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6


    所謂“賤價處理”,十之八九就是對方冠冕堂皇的托詞。畢竟,那十張債券到期將兌換八千餘元現金,是該合同產生的前提條件。逾期沒有歸還那兩千元的本息,意味著倍增的收益,那是人家翹首以待的最大利益之所在。除非遠比本人貧病交加還要糟糕的境遇,又怎麽可能“賤價處理”?


    事已至此,等於是用那十張債券,抵押換來兩千元現金,卻為此而付出麵額百分百的五千、空頭息一千五,外加已付一千三,總計近八千元的代價。尤其是抵押出去的債券,喪失了贖回的機會,更是看著銀子變成碳。


    如今,就算為抵押借支合同而專程跑一趟,人家補償幾百元恐怕已經給了天大的人情了。況且,人走茶涼,將後互利共贏希望渺茫,人家分文不給更在情理之中,自己又能豈奈何哉?


    本人近年若非經濟極度窘迫,也不至於讓“第三磨牙冠周炎萎管”折騰幾年。不少時候也曾想到那十張債券的事,但已遠超自己力所能及範疇,不得不任憑命運所擺布。完全沒有想到的是,曉暉卻在默默無聲的償還著債務。也曾在書信中知悉曉暉在陸續償還墎州債務,但做夢都沒想到會如此迅猛,竟然在兩年之前就早已還清那十張債券的債務。


    先贖回債券後還債的順序顛倒,白白葬送五千來元的債券收益;原本一千多到三千多元能夠了結的債務,卻付出六千多元。六千來元的淨損失,本來可以事先一句話的溝通,就完全能避免。半個萬元戶,相當於一個工薪階層人士兩年不吃不喝的總收入,就這樣玩沒了。還有墎州租房中的……


    曾經聽大姨姐說過,在本人離開墎州之後不久,老曹的繼承人就將嶽父告上法庭並依據借款合同數額判由嶽父償還該債務。


    聽聞之初還著實氣憤,是世態炎涼呢?還是欺負我庶盶不敢重返墎州?是可忍孰不可忍,你不仁休怪我不義,來而無往非禮也!是你老曹的繼承人,公然違背本人與老曹之間的君子約定,這個違約責任得由其繼承人來承擔。可是,氣憤歸氣憤,在當時,自己完全是泥菩薩過河,別說是另行訴訟等費用問題,就連往返路費都難以承受,更不要說贖回那十張債券的錢了。想到反正在還債之前,什麽時候算這筆賬都不遲。屆時,隻要錢在自己手上,這還多還少,哪能容許對方信口雌黃?。


    自己曾經與老曹有約:隻要本人跨出應訴的一步,就隻能按白紙黑字的合同規定辦事(詳可參閱第十四章家風家教21~22節),一切都是對方自找的。就算不要其賠償一萬元的違約金,但我還就按麵額的50%收購,隻承認他一千多元債務又何妨?


    想想嶽父的行徑,簡直不想提他老仙人。除了在自家人麵前作威作福那點本事外,即或是在其土生土長的當地,也隻剩被人所歧視、凡事唯唯諾諾的份。要是這筆債務是用嶽父自己的錢償還另當別論,然卻是由曉暉分文不少的予以償還。除了離曉暉最近害曉暉最深以外,還能有何作為?


    曉暉無聲無息地在兩年前,還清了那十張債券的賬,形同喪失用三千元贖回即將兌現八千元債券的機會。僅此,是嶽父家三五年難以實現的純收入,也是曉暉兩三年所難以實現的純收入。


    那十張債券所抵借的兩千元錢,一半用於買化豬油、自行車等。若非嶽父母貪婪侵占化豬油,本人這長達數年的病體懨懨厄運又如何罩頭來襲?


    墎州累計過萬的匯款單及其事業基礎的損失,三年多來病體怏怏的損失,十張債券的損失,雖說不是嶽父母一手直接造成的,但一樁樁一件件,無一不是與化豬油被侵吞、強行主宰他人親生骨肉命運等專橫胡為,有著直接的因果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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