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改皇族拓跋氏為元氏,對於鮮卑貴臣大姓,北魏孝文帝也下詔改姓: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為陸氏,賀賴氏為賀氏,獨孤氏為劉氏,賀樓氏為樓氏,勿忸於氏為於氏,尉遲氏為尉氏,“其餘所改,不可勝記”。


    為了使漢化改革更加徹底,孝文帝又“以範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納其女以充後宮”,並下詔“定諸州士族,多所升降”,品定鮮卑族的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為與漢族四大姓相仿的鮮卑大姓。


    當然,孝文帝也有矯枉過正之嫌。鹹陽王元禧娶隸戶女為妻,孝文帝“下詔切責”,並命令他的六個弟弟重新納娶正室夫人,“前者所納,可為妾媵”。好好的鮮卑貴族女孩,一下子因為此道“命令”而成了小老婆。至此,六王分別娶漢族大姓的女兒為正妻。


    其間,還有一個小插曲:孝文帝與大臣廷議,有人詔議薛氏為河東茂族,孝文帝表示不同意,“薛氏,蜀姓,豈可入郡姓!”正巧,當時擔任宮廷執勤任務的羽林監薛宗起正在殿門,聽孝文帝如此說,便氣呼呼地從殿門處直入中堂,入稟道:“臣之先人,漢末仕蜀。二世之後,復歸河東,至今已有六世,非蜀人也!今事陛下於北土,難道以後就是虜姓了嗎?”言畢,年少氣盛的將軍把手中的鐵戟摔在當庭,不顧而出。


    孝文帝也笑了。他忙派人召薛宗起回殿,說:“愛卿你說你薛家不是蜀姓就罷了,奈何又擠兌朕為胡虜呢?”於是宣布薛姓為河東郡姓,還鼓勵說:“愛卿名宗起,實為起宗啊。”可見,孝文帝不乏大度、幽默和寬容,少了漢族皇帝的忌刻和陰毒。


    鮮卑血漢族魂的偉大君王(3)


    太武帝時,崔浩想“大整流品,明辨姓族”,得罪了不少鮮卑權貴,並最終導致他數族被誅。如今,鮮卑帝王自上而下進行漢化,竟然能一舉成功。


    當然,孝文帝的“門閥主義”並沒有得到廣泛支持,漢族重臣李沖等人都堅決反對,他們紛紛以“賢才主義”為宗旨,站在士人立場上抵製門閥主義矯枉過正的形式化。但是,中華之事,有時要達至成功,往往需要“矯枉過正”才能行得通。凡事皆有利有弊,孝文帝大興門閥,胡漢高門倒是一泯界限,北朝的“寒人”階層除有武功外,再無寸進之階。因此,武人階層樂於見天下“有事”。原先的六鎮鮮卑將士逐漸喪失了“國人”崇高的地位,見摒於“清流”之外,最終揭竿而起,給北魏皇權造成了致命的重擊。


    孝文帝遷都、改姓等等舉措,一直以來並沒有遇到根本性的抵製和反抗,但他的太子元恂卻“以身作則”,首先有驚人之舉。太子元恂“體素肥大,苦河南地熱,常思北歸。”孝文帝賞賜他堂皇漢製朝服,太子元恂隻在上朝時穿穿裝樣子,一回東宮就又換上“胡服”。中庶子高道悅為東宮官屬,常常苦諫,勸他別惹父親不高興,這位十四歲的大胖孩子不僅不領情,內心十分仇恨跟前這位嘮嘮叨叨的大儒。其實,所有這些表現,不過是青春期的逆反心理。放在常人身上也罷,但身為太子,一舉一動就是天大的事情。


    公元496年10月的一個晚上,孝文帝外出,太子元恂與左右密謀,召牧馬輕騎,率眾想逃離洛陽,夜奔平城。臨行,他竟手刃高道悅,親自刺死了苦口婆心的屬官。


    察見宮內亂起,同為宗室的禁軍首領元儼立刻守住皇宮及洛陽各個城門,元恂畢竟羽翼未豐,東竄西竄,跑到半夜也沒能跑出去。尚書陸琇得知消息,連夜疾馳,奔告孝文帝。


    孝文帝“大駭”,又不敢聲張,仍舊繼續按既定行程,到達目的地後才不緊不慢地還宮。回洛陽後,孝文帝立刻把元恂逮至禦前,親手用大棒教訓他。氣急之下,他又令其弟鹹陽王元禧代自己猛揍這個忤逆之子,“扶曳而出,不起者月餘”。喘定後,孝文帝馬上於清徽堂召見群臣,議廢太子。


    太子太傅穆亮、少保李沖都是太子名義上的保傅,“並免冠稽首而謝,”表示自己有訓導無方的責任。孝文帝並未遷怒於人,表示:“卿所謝者,私也;我所議者,國也。古人有言,大義滅親。今元恂違反背尊,欲跨據恆朔謀逆。天下未有無君之國,此小兒今日不滅,乃是國家大禍。”於是,廢元恂為庶人,拘於洛陽,“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饑寒而已。”這位太子身陷囹圄,頗知咎悔,常常一卷佛經在手,很是歸心向善。但是,生於天家,有些過錯絕對犯不得。一年後,孝文帝巡視代地,中尉李彪上奏說太子又與左右謀逆。已經對元恂大感寒心的孝文帝不問真偽,派兄弟元禧攜詔書毒酒,於河陽監所賜死元恂,時年十五,“以粗棺常服”,隨便找個地方在當地埋掉。更可惜的是,他母親白死了,兒子並沒有當成皇帝。


    除此以外,鮮卑勛貴穆秦、陸睿等人也不喜南伐遷都漢化之舉,想擁立宗室陽平王元頤,最終都為孝文帝鎮壓,並未造成太大的事端和動盪。


    北魏孝文帝的漢化,還有不少細微之處,諸如改定官製,一洗昔日雜亂無章的鮮卑舊製,非常係統地統一了內外文武官員的職號;又改定律令,廢除殘忍的nfdac首、腰斬等酷刑,除去了從前北魏族誅連坐甚眾的酷法,顯示出孝文帝的仁德大度。


    北魏孝文帝初期(其實是在文明馮太後掌權時期),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舉措,即均田製。太和九年(485),北魏頒布均田法。法律規定:男子十五歲以上,國家授給露田(不栽樹木的田)四十畝,女子二十畝。此外,還授男子桑田二十畝,需對每家課種桑五十株,棗樹五株,榆樹三棵。不適合種桑樹的地方,男子授麻田四十畝,女子五畝。均田法還規定,桑田可留給農民作“世業”,死後可以不歸還國家,其餘土地,身死時要還給國家。因此,這些舉措限製了農民的自由遷徙,保障了北魏的租調來源。均田製製定得嚴密,充分照顧到田地的肥瘦、遠近、寬窄等諸多因素,同時,又輔以“三長製”,強化了地方組織,搜括蔭戶,最終使北魏均田製的實施順利而到位,“課有常準,賦而恆分”,不僅對當時中國北方的農業恢復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從根本上改變了鮮卑國家的經濟結構,使得農業逐漸占據了絕對重要的地位,加速了鮮卑王朝脫離奴隸製的過程。


    一生事業 萬古流芳


    回溯中華歷史,仔細推敲,可以發現北魏孝文帝是中華民族大融合過程中最最關鍵的人物之一。正是從他開始,漢人漸漸消除了對“胡”族統治者的惡感,消除了以往中原地區最難泯滅的民族界限,使北人南化,南人北化,文治武功,源遠流長。孝文帝,如此雄才大略之主,把鮮卑種族的勃勃生機,注入至漢文明衣冠禮儀之中,精粹相揉,惠及海內,大隋盛唐,皆由此肇源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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