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謝珩醒來的第十天。


    他的頭已經不痛了,但仍然想不起來自己是誰。


    清坪鎮不算大,他出去逛了幾次,就知道了路線。菜市場的入口旁邊有一個老糧站,現在已經荒廢了,通向海明市的客車會停在那裏,每天六班,除了最早的一班,其他的都是滿客即走,沒有規定的時間。


    靠方明珠那一百塊,小陳給他買了兩件t恤兩條短褲兩條內褲,小陳還給老板講了五分鍾的價,給他送了一雙拖鞋。


    這就是他現在全部的身家,他沒有工錢,但好歹方明珠包吃包住。


    他現在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在方明珠的店裏轉,一開始,他和小陳一樣,洗菜、切菜、洗碗,什麽都要幹,但他長得好看,方明珠看那些女遊客笑嘻嘻地盯著謝珩看,就支使他去點單、上菜,幫客人拎行李,後廚的事倒是少做了。


    他來了之後,鄭清清倒是悠閑了不少,經常躲到櫃台後麵,一躲就是一天。


    她要是單純的懶也就罷了,她在櫃台後麵,兩隻眼睛像激光一樣跟著他掃射,哪個女生跟他多說會兒話,她就跟個戰鬥的母雞似地衝出來插話。


    謝珩不理解。


    方明珠的店客流量不大,就餐時間過了,他經常能坐在椅子上發發呆,逗逗狗,他看著這店裏另外三個人,一個看似精明的老板娘,一個老實沒心眼的小子,還有一個色眯眯的姑娘。


    他決定留在這裏,就是因為這些人不怎麽聰明,也算不上壞。


    哪怕明知道方明珠和鄭清清有事瞞著他,他也不打算揭穿。


    發現自己失憶後,他想過到派出所報案,找自己的家人,可他很快發現自己身上有許多細小的傷口,像是玻璃劃傷,他的雙手像是重擊過什麽堅硬的東西,出拳的部位血肉模糊,大臂殘留著痛意。


    他想了很久,覺得自己很可能是連車帶人一起墜海,他擊碎了車窗玻璃才逃出來。


    可是他用小陳的手機查過,最近沒有任何車輛墜海的新聞。


    如果他的推測合理,一個墜海的新聞卻沒有任何報道,隻有可能是有人壓下了消息。


    他可能是一個“應該悄無聲息死去的人”,也可能是一個“不能被人認為已經死去的人。”


    在他恢複記憶、確定身份之前,還不能輕舉妄動。


    他頭上還纏著紗布,傷口在愈合,有些隱隱作癢。


    那是一道差不多兩公分長的傷口,在他的右額角旁。他被方明珠發現的時候傷口已經結了血痂,沒有再出血,在頭發的遮蓋下,所有人都沒有發現。


    直到第二天他和小陳買了衣服回來,他去廁所洗頭的時候發現淋下來的水是粉紅色。


    他告訴方明珠:“這需要縫針,還要打破傷風,吃消炎藥。”


    方明珠奇怪地看他一眼:“你真的失憶了?咋還懂這麽多呢?”


    她一邊念念叨叨地說這麽一個小口子,拿手按一下自己就不流血了,一邊帶著他去了診所,利利索索花出去八十塊。


    謝珩覺得,她對他有點莫名其妙的大方。


    她的親侄女鄭清清,天天纏著她要錢,她沒一次給過,她天天連櫃台裏的零錢都要上鎖。


    前天小陳結上個月的工資,她連他哪天打碎了個盤子都記得清清楚楚,要從工資裏扣。


    謝珩自己拆了紗布,傷口周圍的頭發剃了,看著有些滑稽,歪歪扭扭的縫線,看得出醫生的手藝確實很潦草。他照著鏡子仔細看了看,傷口已經長合了,可以拆線了。


    他走到坐在桌前嗑瓜子的方明珠麵前:“方姨,我的傷口該去拆線了。”


    方明珠看了他一眼,撇了撇嘴,像是認命一般地起身從櫃台的零錢櫃裏給他摸出二十塊,“剩的拿回來啊!”


    謝珩拆完線,從老趙診所出來,慢悠悠地往回走,一輛車從他身邊開過,後座上的女人低著頭在整理包,遠山眉,狐狸眼,耳朵小小的,他甚至在那一瞬間看清了她有一個小小的耳洞。


    他看見那輛車停在了“明珠酒家”前。


    她從車上下來,瑩白的腳踝和小腿,腳下踩著一雙亮晶晶的水鑽高跟鞋,她穿著一件白底繡鳶尾的一字肩連衣裙,一頭黑色長卷發披散在腦後。


    駕駛座上下來一個年輕的瘦高男人,稱得上英俊,他從尾箱拿出行李箱,和她一起進了“明珠酒家”。


    謝珩眉頭不自覺地皺起,加快了腳步。


    沒過一會兒,那個男人一個人出來了,手上空空,他坐進車裏,調頭駕車離去。


    經過謝珩的時候,他好像故意降低了車速,從打開的車窗裏偏頭看了謝珩一眼。


    謝珩也看著他,不過表情有點臭,帶著點審視的意味。


    許秘書開過一個轉彎,把車停在路邊,給周燕寧發消息:“我剛才看見謝總了,他正往明珠酒家過來,不過不知怎麽的,我覺得謝總怎麽變得好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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