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自衛還是犯罪?法理情的糾葛!
讓你法律援助,你當場整頓公檢法 作者:影正身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審判席上。
審判長苗峰微微點頭,說道。
“同意。”
“請公訴人進行質證。”
侯波起身,向審判長點頭示意。
然後開口說道。
“林律師,剛才這個視頻,的確證實了江晨所說的證詞屬實。”
“但這也隻能證明,朱英澤等四人,在最後確實威脅了江晨。”
“我們必須明白,這樣的口頭威脅,即便把話說的再狠,也還尚未對江晨兄弟二人造成實際上的傷害。”
“如果單單憑借這一點,是無法證明江晨殺人的正當性的!”
“在我方看來,江晨的殺人行為,依然是一種過激行為。”
“並且是極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的!”
“到目前為止,你方提供的證據都不足以支撐你方之主張,江晨依然無法達成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如果接下來,你方無法拿出更多對上訴人有利的證據,我方將不會改變對本案的抗訴。”
“我們會以故意殺人罪,對江晨進行嚴厲的指控!”
侯波的話對於現場和網絡上的觀眾來說,毫無疑問是澆下了一盆冷水。
他們剛剛還寄希望於判江晨無罪。
雖然他們也都知道這希望不大。
但是侯波直接堅持判他故意殺人罪,還是相當讓人失望的。
一時間,觀眾席上怨聲載道。
咚~~
審判長苗峰敲了敲法槌,嚴肅地說道。
“請大家保持肅靜!”
審判長一聲令下,眾人立馬收了聲。
不得不說,剛才觀眾席議論的時候,侯波還是感受到了一些壓力的。
不過出於職業素養,他還是要堅持依法辦事。
辯護人席上。
林昊一臉從容。
他不緊不慢地說道。
“侯檢察官,你剛才說,口頭上的威脅,就算說的再狠,也沒有對他們二人造成實際傷害是嗎?”
“那我問你,江暮被群毆致重傷,這算得上是實際傷害嗎?”
侯波遲疑了一下,說道。
“這當然算得上是實際傷害,不過這次傷害發生在那次威脅之前,與那次威脅並沒有直接關係。”
“而且我剛才也說過,這件案子我們會另案處理,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惡之人!”
“林律師現在拿出這件事,是想說明什麽呢?”
林昊當場冷笑一聲,說道。
“沒有直接關係嗎?”
“那我再問侯檢察官一句,如果江晨當晚放朱英澤離去,你敢確保江暮的事不會再次發生嗎?”
侯波一時有些語塞,但很快又說道。
“我不敢保證同樣的事不會再發生,但這也不是江晨可以殺人的理由吧?”
“他完全可以告訴警方啊!警方自然會妥善處理的!”
林昊無奈地笑笑,不屑地說道。
“妥善處理?可笑!”
“在江晨去找他們的三天前,江暮被打的時候他們報警了,警方妥善處理了嗎?”
“警方就連是誰打的江暮都查不到!就算江暮再三指認朱英澤他們,可這有用嗎?”
“好,就算是警方相信了江暮的證詞,可是犯罪現場和證據,都被他們這些富家公子背後的勢力給清理了!沒有證據警方可以隨便抓人嗎?”
“你說被他們威脅可以報警,那然後呢?”
“警方會24小時貼身保護他們嗎?會不惜一切代價保證他們的安全嗎?警方敢打包票說他們不會遭到報複嗎?”
“各位!還有侯檢察官!我們必須承認,警方並不是萬能的!”
“還有,大家也不要誤會我,我今天在這說這些,並不是有意要貶低公安機關。”
“我隻是想提醒大家,警力是一種有限的公共資源,它不可能無微不至地照顧到我們每一個人!”
“那麽在他照顧不到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了威脅,我們應該怎麽辦呢?”
“難道我們就不能使用自己的力量奮起反抗嗎?難道我們連最基本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我今天要爭取的,就是一個麵對黑惡勢力,可以主動尋求自保的權利!”
林昊話音一落,現場的眾人就開始議論。
言語之間,對林昊的話很是認可。
麵對黑惡勢力,我們不能隻依靠官方。
我們自己也應當勇於反抗壓迫。
要不然就隻會像之前的江家兄弟一樣,一直被人踩在頭上,毫無尊嚴。
檢方席上。
侯波卻不以為然地說道。
“警方這一點上,確實如同林律師所說,無法保證他們二人的絕對安全。”
“但法律並沒有限製人們奮起反抗的權利!”
“在麵對壓迫的時候,任何人都具有自衛的權利!”
“但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什麽樣的行為屬於正當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的限度在哪裏?”
“很顯然,江晨殘忍地殺害朱英澤的行為,就完全超出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合理的防衛權應當予以保護,但超出限度的防衛是絕不能放任的!”
“超出必要限度的防衛,就是犯罪!”
侯波的話一字一句鏗鏘有力。
確實是具有一定說服力的。
其實侯波所說的,也正是大多數人的看法。
隻是在這個案件中,人們對江晨的同情主導了他們的感情。
所以即便道理如此,他們還是想讓江晨脫罪。
辯護人席上。
林昊直麵侯波,絲毫不怯。
“好,那我們就好好聊聊防衛限度的事。”
“關於江晨的行為究竟應該如何定性,侯檢察官認為是故意殺人,而我卻不這麽認為。”
“我認為,我們不妨分階段地來分析。”
“首先是第一階段,在剛才的視頻當中,我想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
“我的當事人江晨,從一開始就極其緊張,他雖然帶了刀,但他從來沒有主動拿出來傷人。”
“當然,你們可能會說,他主動帶了刀,就已經說明他具有殺人或者傷人的故意,這一點我方也不否認。”
“可即便江晨是帶著殺人的想法去赴約的,但實際上呢?大家都看得出來,他根本就下不去那個手!”
“如果從犯罪構成學的角度來講,他甚至連犯罪中止都算不上!頂多隻能算是犯罪預備!”
“我們夏國有一句古話,君子論跡不論心!”
“難道江晨連掏出刀的勇氣都沒有,隻是因為他有了那個想法,我們就要給他定個故意殺人的罪名嗎?”
“關於江晨故意殺人這個說法,我認為應該判定到他沒有主動掏刀為止。”
“實際上,江晨的所謂故意殺人罪,隻是止於想法階段,並未實施,所以並不成立!”
林昊說到這,眾人紛紛點頭認可。
不管是於情於理還是於法,一個尚未實施的殺人想法,是絕對不可能構成犯罪的。
審判長苗峰微微點頭,說道。
“同意。”
“請公訴人進行質證。”
侯波起身,向審判長點頭示意。
然後開口說道。
“林律師,剛才這個視頻,的確證實了江晨所說的證詞屬實。”
“但這也隻能證明,朱英澤等四人,在最後確實威脅了江晨。”
“我們必須明白,這樣的口頭威脅,即便把話說的再狠,也還尚未對江晨兄弟二人造成實際上的傷害。”
“如果單單憑借這一點,是無法證明江晨殺人的正當性的!”
“在我方看來,江晨的殺人行為,依然是一種過激行為。”
“並且是極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的!”
“到目前為止,你方提供的證據都不足以支撐你方之主張,江晨依然無法達成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如果接下來,你方無法拿出更多對上訴人有利的證據,我方將不會改變對本案的抗訴。”
“我們會以故意殺人罪,對江晨進行嚴厲的指控!”
侯波的話對於現場和網絡上的觀眾來說,毫無疑問是澆下了一盆冷水。
他們剛剛還寄希望於判江晨無罪。
雖然他們也都知道這希望不大。
但是侯波直接堅持判他故意殺人罪,還是相當讓人失望的。
一時間,觀眾席上怨聲載道。
咚~~
審判長苗峰敲了敲法槌,嚴肅地說道。
“請大家保持肅靜!”
審判長一聲令下,眾人立馬收了聲。
不得不說,剛才觀眾席議論的時候,侯波還是感受到了一些壓力的。
不過出於職業素養,他還是要堅持依法辦事。
辯護人席上。
林昊一臉從容。
他不緊不慢地說道。
“侯檢察官,你剛才說,口頭上的威脅,就算說的再狠,也沒有對他們二人造成實際傷害是嗎?”
“那我問你,江暮被群毆致重傷,這算得上是實際傷害嗎?”
侯波遲疑了一下,說道。
“這當然算得上是實際傷害,不過這次傷害發生在那次威脅之前,與那次威脅並沒有直接關係。”
“而且我剛才也說過,這件案子我們會另案處理,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惡之人!”
“林律師現在拿出這件事,是想說明什麽呢?”
林昊當場冷笑一聲,說道。
“沒有直接關係嗎?”
“那我再問侯檢察官一句,如果江晨當晚放朱英澤離去,你敢確保江暮的事不會再次發生嗎?”
侯波一時有些語塞,但很快又說道。
“我不敢保證同樣的事不會再發生,但這也不是江晨可以殺人的理由吧?”
“他完全可以告訴警方啊!警方自然會妥善處理的!”
林昊無奈地笑笑,不屑地說道。
“妥善處理?可笑!”
“在江晨去找他們的三天前,江暮被打的時候他們報警了,警方妥善處理了嗎?”
“警方就連是誰打的江暮都查不到!就算江暮再三指認朱英澤他們,可這有用嗎?”
“好,就算是警方相信了江暮的證詞,可是犯罪現場和證據,都被他們這些富家公子背後的勢力給清理了!沒有證據警方可以隨便抓人嗎?”
“你說被他們威脅可以報警,那然後呢?”
“警方會24小時貼身保護他們嗎?會不惜一切代價保證他們的安全嗎?警方敢打包票說他們不會遭到報複嗎?”
“各位!還有侯檢察官!我們必須承認,警方並不是萬能的!”
“還有,大家也不要誤會我,我今天在這說這些,並不是有意要貶低公安機關。”
“我隻是想提醒大家,警力是一種有限的公共資源,它不可能無微不至地照顧到我們每一個人!”
“那麽在他照顧不到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了威脅,我們應該怎麽辦呢?”
“難道我們就不能使用自己的力量奮起反抗嗎?難道我們連最基本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我今天要爭取的,就是一個麵對黑惡勢力,可以主動尋求自保的權利!”
林昊話音一落,現場的眾人就開始議論。
言語之間,對林昊的話很是認可。
麵對黑惡勢力,我們不能隻依靠官方。
我們自己也應當勇於反抗壓迫。
要不然就隻會像之前的江家兄弟一樣,一直被人踩在頭上,毫無尊嚴。
檢方席上。
侯波卻不以為然地說道。
“警方這一點上,確實如同林律師所說,無法保證他們二人的絕對安全。”
“但法律並沒有限製人們奮起反抗的權利!”
“在麵對壓迫的時候,任何人都具有自衛的權利!”
“但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什麽樣的行為屬於正當的防衛行為,正當防衛的限度在哪裏?”
“很顯然,江晨殘忍地殺害朱英澤的行為,就完全超出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合理的防衛權應當予以保護,但超出限度的防衛是絕不能放任的!”
“超出必要限度的防衛,就是犯罪!”
侯波的話一字一句鏗鏘有力。
確實是具有一定說服力的。
其實侯波所說的,也正是大多數人的看法。
隻是在這個案件中,人們對江晨的同情主導了他們的感情。
所以即便道理如此,他們還是想讓江晨脫罪。
辯護人席上。
林昊直麵侯波,絲毫不怯。
“好,那我們就好好聊聊防衛限度的事。”
“關於江晨的行為究竟應該如何定性,侯檢察官認為是故意殺人,而我卻不這麽認為。”
“我認為,我們不妨分階段地來分析。”
“首先是第一階段,在剛才的視頻當中,我想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
“我的當事人江晨,從一開始就極其緊張,他雖然帶了刀,但他從來沒有主動拿出來傷人。”
“當然,你們可能會說,他主動帶了刀,就已經說明他具有殺人或者傷人的故意,這一點我方也不否認。”
“可即便江晨是帶著殺人的想法去赴約的,但實際上呢?大家都看得出來,他根本就下不去那個手!”
“如果從犯罪構成學的角度來講,他甚至連犯罪中止都算不上!頂多隻能算是犯罪預備!”
“我們夏國有一句古話,君子論跡不論心!”
“難道江晨連掏出刀的勇氣都沒有,隻是因為他有了那個想法,我們就要給他定個故意殺人的罪名嗎?”
“關於江晨故意殺人這個說法,我認為應該判定到他沒有主動掏刀為止。”
“實際上,江晨的所謂故意殺人罪,隻是止於想法階段,並未實施,所以並不成立!”
林昊說到這,眾人紛紛點頭認可。
不管是於情於理還是於法,一個尚未實施的殺人想法,是絕對不可能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