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說到人格的神,我總不大以為然。神自有其神格,一定要弄得人格兮兮有什麽好處?神之在,源於人的不足和迷惑,是人之殘缺的完美比照。一定要為神在描畫一個人形證明,常常阻礙著對神的認信。神的模樣,莫如是虛,虛者,非空非無,乃有乃大,大到無可超乎其外。其實,一切威赫的存在,一切命運的肇因,一切生與死的劫難,一切曠野的呼告和信心,都已是神在的證明。比如,神於西奈山上以光為顯現,指引了摩西。我想,神就是這樣的光吧,是人之心靈的指引、警醒、監督和鼓勵。不過還是那句話,隻要神性昭然,神形不必求其統一。


    十


    我是個愚頑的人,學與思都隻由於心中的迷惑,並不很明晰學理、教義和教規。人生最根本的兩種麵對,無非生與死。對於生,我從基督精神中受益;對於死,我也相信佛說。通常所謂的死,不過是指某一生理現象的中斷,但其實,宇宙間無限的消息並不因此有絲毫減損,所以,死,必牽繫著對整個宇宙之奧秘的思悟。對此,佛說常讓我驚佩。頓悟是智者的專利,愚頑如我者隻好倚重一個漸字。


    任何宗教或信仰,我看都該分清其源和流。一則,千百年中,源和流可能已有大異。二則,一切思想和智慧必是以流而傳之,即靠流傳而存在。三則,惟在流中可以思源,可以有對神性不斷的思悟,而這樣的思悟才是信仰之路。我是說,要看重流。流,既可流離神性,也可歷經數代人的思悟而更其昭然,更其豐沛浩蕩。


    病隙碎筆5


    一


    生命到底有沒有意義?——隻要你這樣問了,答案就肯定是:有。因這疑問已經是對意義的尋找,而尋找的結果無外乎有和沒有;要是沒有,你當然就該知道沒有的是什麽。換言之,你若不知道沒有的是什麽,你又是如何判定它沒有呢?比如吃喝拉撒,比如生死繁衍,比如諸多確有的事物,為什麽不是,此既不是,什麽才是?這什麽,便是對意義的猜想,或描畫,而這猜想或描畫正是意義的誕生。


    二


    存在,並不單指有形之物,無形的思緒也是,甚至更是。有形之物尚可因其未被發現而沉寂千古,無形的思緒——比如對意義的描畫——卻一向喧囂、確鑿,與你同在。當然,生命中也可以沒有這樣的思緒和喧囂,永遠都沒有,比如狗。狗也可能有嗎?那就比如昆蟲。昆蟲也未必沒有嗎?但這已經是另外的問題了。


    三


    既然意義是存在的,何以還會有上述疑問呢?料其真正的疑點,或者憂慮,並不在意義的有無,而在於:第一,這類描畫紛紜雜遝,到底有沒有客觀正確的一種?第二,這意義,無論哪一種,能否堅不可摧?即:死亡是否終將粉碎它?一切所謂意義,是否都將隨著生命的結束而變得毫無意義?


    四


    如果不是所有的生命(所有的人)都有著對意義的描畫與憂慮,那就是說,意義並非與生俱來。意義不是先天的賦予,而顯然是後天的建立。也就是說,生命本無意義,是我們使它有意義,是“我”,使生命獲得意義。


    建立意義,或對意義的懷疑,乃一事之兩麵,但不管哪麵,都是人所獨具。動物或昆蟲是不屑這類問題的,凡無此問題的種類方可放心大膽地宣布生命的無意義。不過它們一旦這樣宣布,事情就又有些麻煩。它們很可能就此成精成怪,也要陷入意義的糾纏了。你看傳說中的精怪,哪一位不是學著人的模樣在為生命尋找意義?比如白娘子的“千年等一回”,比如豬八戒的夢斷高老莊。


    五


    生命本無意義,是“我”使生命獲得意義——此言如果不錯,那就是說:“我”,和生命,並不完全是一碼事。


    沒有精神活動的生理性存活,也叫生命,比如植物人和糙履蟲。所以,生命二字,可以僅指肉身。而“我”,尤其是那個對意義提出詰問的“我”,就不隻是肉身了,而正是通常所說的:精神,或靈魂。但誰平時說話也不這麽麻煩,一個“我”字便可通用——我不高興,是指精神的我;我發燒了,是指肉身的我;我想自殺,是指精神的我要殺死肉身的我。“我”字的通用,常使人忽視了上述不同的所指,即人之不同的所在。


    六


    不過,精神和靈魂就肯定是一碼事嗎?那你聽聽這句話:“我看我這個人也並不怎麽樣。”——這話什麽意思?誰看誰不怎麽樣?還是精神的我看肉身的我嗎?那就不對了,“不怎麽樣”絕不是指身體不好,而“我這個人”則明顯是就精神而言,簡單說就是:我對我的精神不滿意。那麽,又是哪一個我不滿意這個精神的我呢?就是說,是什麽樣的我,不僅高於(大於)肉身的我並且也高於(大於)精神的我,從而可以對我施以全麵的督察呢?是靈魂。


    七


    但什麽是靈魂呢?精神不同於肉身,這話就算你說對了,但靈魂不同於精神,你倒是解釋解釋這為什麽不是胡說?


    因為,還有一句話也值得琢磨:“我要使我的靈魂更加清潔。”這話說得通吧?那麽,這一回又是誰使誰呢?麻煩了,真是麻煩了。不過,細想,這類矛盾推演到最後,必是無限與有限的對立,必是絕對與相對的差距,因為那必是無限之在(比如整個宇宙的奧秘)試圖對有限之在(比如個人處境)施加影響,必是絕對價值(比如人類前途)試圖對相對價值(比如個人利益)施以匡正。這樣看,前麵的我必是聯通著絕對價值,以及無限之在。但那是什麽?那無限與絕對,其名何謂?隨便你怎麽叫他吧,叫什麽其實都是人的賦予,但在信仰的歷史中他就叫做:神。他以其無限,而真,他以其絕對的善與美,而在。他是人之夢想的初始之據,是人之眺望的終極之點,他的在先於他的名,而他的名,碰巧就是這個“神”字。


    這樣的神,或這樣來理解神性,有一個好處,即截斷了任何凡人企圖冒充神的可能。神,乃有限此岸向著無限彼岸的眺望,乃相對價值向著絕對之善的投奔,乃孤苦的個人對廣博之愛的渴盼與祈禱。這樣,哪一個凡人還能說自己就是神呢?


    八


    精神,當其僅限於個體生命之時,便更像是生理的一種機能,肉身的附屬,甚至累贅(比如它有時讓你食不甘味,睡不安寢)。但當他聯通了那無限之在(比如無限的人群和困苦,無限的可能和希望),追隨了那絕對價值(比如對終極意義的尋找與建立),他就會因自身的局限而謙遜,因人性的醜陋而懺悔,視固有的困苦為錘鍊,看琳琅的美物為道具,既知不斷地超越自身才是目的,又知這樣的超越乃是永遠的過程。這樣,他就不再是肉身的附屬了,而成為命運的引領——那就是他已經升華為靈魂,進入了不拘於一己的關懷與祈禱,所以那些隻是隨著肉身的欲望而活的,你會說他沒有靈魂。


    九


    比如希特勒,你不能說他沒有精神,由仇恨鼓舞起來的那股幹勁兒也是一種精神力量,但你可以說他喪失了靈魂。靈魂,必當牽繫著博大的愛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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