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在提供積極的享受方麵,金錢的作用就更為有限了。人生最美好的享受都依賴於心靈能力,是錢買不來的。錢能買來名畫,買不來欣賞,能買來色情服務,買不來愛情,能買來豪華旅遊,買不來旅程中的精神收穫。金錢最多隻是我們獲得幸福的條件之一,但永遠不是充分條件,永遠不能直接成為幸福。
古希臘哲學家伊璧鳩魯把快樂視為人生最高價值,他的哲學因此被冠以享樂主義的名稱,他本人則儼然成了一切酒色之徒的祖師爺,這真是天大的誤會。其實,他的哲學的核心思想恰恰是主張,真正的快樂對於物質的依賴十分有限,無非是食、住、衣的基本條件。超出了一定限度,財富的增加便不再能帶來快樂的增加了。奢侈對於快樂並無實質的貢獻,往往還導致痛苦。事實上,無論是伊壁鳩魯,還是繼承了他的基本思想的後世哲學家,比如英國功利主義者,全都主張快樂更多地依賴於精神而非物質。這個道理一點也不深奧,任何一個品嚐過兩種快樂的人都可以憑自身的體驗予以證明,沉湎於物質快樂而不知精神快樂為何物的人也可以憑自己的空虛予以證明。
健康是為了活得愉快,而不是為了活得長久。活得愉快在己,活得長久在天。而且,活得長久本身未必是愉快。
創造
在我看來,創造在生活中所占據的比重,乃是衡量一個人的生活質量的主要標準。
生活質量的要素:一、創造;二、享受;三、體驗。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概括人類精神生活的特徵,那麽,最合適的便是這個詞??創造。所謂創造,未必是指發明某種新的技術,也未必是指從事藝術的創作,這些僅是創造的若幹具體形態罷了。創造的含義要深刻得多,範圍也要廣泛得多。人之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有一個靈魂,靈魂使人不能滿足於動物式的生存,而要追求高出於生存的價值,由此展開了人的精神生活。大自然所賦予人的隻是生存,因而,人所從事的超出生存以上的活動都是給大自然的安排增添了一點新東西,無不具有創造的性質。正是在創造中,人用行動實現著對真、善、美的追求,把自己內心所珍愛的價值變成可以看見和感覺到的對象。
由此可見,決定一種活動是否具有創造性的關鍵在於有無靈魂的真正參與。一個畫匠畫了一幅毫無靈感的畫,一個學究寫了一本人雲亦雲的書,他們都不是在創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於一片風景、一首詩、一段樂曲的美,如果你對某個問題形成了你的獨特的見解,那麽你就是在創造。
真正的創造是不計較結果的,它是一個人的內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實現,本身即是享受。有一位夫人督促羅曼?羅蘭抓緊寫作,快出成果,羅曼?羅蘭回答說:“一棵樹不會太關心它結的果實,它隻是在它生命液汁的歡樂流溢中自然生長,而隻要它的種子是好的,它的根紮在沃土中,它必將結好的果實。”我非常欣賞這個回答。隻要你的心靈是活潑的,敏銳的,隻要你聽從這心靈的吩咐,去做能真正使它快樂的事,那麽,不論你終於做成了什麽事,也不論社會對你的成績怎樣評價,你都是度了一個有意義的創造的人生。
一個人隻是為謀生或賺錢而從事的活動都屬於勞作,而他出於自己的真興趣和真性情從事的活動則屬於創造。勞作僅能帶來外在的利益,唯創造才能獲得心靈的快樂。但外在的利益是一種很實在的誘惑,往往會誘使人們無休止地勞作,竟至於一輩子體會不到創造的樂趣。
繁忙中清靜的片刻是一種享受,而閑散中緊張創作的片刻則簡直是一種幸福了。
一個人的工作是否值得尊敬,取決於他完成工作的精神而非行為本身。這就好比造物主在創造萬物之時,是以同樣的關注之心創造一朵野花、一隻小昆蟲或一頭巨象的。無論做什麽事情,都力求盡善盡美,並從中獲得極大的快樂,這樣的工作態度中蘊涵著一種神性,不是所謂職業道德或敬業精神所能概括的。
文化與工作是不可分的。對於一切創造者來說,文化隻是完成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中的艱辛和歡樂。每個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自己所熱愛的那項工作,他藉此而進入世界,在世上立足。有了這項他能夠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他的生活就有了一個核心,他的全部生活圍繞這個核心組織成了一個整體。沒有這個核心的人,他的生活是碎片,譬如說,會分裂成兩個都令人不快的部分,一部分是折磨人的勞作,另一部分是無所用心的休閑。
我相信,凡創造者必定都是熱愛工作、養成了工作習慣的人,這工作是他自己選定的,是由他的精神欲望發動的,所以他樂此不疲,欲罷不能。那些無此體驗的人從外麵看他,覺得不可理解,便勉強給了一個解釋,叫做勤奮。世上許多人是在外在動機的推動下做工作的,他們的確無法理解為自己工作是怎麽一回事,一旦沒有了外來的推動,他們就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麽了。還有一些聰明人或有才華的人,也總是不能養成工作的習慣,終於一事無成。他們往往有懷才不遇之感,可是,在我看來,一個人不能養成工作的習慣,這本身即已是才華不足的證明,因為創造欲正是才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個醉心於自己的工作的人,他不會向休閑要求文化。對他來說,休閑僅是工作之後的休整。
古希臘哲學家伊璧鳩魯把快樂視為人生最高價值,他的哲學因此被冠以享樂主義的名稱,他本人則儼然成了一切酒色之徒的祖師爺,這真是天大的誤會。其實,他的哲學的核心思想恰恰是主張,真正的快樂對於物質的依賴十分有限,無非是食、住、衣的基本條件。超出了一定限度,財富的增加便不再能帶來快樂的增加了。奢侈對於快樂並無實質的貢獻,往往還導致痛苦。事實上,無論是伊壁鳩魯,還是繼承了他的基本思想的後世哲學家,比如英國功利主義者,全都主張快樂更多地依賴於精神而非物質。這個道理一點也不深奧,任何一個品嚐過兩種快樂的人都可以憑自身的體驗予以證明,沉湎於物質快樂而不知精神快樂為何物的人也可以憑自己的空虛予以證明。
健康是為了活得愉快,而不是為了活得長久。活得愉快在己,活得長久在天。而且,活得長久本身未必是愉快。
創造
在我看來,創造在生活中所占據的比重,乃是衡量一個人的生活質量的主要標準。
生活質量的要素:一、創造;二、享受;三、體驗。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概括人類精神生活的特徵,那麽,最合適的便是這個詞??創造。所謂創造,未必是指發明某種新的技術,也未必是指從事藝術的創作,這些僅是創造的若幹具體形態罷了。創造的含義要深刻得多,範圍也要廣泛得多。人之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有一個靈魂,靈魂使人不能滿足於動物式的生存,而要追求高出於生存的價值,由此展開了人的精神生活。大自然所賦予人的隻是生存,因而,人所從事的超出生存以上的活動都是給大自然的安排增添了一點新東西,無不具有創造的性質。正是在創造中,人用行動實現著對真、善、美的追求,把自己內心所珍愛的價值變成可以看見和感覺到的對象。
由此可見,決定一種活動是否具有創造性的關鍵在於有無靈魂的真正參與。一個畫匠畫了一幅毫無靈感的畫,一個學究寫了一本人雲亦雲的書,他們都不是在創造。相反,如果你真正陶醉於一片風景、一首詩、一段樂曲的美,如果你對某個問題形成了你的獨特的見解,那麽你就是在創造。
真正的創造是不計較結果的,它是一個人的內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實現,本身即是享受。有一位夫人督促羅曼?羅蘭抓緊寫作,快出成果,羅曼?羅蘭回答說:“一棵樹不會太關心它結的果實,它隻是在它生命液汁的歡樂流溢中自然生長,而隻要它的種子是好的,它的根紮在沃土中,它必將結好的果實。”我非常欣賞這個回答。隻要你的心靈是活潑的,敏銳的,隻要你聽從這心靈的吩咐,去做能真正使它快樂的事,那麽,不論你終於做成了什麽事,也不論社會對你的成績怎樣評價,你都是度了一個有意義的創造的人生。
一個人隻是為謀生或賺錢而從事的活動都屬於勞作,而他出於自己的真興趣和真性情從事的活動則屬於創造。勞作僅能帶來外在的利益,唯創造才能獲得心靈的快樂。但外在的利益是一種很實在的誘惑,往往會誘使人們無休止地勞作,竟至於一輩子體會不到創造的樂趣。
繁忙中清靜的片刻是一種享受,而閑散中緊張創作的片刻則簡直是一種幸福了。
一個人的工作是否值得尊敬,取決於他完成工作的精神而非行為本身。這就好比造物主在創造萬物之時,是以同樣的關注之心創造一朵野花、一隻小昆蟲或一頭巨象的。無論做什麽事情,都力求盡善盡美,並從中獲得極大的快樂,這樣的工作態度中蘊涵著一種神性,不是所謂職業道德或敬業精神所能概括的。
文化與工作是不可分的。對於一切創造者來說,文化隻是完成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中的艱辛和歡樂。每個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自己所熱愛的那項工作,他藉此而進入世界,在世上立足。有了這項他能夠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他的生活就有了一個核心,他的全部生活圍繞這個核心組織成了一個整體。沒有這個核心的人,他的生活是碎片,譬如說,會分裂成兩個都令人不快的部分,一部分是折磨人的勞作,另一部分是無所用心的休閑。
我相信,凡創造者必定都是熱愛工作、養成了工作習慣的人,這工作是他自己選定的,是由他的精神欲望發動的,所以他樂此不疲,欲罷不能。那些無此體驗的人從外麵看他,覺得不可理解,便勉強給了一個解釋,叫做勤奮。世上許多人是在外在動機的推動下做工作的,他們的確無法理解為自己工作是怎麽一回事,一旦沒有了外來的推動,他們就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麽了。還有一些聰明人或有才華的人,也總是不能養成工作的習慣,終於一事無成。他們往往有懷才不遇之感,可是,在我看來,一個人不能養成工作的習慣,這本身即已是才華不足的證明,因為創造欲正是才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個醉心於自己的工作的人,他不會向休閑要求文化。對他來說,休閑僅是工作之後的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