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禮心裏慌的一比。


    他趕緊小聲說道。


    “申律師,你這是幹什麽?”


    我花那麽大代價請你過來,你可不要害我呀!”


    申慶解釋道。


    “衛院長,事到如今,這件事情是無論如何也賴不掉了的。”


    “再繼續爭辯下去,也不過是浪費口舌而已。”


    “現在瞞是瞞不住了,我們能做的,就是爭取不要被定罪!”


    衛禮心虛地說道。


    “可是……事情鬧的這麽大,真的可以不被定罪嗎?”


    申慶自信從容地說道。


    “衛院長請放心,至少在這件事情上,我有絕對的信心!”


    衛禮將信將疑地點點頭。


    到了現在這個時候,他已經無法完全地相信任何人了。


    可是目前唯一能幫他的也就隻有申慶。


    他也隻能把這最後的一絲希望,寄托在申慶身上。


    申慶站穩身形,肅然說道。


    “審判長,雖然我方承認,這一切的發生皆是由於福利院院長衛禮的領導。”


    “可是我方對於原告的控告,依舊持反對態度。”


    “原告控告我方虐待罪,但是福利院及其員工。”


    “僅僅隻是有著形式上的共同居住,以及照顧扶養的關係而已。”


    “並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家人關係,也就無法達成虐待罪的構成要件。”


    “所以我還是那句話,原告方所堅持的主張,並不具備相應法律依據作為支撐!”


    “因此,我方依然要求法院駁回原告方的起訴,並追究其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


    聽申慶這麽一說。


    現場的觀眾又有點坐不住了。


    在觀眾們看來,這就有點硬著頭皮強行辯護了。


    這件事情從任何人的一般情感上來說。


    都會覺得福利院這些人十惡不赦。


    申慶在這個時候還要堅持為這些惡人辯護。


    實在是看的他們牙癢癢。


    原告席上。


    林昊整個人站的筆直。


    他神色認真地說道。


    “關於法律依據這個問題,剛剛申律師也說到了。”


    “在形式上,福利院的員工和院民算得上是共同居住,也存在著照顧扶養的關係。”


    “這雖然跟法律意義上的家人有所區別,但從法律上來說,福利院也算是院民的監護人。”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實施虐待行為,這跟家人之間進行的虐待行為,又能有多大的區別呢?”


    “親如血脈相連的家人,遭受到了虐待的弱者,尚且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為什麽到了福利院,麵臨非親非故的監護者,一群飽受欺淩的老人,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了呢?”


    “申律師,你不妨摸摸自己的良心,這合理嗎?”


    林昊的這番話,得到了觀眾們的廣泛認可。


    是啊,血脈親人之間的虐待都被法律保護!


    為什麽陌生人之間的虐待,反而還不行呢?


    難道陌生人會比親人下手更輕嗎?


    申慶非常理智。


    他知道林昊的目的是想煽動他的感性情緒。


    他可沒有那麽容易被林昊的話影響。


    作為一名律師。


    他深知,盡一切可能地幫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才是他該幹的事。


    既然現在的法律並沒有約束這樣的行為。


    那他就必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性。


    申慶神情嚴肅地說道。


    “林律師,請你不要混淆概念!”


    “監護人就是監護人,家人就是家人,雖然家人通常都是法定監護人,但監護人可不一定都是家人!”


    “林律師剛才自己也說了,監護人與被監護人,跟家人之間的區別不大。”


    “區別不大,那也就是說,二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在法律問題上,尤其是在法庭上,我們必須時刻保持嚴謹認真負責的態度!”


    “我方認為,即便二者區別不大,也絕對不能混為一談!”


    “沒有法律依據,就是沒有法律依據!說破了天,福利院也是不構成犯罪的!”


    “法律,可不是兒戲!”


    林昊點點頭,笑道。


    “很好!我很欣賞申律師這種一絲不苟的態度!”


    “但是我也同樣要提醒一下申律師,法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時代在進步,經濟在發展,我們的社會,會不斷地出現一些新的問題。”


    “這些新的問題要怎麽解決?法律嗎?以前的法律解決不了怎麽辦?就這麽放任自流?”


    “我們現在使用的法律,都是以前製定的,它是不是還依舊可以適用在當今的社會,隻有檢驗過才知道。”


    “正因如此,我們的法律才需要與時俱進,才需要不斷地進行修訂。”


    “如果一直迂腐守舊,死磕現有的法條,不思進取,墨守陳規,那才是我們法律人的悲哀!”


    “像「井田區愛心福利院」這樣的毒瘤,像衛禮這樣的惡徒。”


    “如果僅僅因為缺少一點現行的法條,就讓他們逍遙法外。”


    “那麽我們國家的法治,將是多麽的令人寒心!”


    “我認為這樣的罪惡,必須予以懲治!”


    訴訟雙方的律師你來我往,針鋒相對。


    進行了一輪又一輪激烈的爭辯。


    其精彩程度,不亞於在看一場國家級的辯論賽。


    審判席上。


    審判長公孫輝兩頭為難。


    一方是堅持嚴守法條。


    另一方卻要求務實革新。


    一方主張的是程序正義。


    另一方主張的是事實正義。


    雙方各執己見,相持不下。


    雖然從觀眾的角度來說,肯定是事實正義更加重要。


    可是作為一名法官。


    公孫輝自然也了解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從法理上來說,這二者缺一不可。


    可現在,這二者之間卻產生了極大的矛盾。


    這讓公孫輝非常的頭大。


    在跟身旁的其他兩位法官商量過後。


    他們一致決定把這個問題交給領導。


    為了趕緊休庭去請示院長。


    公孫輝趕緊敲響了法槌,說道。


    “請訴訟雙方稍作準備,一分鍾後,各自陳述結案陳詞。”


    “待訴訟雙方完成陳述之後,開始休庭!”


    一分鍾後。


    由原告方首先開始結案陳詞。


    林昊麵色凝重地開口說道。


    “我想問各位一個問題。”


    “你們家……有老人嗎?有小孩嗎?有臥病在床需要照顧的病患嗎?”


    “如果有的話,請你們一定要認真地聽完我接下來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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