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懺悔從來是第一人稱的。“你要懺悔”——這是神說的話,倘由人說就是病句。如同早晨醒來,不是由自己而是由別人說你做了什麽夢,豈不奇怪?懺悔,是個人獨對上帝的時刻,就像夢,別人不得參與。好夢成真大家祝賀,壞夢實行,眾人當然要反對。但好夢壞夢,止於夢,別人就不能管,別人一管就比壞夢還壞,或正是壞夢的實行。君不見“文革”時的“表忠心”和“狠鬥私心一閃念”,其壞何源?就因為人說了神的話。


    三十四


    壞夢實行固然可怕,強製推行好夢,也可怕。詩人顧城的悲劇即屬後一種。我不認識顧城,隻讀過他的詩,後來又知道了他在一個小島上的故事。無論是他的詩,還是他在那小島上的生活,都蘊藏著美好的夢想。他同時愛著兩個女人,他希望兩個女人互相也愛,他希望他們三個互相都愛。這有什麽不好嗎?至少這是一個美麗的夢想。這不可能嗎?可不可能是另外的問題,好夢無不期望著實現。我記得他在書中寫過,他看著兩個女人在陽光下並肩而行,和平如同姐妹,心中頓生無比的感動。這感動絕無虛偽。在這個越來越以經濟指標為衡量的社會,在這個心魂越來越要相互躲藏的人間,詩人選中那個小島作其圓夢之地,養雞為生,過最簡樸的生活,惟熱烈地供奉他們的愛情,惟熱切盼望那超俗的愛情能夠長大。這樣的夢想不美嗎?倘其能夠實現,怎麽不好?可問題不在這兒。問題是:好夢並不統一,並不由一人製訂,若把他人獨具的心流強行編入自己的夢想,一切好夢就都要結束。


    看顧城的書時,我心裏一直盼望著他的夢想能夠實現。但這之前我已經知道了那結尾是一次屠殺,因此我每看到一處美麗的地方,都暗暗希望就此打住,停下來,就停在這兒,你為什麽不能就停在這兒呢?於是我終於看見,那美麗的夢想後麵,還有一顆帝王的心:強製推行,比夢想本身更具誘惑。


    三十五


    b和c具體是誰並不重要。麻煩的是,這樣的邏輯幾乎到處存在。比如在朋友之間,比如在不盡相同的思想或信仰之間,也常有a、b、c式的矛盾。甚至在孩子們模擬的“戰鬥”中,a的位置也是那樣原原本本。


    我記得小時候,在幼兒園玩過一種“騎馬打仗”的遊戲,一群孩子,一個背上一個,分成兩撥,互相“廝殺”,拉扯、衝撞、下絆子,人仰馬翻者為敗。老師滿院子裏追著喊:別這樣,別這樣,看摔壞了!但戰鬥正未有窮期。這遊戲本來很好玩,可不知怎麽一來,又有了對戰俘的懲罰:彈腦崩兒,或連人帶馬歸順敵方。這就又有了叛徒,以及對叛徒更為嚴厲的懲罰。叛徒一經捉回,便被“遊街示眾”,被人彈腦崩兒、擰耳朵(相當於吐唾沫、扔石頭)。到後來,天知道怎麽這懲罰竟比“戰鬥”更具誘惑了,無需“騎馬打仗”,直接就玩起這懲罰的遊戲來。可誰是被懲罰者呢?便湧現出一兩個頭領,由他們說了算。於是,為免遭懲罰,孩子們便紛紛效忠那一兩個頭領。然而這遊戲要玩下去,不能沒有被懲罰者呀?可怕的日子於是到了。我記得從那時起,每天早晨我都要找盡藉口,以期不必去那幼兒園。


    三十六


    不久前,我偶然讀到一篇英語童話——我的英語好到一看便知那是英語,妻子把它變成中文:戰爭結束了,有個年輕號手最後離開戰場,回家。他日夜思念著他的未婚妻,路上更是設想著如何同她見麵,如何把她娶回家。可是,等他回到家鄉,卻聽說未婚妻已同別人結婚;因為家鄉早已流傳著他戰死沙場的消息。年輕號手痛苦之極,便又離開家鄉,四處漂泊。孤獨的路上,陪伴他的隻有那把小號,他便吹響小號,號聲悽惋悲涼。有一天,他走到一個國家,國王聽見了他的號聲,使人把他喚來,問他:你的號聲為什麽這樣哀傷?號手便把自己的故事講給國王。國王聽了非常同情他……看到這兒我就要放下了,猜那又是個老掉牙的故事,接下來無非是國王很喜歡這個年輕號手,而他也表現出不俗的才智,於是國王把女兒嫁給了他,最後呢?肯定是他與公主白頭偕老,過著幸福的生活。妻子說不,說你往下看:……國王於是請國人都來聽這號手講他自己的故事,並聽那號聲中的哀傷。日復一日,年輕人不斷地講,人們不斷地聽,隻要那號聲一響,人們便來圍攏他,默默地聽。這樣,不知從什麽時候起,他的號聲已不再那麽低沉、淒涼。又不知從什麽時候起,那號聲開始變得歡快、嘹亮,變得生氣勃勃了。故事就這麽結束了。就這麽結束了?對,結束了。當意識到它已經結束了的時候,忽然間我熱淚盈眶。


    我已經五十歲了。一個年至半百的老頭子竟為這麽一篇寫給孩子的故事而淚不自禁,其中的原因一定很多,多到我自己也說不清。不過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的幼兒園,想起了那懲罰的遊戲。我想,這不同的童年消息,最初是從哪兒出發的?


    病隙碎筆4


    一


    有位學者朋友給我寫信,說我是“證明了神性,卻不想證明神”。老實說,前半句話我絕不敢當,秉性愚頑的我隻是用著傻勁兒,希望能夠理解神性,體會神性;而對後半句話我又不想承認。不過確實,在我看來,證明神性比證明神更要緊。理由是:沒有信仰固然可怕,但假冒的“神”更可怕——比如造人為神。事實是,信仰缺失之地未必沒有崇拜,神性不明之時,強人最易篡居神位。我們幾時缺了“神”麽?灶王、財神、送子娘娘……但那多是背離著神性的偶像,背離著信仰的迷狂。這類“神明”也有其性,即與精神拯救無關,而是對肉身福樂的期許;比如對權、財的攀爭。比如“樂善好施”也隻圖“來生有報”。這不像信仰,更像是行賄或投資。所以,證明神務必先證明神性,神性昭然,其形態倒不妨入鄉隨俗。況且,其實,惟對神性的追問與尋覓,是實際可行的信仰之路。


    二


    我讀書少,宗教知識更少,常發怵與學者交談。我隻是活出了一些問題,便思來想去,又因能力有限,所以希望以盡量簡單的邏輯把信仰問題弄弄明白。


    那位學者朋友還說,我是“盡可能避開認同佛教”。這判斷有點兒對。但這點兒對,並不是指“盡可能避開”,而是說我確實對一些流行的佛說有著疑問。


    大凡宗教,都相信人生是一次苦旅(或許這正是宗教的起因吧),但是,對苦難的原因則各說不一,因而對待苦難的態度也不相同。流行的佛說(我對佛學、佛教所知甚微,故以“流行的”做出限定)相信,人生之苦出自人的欲望,如:貪、嗔、癡;倘能滅斷這欲望,苦難就不復存在。這就預設了一種可能:生命中的苦難是可以消滅的,若修行有道,無苦無憂的極樂世界或者就在今生,或者可期來世。來世是否真確大可不論,信仰所及,無需實證。但問題是: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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