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他敲了敲麵前的桌子,口氣開始嚴厲起來,今天這個會,是一個特別的會。雖說不是常委會,可也和常委會差不多。我們江南省的省委常委,絕大多數都在這裏。我們今天的議題,是討論即將召開的雍州市黨代會。就在這樣一個極其重要的會上,出現了這麽一份材料,這是什麽意思?這樣一份材料,是怎麽堂而皇之地放進這個會議桌上的?黎兆平是什麽人?是省委委員還是常委?是皇親國戚?都不是,黎兆平隻是省廣電局下麵一個二級頻道的總監,一個正處級幹部。一個正處級幹部,涉嫌經濟犯罪也好,涉嫌綁架也好,怎麽夠格拿到這個會議的桌麵上來了?陳運達打斷了趙德良,說,德良同誌,有些情況,你可能不清楚。這個黎兆平,情況比較特殊,和省裏很多領導同誌的關係非同一般。我不怕坦白地說,在沒有出現這些事之前,我本人對黎兆平的看法是很好的,我們的私交也很不錯。不僅僅是我,在座就有不少同誌,和黎兆平的關係不是一般的好。至於到底好到什麽程度,是不是好到了同穿一條褲子,同睡一張床,那就隻有他們自己知道了。正因為有了這一原因,下麵的同誌辦案遇到了很大阻力。趙德良說,就算好到了同穿一條褲子同睡一張床,那又怎麽樣?春和同誌,你是紀委書記,你說,有什麽關係能淩架於黨紀國法之上?先暉同誌,你是政法委書記,主管全省的政法工作,你說說,我們的司法機關,到底是黨的司法機關,國家的司法機關,還是某個人的司法機關?還有應平同誌,你是宣傳部長,你是我們江南省委的宣傳部長,還是他黎兆平的宣傳部長呀?趙德良停了一下,會場裏靜得連呼吸的聲音都聽得清楚。他繼續說下去,運達同誌說得好呀。這件案子,確實是最好的黨風建設的反麵教材。不過,關於此事,我和運達同誌的理解有點不同。我個人覺得,此事所反映出的黨風不正,恰恰體現在這麽一件案子,竟然送到了這個會議上來這件事情上。剛才我提到了秩序理論,一個家庭如果沒有秩序,家庭就亂了;一個社會如果沒有秩序,社會就亂了;一個單位如果沒有秩序,單位就亂了。一個處級幹部的案件,竟然送到了這裏,像小字報一樣擺在常委們的桌子上,這是什麽秩序?這不是秩序,這是陰風,是破壞秩序。有些同誌,不是希望將這件案子拿到大會上來討論嗎?那好,我們就來討論討論。我先發個言,我說完之後,你們可以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剛才我已經說了,我們江南省,是中國共產黨的江南省,不是某一個人的江南省。我們有省委,有省政府,有省人大,有紀委有政法委有公安廳有法院檢察院。黎兆平隻是一個普通的處級幹部,有罪沒罪,那不是我們在此討論的事,那是司法機關的事,是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的事,這是他們的職責範圍,他們最有發言權。我個人認為,這件案子,最值得關注的,恰恰是我們的執法機構在執法過程中所應該遵循的程序問題。如果我們江南省司法機構在執法過程中,執行程序是亂套的,那麽,我們的常委們,就需要好好地討論一番了。趙德良喝了一口茶,接著說,為什麽這樣說?道理很簡單,如果我們的執法機關不是在按既定程序辦事,說明什麽?說明這個執法機構,已經不是共產黨的執法機構,已經不是江南省的執法機構,因為它根本不按共產黨的執法程序辦事嘛。不按共產黨所製定的執法程序辦事,那你按哪個黨製定的執法程序在辦案?國民黨的執法程序?還是其他什麽黨的執法程序?不是我危言聳聽,一個處級幹部的案子,竟然送到了這裏,這就是反程序的,就是破壞程序的。除了今天這件事之外,我還聽到一些消息。我就奇怪了,黎兆平隻不過一個處級幹部,為什麽有關黎兆平的事,會一再傳到我這個省委書記的耳裏?會傳到你們這些省長、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的耳裏?這符合程序嗎?說到這裏,我就跳開一點,說說另一件案子,雍州新城的案子。我相信,在座的諸位,都知道這件案子。這是一件什麽性質的案子?黨紀國法案?國際間諜案?還是別的什麽重大案件?都不是,隻是一起治安案件。如果按照級別管轄,這隻是一起區公安局甚至是派出所處理的案件。可就是這麽一個案件,報告送到了我這裏,要我簽字。我覺得莫名其妙,哭笑不得。為什麽莫名其妙,為什麽哭笑不得?因為上麵有我們很多黨政高官簽的字,畫的圈圈。一個派出所長管轄的案件,為什麽需要我這個省委書記簽字畫圈?這就是程序混亂,說得嚴重一點,就是我們江南省存在的事實,就是我剛才所說的陰風。為什麽會一再出現這種破壞程序的事?難道不值得我們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我還聽說,對黎兆平進行雙規,省紀委沒有一個人知道此事,春和同誌在這裏,你知道這件案子嗎?春和同誌?夏春和擺了擺頭,說,我問過幾位副書記,省紀委肯定沒有立案,更沒有委託執行。趙德良又轉向彭清源,問道,清源同誌,這件案子,是你們市紀委執行的,你這個市委書記,知道這件事嗎?彭清源說,我問過李福同同誌。李福同同誌說,他得到的消息是,上麵交辦的。但是,他們在市紀委沒有查到交辦的相關手續。趙德良轉向省檢薛有天檢察長,有天同誌,你這位檢察長,簽字畫押了嗎?薛有天也說,沒有。我事後才聽說這件事。我了解過,省檢和省反貪局,沒有人知道這件事。趙德良說,你們負責司法口的同誌應該比我清楚吧?一個幹部被雙規了,可省紀委和省檢察院,卻不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市委和市紀委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這符合法定程序嗎?如果不符合,裏麵會不會存在什麽妖風?這是按哪個黨的辦案程序執行的?你們紀委知道嗎?檢察院知道嗎?我還聽說,黎兆平被刑訊逼供,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麽,這就是我們應該討論的事了。我們的執法隊伍怎麽了?為什麽如此膽大妄為?為什麽敢公然違反執法程序?是普遍現象,還是個別現象?如果是個別現象,有黨紀國法在那裏。可是,同誌們啊,坦率地說,我有一種深層的憂慮。我憂慮什麽?我憂慮這種違反程序的行為,並不是個別行為,而是普遍行為。這就不得不引起我們高度重視了。說到這裏,趙德良喝了一口水。他是故意留下這個空檔,等著陳運達的反擊。可陳運達顯然沒料到趙德良如此犀利,一時沒有找到反擊的突破口,不得不沉默著。趙德良輕輕敲了敲麵前的材料,繼續說,運達同誌提到了這份材料。我不知道這份材料是怎麽送來的。這件事,我想也沒有了解的必要。說到具體案件,既然運達同誌說了,也有材料送到這裏來了,我作為班長,表達一下個人意見。黎兆平隻是一個處級幹部,該哪個部門管,你們去管,並且管好。但是,圍繞這一案件所出現的種種違反執法程序的事,省委應該高度重視和警惕,尤其是紀委和政法委,應該查清楚我們的執法機關,是否存在嚴重越權行為,是否存在極其惡劣的違法亂紀行為。我建議,由春和同誌和先暉同誌商量一下,是不是組建一個班子,對全省執法過程中存在的違法亂紀行為,違反程序行為,進行一次全麵摸底。有關這份材料這個案子,今天就到此為止,等春和同誌和先暉同誌將全麵情況摸清之後,省委常委再開專門會議研究。這是我個人的意見,你們大家有什麽想法,可以說出來。雖然陳運達事前有一番安排,某些人也準備了一套說詞,但在趙德良說過這些話之後,他們發現,自己的說詞竟然全都不能光明正大地提到桌麵了。相反,趙德良所說,有理有據有節,他提出對全省執法機構是否存在違法亂紀行為進行一次全麵調查,符合一省法製建設的大局,沒有任何人能夠駁倒他。所以,他的話結束之後,再沒有一個人說話。那些感情上和趙德良親近的人,或者主觀上並不靠近兩人中任何一方的人,都覺得趙德良所說是對的,紛紛表示認同。陳運達沒料到,這件事竟然會搞得自己如此被動。在此情況下,自己如果不說話,其他人肯定說不出話來。可自己說話,怎麽說?趙德良的每一句話都符合他的省委書記身份,也有法理依據。其他人表態的時候,他的腦子在高速運轉著,最終,還是決定不正麵反駁趙德良,而是說,德良同誌的話,高屋建瓴,意義深刻。我完全贊同德良同誌的意見。在德良同誌意見的基礎上,我還想補充一點。經德良同誌一提,我確實感到這件案子中,有很多不合程序的事。隻要是不符合程序的,就一定要查,一查到底。我贊成德良同誌的提議,迅速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執法程序大檢查。程序正義,才是一切正義的前提嘛。同時,我想提請注意,執法程序檢查的時候,要善於抓住主要矛盾,主要問題,突破重點。比如說吧,黎兆平人已經被雙規了,卻被選為黨代表候選人,這件事就完全不符合程序嘛。要不要查?我看一定要查。看看是誰在破壞我們的黨風破壞我們的法製。趙德良立即接過了話頭,說,運達同誌的意見很好很重要。黨代會和人代會,是我們的最高決策會,如果在黨代表和人大代表選舉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違法行為,我們必須一查到底。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先暉同誌,你是政法委書記,我們這些人中,你是法律專家。你說說,被雙規的人,有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羅先暉很清楚陳運達是個什麽樣的人,也很清楚他擠走上一任省委書記的過程,對於他和趙德良之間的微妙關係,羅先暉同樣清楚。他一直想在他們兩人之間搞平衡,既不得罪這個也不得罪那個。可這件事做起來真是不容易,身為政法委書記,級別比他們兩人矮了一截,卻又是省委常委,在常委會上有關鍵性一票,所以,他總是被兩個人你拉過來我拉過去,弄得他無所適從。既然趙德良書記點到了自己頭上,他不得不據實說明。他說,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雙規隻是調查,不是定案。定案需要經過司法程序,也就是要檢察院正式批準逮捕或者法院宣判。趙德良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說,和普通犯罪一樣,隻要法院一天沒有宣判,就不能定罪,就是無罪的?丁應平接過去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權的一部分。就算法院宣判了,隻要不宣布剝奪政治權利,也就是沒有被剝奪公民權,仍然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趙德良問羅先暉,先暉同誌,是這樣嗎?羅先暉說,理論上是這樣的。趙德良說,如果是這樣,那是不是說,黎兆平被選為黨代表候選人,程序上並不存在問題?羅先暉說,是的。他有被選舉權。趙德良轉向陳運達,運達同誌,你的意見呢?陳運達沒好氣地說,我沒意見。趙德良說,那就這樣定了,我們改時間再聽春和同誌和先暉同誌就這件事的專題報告。今天的會跑題了,跑一跑也好,至少讓我們知道一個殘酷的現狀。好了,有關這一點,就此打住,我們現在正式開會。
他敲了敲麵前的桌子,口氣開始嚴厲起來,今天這個會,是一個特別的會。雖說不是常委會,可也和常委會差不多。我們江南省的省委常委,絕大多數都在這裏。我們今天的議題,是討論即將召開的雍州市黨代會。就在這樣一個極其重要的會上,出現了這麽一份材料,這是什麽意思?這樣一份材料,是怎麽堂而皇之地放進這個會議桌上的?黎兆平是什麽人?是省委委員還是常委?是皇親國戚?都不是,黎兆平隻是省廣電局下麵一個二級頻道的總監,一個正處級幹部。一個正處級幹部,涉嫌經濟犯罪也好,涉嫌綁架也好,怎麽夠格拿到這個會議的桌麵上來了?陳運達打斷了趙德良,說,德良同誌,有些情況,你可能不清楚。這個黎兆平,情況比較特殊,和省裏很多領導同誌的關係非同一般。我不怕坦白地說,在沒有出現這些事之前,我本人對黎兆平的看法是很好的,我們的私交也很不錯。不僅僅是我,在座就有不少同誌,和黎兆平的關係不是一般的好。至於到底好到什麽程度,是不是好到了同穿一條褲子,同睡一張床,那就隻有他們自己知道了。正因為有了這一原因,下麵的同誌辦案遇到了很大阻力。趙德良說,就算好到了同穿一條褲子同睡一張床,那又怎麽樣?春和同誌,你是紀委書記,你說,有什麽關係能淩架於黨紀國法之上?先暉同誌,你是政法委書記,主管全省的政法工作,你說說,我們的司法機關,到底是黨的司法機關,國家的司法機關,還是某個人的司法機關?還有應平同誌,你是宣傳部長,你是我們江南省委的宣傳部長,還是他黎兆平的宣傳部長呀?趙德良停了一下,會場裏靜得連呼吸的聲音都聽得清楚。他繼續說下去,運達同誌說得好呀。這件案子,確實是最好的黨風建設的反麵教材。不過,關於此事,我和運達同誌的理解有點不同。我個人覺得,此事所反映出的黨風不正,恰恰體現在這麽一件案子,竟然送到了這個會議上來這件事情上。剛才我提到了秩序理論,一個家庭如果沒有秩序,家庭就亂了;一個社會如果沒有秩序,社會就亂了;一個單位如果沒有秩序,單位就亂了。一個處級幹部的案件,竟然送到了這裏,像小字報一樣擺在常委們的桌子上,這是什麽秩序?這不是秩序,這是陰風,是破壞秩序。有些同誌,不是希望將這件案子拿到大會上來討論嗎?那好,我們就來討論討論。我先發個言,我說完之後,你們可以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剛才我已經說了,我們江南省,是中國共產黨的江南省,不是某一個人的江南省。我們有省委,有省政府,有省人大,有紀委有政法委有公安廳有法院檢察院。黎兆平隻是一個普通的處級幹部,有罪沒罪,那不是我們在此討論的事,那是司法機關的事,是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的事,這是他們的職責範圍,他們最有發言權。我個人認為,這件案子,最值得關注的,恰恰是我們的執法機構在執法過程中所應該遵循的程序問題。如果我們江南省司法機構在執法過程中,執行程序是亂套的,那麽,我們的常委們,就需要好好地討論一番了。趙德良喝了一口茶,接著說,為什麽這樣說?道理很簡單,如果我們的執法機關不是在按既定程序辦事,說明什麽?說明這個執法機構,已經不是共產黨的執法機構,已經不是江南省的執法機構,因為它根本不按共產黨的執法程序辦事嘛。不按共產黨所製定的執法程序辦事,那你按哪個黨製定的執法程序在辦案?國民黨的執法程序?還是其他什麽黨的執法程序?不是我危言聳聽,一個處級幹部的案子,竟然送到了這裏,這就是反程序的,就是破壞程序的。除了今天這件事之外,我還聽到一些消息。我就奇怪了,黎兆平隻不過一個處級幹部,為什麽有關黎兆平的事,會一再傳到我這個省委書記的耳裏?會傳到你們這些省長、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的耳裏?這符合程序嗎?說到這裏,我就跳開一點,說說另一件案子,雍州新城的案子。我相信,在座的諸位,都知道這件案子。這是一件什麽性質的案子?黨紀國法案?國際間諜案?還是別的什麽重大案件?都不是,隻是一起治安案件。如果按照級別管轄,這隻是一起區公安局甚至是派出所處理的案件。可就是這麽一個案件,報告送到了我這裏,要我簽字。我覺得莫名其妙,哭笑不得。為什麽莫名其妙,為什麽哭笑不得?因為上麵有我們很多黨政高官簽的字,畫的圈圈。一個派出所長管轄的案件,為什麽需要我這個省委書記簽字畫圈?這就是程序混亂,說得嚴重一點,就是我們江南省存在的事實,就是我剛才所說的陰風。為什麽會一再出現這種破壞程序的事?難道不值得我們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我還聽說,對黎兆平進行雙規,省紀委沒有一個人知道此事,春和同誌在這裏,你知道這件案子嗎?春和同誌?夏春和擺了擺頭,說,我問過幾位副書記,省紀委肯定沒有立案,更沒有委託執行。趙德良又轉向彭清源,問道,清源同誌,這件案子,是你們市紀委執行的,你這個市委書記,知道這件事嗎?彭清源說,我問過李福同同誌。李福同同誌說,他得到的消息是,上麵交辦的。但是,他們在市紀委沒有查到交辦的相關手續。趙德良轉向省檢薛有天檢察長,有天同誌,你這位檢察長,簽字畫押了嗎?薛有天也說,沒有。我事後才聽說這件事。我了解過,省檢和省反貪局,沒有人知道這件事。趙德良說,你們負責司法口的同誌應該比我清楚吧?一個幹部被雙規了,可省紀委和省檢察院,卻不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市委和市紀委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這符合法定程序嗎?如果不符合,裏麵會不會存在什麽妖風?這是按哪個黨的辦案程序執行的?你們紀委知道嗎?檢察院知道嗎?我還聽說,黎兆平被刑訊逼供,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麽,這就是我們應該討論的事了。我們的執法隊伍怎麽了?為什麽如此膽大妄為?為什麽敢公然違反執法程序?是普遍現象,還是個別現象?如果是個別現象,有黨紀國法在那裏。可是,同誌們啊,坦率地說,我有一種深層的憂慮。我憂慮什麽?我憂慮這種違反程序的行為,並不是個別行為,而是普遍行為。這就不得不引起我們高度重視了。說到這裏,趙德良喝了一口水。他是故意留下這個空檔,等著陳運達的反擊。可陳運達顯然沒料到趙德良如此犀利,一時沒有找到反擊的突破口,不得不沉默著。趙德良輕輕敲了敲麵前的材料,繼續說,運達同誌提到了這份材料。我不知道這份材料是怎麽送來的。這件事,我想也沒有了解的必要。說到具體案件,既然運達同誌說了,也有材料送到這裏來了,我作為班長,表達一下個人意見。黎兆平隻是一個處級幹部,該哪個部門管,你們去管,並且管好。但是,圍繞這一案件所出現的種種違反執法程序的事,省委應該高度重視和警惕,尤其是紀委和政法委,應該查清楚我們的執法機關,是否存在嚴重越權行為,是否存在極其惡劣的違法亂紀行為。我建議,由春和同誌和先暉同誌商量一下,是不是組建一個班子,對全省執法過程中存在的違法亂紀行為,違反程序行為,進行一次全麵摸底。有關這份材料這個案子,今天就到此為止,等春和同誌和先暉同誌將全麵情況摸清之後,省委常委再開專門會議研究。這是我個人的意見,你們大家有什麽想法,可以說出來。雖然陳運達事前有一番安排,某些人也準備了一套說詞,但在趙德良說過這些話之後,他們發現,自己的說詞竟然全都不能光明正大地提到桌麵了。相反,趙德良所說,有理有據有節,他提出對全省執法機構是否存在違法亂紀行為進行一次全麵調查,符合一省法製建設的大局,沒有任何人能夠駁倒他。所以,他的話結束之後,再沒有一個人說話。那些感情上和趙德良親近的人,或者主觀上並不靠近兩人中任何一方的人,都覺得趙德良所說是對的,紛紛表示認同。陳運達沒料到,這件事竟然會搞得自己如此被動。在此情況下,自己如果不說話,其他人肯定說不出話來。可自己說話,怎麽說?趙德良的每一句話都符合他的省委書記身份,也有法理依據。其他人表態的時候,他的腦子在高速運轉著,最終,還是決定不正麵反駁趙德良,而是說,德良同誌的話,高屋建瓴,意義深刻。我完全贊同德良同誌的意見。在德良同誌意見的基礎上,我還想補充一點。經德良同誌一提,我確實感到這件案子中,有很多不合程序的事。隻要是不符合程序的,就一定要查,一查到底。我贊成德良同誌的提議,迅速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執法程序大檢查。程序正義,才是一切正義的前提嘛。同時,我想提請注意,執法程序檢查的時候,要善於抓住主要矛盾,主要問題,突破重點。比如說吧,黎兆平人已經被雙規了,卻被選為黨代表候選人,這件事就完全不符合程序嘛。要不要查?我看一定要查。看看是誰在破壞我們的黨風破壞我們的法製。趙德良立即接過了話頭,說,運達同誌的意見很好很重要。黨代會和人代會,是我們的最高決策會,如果在黨代表和人大代表選舉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違法行為,我們必須一查到底。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先暉同誌,你是政法委書記,我們這些人中,你是法律專家。你說說,被雙規的人,有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羅先暉很清楚陳運達是個什麽樣的人,也很清楚他擠走上一任省委書記的過程,對於他和趙德良之間的微妙關係,羅先暉同樣清楚。他一直想在他們兩人之間搞平衡,既不得罪這個也不得罪那個。可這件事做起來真是不容易,身為政法委書記,級別比他們兩人矮了一截,卻又是省委常委,在常委會上有關鍵性一票,所以,他總是被兩個人你拉過來我拉過去,弄得他無所適從。既然趙德良書記點到了自己頭上,他不得不據實說明。他說,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雙規隻是調查,不是定案。定案需要經過司法程序,也就是要檢察院正式批準逮捕或者法院宣判。趙德良說,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說,和普通犯罪一樣,隻要法院一天沒有宣判,就不能定罪,就是無罪的?丁應平接過去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權的一部分。就算法院宣判了,隻要不宣布剝奪政治權利,也就是沒有被剝奪公民權,仍然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趙德良問羅先暉,先暉同誌,是這樣嗎?羅先暉說,理論上是這樣的。趙德良說,如果是這樣,那是不是說,黎兆平被選為黨代表候選人,程序上並不存在問題?羅先暉說,是的。他有被選舉權。趙德良轉向陳運達,運達同誌,你的意見呢?陳運達沒好氣地說,我沒意見。趙德良說,那就這樣定了,我們改時間再聽春和同誌和先暉同誌就這件事的專題報告。今天的會跑題了,跑一跑也好,至少讓我們知道一個殘酷的現狀。好了,有關這一點,就此打住,我們現在正式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