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林律口出狂言!侯檢心亂如麻!
讓你法律援助,你當場整頓公檢法 作者:影正身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昊繼續說道。
“接下來就是第二階段。”
“江晨被朱英澤等人圍毆,人身安全受到了極大的威脅。”
“恰好他的身上還帶了刀,在這個時候他拔刀自衛,應該也是情理之中吧?”
“到這裏為止,江晨雖然傷到了兩個人,但成立正當防衛,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我們再來看看爭議最大的第三階段。”
“江晨被四人威脅,不僅威脅了他的人身安全,還有他家人的人身安全。”
“你們或許又會說,他們至少在當時還隻是停留在口頭階段。”
“那麽我就想要問你們了,難道一定要等到他們有所行動的時候,江晨才能再次拔刀自衛嗎?”
“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們四人的車上,就放著武器呢?”
“你們還記得朱英澤臨走的時候說的什麽嗎?他讓江晨別走!在那等著他再殺回來!”
“難道江晨應該等著他們提著刀跑回來,四個人一起掄著刀砍他的時候,他才能拿著他那把小刀把朱英澤反殺嗎?”
“你們認為在那個時候,他還會有正當防衛的機會嗎?”
“到時候這幾位公子哥再叫人去把現場一處理,監控視頻一刪除,江晨豈不是又要白白搭上一條性命?”
林昊的這一番話,說的眾人啞口無言。
確實不能排除這個可能。
如果等到他們拿了武器再回來。
失去了武器優勢的江晨,很有可能連還手的機會都沒有。
而且他們四個極有可能會再次逍遙法外。
檢方席上。
侯波想了想,辯駁道。
“林律師,你也說了這是如果,這隻是你的一種假設。”
“這個可能性警方也曾調查過,但是並未在他們的車上查到藏匿武器的痕跡。”
“我希望林律師還是要嚴謹一些,不要僅靠著一種毫無根據的假設,就作為法庭上的依據!”
林昊無所謂地說道。
“侯檢察官別急,我的假設還沒說完呢。”
“這還隻是其中的一種情況,他們幾位的家裏那麽有錢。”
“雇人行凶,買凶殺人……可以說,他們有一百種方法可以弄死江家兄弟。”
“可是對於江晨來說呢,他要殺死朱英澤的機會可是稍縱即逝的!”
“如果那天晚上他錯過了,可能他這輩子就再也沒有這個機會了!”
“再者,侯檢察官,誰說假設就不能作為法庭上的依據了?”
“我今天就是要用假設來作為庭審的依據!”
林昊此話一出,整個法庭都震驚了。
太狂了!
這簡直就是口出狂言!
殺人的機會稍縱即逝!
用假設來作為庭審依據!
這是一個律師口中可以說出來的話嗎?
更何況還是在法庭之上,對著一位檢察官這樣說!
像林昊這麽狂的律師,侯波這輩子沒見到過。
檢方席上。
侯波皺著眉頭厲聲說道。
“林律師!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
侯波的怒意顯而易見。
林昊卻毫不在意。
他甚至還咧開嘴笑了笑。
林昊充滿不屑地說道。
“我當然知道我在說什麽。”
“侯檢察官,你恐怕是平日裏高高在上多了,不太了解民間的疾苦!”
“侯檢察官不妨帶入江晨的角度思考一下。”
“你和你的弟弟經常被人欺負,因為對方有錢有勢,你敢怒不敢言!”
“你不敢報警,因為報警也不能把他們怎麽樣,但是他們反而會因此更加欺負你們!”
“你的弟弟被人打成重傷住了院,你明明知道真凶是誰,卻拿他們沒有辦法!”
“你不禁捫心自問,難道這世上就沒有公道了嗎?但你最終隻得到一句話,公道自在人心!”
“你為什麽要帶刀赴約啊?難道是你喜歡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嗎?”
“不,是其他方法它不好使!你已經走投無路,這是你扞衛尊嚴的最後手段!”
“你要的公道沒有任何人能給你,它隻在你自己的心裏,除了依靠自己的雙手,你別無他法!”
“可是你恨自己!你恨自己的懦弱無能!公道就在自己的眼前,而你卻下不了手!”
“一直到這些惡人再次欺負你的時候,你才有了反抗的勇氣!”
“可是在你反抗完了之後,你又發現,這些惡人對你的欺淩是持續不斷一直存在的!”
“這一次你反抗了,這一次你免於被欺負了,那下一次呢?下下次呢?”
“他們肆無忌憚地威脅著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可你卻隻能幹看著?你甘心嗎?”
“你還要等到他們下次不知道什麽時候再來欺負你們的時候,你再次拔出你的那把小刀來嚇退他們嗎?”
“不,你知道的,他們下次再來欺負你的時候,就不會懼怕你的這把小刀了!”
“他們這些惡人,手裏掌握著十八般武器,可你的手上卻隻有這把小刀!”
“你敢賭嗎?你敢把你和你家人的生命安全賭在一個你完全無法控製的下一次嗎?”
“侯檢察官,我問你,如果是你,你敢放他走嗎?”
侯波跟著林昊的思緒帶入了一下,瞬間冷汗直冒。
他支支吾吾地說道。
“可……可是……他既然殺了人,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理應受到法律的製裁!”
侯波的內心已經有些亂了。
他幾乎是出於本能地說出了這句話。
林昊再次輕蔑地笑了笑,說道。
“侯檢察官,你我都是法律人,我就跟你聊聊法理吧。”
“案發前的兩個月內,江晨江暮兄弟曾經多次受到朱英澤等人的欺淩、威脅、和毆打。”
“我認為,江晨完全有理由相信,朱英澤極有可能做到他當時威脅的所有內容!”
“尤其是在江暮被打成重傷,他們卻不用為此負責這件事情發生以後。”
“在原審判決中認定,江晨人身安全的威脅,在他持刀砍傷兩人後就終止了。”
“所以他之後殺死朱英澤的行為,被判為防衛過當。”
“但我認為,我們完全有理由認定,江晨江暮兄弟的人身安全所受到的威脅,是持續不斷的,是一直存在的。”
“江晨當時的人身安全威脅並沒有解除,而是還在持續當中,那麽他持刀殺死朱英澤的行為,就應當是正當防衛。”
“屬於我國刑法第二十條中所規定的特殊正當防衛,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林昊的這一波解釋,讓所有人眼前一亮。
還可以這樣!
“接下來就是第二階段。”
“江晨被朱英澤等人圍毆,人身安全受到了極大的威脅。”
“恰好他的身上還帶了刀,在這個時候他拔刀自衛,應該也是情理之中吧?”
“到這裏為止,江晨雖然傷到了兩個人,但成立正當防衛,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我們再來看看爭議最大的第三階段。”
“江晨被四人威脅,不僅威脅了他的人身安全,還有他家人的人身安全。”
“你們或許又會說,他們至少在當時還隻是停留在口頭階段。”
“那麽我就想要問你們了,難道一定要等到他們有所行動的時候,江晨才能再次拔刀自衛嗎?”
“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們四人的車上,就放著武器呢?”
“你們還記得朱英澤臨走的時候說的什麽嗎?他讓江晨別走!在那等著他再殺回來!”
“難道江晨應該等著他們提著刀跑回來,四個人一起掄著刀砍他的時候,他才能拿著他那把小刀把朱英澤反殺嗎?”
“你們認為在那個時候,他還會有正當防衛的機會嗎?”
“到時候這幾位公子哥再叫人去把現場一處理,監控視頻一刪除,江晨豈不是又要白白搭上一條性命?”
林昊的這一番話,說的眾人啞口無言。
確實不能排除這個可能。
如果等到他們拿了武器再回來。
失去了武器優勢的江晨,很有可能連還手的機會都沒有。
而且他們四個極有可能會再次逍遙法外。
檢方席上。
侯波想了想,辯駁道。
“林律師,你也說了這是如果,這隻是你的一種假設。”
“這個可能性警方也曾調查過,但是並未在他們的車上查到藏匿武器的痕跡。”
“我希望林律師還是要嚴謹一些,不要僅靠著一種毫無根據的假設,就作為法庭上的依據!”
林昊無所謂地說道。
“侯檢察官別急,我的假設還沒說完呢。”
“這還隻是其中的一種情況,他們幾位的家裏那麽有錢。”
“雇人行凶,買凶殺人……可以說,他們有一百種方法可以弄死江家兄弟。”
“可是對於江晨來說呢,他要殺死朱英澤的機會可是稍縱即逝的!”
“如果那天晚上他錯過了,可能他這輩子就再也沒有這個機會了!”
“再者,侯檢察官,誰說假設就不能作為法庭上的依據了?”
“我今天就是要用假設來作為庭審的依據!”
林昊此話一出,整個法庭都震驚了。
太狂了!
這簡直就是口出狂言!
殺人的機會稍縱即逝!
用假設來作為庭審依據!
這是一個律師口中可以說出來的話嗎?
更何況還是在法庭之上,對著一位檢察官這樣說!
像林昊這麽狂的律師,侯波這輩子沒見到過。
檢方席上。
侯波皺著眉頭厲聲說道。
“林律師!你知道你在說什麽嗎?”
侯波的怒意顯而易見。
林昊卻毫不在意。
他甚至還咧開嘴笑了笑。
林昊充滿不屑地說道。
“我當然知道我在說什麽。”
“侯檢察官,你恐怕是平日裏高高在上多了,不太了解民間的疾苦!”
“侯檢察官不妨帶入江晨的角度思考一下。”
“你和你的弟弟經常被人欺負,因為對方有錢有勢,你敢怒不敢言!”
“你不敢報警,因為報警也不能把他們怎麽樣,但是他們反而會因此更加欺負你們!”
“你的弟弟被人打成重傷住了院,你明明知道真凶是誰,卻拿他們沒有辦法!”
“你不禁捫心自問,難道這世上就沒有公道了嗎?但你最終隻得到一句話,公道自在人心!”
“你為什麽要帶刀赴約啊?難道是你喜歡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嗎?”
“不,是其他方法它不好使!你已經走投無路,這是你扞衛尊嚴的最後手段!”
“你要的公道沒有任何人能給你,它隻在你自己的心裏,除了依靠自己的雙手,你別無他法!”
“可是你恨自己!你恨自己的懦弱無能!公道就在自己的眼前,而你卻下不了手!”
“一直到這些惡人再次欺負你的時候,你才有了反抗的勇氣!”
“可是在你反抗完了之後,你又發現,這些惡人對你的欺淩是持續不斷一直存在的!”
“這一次你反抗了,這一次你免於被欺負了,那下一次呢?下下次呢?”
“他們肆無忌憚地威脅著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可你卻隻能幹看著?你甘心嗎?”
“你還要等到他們下次不知道什麽時候再來欺負你們的時候,你再次拔出你的那把小刀來嚇退他們嗎?”
“不,你知道的,他們下次再來欺負你的時候,就不會懼怕你的這把小刀了!”
“他們這些惡人,手裏掌握著十八般武器,可你的手上卻隻有這把小刀!”
“你敢賭嗎?你敢把你和你家人的生命安全賭在一個你完全無法控製的下一次嗎?”
“侯檢察官,我問你,如果是你,你敢放他走嗎?”
侯波跟著林昊的思緒帶入了一下,瞬間冷汗直冒。
他支支吾吾地說道。
“可……可是……他既然殺了人,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理應受到法律的製裁!”
侯波的內心已經有些亂了。
他幾乎是出於本能地說出了這句話。
林昊再次輕蔑地笑了笑,說道。
“侯檢察官,你我都是法律人,我就跟你聊聊法理吧。”
“案發前的兩個月內,江晨江暮兄弟曾經多次受到朱英澤等人的欺淩、威脅、和毆打。”
“我認為,江晨完全有理由相信,朱英澤極有可能做到他當時威脅的所有內容!”
“尤其是在江暮被打成重傷,他們卻不用為此負責這件事情發生以後。”
“在原審判決中認定,江晨人身安全的威脅,在他持刀砍傷兩人後就終止了。”
“所以他之後殺死朱英澤的行為,被判為防衛過當。”
“但我認為,我們完全有理由認定,江晨江暮兄弟的人身安全所受到的威脅,是持續不斷的,是一直存在的。”
“江晨當時的人身安全威脅並沒有解除,而是還在持續當中,那麽他持刀殺死朱英澤的行為,就應當是正當防衛。”
“屬於我國刑法第二十條中所規定的特殊正當防衛,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林昊的這一波解釋,讓所有人眼前一亮。
還可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