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出版商?」他問道。
「我是一名編輯。」
「可你在出版社工作。」
「是的。」
「那也許我們可以互相幫助。」他稍作停頓,「我認識艾倫·康威。從視線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剎那,我就知道他是誰,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才把那些該死的盤子摔碎了。我忘記我還端著盤子,即便隔著餐巾,它們也很燙手。」
「你是怎麽認識他的?」
他用十分異樣的眼神看著我。「你有編輯過阿提庫斯·龐德係列裏的那本《暗夜的召喚》嗎?」
這是那個係列裏的第四本,故事發生在一所預備學校。「這個係列全都是我編輯的。」我說。
「你覺得那本如何?」
《暗夜的召喚》講述了一起謀殺案件,校長在戲劇表演期間被人殺害,當時他正在禮堂裏欣賞表演,觀眾席裏躥出一個影子,接下來發生的事想必你已經猜到了。他的脖子被捅了一刀,作案人的手法精準,一刀斃命。故事的巧妙之處在於,主要的嫌疑犯案發時都在舞台上,沒有作案的可能,雖然最終發現確實是他們中的一個人做的。案子發生在二戰結束後不久,背後還涉及一個有關懦弱與失職的故事。「別具匠心。」我說。
「那是我的故事。我的創意。」唐納德·李目光灼灼地看著我,棕色的眸子裏一時間怒火洶湧,「你想讓我說下去嗎?」
「是的,拜託告訴我吧。」
「好吧。」他把香菸放到唇間,用力地吸了一口,菸頭的火星亮了起來。「我小時候非常喜歡看書,」他說,「我從學生時代開始,就一直想成為一名作家。我在格拉斯哥以東的布裏奇頓上學,在那樣一所學校,你不能承認有這類想法。那是個可怕的、該死的地方,如果你去圖書館,他們會說你是怪胎。可我不介意。我每日手不釋卷,孜孜不倦地閱讀。間諜小說——湯姆·克蘭西[2]、羅伯特· 魯德魯姆[3]的作品;還有冒險小說、恐怖小說。我喜愛史蒂芬·金的作品,但是最中意的還是偵探小說,怎麽讀都不厭倦。我沒有上過大學或接受過同等的教育。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寫作,蘇珊,我和你說,我有一天一定會實現的。我正在寫一本書。我現在做的這份工作隻是為了支撐我堅持下去,直到實現我的夢想。
「但問題在於,事情從未如我所願。當我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就在腦海裏構思這本書。我知道我想要寫什麽。我有想法,也有角色,但當我落筆把它們寫到紙上,卻七零八落不成文章。我一次次地嚐試,我坐在那裏,盯著稿紙,然後重新來過。我能翻來覆去地寫五十遍,可還是無濟於事。總之,幾年前,我看過了一則gg。那些人會在周末授課幫助新手寫作,有個班我可以報名——隻不過要大老遠跑到該死的德文郡去。但它的課程主要圍繞犯罪小說的創作。價格並不便宜。我花了七百英鎊,但那時我已經攢夠了錢,認為值得一試,所以就報名參加了。」
我探過身去,把菸灰彈進常春藤俱樂部提供的一塵不染的銀製容器裏。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我們被集合到一個偏僻的農舍裏。」李繼續說道。他站在那裏,雙手握拳,就好像他之前一直在排練,仿佛這就是他上台表演的那一刻。「我們這個組有十一個人。他們中有幾個純粹就是蠢貨,還有兩個女人,自以為高人一等。她們之前在雜誌上發表過小說,所以非常自以為是。你也許時常會碰見這種人。不過,剩下的人都還不錯,我真的很喜歡與他們待在一起。你知道嗎,它讓我意識到,不隻有我,大家都遇到了同樣的苦惱,我們因為同樣的目的聚集在了一起。有三位導師教授這門課程。艾倫·康威就是其中之一。
「我覺得他很出色。他開著一輛漂亮的汽車,是一輛寶馬。他們給他單獨安排了一個小房子住。其他人都需要和別人合住。但他還是與我們打成一片。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麽,當然,他靠阿提庫斯·龐德係列賺了一大筆錢。我去上課之前,讀了其中幾本。我喜歡他寫的東西,它們和我想寫的東西也沒有太大區別。我們白天聽課,接受輔導。我們還一起吃飯——其實,小組中的每個人都必須要幫忙做飯。晚上大家聚在一起暢飲,聊天放鬆。那是我最難忘的時光。我們都是平等的。有一天晚上,我們兩個人窩在一個舒適的小角落裏,我告訴他我正在寫一本書。」
當他不可避免地進入正題,他攥緊了拳頭。「如果我把我的手稿給你,你會看嗎?」他問我。
這是我通常會擔心的一個問題——但既然不可避免,我屈服了。「你是說艾倫偷了你的創意?」我問道。
「這正是我要說的,蘇珊。這就是他的所作所為。」
「你的書叫什麽名字?」
「《死神在踏步》。」
這是一個嚇人的書名。但是,當然,我沒有說出來。「我可以看看。」我說,「但我不能保證可以幫助你。」
「我隻是想讓你看看它。我要求的不多。」他直視著我的雙眼,就好像諒我也不敢拒絕。「我告訴艾倫·康威我的故事,」他繼續說道,「我把我構思的謀殺情節全部講給他聽。那天已經很晚了,房間裏隻有我們兩個人,沒有目擊者。他問我能否讓他看看手稿,我很興奮。人人都希望他能閱讀自己的作品。而這就是全部的意義。」
「我是一名編輯。」
「可你在出版社工作。」
「是的。」
「那也許我們可以互相幫助。」他稍作停頓,「我認識艾倫·康威。從視線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剎那,我就知道他是誰,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才把那些該死的盤子摔碎了。我忘記我還端著盤子,即便隔著餐巾,它們也很燙手。」
「你是怎麽認識他的?」
他用十分異樣的眼神看著我。「你有編輯過阿提庫斯·龐德係列裏的那本《暗夜的召喚》嗎?」
這是那個係列裏的第四本,故事發生在一所預備學校。「這個係列全都是我編輯的。」我說。
「你覺得那本如何?」
《暗夜的召喚》講述了一起謀殺案件,校長在戲劇表演期間被人殺害,當時他正在禮堂裏欣賞表演,觀眾席裏躥出一個影子,接下來發生的事想必你已經猜到了。他的脖子被捅了一刀,作案人的手法精準,一刀斃命。故事的巧妙之處在於,主要的嫌疑犯案發時都在舞台上,沒有作案的可能,雖然最終發現確實是他們中的一個人做的。案子發生在二戰結束後不久,背後還涉及一個有關懦弱與失職的故事。「別具匠心。」我說。
「那是我的故事。我的創意。」唐納德·李目光灼灼地看著我,棕色的眸子裏一時間怒火洶湧,「你想讓我說下去嗎?」
「是的,拜託告訴我吧。」
「好吧。」他把香菸放到唇間,用力地吸了一口,菸頭的火星亮了起來。「我小時候非常喜歡看書,」他說,「我從學生時代開始,就一直想成為一名作家。我在格拉斯哥以東的布裏奇頓上學,在那樣一所學校,你不能承認有這類想法。那是個可怕的、該死的地方,如果你去圖書館,他們會說你是怪胎。可我不介意。我每日手不釋卷,孜孜不倦地閱讀。間諜小說——湯姆·克蘭西[2]、羅伯特· 魯德魯姆[3]的作品;還有冒險小說、恐怖小說。我喜愛史蒂芬·金的作品,但是最中意的還是偵探小說,怎麽讀都不厭倦。我沒有上過大學或接受過同等的教育。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寫作,蘇珊,我和你說,我有一天一定會實現的。我正在寫一本書。我現在做的這份工作隻是為了支撐我堅持下去,直到實現我的夢想。
「但問題在於,事情從未如我所願。當我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就在腦海裏構思這本書。我知道我想要寫什麽。我有想法,也有角色,但當我落筆把它們寫到紙上,卻七零八落不成文章。我一次次地嚐試,我坐在那裏,盯著稿紙,然後重新來過。我能翻來覆去地寫五十遍,可還是無濟於事。總之,幾年前,我看過了一則gg。那些人會在周末授課幫助新手寫作,有個班我可以報名——隻不過要大老遠跑到該死的德文郡去。但它的課程主要圍繞犯罪小說的創作。價格並不便宜。我花了七百英鎊,但那時我已經攢夠了錢,認為值得一試,所以就報名參加了。」
我探過身去,把菸灰彈進常春藤俱樂部提供的一塵不染的銀製容器裏。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我們被集合到一個偏僻的農舍裏。」李繼續說道。他站在那裏,雙手握拳,就好像他之前一直在排練,仿佛這就是他上台表演的那一刻。「我們這個組有十一個人。他們中有幾個純粹就是蠢貨,還有兩個女人,自以為高人一等。她們之前在雜誌上發表過小說,所以非常自以為是。你也許時常會碰見這種人。不過,剩下的人都還不錯,我真的很喜歡與他們待在一起。你知道嗎,它讓我意識到,不隻有我,大家都遇到了同樣的苦惱,我們因為同樣的目的聚集在了一起。有三位導師教授這門課程。艾倫·康威就是其中之一。
「我覺得他很出色。他開著一輛漂亮的汽車,是一輛寶馬。他們給他單獨安排了一個小房子住。其他人都需要和別人合住。但他還是與我們打成一片。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麽,當然,他靠阿提庫斯·龐德係列賺了一大筆錢。我去上課之前,讀了其中幾本。我喜歡他寫的東西,它們和我想寫的東西也沒有太大區別。我們白天聽課,接受輔導。我們還一起吃飯——其實,小組中的每個人都必須要幫忙做飯。晚上大家聚在一起暢飲,聊天放鬆。那是我最難忘的時光。我們都是平等的。有一天晚上,我們兩個人窩在一個舒適的小角落裏,我告訴他我正在寫一本書。」
當他不可避免地進入正題,他攥緊了拳頭。「如果我把我的手稿給你,你會看嗎?」他問我。
這是我通常會擔心的一個問題——但既然不可避免,我屈服了。「你是說艾倫偷了你的創意?」我問道。
「這正是我要說的,蘇珊。這就是他的所作所為。」
「你的書叫什麽名字?」
「《死神在踏步》。」
這是一個嚇人的書名。但是,當然,我沒有說出來。「我可以看看。」我說,「但我不能保證可以幫助你。」
「我隻是想讓你看看它。我要求的不多。」他直視著我的雙眼,就好像諒我也不敢拒絕。「我告訴艾倫·康威我的故事,」他繼續說道,「我把我構思的謀殺情節全部講給他聽。那天已經很晚了,房間裏隻有我們兩個人,沒有目擊者。他問我能否讓他看看手稿,我很興奮。人人都希望他能閱讀自己的作品。而這就是全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