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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同人]成為霸總兒子之後[娛樂圈] 作者:筆下超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姑娘臉上的歉意看起來還挺真誠的,可說出的話並沒有多少鬆口的跡象,以至於李賢因嘖了一聲,感覺自己一直都在做無用功。
她的意思,不過就是覺得s.m的電影資源不行,就算有了演員子公司,可世界各地的電影圈都要比電視圈難進很多,如果錯過了這一次名氣帶來的紅利,可能就沒有這麽好的機會了。
實際上,張娜拉也有出演過電影,而且成績還不錯,可距離票房冠軍和衝出韓國又有一些距離,她顯然是想藉助出演華夏電影的機會讓自己在整個亞洲範圍內擴大知名度,而s.m在她看來已經不能為自己的事業提供太多資源和幫助。
說白了,這姑娘就是不認同李賢因那套「有很多時間和餘地」的說法,她和她的父親都認為現在時間緊迫,沒必要好好思考,反正先埋頭往前沖就對了,時間不等人啊。
兩個人從基本的觀念開始,一直到對未來的想法都有很大的差異,這導致談話的時間越長,雙方從心底裏就越不愉快,而且掰扯來掰扯去,根本就沒有進展。
這場談話最後還是走向了李賢因最初極力避免的結局,他是真心希望張娜拉能在看似事業巔峰的時候好好沉澱自己,不要急著接新作品,否則浮躁的情緒可能會讓她的演藝生涯出現一些麻煩。
然而對方始終不領情,所以說啊,在工作中,家人是很麻煩的一個群體,他可不信張娜拉目前的想法沒有其父在其中引導。
她的父親本質上還是為了女兒的發展前景在考慮,因為之前的合同太過苛刻,人家從心底裏就根本不信任s.m,不管你換社長還是整合公司,人家一律當做看不見,反正你們就是一家吸血鬼公司!
這種我不聽我不聽,我就要逐漸把經紀約轉移、等08年才能更順利的離開s.m的架勢實在讓李賢因有些頭疼,在思考了一晚上之後,最後還是放棄了。
本來吧,這次大規模的改動經紀合約,對於藝人們是大好事兒,提高分成、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人身限製條件、約定每三年藝人可以申請新的經紀合約、勤奮努力給公司創造固定價值的藝人們能開自己的廠牌和工作室、同公司一起合作十二年就分房......
有些條款在華夏很常見,在韓國就屬於讓人耳目一新的內容,新合同的優越可以說冠絕南韓娛樂圈,然而就是這樣還要和他扯那麽多,搞得主動送福利的他和個傻子一樣!
「讓張娜拉的經紀人把話傳達給她,如果她想走,不用等到08年,現在就可以提前解約,公司剛好在合同改製,清人也就是順手的事兒,s.m不養閑人,也不養整天閑著沒事想跳槽的人。」
其實旗下大部分藝人提前解約都需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最低30億韓元起付,如果是東神這樣的當紅組合,那直接按這些年來的總收益比例付違約費,基本上不會低於百億。
這個條款是現如今的合同中,李賢因唯一不打算做任何改動的地方,違約了就得賠錢,你說走就走,我不要麵子的嗎?!
他現在不計較違約金,讓不想繼續合作的人直接滾蛋已經很仁至義盡了,這可是難得的機會,到合同改製結束、大家都換了新合同之後,那不管誰想走都得給他賠錢。
這段做決定的時間他們最好不要有其他的動作,在解約之前給自己找藉口是很多藝人都會做的事兒,而大部分時候都是公司方被罵,真要出現這種狀況,李賢因可能會一氣之下反悔,先讓人陪出天價違約款再說,他真的很討厭被惡意造謠。
李賢因:你也別和我說這種違約條款在法律上可能會因為過於苛刻而被駁回,不好意思,現在我說它符合法律就是符合法律,你算哪根蔥啊!
以為我收購那麽多家律所是請人回家聚眾打麻將的嗎:)
大清早的打完這通電話之後李賢因暢快了不少,他可不是公司那些分毫利益都要爭取到手的管理層,一切都比不了他自個兒高興。
人氣藝人又怎麽樣?別說張娜拉還沒紅到那種程度,就算真的到達了國民級別,在資本的力量麵前也不值一提,反正他已經開出了福利與條件,不接受拉倒,多的是聽話的乖小孩上門受捧。
六號上午,李賢因見到了樸正洙。
相比前段時間,他的氣色好了很多,大概是因為最近公司在給sj準備新專輯了,成員們的努力總算得到回報,本身就高興,再加上他們提前看過第一版的新合同,一般人都能有一種「前途光明」的感覺,自然原本就不錯的心情也沒有變糟糕的理由。
「好久不見,最近過得不錯嗎?」
因為是相處過的孩子,盡管見麵的時間也短,這會兒李賢因也能說點和其他人不一樣的開場白,關鍵這孩子不知道是不是當習慣了主持人,還特別活潑的做了反應,對著他眨眨眼——做了個wink。
「托社長的福,最近大家心情都很好。」
因為過於輕佻的動作,反倒是主動說話的李賢因有點方,這孩子一直都不是那麽活潑的性格,突然這樣差點讓他以為這人受什麽刺激了。
真是完完全全傳達出了高興的情緒。
「合同看過了吧?」
「內,看過了,社長你簡直是天使!」
李·突然被誇·賢·天使·因:「......」這孩子今天確實不太正常呢......
盡管感覺他家這位隊長今天迷之興奮,但考慮到樸正洙今年也才不滿二十三周歲,就是大學剛畢業的的年紀,有時候興奮一點也可以理解,李賢因就沒在這裏過多糾結。
她的意思,不過就是覺得s.m的電影資源不行,就算有了演員子公司,可世界各地的電影圈都要比電視圈難進很多,如果錯過了這一次名氣帶來的紅利,可能就沒有這麽好的機會了。
實際上,張娜拉也有出演過電影,而且成績還不錯,可距離票房冠軍和衝出韓國又有一些距離,她顯然是想藉助出演華夏電影的機會讓自己在整個亞洲範圍內擴大知名度,而s.m在她看來已經不能為自己的事業提供太多資源和幫助。
說白了,這姑娘就是不認同李賢因那套「有很多時間和餘地」的說法,她和她的父親都認為現在時間緊迫,沒必要好好思考,反正先埋頭往前沖就對了,時間不等人啊。
兩個人從基本的觀念開始,一直到對未來的想法都有很大的差異,這導致談話的時間越長,雙方從心底裏就越不愉快,而且掰扯來掰扯去,根本就沒有進展。
這場談話最後還是走向了李賢因最初極力避免的結局,他是真心希望張娜拉能在看似事業巔峰的時候好好沉澱自己,不要急著接新作品,否則浮躁的情緒可能會讓她的演藝生涯出現一些麻煩。
然而對方始終不領情,所以說啊,在工作中,家人是很麻煩的一個群體,他可不信張娜拉目前的想法沒有其父在其中引導。
她的父親本質上還是為了女兒的發展前景在考慮,因為之前的合同太過苛刻,人家從心底裏就根本不信任s.m,不管你換社長還是整合公司,人家一律當做看不見,反正你們就是一家吸血鬼公司!
這種我不聽我不聽,我就要逐漸把經紀約轉移、等08年才能更順利的離開s.m的架勢實在讓李賢因有些頭疼,在思考了一晚上之後,最後還是放棄了。
本來吧,這次大規模的改動經紀合約,對於藝人們是大好事兒,提高分成、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人身限製條件、約定每三年藝人可以申請新的經紀合約、勤奮努力給公司創造固定價值的藝人們能開自己的廠牌和工作室、同公司一起合作十二年就分房......
有些條款在華夏很常見,在韓國就屬於讓人耳目一新的內容,新合同的優越可以說冠絕南韓娛樂圈,然而就是這樣還要和他扯那麽多,搞得主動送福利的他和個傻子一樣!
「讓張娜拉的經紀人把話傳達給她,如果她想走,不用等到08年,現在就可以提前解約,公司剛好在合同改製,清人也就是順手的事兒,s.m不養閑人,也不養整天閑著沒事想跳槽的人。」
其實旗下大部分藝人提前解約都需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最低30億韓元起付,如果是東神這樣的當紅組合,那直接按這些年來的總收益比例付違約費,基本上不會低於百億。
這個條款是現如今的合同中,李賢因唯一不打算做任何改動的地方,違約了就得賠錢,你說走就走,我不要麵子的嗎?!
他現在不計較違約金,讓不想繼續合作的人直接滾蛋已經很仁至義盡了,這可是難得的機會,到合同改製結束、大家都換了新合同之後,那不管誰想走都得給他賠錢。
這段做決定的時間他們最好不要有其他的動作,在解約之前給自己找藉口是很多藝人都會做的事兒,而大部分時候都是公司方被罵,真要出現這種狀況,李賢因可能會一氣之下反悔,先讓人陪出天價違約款再說,他真的很討厭被惡意造謠。
李賢因:你也別和我說這種違約條款在法律上可能會因為過於苛刻而被駁回,不好意思,現在我說它符合法律就是符合法律,你算哪根蔥啊!
以為我收購那麽多家律所是請人回家聚眾打麻將的嗎:)
大清早的打完這通電話之後李賢因暢快了不少,他可不是公司那些分毫利益都要爭取到手的管理層,一切都比不了他自個兒高興。
人氣藝人又怎麽樣?別說張娜拉還沒紅到那種程度,就算真的到達了國民級別,在資本的力量麵前也不值一提,反正他已經開出了福利與條件,不接受拉倒,多的是聽話的乖小孩上門受捧。
六號上午,李賢因見到了樸正洙。
相比前段時間,他的氣色好了很多,大概是因為最近公司在給sj準備新專輯了,成員們的努力總算得到回報,本身就高興,再加上他們提前看過第一版的新合同,一般人都能有一種「前途光明」的感覺,自然原本就不錯的心情也沒有變糟糕的理由。
「好久不見,最近過得不錯嗎?」
因為是相處過的孩子,盡管見麵的時間也短,這會兒李賢因也能說點和其他人不一樣的開場白,關鍵這孩子不知道是不是當習慣了主持人,還特別活潑的做了反應,對著他眨眨眼——做了個wink。
「托社長的福,最近大家心情都很好。」
因為過於輕佻的動作,反倒是主動說話的李賢因有點方,這孩子一直都不是那麽活潑的性格,突然這樣差點讓他以為這人受什麽刺激了。
真是完完全全傳達出了高興的情緒。
「合同看過了吧?」
「內,看過了,社長你簡直是天使!」
李·突然被誇·賢·天使·因:「......」這孩子今天確實不太正常呢......
盡管感覺他家這位隊長今天迷之興奮,但考慮到樸正洙今年也才不滿二十三周歲,就是大學剛畢業的的年紀,有時候興奮一點也可以理解,李賢因就沒在這裏過多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