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李弘文,要不是你說,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怎麽回事兒。”


    白玫瑰真心感謝道,她確實不知道這件事情。


    “你買這些東西,你是會書法嗎?能寫兩個字讓我看看嗎?我一直很羨慕那些寫字寫的好的。”


    坐著又聊了一會兒天,白玫瑰是指著那些文房四寶道。


    前世的她一直是一個文藝青年,對於這種傳統的書法,水墨,她都非常喜歡。


    隻是她是一個手殘黨,雖然家裏買了不少這類東西,但是寫出來的字畫出來的畫,隻能說是幼兒園水平。


    但這並不妨礙她喜歡。


    “會一點,不算精通,隻能說會。”


    這個李弘文還真會,當然,不是他會,是他的前身會,父母都是大學教授,特別是他父親還是教文學的,書法是他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學的。


    李弘文穿越過來之後也繼承了前身的這些技能,所以書法他確實會,繪畫的話也會一點,但相較於書法可能更差一些。


    “快,寫兩個給我看看,我就羨慕那些寫字好看的人。”


    白玫瑰一聽,立馬要求李弘文寫幾個字看看。


    李宏文也沒有推辭,他自己也確實想試試新上手的這些東西。


    從買的生宣中抽出一張宣紙鋪開,一頭用鎮紙壓著,其他地方用手抹平。


    為什麽會選生宣是因為他準備寫幾個大字,相對於熟宣,生宣更適合去寫大字,可以使那種墨跡淋漓、行雲流水的韻味得以充分的表現。


    往硯台裏滴了幾滴水,拿出一根墨條,輕輕的在硯台裏研磨著。


    李洪文買的這個墨條是四大名墨之一的端墨,墨條質地細膩有光澤,墨色烏黑有光,香氣濃鬱。


    這種香與傳統的那種墨香不太一樣。


    說實話,李弘文一直覺得傳統的墨香其實是帶著一股臭味的,隻是文人為了文雅把這種臭形容成香。


    但是端墨的這種香氣確實是一種不一樣的香,他不知道該用什麽言語來形容這種香味。


    墨研磨好,李弘文去廚房倒了一點水倒到筆洗裏頭,把要用的毛筆擱筆洗裏沾了沾水。


    李弘文買的毛筆非常不錯,雖然筆尖蓄滿了水,但是倒提著的時候並未有一滴水從筆尖滑落。


    輕輕把毛筆筆尖在筆洗邊緣壓了壓,使毛筆中的水擠出來,然後蘸上墨輕輕膏了幾下筆。


    膏筆指把毛筆蘸上墨汁在硯台上順掭,去掉多餘的墨,同時理順筆鋒。


    “日暮蒼山遠,天寒白屋貧。”


    想了想,李弘文在宣紙上寫下了這十個大字。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唐代劉長卿的詩,對不對?”


    讓李弘文沒有想到的是,在他寫下這兩句詩的時候,白玫瑰第一眼就認出了這兩首詩的出處。


    “哦,沒想到你還知道這首詩。”


    “那當然,後麵兩句是柴門聞犬吠,風雪夜歸人對不對?”


    白玫瑰得意的回道。


    “沒錯,確實是這兩句。”


    點點頭李弘文肯定的,白玫瑰說的一點都沒錯,這首詩的名字確實是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是唐代李長卿的詩,後兩句詩詞也沒有錯。


    他寫這兩句正好應景,馬上冬天了,天一天比一天冷,他又剛從外麵回來,他的小屋雖然不如茅屋那麽貧困,但也沒好到哪兒去。


    後麵兩句沒寫,是因為家裏確實沒狗,而且也沒有下雪,天也沒有黑。


    “這幅字能給我嗎?我想留作紀念,最好你能留個名。”


    看著桌子上李弘文寫的字,白玫瑰開口道。


    不得不說,李弘文的字確實寫得很漂亮,筆墨運用暢快淋漓,從他的字能感受到行雲流水,落筆如雲煙。


    而且這兩句白玫瑰也覺得確實適合他們現在的情況,她想把這兩句貼在自己的屋裏。


    “可以啊,你喜歡就好。”


    李弘文不在意的道。


    說完他在紙的左下角寫上了贈友人白玫瑰,李弘文幾個字。


    “謝謝,太感謝了。”


    在李弘文寫完,白玫瑰就有些迫不及待的過去把宣紙拿了起來。


    看到上麵還有筆跡沒幹,她趕緊又放下,然後輕輕的吹了起來。


    等字跡一幹,白玫瑰拿著宣紙又風風火火的跑了出去,好像生怕李弘文會把這個再搶回去。


    “對了,這個給你,算是換你的字。”


    走了沒兩分鍾,白玫瑰又回來了,手裏拿了一個小兔子遞給了李弘文。


    “我....”


    李弘文剛想說我要這個幹什麽呀?我又不是女孩,結果白玫瑰根本沒有給他說話的機會,把兔子塞進他手裏,扭身又跑了。


    嗯,別說,這個小兔子手感確實挺好的,就跟真的在摸一隻兔子一樣,毛茸茸的軟軟乎乎的。


    兔子頭上還有一根繩子,連接著一個鑰匙環,可以掛在衣服上或者包上麵。


    在手裏捏了一會兒,李弘文把它掛在了毛筆架上。


    學習!


    剛到手四本高考叢書,正好趁著這段時間沒有人打擾,可以好好學習一下。


    ...............


    “這個弘文也不說衣服合不合適,東西好不好吃,光說了一點我走後的事兒,真是的。”


    京城,拿到信的許婉晴第一時間就把信打開看了起來,看完李弘文的信,她有些不滿的道。


    那些東西可是她搶了自家老頭還有他哥的東西給李弘文寄回去的,結果李弘文信裏一句也沒提,也不知道合不合適。


    不過轉念一想,徐婉晴又覺得應該是李弘文收到自己的信後,迫不及待的就給自己回信,連包裹都沒有去拿,所以信裏才沒有提到包裹裏東西的事兒。


    這麽一想她心裏又覺得甜蜜極了。


    他果然也跟自己一樣,時刻都在想著對方。


    嗯,家裏還有什麽東西可以給李弘文寄過去的呢?


    回家再去翻騰翻騰,這次再給他寄一點,他收到這些東西一定會很開心。


    稻香村的糕點就暫時不寄了,那麽多應該也夠他吃的了,他跟知青點的其他人關係又不好,也不會給他們分,下次再給他寄吧。


    信裏他說那邊下雪了,下的很大,到處都是一片雪白,雪厚厚的,應該會很美吧。


    不過應該也會很冷吧,不知道他過冬的衣服夠不夠,要不要再給他寄幾件過冬的厚棉衣呢?


    嗯,老頭有一個新到手的厚的軍大衣,要不就這次把這個再給他寄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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