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的領地就是雷權現在所處的地方,形狀在數百年來並未發生大變,隻不過很多樹木顯得過分密集而已,那都是後來補種或自然生長的小樹,目的是加固加厚樹牆。


    智者采用了一種新戰術進攻野豬巢穴,這個戰術叫做“開門放豬騰豬圈”。


    主要策略就是在野豬窩幾個出入口反向放置拒馬,堵住了野豬領地的幾個主要出入口,然後放一種煙氣刺激性很強的植物做成煙幕彈往豬窩裏扔。


    為了保險起見,部落幾乎人手一隻特製的煙霧彈,分成十個方位同一時間扔進“野豬圈”,一時間煙霧滾滾,目不能視,野豬們更是連熏帶嗆,紛紛亂跑。


    不久之後,絕大部分野豬就形成幾股小獸潮從三個大點的出口跑了出來。


    出入口的“拒馬樁”是倒著放著的,有點像是超大號的削尖鉛筆斜著放一排。


    野豬們從裏麵衝出來,隻要踏上一個拒馬組成的小斜坡出去就行,但是想回去,就得麵對一排森然的巨大木刺了。


    據野豬首領回憶:“出來的時候挺輕鬆,還順便體驗了一把飛豬的感覺,結果往後一看,回不去了,全是撞不動的肉簽子。”(╥╯^╰╥)


    就這樣,部落人幾乎不費一兵一卒就把這個野豬窩占了,順便還收獲了一大波肉食,因為有一些小豬仔沒跑掉。


    部落人歡天喜地的開了有生以來的第一次全豬宴,人人吃了個盡興。


    可是就算這樣,還剩下好十幾頭大小野豬。


    這些肉食怎麽分配呢?


    大家這一次都出了力,平分的話每人20鎊(約合18斤)左右,看似不多,但是一個家庭按4個人分的話,那就是70斤左右。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剩下的不就壞了麽。


    那養著?誰會養豬?養豬的不偷吃?


    況且還有個問題,外麵還有豬不停的想“回家”。


    一個兩個大家不嫌多,都是大自然的恩賜,十個八個不嫌少,但它們進不來,因為它們還沒學會翻越拒馬。


    漸漸的,野豬們陷入了冷靜期,部落人也開始惆悵。


    野豬們拖家帶口開始流浪,人們開始想辦法增加糧食儲備。


    經過集體討論,大家一致推選一對飼養過野狼的獵人夫婦來專門照看還活著的公有肉食。


    為了防止他們監守自盜,另一個會用小木棍數數的奇人會每天數一遍剩餘野豬的數量。


    其餘眾人則是為這些活豬製作圍欄和提供飼料。


    部落獲得了一個穩定的基地,開始進入了平穩的可持續發展時期。


    ......


    野豬山穀周圍,原本就有一圈粗壯樹木組成了一道天然的城牆,這為新部落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合適的環境,最起碼堵住4個出口之後基本不用擔心大型野獸的襲擊。


    後來為了補充部落的野獸防禦能力,智者提出了“樹牆”計劃。


    既然大樹能形成天然的防禦圈,那人類就可以以樹為盾,在茫茫叢林裏建造一個個庇護所。


    計劃開始實行,但收效不太好。


    樹種隨處可見,但是動物也不少。


    大森林裏到處是各種小路,所謂蛇有蛇道、鼠有鼠道,就像經常走人的小路上長不出參天大樹一樣,很多小路上的樹種要麽被“路人”當成糧食吃了,要麽還在幼苗狀態就被霍霍死了。


    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智者目光長遠,但部落人並沒有耐心坐等幼苗長大。


    轟轟烈烈的植樹圈地運動最後不了了之,直到半代人迭代以後,才開始顯現其好處。


    不過,世上從沒有白幹的活。


    部落周圍被撒上的樹種,悄悄的加厚了樹圈的厚度,為部落提供更好的防護。


    隨著各種樹木、荊棘、雜草等開始生長發芽,部落的出入口漸漸由四變二,其中兩個小的入口被堵上了,因為不經常走,還要占用人手守衛,所以被放棄使用了。


    居有定所,出有歸途,部落人開始了長達20年左右的休養生息和環境開發。


    樹牆內部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適合人類居住。


    各種交通、安全、衛生問題也逐一解決,相對先進的生存理念讓部落開始吸收附近的散人逐漸壯大,人口從新部落剛成的百人左右,逐漸擴展到了200人左右。


    又是經過近了百年的發展,新部落已經是附近巨無霸級別的勢力了。


    近些年的部落,發展出了各種細化職業,算是附近大範圍裏發達程度最高的一個部落了。


    其他部落還為爭大酋長頭破血流的時候,新改名為“蓋亞”的部落已經發展出了小規模的養殖業、種植業、建築業和手工業了。


    智者“定居求存”、“以守為攻”的智略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被部落人推崇,推舉為部落的規矩的定製者和司掌者——祭司。


    直到現在部落人仍然享受著這位目光長遠的初代祭司的庇蔭,他的名字也是每一個新部落人生下來就要知道的,他叫澤地,名字意為“福澤大地”。


    部落人,尤其是巫人一族,都把初代祭司尊為——慧祖,意為開發後人慧能的祖先。


    因為腦子聰明,部落很多大小事,在開辦之前都要請當代祭司出麵。


    一來人家懂的就是多,聽聽祭司的意見準沒錯。


    二來是講究個小排場、儀式感,祭司的很多儀式是代代傳承的,而且有石板記載。


    比如說一個普通的祭祖,其他人頂多就是給自家先人供點瓜果蔬菜,有心的上點肉食的邊角料。


    但祭司們就不一樣了,不但走路姿勢有說法,該走的程序也是一樣不少。


    就像養豬的走豬圈過道,跟世界名模走t台一比,養眼程度不一樣,氣氛也就不一樣。


    尼古拉斯*趙四跟mj都是舞王,但很明顯後者跟前者根本不在一個層次。


    但凡誰家有個大點的事兒,請個祭司出手,那檔次立馬不一樣了,那是倍有麵子,誰還沒點虛榮心了。


    說起來,和雷權“同宗同族”的半魔人一族還是部落的外來人呢,雖然也有一個傳統的大酋長,但部落更多人還是聽大祭司的。


    要不說人與類聚物以群分,兩個部落的發展曆程竟然高度相似,都是經過內部分裂的,起因也都是分配有問題,然後分家,然後流浪......。


    要不是大祭司一脈來的早,可能部落的話事人就是現任酋長了。


    再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了,部落接納了第三個大族——好鬥且勇猛的野蠻人,再然後是更多......直到形成現在的規模。


    由於“樹牆”這個想法造福了部落數百年,因此也被爭相模仿,也為茫茫林海中很多小部落提供了一個自建庇護所的思路。


    所謂天時地利人和,此時的人們已經懂得了地利的重要性。


    近些年,隨著生態環境相對穩固,都已經有部落之間有固定的商路來往了。


    ......


    雷權選擇靠近樹牆的地方作為宅基地,有三個原因:


    一是夠大,他現在選的這塊地方,背後是樹牆,左手一塊大岩石,另外一邊則是一小片沙坑。因為沙坑和石頭都是不可居住地形,所以算是贈品,三合一,地方夠大!


    二是節省成本,由於背靠樹牆,旁邊有大石頭,可以節省兩個麵的部分建築成本。


    每個部落人的房屋都是自己親手建造的,當然是成本越低越好。


    三是偏僻,雷權不想脫離人類社會太遠,但他的大部分實驗還是要避人耳目的,不然有些超出人們認知的東西會遭白眼和不必要的關注。


    當然還有一個不算原因的原因,這塊地方離帶路的亞馬遜妹子住處很近,中間就隔著兩戶人家。


    雷權初來乍到,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有個部落裏的小萬事通帶領,辦事要方便很多,況且還是個妹子,時不時約出來轉一圈,這不愛情就來了嘛。


    帶著愉悅的心情,他在石質地圖上畫上了自己的領地標識——一個小紅圈。


    選完了領地,就開始財務交割。


    黑豹這塊,大酋長開始還有點害怕,畢竟是實實在在的猛獸,自己躺下還沒人家一半長,萬一給自己來一口愛的親親,那是萬萬承受不起的。


    但雷權做人主打的就是一個誠信,做生意非常注重售後服務,於是在他的引導下,一人一獸從陌生到在一起,前後不過5分鍾。


    其實大黑豹根本就不是被自然馴服的生物,它是被雷權找機會用一個特殊箭頭遠程植入了內腦控製ai。


    簡單來說大黑豹隻不過是一個聽命於ai的傀儡,ai又聽命於雷權。


    不過這套ai係統不會影響被控製生物的智力,隻會一定程度上管控它的行為。


    如果說見人就咬是動物本能的話,那麽裝了這套係統的動物見人就不會直接咬了,而是根據敵我識別指令而咬人。


    這套係統可以用於絕大多數生物,因為他不是控製腦部思維,而是控製運動神經係統。


    生物體的神經係統才是生物體行動的主要工作方式,大腦隻是下達命令,具體行動還是得神經傳遞指令才行。


    舉個例子,某人很恨一個人,恨不得殺了對方,但是腦子裏千百遍的虐殺不能讓敵方有一絲一毫的損傷,隻會氣到自己,這就是因為神經係統還沒有收到大腦正式的指令所致。


    如果真的付諸行動,往往隻需要一秒。


    就像很多會議一樣,高層怎麽討論都不會影響基層員工,除非會議結果已定且開始執行,才會對基層員工產生有效影響。


    傳達出來的指令才是指令,不然就隻能叫大腦皮層活動。


    兩個黑豹現在乖巧的很,而且沒有暴脾氣,大酋長摸熟了它們的脾性就開始膽大妄為,一個翻身騎到雄豹身上,激動到不能自已。


    多年夙願、一朝得逞,端的是意氣風發,解了心頭一個大結,總覺得身體都輕巧了幾分。


    得意非常的大酋長熊山,一秒都等不得,指揮著大黑豹沿著部落亮相去了,隻留下大祭司一個人繼續交易。


    嗯,他發誓他真的隻是順便巡視一下部落,絕對不是為了什麽顯擺自己拉風的坐騎。


    大祭司也不惱,他知道這個老鄰居的德行,風風火火不著調是常態,不用管他。


    他拍拍手,向周圍做了個聚攏的手勢,周圍觀眾裏立馬出來了數十個婦女,一看就很飽滿的那種,幾乎各個派係、種族的都有。


    雷權竟然還看見了一個類似貓娘形象的少婦。


    次女體態輕盈、纖細,走路q彈,身上帶著天然獸紋,毛茸茸的尾巴和爪子,十分可愛,不過臉也是貓臉,隻是較為偏近人類麵孔。


    異界真是無奇不有。


    那些婦女看起來很是輕車熟路,或兩人、或一人,各自搬起一個獵物然後拖回各家,上一秒還獵物成排的廣場瞬間清空。


    雷權說實話是有些小佩服的,那麽大個獵物沒有重量的嗎?怎麽這些婦女一個個拎個小豬仔一樣的就拿跑了......。


    說起來這也是部落的一個習慣,每次有大宗的肉食需要處理,靠一兩個人肯定不能完成,就會需要給各家各戶分攤任務。


    婦女們各自把一份獵物搬回家裏,對其進行分割處理。


    皮毛需要上交,肉需要進行醃製或者熏製,以確保肉類保存的更久,骨頭之類的不值錢,但是可以用來製作一些工具或者裝飾品。


    加工完成的肉和毛皮還是要交回給大祭司的,後麵的貯藏或再分配還是由大祭司和酋長統一定奪,畢竟這些都算是公糧。


    這種分配方式是由一位巫人提出的想法。


    部落的冬天相當難過,大雪封林,百獸禁行,人們的居住條件又不好,每年都會有人凍死。


    屆時,部落會整體進入一種類似動物冬眠的狀態。


    各家足不出戶、使勁保暖,吃食由部落統一按貢獻分配。


    但是部落糧倉儲備的食物總量有限,必須精打細算分配,大家都是吃不飽也餓不死的狀態,能過冬就行。


    人活著比啥都強,至少來年狩獵、采集都有人,還是能繼續給部落“上貢”儲備糧,還是能接著挺過下個冬天。


    婦女們把獵物拿回家處理,這相當於是為部落服務,但也不是白幹,每個獵物身上可以有一部分被留下來作為勞動報酬,而大部分都會上交。


    婦女們一般會選擇獵物後腿或者獸鞭,也有些選的是一些特殊部位的皮毛。


    肉可以直接吃或者用來交易,皮毛可以縫縫補補做些衣服。


    好一點的獸皮可以做內衣,不太好的可以縫在外麵加厚衣服。大點的毛皮,作為一家之主優先使用,舊的或小點的可以給孩子或自己穿。


    這個過程不用擔心獵物被盜竊、克扣或直接黑掉,大家都是互相監督的,誰也別想有小動作。


    但雷權不關心這些,反正到這裏,交易算是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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