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太封閉和太開放都不利於婚姻的維護,要使婚姻長久,就應該在忠誠與自由、限製與開放之間尋找一種適當的關係。難就難在把握好這個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異的,不存在一個統一的尺寸。總的原則是親密而有距離,開放而有節製。最好的狀態是雙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製對方的自由,同時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濫用自己的自由。歸根結底,婚姻是兩個自由個體之間的自願聯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能達到高質量的穩定和有創造力的長久。


    6


    凡是身心健康的男女,我的意思是說,凡是不用一種不自然的觀念來壓抑自己的男女,在和異性接觸時都會有一種和同性接觸所沒有的愉*受,在和某些異性接觸時這種感受還會比較強烈,成為特別的好感,這乃是一個基於性別生理差異的必然傾向,這個傾向不會因為一個人已經有了情人或結了婚而完全改變。


    在一定的意義上可以說,專一的愛情是靠了克製人性的天然傾向才得以成全的。不過,如果雙方都珍惜現有的愛情,這種克製就會是自願的,並不顯得勉強。


    也有一方沒有克製住的情形,我的建議是,如果另一方對於彼此的愛情仍懷有基本的信心,就最好本著對人性的理解而予以原諒。要知道,那種絕對符合定義的完美的愛情隻存在於童話中,現實生活中的愛情不免有這樣那樣的遺憾,但這正是活生生的男人和女人之間的活生生的愛情。當然,萬事都有一個限度,如果越軌行為成為常規,再寬容的人也無法相信愛情的真實存在了,或者有理由懷疑這個*成性的哥兒姐兒是否具備做伴侶的能力了。


    7


    我嚐自問:大千世界,有許多可愛的女人,生活有無數種可能性,你堅守著與某一個女人組成的這個小小的家,究竟有什麽理由?我給自己一條條列舉出來,覺得都不成其為充足理由。我終於明白了:戀家不需要理由。隻要你在這個家裏感到自由自在,沒有壓抑感和強迫感,摩擦和煩惱當然免不了,但都能夠自然地化解,那麽,這就證明你的生活狀態是基本對頭的,你是適合於過有家的生活的。


    8


    夫婦之間,親子之間,情太深了,怕的不是死,而是永不再聚的失散,以至於真希望有來世或者天國。佛教說諸法因緣生,教導我們看破無常,不要執著。可是,千世萬世隻能成就一次的佳緣,不管是遇合的,還是修來的,叫人怎麽看得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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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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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到處大同小異,區別在於人的靈魂。人擁有了財產,並不等於就擁有了家園。家園不是這些綿羊、田野、房屋、山嶺,而是把這一切聯結起來的那個東西。那個東西除了是在尋找和感受著意義的人的靈魂,還能是什麽呢?


    意義不在事物之中,而在人與事物的關係之中,這種關係把單個的事物組織成了一個對人有意義的整體。意義把人融入一個神奇的網絡,使他比他自己更寬闊。於是,麥田、房屋、羊群不再僅僅是可以折算成金錢的東西,在它們之中凝結著人的歲月、希望和信心。


    我不知道基督教所許諾的靈魂不死最終能否兌現,但我確信人是有靈魂的,其證據是人並不因肉體欲望的滿足而滿足,世上有一些人更多地受精神欲望的折磨。我的大部分文章正是為了療治自己的人生困惑和精神苦惱而寫的,將心比心,我相信同時代一定還有許多人和我麵臨並思索著同樣的問題。


    不妨把靈魂定義為普遍性的精神在個體的人身上的存在,或超越性的精神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存在。一個人無論怎樣超凡脫俗,總是要過日常生活的,而日常生活又總是平凡的。所以,靈魂的在場未必表現為隱居修道之類的極端形式,在絕大多數情形下,恰恰是表現為日常生活中的精神追求和精神享受。


    據我觀察,有靈魂的人對動物的生命往往有著同情的了解。靈魂是什麽?很可能是原始而又永恆的生命在某一個人身上獲得了自我意識和精神表達。因此,一個有靈魂的人決不會隻愛自己的生命,他必定能體悟眾生一體、萬有同源的真理。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肩負著人類的形象向上行進,而人類所達到的高度是由那個攀登得最高的人來代表的。正是通過那些偉人的存在,我們才真切地體會到了人類的偉大。


    當然,能夠達到很高的高度的偉人終歸是少數,但是,隻要我們是在努力攀登,我們就是在為人類的偉大做出貢獻,並且實實在在地分有了人類的偉大。


    人類精神生活的土壤是統一的,並無學科之分,隻要紮根在這土壤中,生長出的植物都會是茁壯的,不論這植物被怎樣歸類。


    精神的夢永遠不會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直接現實,在此意義上不可能成真。但也不必在此意義上成真,因為它們有著與物質的夢完全不同的實現方式,不妨說,它們的存在本身就已經構成了一種內在的現實,這樣的好夢本身就已經是一種真。對真的理解應該寬泛一些,你不能說隻有外在的榮華富貴是真實的,內在的智慧教養是虛假的。一個內心生活豐富的人,與一個內心生活貧乏的人,他們是在實實在在的意義上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


    物質理想(譬如產品的極大豐富)和社會理想(譬如消滅階級)的實現必須用外在的可見事實來證明,而精神理想的實現方式隻能是內在的心靈境界。


    有些人所說的理想,是指對於社會的一種不切實際的美好想像,一旦看到社會真相,這種想像當然就會破滅。我認為這不是理想這個概念的本義。理想應該是指那些值得追求的精神價值,例如作為社會理想的正義,作為人生理想的真﹑善﹑美,等等。這個意義上的理想是永遠不可能完全實現的,否則就不成其為理想了。對於理想的實現不能做機械的理解,好像非要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現實似的。現實不限於物質現實和社會現實,心靈現實也是一種現實。尤其是人生理想,它的實現方式隻能是變成心靈現實,即一個美好而豐富的內心世界,以及由之所決定的一種正確的人生態度。除此之外,你還能想像出人生理想的別的實現方式嗎?


    人們做的事往往相似,做的夢卻千差萬別,也許在夢中藏著每一個人的更獨特也更豐富的自我。


    在一定意義上,藝術家是一種夢與事不分的人,做事仍像在做夢,所以做出了獨一無二的事。


    我相信,隻要心性足夠優秀,最深刻最高級的精神生活是超國界的。說到底,有底氣的人在哪裏都一樣不同凡響,如果底氣不足呢,在哪裏還不一樣過日子,求個舒服自在罷了。


    一顆覺醒的靈魂,它的覺醒的鮮明徵兆是對虛假的生活突然有了敏銳的覺察和強烈的排斥。這時候,它就會因為清醒而感到痛苦。


    時尚和文明完全是兩回事。一個受時尚支配的人僅僅生活在事物的表麵,貌似前衛,本質上卻是一個野蠻人,惟有紮根於人類精神文明土壤中的人才是真正的文明人。


    存在的一切奧秘都是用比喻說出來的。對於聽得懂的耳朵,大海、星辰、季節、野花、嬰兒都在說話,而聽不懂的耳朵卻什麽也沒有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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