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字臨《千字文》亦可,但須有恆。每日臨帖一百字,萬萬無間斷,則數年必成書家矣。陳季牧最喜談字,且深思善悟。吾見其寄岱雲信,實能知寫字之法,可愛可畏。爾可從之切磋,此等好學之友愈多愈好。
來信要我寄詩回南,餘今年身體不甚壯健,不能用心,故作詩絕少,僅作感春詩七古五章,慷慨悲歌,自謂不讓陳臥子,而語太激烈,不敢示人。餘則僅作應酬詩數首,了無可觀。項作寄賢弟詩h首,弟觀之以為何如?京筆現在無便可寄,總在秋間寄回,若無筆寫,暫向陳季牧借一支,後日還他可也。·致諸弟道光廿三年六月初六日京寓
絕大學問即在家庭日用之間,若果事事做得,即筆下說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即文章好極亦不值一錢。
地他為人土葬,害人一家,未有不家敗人亡者,不可不力阻也。
澄侯、叔淳、季洪三弟左右:
來書往往詞不達意,我能深諒其苦。今人都將學字看錯了,若細讀“賢賢易色”一章,則絕大學問即在家庭日用之間,於孝弟兩字上盡一分便是一分學,盡十分便是十分學。今人讀書皆為科名起見,於孝弟倫紀之大,反似與書不相關。殊不知書上所載的,作文時所代聖賢說的,無非要明白這個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筆下說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並有虧於倫紀之大,即文章說得好,亦隻算個名教中之罪人。賢弟性情真摯,而短於詩人,何不日日在孝弟兩字上用功?《曲禮·內則》所說的,句句依他做出,務使祖父母、父母、叔父母無一時不安樂,無一時不順適,下而兄弟妻子皆藹然有恩,秩然有序,此真大學問也。若詩文不好,此小事不足計,即好極亦不值一錢。不知賢弟肯聽此語否?
凡作字總須得勢,務使一筆可以走千裏。三弟之字,筆筆無勢,是以侷促不能遠縱。去年曾與九弟說及,想近來已忘之矣。
地仙為人主葬,害人一家,喪良心不少,未有不家敗人亡者,不可不力阻淩雲也。·
致六弟、九弟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京寓
·所寄銀兩,以四百為饋贈族戚之用,蓋族戚中有斷不可不一援手之人也。
·君子之處順境,兢兢焉,常覺天之過厚於我,我當以所餘補人之不足。故君子守其闊而不敢求全,小人則時時求全。全者既得,而各與凶隨之矣。
·附寄(五箴)《求闕齋課程》等。
六弟、九弟左右:
三月八日接到兩弟二月十五所發信,言自去年五月至十二月計共發信七八次,兄到京後家人僅檢出二次:一係五月計二日發,一係十月十六日發,其餘皆不見。
遠信難達,往往似此。
臘月信有“糊塗”字樣,亦情之不能禁者。蓋望眼欲穿之時,疑信雜生,怨怒交至。惟骨肉之情愈摯則望之愈殷,望之愈殷則責之愈切。度日如年,居室如圜牆,望好音如萬金之獲,聞謠言如風聲鶴唳,又加以堂上之懸思,重以嚴寒之逼人,其不能不出怨言以相冒者,情之至也。然為兄者觀此二字,則雖曲諒其情,亦不能不貴之,非責其情,責其字句之不檢點耳,何芥蒂之有哉!
至於回京時有摺弁南還,則兄實不知。當到家之際,門幾如市,諸務繁劇,吾弟可想而知。兄意調家中接榜後所發一信,則萬事可以放心矣,豈尚有懸掛者哉?
來書辯論詳明,兄今不復辯,蓋彼此之心雖隔萬裏,而赤誠不啻目見,本無纖毫之疑,何必因二字而多費唇舌?以後來信,萬萬不必提起可也。
所寄銀兩,以四百為饋贈族戚之用。來書雲:“非有未經審量之處,即似稍有近名之心。”此二語推勘入微,兄不能不內省者也。又雲:“所識窮乏得我而為之,抑逆知家中必不為此慷慨,而姑為是言。”斯二語者,毋亦擬阿兄不倫乎?兄雖不肖,亦何至鄙且好至於如此之甚!所以為此者,蓋族戚中有斷不可不一援手之人,而其餘則牽連而及--
兄己亥年至外家,見大舅陶穴而居,種菜而食,為惻然者久之。通十舅送我,謂曰:“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南五舅送至長沙,握手曰:“明年送外甥婦來京。”餘曰:“京城苦,舅勿來。”舅曰:“然,然吾終尋汝任所也。”言已泣下。兄念母舅皆已年高,饑寒之況可想,而十舅且死矣,及今不一援手,則大舅五勇者又能沾我輩之餘潤乎?十舅雖死,兄意猶當恤其妻子,且從俗為之延僧如所謂道場者,以慰逝者之魂而盡吾不忍死其舅之心。我弟我弟,以為可乎?
蘭姊蕙妹,家運皆外。兄好為識微之妄談,謂姊猶可支撐,蕙妹再過數年,則不能自存活矣。同胞之愛,縱彼無缺望,吾能不視如一家一身乎?
歐陽滄溟先生夙債甚多,其家之苦況,又有非吾家可比者。故其母喪,不能稍隆厥禮。嶽母送餘時,亦涕泣而道。兄贈之獨豐,則猶詢世俗之見也。
楚善叔為債主逼迫,搶地無門,二伯祖母嚐為餘泣言之。又泣告子植曰:“八兒夜來淚注地,濕圍徑五尺也。”而田貨於我家,價既不昂,事又多磨。嚐貽書於我,備陳吞聲飲泣之狀。此子植所親見,兄弟嚐欷(虛欠)久之。
丹閣叔與寶田表叔昔與同硯席十年,豈意今日雲泥隔絕至此!知其窘迫難堪之時,必有飲恨於實命之不猶老矣。丹閣戊戌年曾以錢八千賀我,賢弟諒其景況豈易辦八千者乎?以為喜極,固可感也;以為釣餌,則亦可憐也。
任尊叔見我得官,其歡喜出於至誠,亦可思也。
竟希公一項,當甲午年抽公項三十二千為賀禮,渠兩房頗不悅。祖父曰:“待藩孫得官,第一件先復竟希公項。”此語言之已熟,特各堂叔不敢反唇相稽耳。同為競希公之嗣,而菀枯懸殊若此,設造物者一旦移其範於彼二房,而移其枯於我房,則無論六百,即六兩亦安可得耶?
六弟九弟之嶽家皆寡婦孤兒,搞餓無策,我家不拯之,則孰拯之者?我家少八兩,未必遂為債戶逼取;渠得八兩,則舉室回春。賢弟試設身處地,而知其如救水火也。
彭王姑待我甚厚,晚年家貧,見我輒泣。茲王姑已沒,故贈宜仁王姑丈,亦不忍以死視王站之意也。騰七則姑之子,與我同孩提長養。各舅祖則推祖母之愛而及也。彭舅曾祖則推祖父之愛而及也。陳本七、鄧升六二先生,則因覺庵師而牽連及之者也。
其餘饋贈之人,非實有不忍於心者,則皆因人而及。非敢有意討好沽名釣譽,又安敢以己之豪慡形祖父之刻嗇,為此好鄙之心之行也能?
諸弟生我十年以後,見諸戚族家皆窮,而我家尚好,以為本分如此耳,而不知其初皆與我家同盛者也。兄悉見其盛時氣象,而今日零落如此,則大難為情矣。凡盛衰在氣象,氣象盛則雖飢亦樂,氣象衰則雖飽亦憂。今我家方全盛之時,而賢弟以區區數百金為極少,不足比數。設以賢弟處楚善、寬五之地,或處葛熊二家之地,賢弟能一日以安乎?
凡遇之豐嗇順舛,有數存焉,雖聖人不能自為主張。天可使吾今日處豐亨之境,即可使吾明日處楚善、寬五之境。君子之處順境,兢兢焉常覺天之過厚於我,我當以所餘補人之不足。君子之處嗇境,亦兢兢焉常覺天之厚於我,非果厚也,以為較之尤嗇者,而我固已厚矣。古人所謂境地須看不如我者,此之謂也。
來信要我寄詩回南,餘今年身體不甚壯健,不能用心,故作詩絕少,僅作感春詩七古五章,慷慨悲歌,自謂不讓陳臥子,而語太激烈,不敢示人。餘則僅作應酬詩數首,了無可觀。項作寄賢弟詩h首,弟觀之以為何如?京筆現在無便可寄,總在秋間寄回,若無筆寫,暫向陳季牧借一支,後日還他可也。·致諸弟道光廿三年六月初六日京寓
絕大學問即在家庭日用之間,若果事事做得,即筆下說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即文章好極亦不值一錢。
地他為人土葬,害人一家,未有不家敗人亡者,不可不力阻也。
澄侯、叔淳、季洪三弟左右:
來書往往詞不達意,我能深諒其苦。今人都將學字看錯了,若細讀“賢賢易色”一章,則絕大學問即在家庭日用之間,於孝弟兩字上盡一分便是一分學,盡十分便是十分學。今人讀書皆為科名起見,於孝弟倫紀之大,反似與書不相關。殊不知書上所載的,作文時所代聖賢說的,無非要明白這個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筆下說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並有虧於倫紀之大,即文章說得好,亦隻算個名教中之罪人。賢弟性情真摯,而短於詩人,何不日日在孝弟兩字上用功?《曲禮·內則》所說的,句句依他做出,務使祖父母、父母、叔父母無一時不安樂,無一時不順適,下而兄弟妻子皆藹然有恩,秩然有序,此真大學問也。若詩文不好,此小事不足計,即好極亦不值一錢。不知賢弟肯聽此語否?
凡作字總須得勢,務使一筆可以走千裏。三弟之字,筆筆無勢,是以侷促不能遠縱。去年曾與九弟說及,想近來已忘之矣。
地仙為人主葬,害人一家,喪良心不少,未有不家敗人亡者,不可不力阻淩雲也。·
致六弟、九弟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京寓
·所寄銀兩,以四百為饋贈族戚之用,蓋族戚中有斷不可不一援手之人也。
·君子之處順境,兢兢焉,常覺天之過厚於我,我當以所餘補人之不足。故君子守其闊而不敢求全,小人則時時求全。全者既得,而各與凶隨之矣。
·附寄(五箴)《求闕齋課程》等。
六弟、九弟左右:
三月八日接到兩弟二月十五所發信,言自去年五月至十二月計共發信七八次,兄到京後家人僅檢出二次:一係五月計二日發,一係十月十六日發,其餘皆不見。
遠信難達,往往似此。
臘月信有“糊塗”字樣,亦情之不能禁者。蓋望眼欲穿之時,疑信雜生,怨怒交至。惟骨肉之情愈摯則望之愈殷,望之愈殷則責之愈切。度日如年,居室如圜牆,望好音如萬金之獲,聞謠言如風聲鶴唳,又加以堂上之懸思,重以嚴寒之逼人,其不能不出怨言以相冒者,情之至也。然為兄者觀此二字,則雖曲諒其情,亦不能不貴之,非責其情,責其字句之不檢點耳,何芥蒂之有哉!
至於回京時有摺弁南還,則兄實不知。當到家之際,門幾如市,諸務繁劇,吾弟可想而知。兄意調家中接榜後所發一信,則萬事可以放心矣,豈尚有懸掛者哉?
來書辯論詳明,兄今不復辯,蓋彼此之心雖隔萬裏,而赤誠不啻目見,本無纖毫之疑,何必因二字而多費唇舌?以後來信,萬萬不必提起可也。
所寄銀兩,以四百為饋贈族戚之用。來書雲:“非有未經審量之處,即似稍有近名之心。”此二語推勘入微,兄不能不內省者也。又雲:“所識窮乏得我而為之,抑逆知家中必不為此慷慨,而姑為是言。”斯二語者,毋亦擬阿兄不倫乎?兄雖不肖,亦何至鄙且好至於如此之甚!所以為此者,蓋族戚中有斷不可不一援手之人,而其餘則牽連而及--
兄己亥年至外家,見大舅陶穴而居,種菜而食,為惻然者久之。通十舅送我,謂曰:“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南五舅送至長沙,握手曰:“明年送外甥婦來京。”餘曰:“京城苦,舅勿來。”舅曰:“然,然吾終尋汝任所也。”言已泣下。兄念母舅皆已年高,饑寒之況可想,而十舅且死矣,及今不一援手,則大舅五勇者又能沾我輩之餘潤乎?十舅雖死,兄意猶當恤其妻子,且從俗為之延僧如所謂道場者,以慰逝者之魂而盡吾不忍死其舅之心。我弟我弟,以為可乎?
蘭姊蕙妹,家運皆外。兄好為識微之妄談,謂姊猶可支撐,蕙妹再過數年,則不能自存活矣。同胞之愛,縱彼無缺望,吾能不視如一家一身乎?
歐陽滄溟先生夙債甚多,其家之苦況,又有非吾家可比者。故其母喪,不能稍隆厥禮。嶽母送餘時,亦涕泣而道。兄贈之獨豐,則猶詢世俗之見也。
楚善叔為債主逼迫,搶地無門,二伯祖母嚐為餘泣言之。又泣告子植曰:“八兒夜來淚注地,濕圍徑五尺也。”而田貨於我家,價既不昂,事又多磨。嚐貽書於我,備陳吞聲飲泣之狀。此子植所親見,兄弟嚐欷(虛欠)久之。
丹閣叔與寶田表叔昔與同硯席十年,豈意今日雲泥隔絕至此!知其窘迫難堪之時,必有飲恨於實命之不猶老矣。丹閣戊戌年曾以錢八千賀我,賢弟諒其景況豈易辦八千者乎?以為喜極,固可感也;以為釣餌,則亦可憐也。
任尊叔見我得官,其歡喜出於至誠,亦可思也。
竟希公一項,當甲午年抽公項三十二千為賀禮,渠兩房頗不悅。祖父曰:“待藩孫得官,第一件先復竟希公項。”此語言之已熟,特各堂叔不敢反唇相稽耳。同為競希公之嗣,而菀枯懸殊若此,設造物者一旦移其範於彼二房,而移其枯於我房,則無論六百,即六兩亦安可得耶?
六弟九弟之嶽家皆寡婦孤兒,搞餓無策,我家不拯之,則孰拯之者?我家少八兩,未必遂為債戶逼取;渠得八兩,則舉室回春。賢弟試設身處地,而知其如救水火也。
彭王姑待我甚厚,晚年家貧,見我輒泣。茲王姑已沒,故贈宜仁王姑丈,亦不忍以死視王站之意也。騰七則姑之子,與我同孩提長養。各舅祖則推祖母之愛而及也。彭舅曾祖則推祖父之愛而及也。陳本七、鄧升六二先生,則因覺庵師而牽連及之者也。
其餘饋贈之人,非實有不忍於心者,則皆因人而及。非敢有意討好沽名釣譽,又安敢以己之豪慡形祖父之刻嗇,為此好鄙之心之行也能?
諸弟生我十年以後,見諸戚族家皆窮,而我家尚好,以為本分如此耳,而不知其初皆與我家同盛者也。兄悉見其盛時氣象,而今日零落如此,則大難為情矣。凡盛衰在氣象,氣象盛則雖飢亦樂,氣象衰則雖飽亦憂。今我家方全盛之時,而賢弟以區區數百金為極少,不足比數。設以賢弟處楚善、寬五之地,或處葛熊二家之地,賢弟能一日以安乎?
凡遇之豐嗇順舛,有數存焉,雖聖人不能自為主張。天可使吾今日處豐亨之境,即可使吾明日處楚善、寬五之境。君子之處順境,兢兢焉常覺天之過厚於我,我當以所餘補人之不足。君子之處嗇境,亦兢兢焉常覺天之厚於我,非果厚也,以為較之尤嗇者,而我固已厚矣。古人所謂境地須看不如我者,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