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初見成效
歡喜鴛鴦,決戰大明帝國 作者:盲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中華總商會的這一係列行為,也引發了江南鹽商會以及徽、晉、陝、魯、閩、粵、寧波、洞庭、江右、龍遊等十餘家大型商會的聯手抵製。
就在各地商會與當地官府勾結,準備對中華總商會采取反製措施的時候,各地的官府衙門、功勳貴族、達官顯要們,卻紛紛遭到錦衣衛和東廠廠公的聯合“拜訪”。
明確言明中華總商會,乃是大明國內唯一一家,經過朝廷中樞備案並依法納稅的合法組織,朝廷下轄的各個官府衙門都必須予以保護。
各地商會和官員們在麵對利益流失時,並沒有向錦衣衛和東廠廠公屈服。紛紛通過他們在北京朝廷中的代言人,竟然公然在奉天殿舉行的大朝會上,集體向崇禎皇帝提出了控訴。
然而這一次,崇禎皇帝卻一反常態,沒有像以往那樣采取懷柔策略,而是直接在大朝會上拍案而起。
將那些公然跳出來反對,以及質疑中華總商會的臣工們,處以罰俸半年的處罰,並逐一實施廷杖之刑。
崇禎皇帝怒斥這些臣工渾身散發著銅臭味,竟然將商人的市井伎倆,公然當作國家大事在朝會上討論,實在是讓人無法容忍。
與此同時,少數幾位支持中華總商會,倡導規範大明國商業環境,鼓勵商人依法繳納商稅,積極穩定民間物價的官員。
雖然在大朝會上也受到了責備,但並未遭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處。這無疑就表明了崇禎對待此事的鮮明立場。
緊隨其後的便是錦衣衛北鎮撫司,迅速派出了大量錦衣衛,前往那些遭受廷杖的官員家中了解情況。
向那些跳出來反對中華總商會的官員們,十分鄭重的傳達了崇禎的口諭:
“朕,對官商勾結的惡劣行徑深惡痛絕!
爾等若是再敢提及此事,錦衣衛就會派出偵騎查辦貪腐。”
由於崇禎皇帝的強硬態度,這場原本發生在商人之間的爭執糾紛,剛剛露出些許苗頭,便被毫不留情的扼殺於萌芽狀態。
那些嗅覺敏銳、消息靈通的商人們,紛紛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去打探中華總商會的背景靠山,但結果卻都是一無所獲。
他們僅僅知道,在中華總商會的背後,有一股極為強大的力量作為支撐,但具體是何方神聖在給予支持,卻是眾說紛紜,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
人們所能聯想到的,無非就是大明朝廷中的那些功臣勳貴,或者是某位不安分的朱姓王爺,然而,卻沒有人將中華總商會與皇室聯係起來。
畢竟,自從明太祖朱元璋起,對於商人追逐利益的行為,一直持鄙夷態度,曆代皇帝更是采取了極其嚴厲的打壓政策。
商人的地位在士、農、工、商中處於四民之末,甚至比人數眾多的農戶還要低賤。
而且,商人的權力還遭受到各種限製,比如禁止參加科舉、禁止被舉薦入仕、禁止穿絲綢錦緞、禁止騎馬招搖過市。
在知道中華總商會根基深厚,很可能會一枝獨秀後,大明國各地的商人就都湧向了南京城,希望能早日享受到中華總商會帶來的營商便利。
然而,當他們來到中華總商會門口,看到張貼出來的各項規章製度時,心中又湧起了難以接受的抵觸情緒,仿佛被一盆冷水當頭潑下。
中華總商會規定所有入會的商人,每年必須按時、足額的向朝廷繳納各種稅款。
同時,每個商人還需要根據經營規模,每年要交納一千兩到一萬兩不等的白銀作為入會費。
商會成員要嚴格遵守商會製定的各項規則,按照各類商品的市場指導價格進行交易,不能強買強賣傷害百姓利益。
中華總商會還列出了五條禁令,懸掛在大門前向所有來訪者公示,入會者如有違反將會傾家蕩產、牢底坐穿。
一、利用天災人禍,囤積居奇者;
二、與官府沆瀣一氣,欺壓百姓者;
三、吃裏扒外,勾結異族者;
四、見利忘義,偷稅漏稅者;
五、違反商業道德,違背倫理常識者。
會員之間產生的糾紛和爭議,必須由商會來進行裁決,當事人要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此外,中華總商會每一年,都會對會員所報備的商業活動展開審查。若發現有商人違反商會規章製度,則將視情節輕重,對其處以高額罰款。
當然,中華總商會並非一味的約束會員,同時也向會員們作出了三項重要承諾:
一、凡是入會的商家,可獲得商會內所有新奇特產品的區域代理權,以確保會員的利益最大化。
二、凡是入會的商戶,無論身處大明帝國的哪個地區,如果在經營過程中遭受來自任何非法侵害,中華總商會將代替會員與官府進行交涉。
特殊情況下,中華總商會將會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對不法侵害者予以嚴厲打擊,要求侵害者全額賠償會員所遭受到的經濟損失。
三、凡是入會的商戶,如果遭遇到官府的欺壓或迫害,中華總商會將派遣專員前往官府進行溝通,全力以赴為會員洗清冤屈。
倘若中華總商會無法兌現以上三項承諾,將會十倍退還商戶們所繳納的會費,公開向商戶賠禮道歉。
然而,最終選擇加入中華總商會的人,仍然是那些中小商人居多。
至於那些擁有強大背景的豪門巨賈,則大多是興致勃勃而來,卻又興趣索然而歸。
盡管如此,中華總商會的規模仍迅速發展壯大,短時間內便已擴展至一百多家商戶,足跡幾乎遍及大明帝國的兩京十三省,總資產超過了三千萬兩白銀。
半年之後,商貿局商貿司旗下管轄著的三十餘家工廠,已經全麵達成了規模化的生產目標。
這些工廠所製造出來的商品,通過中華總商會這個平台,源源不斷的銷售往大明國內各個地區。
而海貿司則借助福建鄭誌龍的船隊,成功的與荷蘭、葡萄牙、西班牙、英吉利、法蘭西等國家,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
內務局安全司開始籌備建設造幣廠,準備生產金銀銅三種貨幣,減少與西洋人做生意時的貨幣兌換麻煩。
就在各地商會與當地官府勾結,準備對中華總商會采取反製措施的時候,各地的官府衙門、功勳貴族、達官顯要們,卻紛紛遭到錦衣衛和東廠廠公的聯合“拜訪”。
明確言明中華總商會,乃是大明國內唯一一家,經過朝廷中樞備案並依法納稅的合法組織,朝廷下轄的各個官府衙門都必須予以保護。
各地商會和官員們在麵對利益流失時,並沒有向錦衣衛和東廠廠公屈服。紛紛通過他們在北京朝廷中的代言人,竟然公然在奉天殿舉行的大朝會上,集體向崇禎皇帝提出了控訴。
然而這一次,崇禎皇帝卻一反常態,沒有像以往那樣采取懷柔策略,而是直接在大朝會上拍案而起。
將那些公然跳出來反對,以及質疑中華總商會的臣工們,處以罰俸半年的處罰,並逐一實施廷杖之刑。
崇禎皇帝怒斥這些臣工渾身散發著銅臭味,竟然將商人的市井伎倆,公然當作國家大事在朝會上討論,實在是讓人無法容忍。
與此同時,少數幾位支持中華總商會,倡導規範大明國商業環境,鼓勵商人依法繳納商稅,積極穩定民間物價的官員。
雖然在大朝會上也受到了責備,但並未遭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處。這無疑就表明了崇禎對待此事的鮮明立場。
緊隨其後的便是錦衣衛北鎮撫司,迅速派出了大量錦衣衛,前往那些遭受廷杖的官員家中了解情況。
向那些跳出來反對中華總商會的官員們,十分鄭重的傳達了崇禎的口諭:
“朕,對官商勾結的惡劣行徑深惡痛絕!
爾等若是再敢提及此事,錦衣衛就會派出偵騎查辦貪腐。”
由於崇禎皇帝的強硬態度,這場原本發生在商人之間的爭執糾紛,剛剛露出些許苗頭,便被毫不留情的扼殺於萌芽狀態。
那些嗅覺敏銳、消息靈通的商人們,紛紛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去打探中華總商會的背景靠山,但結果卻都是一無所獲。
他們僅僅知道,在中華總商會的背後,有一股極為強大的力量作為支撐,但具體是何方神聖在給予支持,卻是眾說紛紜,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
人們所能聯想到的,無非就是大明朝廷中的那些功臣勳貴,或者是某位不安分的朱姓王爺,然而,卻沒有人將中華總商會與皇室聯係起來。
畢竟,自從明太祖朱元璋起,對於商人追逐利益的行為,一直持鄙夷態度,曆代皇帝更是采取了極其嚴厲的打壓政策。
商人的地位在士、農、工、商中處於四民之末,甚至比人數眾多的農戶還要低賤。
而且,商人的權力還遭受到各種限製,比如禁止參加科舉、禁止被舉薦入仕、禁止穿絲綢錦緞、禁止騎馬招搖過市。
在知道中華總商會根基深厚,很可能會一枝獨秀後,大明國各地的商人就都湧向了南京城,希望能早日享受到中華總商會帶來的營商便利。
然而,當他們來到中華總商會門口,看到張貼出來的各項規章製度時,心中又湧起了難以接受的抵觸情緒,仿佛被一盆冷水當頭潑下。
中華總商會規定所有入會的商人,每年必須按時、足額的向朝廷繳納各種稅款。
同時,每個商人還需要根據經營規模,每年要交納一千兩到一萬兩不等的白銀作為入會費。
商會成員要嚴格遵守商會製定的各項規則,按照各類商品的市場指導價格進行交易,不能強買強賣傷害百姓利益。
中華總商會還列出了五條禁令,懸掛在大門前向所有來訪者公示,入會者如有違反將會傾家蕩產、牢底坐穿。
一、利用天災人禍,囤積居奇者;
二、與官府沆瀣一氣,欺壓百姓者;
三、吃裏扒外,勾結異族者;
四、見利忘義,偷稅漏稅者;
五、違反商業道德,違背倫理常識者。
會員之間產生的糾紛和爭議,必須由商會來進行裁決,當事人要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此外,中華總商會每一年,都會對會員所報備的商業活動展開審查。若發現有商人違反商會規章製度,則將視情節輕重,對其處以高額罰款。
當然,中華總商會並非一味的約束會員,同時也向會員們作出了三項重要承諾:
一、凡是入會的商家,可獲得商會內所有新奇特產品的區域代理權,以確保會員的利益最大化。
二、凡是入會的商戶,無論身處大明帝國的哪個地區,如果在經營過程中遭受來自任何非法侵害,中華總商會將代替會員與官府進行交涉。
特殊情況下,中華總商會將會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對不法侵害者予以嚴厲打擊,要求侵害者全額賠償會員所遭受到的經濟損失。
三、凡是入會的商戶,如果遭遇到官府的欺壓或迫害,中華總商會將派遣專員前往官府進行溝通,全力以赴為會員洗清冤屈。
倘若中華總商會無法兌現以上三項承諾,將會十倍退還商戶們所繳納的會費,公開向商戶賠禮道歉。
然而,最終選擇加入中華總商會的人,仍然是那些中小商人居多。
至於那些擁有強大背景的豪門巨賈,則大多是興致勃勃而來,卻又興趣索然而歸。
盡管如此,中華總商會的規模仍迅速發展壯大,短時間內便已擴展至一百多家商戶,足跡幾乎遍及大明帝國的兩京十三省,總資產超過了三千萬兩白銀。
半年之後,商貿局商貿司旗下管轄著的三十餘家工廠,已經全麵達成了規模化的生產目標。
這些工廠所製造出來的商品,通過中華總商會這個平台,源源不斷的銷售往大明國內各個地區。
而海貿司則借助福建鄭誌龍的船隊,成功的與荷蘭、葡萄牙、西班牙、英吉利、法蘭西等國家,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
內務局安全司開始籌備建設造幣廠,準備生產金銀銅三種貨幣,減少與西洋人做生意時的貨幣兌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