個"曹之嬌子"是曹顒的"遺腹子",而不是曹頫之子,其理由是:〔1〕原文敘到"嬌子"時用的隻是一個"曹"字,作"曹的嬌子",並未敘明是曹頫,也未用代詞"他"字。〔2〕他提到我主張雪芹是頫子,生於雍正二年(初夏),若然,則織造隻做到雍正五年曹頫在江寧為止,次年就獲罪拿問離職了,那麽,雪芹偷聽菲利普講故事而挨打的事,最晚也隻能是雍正五年,那時,他才四歲,太小了,"壓根兒談不上有偷聽之事"--
夠得上的,年齡須在十歲左右(吳新雷同誌如此推斷,並主張雪芹偷聽時已經是十二歲至十七歲了)。〔3〕原文敘不許聽講的人,用的是juvenile,義為"青少年",可見不是幼兒。
我則以為,這三點皆不足左右問題的實際解答。一,英文敘事法,凡上文已敘明一個人的全稱時,下文再複述指此同一個人時,正是隻用姓氏,如"曹"字是,和吳新雷同誌說的正相反,--假如著者真的要敘出另一個人時,他反而必需另出全稱,以明確之。(吳文又說,原文也沒用"他的嬌子"的敘法。這也不成理由,因為英文中用"他",必須句法上緊連相接,才能用此"代名詞";而原文此處的上文已經出現了"他"--那卻是代稱作者祖父菲利普的,怎麽又可以再來一個"他"字,並且轉而以之"代稱"曹頫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二,雪芹早慧,我在本書中已有所論列,並舉出很多明清時代的早慧異常的例子。大畫家陳老蓮,四歲能畫十幾尺大的巨幅作品;邵二雲五歲能作排律詩(這是最難作的格律極嚴的形式),袁子才十二歲已經中了秀才(七歲能作律詩)!非說要到十二歲以上才懂聽故事,這未免太低估了這位偉大文學家的天賦了。三,juvenile實際是個泛詞婉語,在juvenilebooks等詞語中,正譯"兒童"。所以黃龍先生的譯文說是"婦孺",他用"孺"字,就是懂得這個英文字的意義和神情的例證。
總起來說,三點理由都無法成立,此"嬌子"確係曹頫之兒,已經更加明確了。
最後,還要談一下本書第二十六章《南遊》篇內所引陸厚信繪雪芹小照五行題記的史料問題,原因是今年(1982)十月份,河南省博物館的代表在上海市召開的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大會上,當眾正式宣布了它的一份調查報告,確認此幅文物是"偽"雲雲。這已然不再是學術商量的性質了,既然如此,我在書中仍然引據這項資料並以之作說,當然就需要提出我的理由了--也就不必再用什麽"商榷"文體了,隻能從要害處作實質性反證。下麵分三項來說:
〔一〕河南博物館調查報告(下文簡稱"河博報告")所說的:(甲)該館從收購時就是一個單張對開頁;(乙)原件本來確是冊頁,但早經分散,原貌是冊頁中畫像居"倒第二頁",其前麵都是"俞瀚自書所作詩",而畫後一頁(即最末頁)是"張鵬"題詠俞像的"四首七絕"雲雲。
今按,此說全與事實乖舛。方行(最初發現此像的人)與黃苗子(1963年親見原件的人)兩位同誌的言詞,合看互證起來,完全一致:原件無論在"河博"還是第一次送到北京時,就是一本完整的冊頁。冊頁內容亦全非"河博報告"所說那樣,而是很多位清代人物畫像,每個像都有尹繼善的題詩。因此方行最初來函說:"至於其餘各幅,可能為當時尹幕之人或有關者,如有需要,可向鄭州〔引者按,即"河博"所在地〕了解。"(1963.6.7信劄)而黃苗子恰好也說:
陸繪曹像當時係河南博物館寄請郭老審定(並附該館公函),郭老即送當時的曹展籌備處〔引者按,指設在故宮文華殿的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紀念展覽會籌備處,由阿英同誌負責主持,黃苗子同誌常川坐駐辦公〕,我看到了原冊。但雪芹像是第幾頁,已記不得了,隻記得每頁都有尹繼善的題詩。所以阿英同誌懷疑這些人都是尹繼善的幕僚。(1982.12.4書麵)
苗子同誌並言,他不記得"張鵬四詩"。請看,方、黃一南一北,互未謀麵,而據其初見,印象清楚,彼此全同。我要嚴肅指出:由上述可證,河博報告中所得來並宣布的情況,全屬虛誑,斷難與事實協調。據此,無待多費繁詞,則河博所說的那些"作偽"內幕經過,自然也是全屬捏造之詞。
〔二〕陸厚信五行題記,書畫鑑定專家謝稚柳、鄭為兩先生,都以為是舊非新,非後人所為。這是1982年10月24日的鑑定工作會上,所得到的結果。(另外隻有一老裱工華啟明,以為或有個別挖改之處。公安局則未肯出具正式鑑定〔按此隻指公安工作上的核對筆跡,而非書法、文物的鑑定性質。兩者是有別的,因為如果不論紙墨的新舊,筆跡可以巧手臨摹仿寫,也能十分近似〕,最後由一位個別同誌說了一下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公安局,他認為核對印象,有些偏旁,河博所稱已故"作偽者"朱聘之字跡與陸題相似,但也有不合之點。〔核對的文件,朱聘之並無原品,隻是複製品照片等物,這一點就大有可靠與否的出入餘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