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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的正麵與側麵(公務員版) 作者:張宏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三次拜客收入,曾國藩自己做了這樣一次總結:
三月二十九日出門,到六月二十二日到家,通計得現錢、轎錢、下人錢五百xx(原文如此)千文,花元二百三十元。
第四次拜客,按《湘鄉曾氏文獻》流水帳簿逐筆相加,合計收入白銀五百九十七兩一錢五分。
以上四次,以白銀合計,共為一千四百八十九兩一錢二分。
三
這一千四百八十九兩的收入,相當於今天多少錢呢?
嘉慶道光時期,物價水平很低。豬肉一斤五六十文,鴨蛋每個二文多,普通瓜菜如黃瓜每斤二文上下,蔥每斤五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至於一畝良田隻要三十兩銀子。這樣說來,曾國藩的拜客收入,可以買五十畝良田,或者四萬斤豬肉。
為了讓大家有一個直觀的感受,在這裏我們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兩白銀值今天多少錢。因大米的價格最能體現白銀等貨幣的購買力水平,所以我們就藉由米價來換算一下。道光八年,蘇鬆米價每石一點五四兩。也就是說,每斤值銀零點零一兩,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價每斤二元左右。那麽當時一兩銀子就是值現在二百元人民幣。
以此衡量,曾國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兩白銀,合今天人民幣二十九萬左右,堪稱巨款。
四
除了在家鄉把戲時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國藩北上入都為官時沿途拜客收入也相當不菲。上至省長(巡撫),下至縣令,乃至學官,他都拜到。一路北上,收到饋贈共計約五百餘兩。根據以上記載,總計曾國藩所有拜客收入,在兩千兩以上,合成今天的人民幣,可達四十萬元。
多年之後,曾氏在家信中回憶起這段經歷,顯得頗為後悔:
我自從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戲,至今以為恨事。將來萬一作外官,或督撫,或學政,從前施情於我者,或數百,或數千,皆釣餌也。渠若到任上來,不應則失之刻薄,應之則施一報十,尚不足滿其欲……以後凡事不可占人半點便益,不可輕取人財,切記切記!
這是後來的悔悟,當時困窘中的曾國藩麵對這些饋贈,似乎並無猶豫。因為這麽多銀兩,作為將來京官生活的預備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國藩還主動向他人借錢。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記中說“路費,大啟已諾”。
第三節 替人打官司賺“外快”
除了接受饋贈和借貸,“幹預地方公事”,也是曾國藩收入的一個來源。
讀過《曾國藩家書》的人都知道,曾國藩為官之後,寫給父親和弟弟的信中,經常諷諫他們潔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務。苦口婆心,反覆申辯。比如他說:“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官長疑為倚勢淩人。”給人的印象是他向來謹言慎行。其實這是他後來的認識,道光十九年裏,這樣的事他自己也頗做了幾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國藩的朋友朱堯階典當別人的一處田地。典當到手,舊佃戶彭簡賢卻阻撓新佃戶下地耕種。經人勸解,舊佃戶仍然“強悍不服”。這種情況下,曾國藩的進士身份就發揮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國藩在日記中寫道,他“辰後(8點鍾)帶(彭簡賢)上永豐分司處法禁(給以刑法處罰)”。帶人將那個強悍不服的舊佃戶抓送到了有關部門。
幾天後的三月初五日,曾國藩在日記中提到,朱堯階寫了兩張狀子,托他到縣衙告狀。他熟門熟路地告訴朱堯階,說此刻縣令正主持“縣考”考試,不太方便,且等考試後再告。
通過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看出二十九歲的新科進士此時已經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開始“判斷鄉曲”,調節地方糾紛了。此時的新科翰林年輕氣盛,連父母官都已經不放在眼裏。五月十七日日記記載,曾氏一族與伍姓一族發生糾紛,“彼此毆傷”。他寫信給縣令宋某,托縣令幫曾家說話,然而宋“亦未甚究”,沒給他麵子。於是新科進士大怒,“是夜又作書讓(責備)宋公也”。
紳士在中國基層社會發揮著不可代替的作用,以至於費孝通稱中國為“士紳社會”。曾國藩的此類舉動在當時並不招物議,蓋因鄉紳的一個重要社會作用就是“判斷鄉曲”。一般情況下,地方官視民間普通糾紛為細微之事,不願意為此開堂審案。縣令收到這類訴狀和稟呈後,通常會寫上簡短的批詞,批付地方,促使雙方調解。在這類調解中,鄉紳通常都是主角。當然,做這些工作,絕大多數時候不是無償的。事實上,“幹預公事”是鄉紳經濟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由於有了以上這些財源,曾家氣焰當然不同。在中舉之前,曾國藩衣著樸素,經年不過一件長衫而已。而入京之前,曾國藩統計自己置辦的衣服,已有如下內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綿綢小襖、薄綿布小襖、棉袍套、綿圓袍、綿套褲、棉馬褂、絨領、棉小帽、秋帽、秋領、線縐夾馬褂……
原來那些和曾家後生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族人對“曾大老爺”態度也發生巨變。六月初三日曾國藩日記記載,本家曾永興見到他,居然手足無措,嚇得說不出話來。則曾國藩本人的“官派”、“威儀”顯然也有可觀。
通過以上梳理,我們可以發現,入京為官以前的曾國藩,從氣質到觀念,與其他庸鄙的鄉下讀書人並無本質不同。湖南鄉下長大的他,想的隻是出人頭地,光宗耀祖。好友劉蓉說他當時“銳意功名”,他自己也說當時最大的心事不過是“急於科舉”。其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習。如果不是經過日後的一番脫胎換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場一名和光同塵的庸員而已。
第四節 翰林曾國藩的日常支出
一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國藩到達北京,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他官運極順,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試成績突出,連升四級,由從七品授任從五品的翰林院侍講。
雖然仕途如此順利,但曾國藩翰林生涯的經濟狀況始終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窘”。借貸和哭窮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經濟生活的主旋律。有兩個證據可以很好地說明他的窘迫情狀。
一個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為翰林院檢討的曾國藩與僕人陳昇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窮困拮據而脾氣又大,曾國藩早已被陳昇看不起。在這場口角衝突後,陳昇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這件事使曾國藩頗受刺激,還寫下了一道《傲奴》詩:
……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
另一件證據更有說服力。
曾國藩為人重於感情,對親戚關係十分重視,稍有餘力,必加周濟。道光【文】十九年十月【人】曾國藩【書】進京為官【屋】前,曾專門去看望幾位母舅。當時他的大舅已年過花甲,卻“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半野人的生活。曾國藩不覺“為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時,向他預約工作說:“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長沙,臨別握著曾國藩的手說:“明年我親自送外甥媳婦(曾國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國藩享兩天福。曾國藩說:“京城苦,舅勿來。”南五舅說:“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當官的地方待兩天。”說話間已經泣下。
三月二十九日出門,到六月二十二日到家,通計得現錢、轎錢、下人錢五百xx(原文如此)千文,花元二百三十元。
第四次拜客,按《湘鄉曾氏文獻》流水帳簿逐筆相加,合計收入白銀五百九十七兩一錢五分。
以上四次,以白銀合計,共為一千四百八十九兩一錢二分。
三
這一千四百八十九兩的收入,相當於今天多少錢呢?
嘉慶道光時期,物價水平很低。豬肉一斤五六十文,鴨蛋每個二文多,普通瓜菜如黃瓜每斤二文上下,蔥每斤五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至於一畝良田隻要三十兩銀子。這樣說來,曾國藩的拜客收入,可以買五十畝良田,或者四萬斤豬肉。
為了讓大家有一個直觀的感受,在這裏我們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兩白銀值今天多少錢。因大米的價格最能體現白銀等貨幣的購買力水平,所以我們就藉由米價來換算一下。道光八年,蘇鬆米價每石一點五四兩。也就是說,每斤值銀零點零一兩,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價每斤二元左右。那麽當時一兩銀子就是值現在二百元人民幣。
以此衡量,曾國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兩白銀,合今天人民幣二十九萬左右,堪稱巨款。
四
除了在家鄉把戲時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國藩北上入都為官時沿途拜客收入也相當不菲。上至省長(巡撫),下至縣令,乃至學官,他都拜到。一路北上,收到饋贈共計約五百餘兩。根據以上記載,總計曾國藩所有拜客收入,在兩千兩以上,合成今天的人民幣,可達四十萬元。
多年之後,曾氏在家信中回憶起這段經歷,顯得頗為後悔:
我自從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戲,至今以為恨事。將來萬一作外官,或督撫,或學政,從前施情於我者,或數百,或數千,皆釣餌也。渠若到任上來,不應則失之刻薄,應之則施一報十,尚不足滿其欲……以後凡事不可占人半點便益,不可輕取人財,切記切記!
這是後來的悔悟,當時困窘中的曾國藩麵對這些饋贈,似乎並無猶豫。因為這麽多銀兩,作為將來京官生活的預備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國藩還主動向他人借錢。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記中說“路費,大啟已諾”。
第三節 替人打官司賺“外快”
除了接受饋贈和借貸,“幹預地方公事”,也是曾國藩收入的一個來源。
讀過《曾國藩家書》的人都知道,曾國藩為官之後,寫給父親和弟弟的信中,經常諷諫他們潔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務。苦口婆心,反覆申辯。比如他說:“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官長疑為倚勢淩人。”給人的印象是他向來謹言慎行。其實這是他後來的認識,道光十九年裏,這樣的事他自己也頗做了幾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國藩的朋友朱堯階典當別人的一處田地。典當到手,舊佃戶彭簡賢卻阻撓新佃戶下地耕種。經人勸解,舊佃戶仍然“強悍不服”。這種情況下,曾國藩的進士身份就發揮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國藩在日記中寫道,他“辰後(8點鍾)帶(彭簡賢)上永豐分司處法禁(給以刑法處罰)”。帶人將那個強悍不服的舊佃戶抓送到了有關部門。
幾天後的三月初五日,曾國藩在日記中提到,朱堯階寫了兩張狀子,托他到縣衙告狀。他熟門熟路地告訴朱堯階,說此刻縣令正主持“縣考”考試,不太方便,且等考試後再告。
通過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看出二十九歲的新科進士此時已經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開始“判斷鄉曲”,調節地方糾紛了。此時的新科翰林年輕氣盛,連父母官都已經不放在眼裏。五月十七日日記記載,曾氏一族與伍姓一族發生糾紛,“彼此毆傷”。他寫信給縣令宋某,托縣令幫曾家說話,然而宋“亦未甚究”,沒給他麵子。於是新科進士大怒,“是夜又作書讓(責備)宋公也”。
紳士在中國基層社會發揮著不可代替的作用,以至於費孝通稱中國為“士紳社會”。曾國藩的此類舉動在當時並不招物議,蓋因鄉紳的一個重要社會作用就是“判斷鄉曲”。一般情況下,地方官視民間普通糾紛為細微之事,不願意為此開堂審案。縣令收到這類訴狀和稟呈後,通常會寫上簡短的批詞,批付地方,促使雙方調解。在這類調解中,鄉紳通常都是主角。當然,做這些工作,絕大多數時候不是無償的。事實上,“幹預公事”是鄉紳經濟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由於有了以上這些財源,曾家氣焰當然不同。在中舉之前,曾國藩衣著樸素,經年不過一件長衫而已。而入京之前,曾國藩統計自己置辦的衣服,已有如下內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綿綢小襖、薄綿布小襖、棉袍套、綿圓袍、綿套褲、棉馬褂、絨領、棉小帽、秋帽、秋領、線縐夾馬褂……
原來那些和曾家後生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族人對“曾大老爺”態度也發生巨變。六月初三日曾國藩日記記載,本家曾永興見到他,居然手足無措,嚇得說不出話來。則曾國藩本人的“官派”、“威儀”顯然也有可觀。
通過以上梳理,我們可以發現,入京為官以前的曾國藩,從氣質到觀念,與其他庸鄙的鄉下讀書人並無本質不同。湖南鄉下長大的他,想的隻是出人頭地,光宗耀祖。好友劉蓉說他當時“銳意功名”,他自己也說當時最大的心事不過是“急於科舉”。其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習。如果不是經過日後的一番脫胎換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場一名和光同塵的庸員而已。
第四節 翰林曾國藩的日常支出
一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國藩到達北京,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他官運極順,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試成績突出,連升四級,由從七品授任從五品的翰林院侍講。
雖然仕途如此順利,但曾國藩翰林生涯的經濟狀況始終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窘”。借貸和哭窮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經濟生活的主旋律。有兩個證據可以很好地說明他的窘迫情狀。
一個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為翰林院檢討的曾國藩與僕人陳昇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窮困拮據而脾氣又大,曾國藩早已被陳昇看不起。在這場口角衝突後,陳昇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這件事使曾國藩頗受刺激,還寫下了一道《傲奴》詩:
……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
另一件證據更有說服力。
曾國藩為人重於感情,對親戚關係十分重視,稍有餘力,必加周濟。道光【文】十九年十月【人】曾國藩【書】進京為官【屋】前,曾專門去看望幾位母舅。當時他的大舅已年過花甲,卻“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半野人的生活。曾國藩不覺“為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時,向他預約工作說:“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長沙,臨別握著曾國藩的手說:“明年我親自送外甥媳婦(曾國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國藩享兩天福。曾國藩說:“京城苦,舅勿來。”南五舅說:“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當官的地方待兩天。”說話間已經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