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大清帝國財政的蒸蒸日上並不能直接保證皇帝日常消費水平的水漲船高。一般來說,由於皇家莊園的規模有定製,內務府經營水平也有限,不管國家稅收如何迅速增長,皇帝個人的收入卻是基本固定的。皇帝要滿足其日益高漲的物質欲望,一個非常重要的途徑就是收受貢品。奢侈品的消費更是如此。一是皇帝沒有錢大量購買,二是體製所限,皇帝直接派人到市場上與商人討價還價購買奢侈品,顯然不妥。更何況,喜愛奢侈品,一直是帝王守則中的頭一條禁忌,不可為民眾所周知。所以官員們進貢與否,進貢多少,貢品質量如何,直接決定著皇帝的生活質量。


    實際上,幹隆即位之初,是以拒絕進貢而聞名的。


    剛剛登上皇位之時,幹隆曾下達詔書,說自己身在喪中,無心享樂,要求各地大臣在三年之內停止進獻各種貢品。


    如果說守孝期間不接受貢品,史有先例的話,那麽三年之後守孝期滿,皇帝仍然不收貢品,就分明體現出皇帝對物質享受的峻拒態度。皇帝還下了一道諭旨,說明他不收貢品的理由。他說,地方大臣們給我進貢,不過是想藉此與我聯絡感情,建立情感上的溝通。“殊不知君臣之間,惟在誠意相孚,不以虛文相尚。如為督撫者,果能以國計民生為務,公爾忘私,國爾忘家,則一德一心,朕必加以獎賞,若不知務此而徒以貢獻方物為聯上下之情,則早已見輕於朕矣。”(《幹隆起居注》)勵精圖治之態灼然可見。


    那麽何以到了晚年,皇帝會一反初衷呢?


    一是晚境順遂,高枕無憂。


    二是幹隆本身從來不是禁欲主義者。他從來都對物質享受情有獨鍾。天潢貴胄的生活使他從小被培養起了超級精細的欣賞口味。作為盛世之巔的太平天子,他比一般帝王有更富於享受的資本和條件。


    一個人的天性是不可能被長期抑製的,雖然登基之後皇帝強自隱忍了十餘年,但步入中年之後,皇帝對自己的要求不再那麽嚴格了。十幾年皇帝當下來,幹隆一路順風順水,成績超乎預期,自信心也直線增長。事業與生活,他自認為有能力兼顧,沒有必要再苦行僧般苦著自己。幹隆十六年(1751年),進貢的大門第一次被打開。那一年他首次南巡,同時當年又值太後六十大壽,皇帝下旨說,因兩逢盛典,許多大臣一再要求進獻貢物,以表微忱。如果他一概拒絕,似乎不近人情。因為進貢者“分屬大僚,上下聯情,勢難概斥,伊即奏進,自不得不量存一二”。


    享樂之門一旦打開,就註定隻能越開越大。


    專製體製下成長起來的大臣一個個都是揣度上心、投其所好的好手。事實上,他們用在工作上的心思遠遠沒有用在琢磨皇帝好惡上的精力多。全帝國內所有的高級官員都從這道諭旨裏讀懂了皇帝的心聲。從此,為皇帝準備貢品,就成了他們分內一個重要的,甚至是最為重要的工作。時間不長,他們就摸清了皇帝的喜好,鍾錶、字畫和古玉,最討皇帝喜歡。另外,扳指、鼻煙壺、小刀等,也容易被皇帝收下。


    幹隆二十二年(1757年),粵海關提督李永標、廣州將軍李侍堯進獻了一批貢品,主要有紫檀鑲楠木寶座、紫檀鑲柄木禦案等數種。其中比較特別的是“鑲玻璃洋自鳴樂鍾一座”和“鍍金洋景表亭一座”。


    一般來說,進貢既然是大臣給皇帝送禮,內容當然是大臣自定,皇帝不便發表意見。然而這次貢品送上之後不久,皇帝很罕見地就貢品問題發布了指示:“此次所進鍍金洋景表亭一座,甚好,嗣後似此樣好得多覓幾件。再有此大而好者亦覓幾件,不必惜價,如覓得時於端陽貢進幾樣來,欽此。”


    從此,皇帝喜歡西洋鍾錶一事立刻被官場所周知,廣州西洋八音匣等售價因而猛漲。“這些東西雖然沒有什麽實際用處,但中國官吏們卻醉心追求,示意他們的下屬不惜任何代價收買。”(斯當東《英使謁見幹隆紀實》)


    至於書畫,更是皇帝私人收藏庫中最重要的內容。眾所周知,幹隆文化修養極佳。他九歲開始練習書法,十九歲開始學畫。對於珍品字畫,皇帝像史上那些有名的收藏家一樣嗜之如命,必欲得之而後快。不過,其他收藏家收集書畫,東奔西走,歷盡辛苦。而皇帝收藏,卻全然沒有這些麻煩。這些光彩奪目的無上精品,大部分來自臣僕的貢獻。隻要他的喜好一被偵知,那麽全帝國之內最好的藏品,就會源源不斷地流入紫禁城。


    皇帝對古玉的興趣也十分濃厚,他一生禦製詩文共四萬餘首,其中涉及玉器的篇目即達八百餘。目前故宮收藏的上萬件古玉,多數是在幹隆時期由各直省督撫一級官員進貢的。他的禦製詩文顯示出,他經常一個人蹲在玉庫裏擺弄玉玩,挑出一些古玉,命人刮垢清理後,親自評出甲乙丙級。


    事實上,幹隆皇帝的諸多歷史第一中,還可以加上一條——中國歷史上最大的收藏家。


    中年時期,幹隆物質生活的品位之高,排場之大,要求之細緻全麵,均遠過於前代帝王。不過此時他進取心尚熾,對物慾仍有節製,所以他的日常享受可稱講究,尚不能說奢侈。


    人到晚年,優點往往前進一步,突破分寸,轉化成缺點。而缺點則往往變本加厲,從抑製收斂狀態變成肆無忌憚。步入晚年之後,皇帝無心進取,講究和奢侈之間的界限迅速突破。歷代進貢在資格和時間上都有嚴格的規定。清代成例,僅督撫們有進貢之權,進貢的時間也隻限於三節:冬至、中秋,還有皇帝生日。而到了幹隆晚年,這些規矩都被打破了。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直至京中的內廷翰林也開始進貢。為了收羅民間珍藏,一些普通百姓也可以將家中珍藏通過大臣,轉貢給皇帝。進貢遂成了皇帝搜刮民間珍寶的最主要途徑。為了配合皇帝的胃口,一年三節的時間限製也被打破了。除了三大節,端午節、上元節、重陽節,大臣們也都可以踴躍進貢。除此之外,大臣們開動腦筋,集中智慧,創造出了無數進貢的新名目:皇帝出巡,經過地方,大臣迎駕進貢,稱“迎鑾貢”;皇帝每年去熱河避暑,大臣們進貢,稱“木蘭貢”;大臣們進京覲見皇帝,所獻貢品稱“陛見貢”;皇帝提拔加恩,所獻貢品,稱“謝恩貢”……有時,皇帝想要某種東西,又實在沒有藉口,就幹脆稱“傳辦貢”。


    所以,幹隆四十一年(1776年)這次東巡所收貢品,應該歸為“迎鑾貢”。不過,即使是“迎鑾貢”,也應該僅限於所經過地方的官員。而這一次,遠在湖廣、四川、廣東的巡撫官員們也都放下工作,不辭辛苦,千裏迢迢來進獻大批財物,從體製上講可以說並無先例,也毫無道理。這一事件唯一可以說明的,就是皇帝對貢品的需索已經達到了失態的程度。


    隨著老皇帝越來越失態,越來越多的封疆大吏把其他政務推到一邊,集中精力為皇帝購買製造奢侈品。越到後期,官員們進貢的次數越多,物品越豐。檔案記載,幹隆五十九年(1794年)這一年,長蘆鹽政徵瑞進貢十五次,閩浙總督伍拉納進貢十一次,福建巡撫浦霖進貢九次。其中伍拉納十一次進貢日期分別是:三月初八、三月十一日,三月二十四日、四月十九日、六月初七、七月十九日、八月十一日、十二月初七、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幾乎無月不貢,成為中國進貢史上的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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