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隧道裏的靈魂(人鬼情係列之七)》作者:西嶺雪【完結】


    文案:


    置身於現代的上海,卻夢想著張愛玲時代的上海。主人公顧錦盒因對張愛玲的熱愛,全身心地沉浸於濃濃的“上海情結”之中。


    顧錦盒與裴子俊已經戀愛了將近十年,忽然在某一天,她明白了什麽才是自己真正渴望的愛情:


    “如果有個人,他總能夠很輕易地了解你,甚至比你自己更知道該為你做些什麽,你會怎麽樣?”


    這個人便是沈曹。是令她隻看了一眼便臉紅心跳的沈曹,是發明了“時間大神”,


    使她進入了往昔的歲月,不僅認識了張愛玲、理解了張愛玲,同時也知曉了更多令她驚異之事的沈曹……


    “我愛沈曹!”這是發自她心底的自言自語。


    然而,當張愛玲問她“你更希望和沈曹在一起,還是更希望生死不明的子俊活著回來”時,


    她竟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希望子俊回來。


    ”她知道,生命是高於一切的。終於,她答應了張愛玲的請求,毀掉了“時間大神”。


    因為一切的孽緣皆由它而來。是它泄露了天機,是它改變了現實,是它使一切事物脫離了原本的軌跡。


    如果不是“時間大神”,說不定外婆不會死,賀乘龍不會被她重新從記憶深處挖出來,


    她的父母也不會離婚,子俊更不會突然失蹤!但在她毀滅了“時間大神”的同時,


    也毀滅了她自己的青春熱情,她的渴望和天真,也毀滅了她的愛情。


    有什麽比心甘情願地與自己最愛的男人說再見更讓人悲痛欲絕的呢?


    她緊緊地抱著沈曹,淚水滲進他的外套裏。多少年後,當往事隨風消散,


    一曲上海的輓歌,還會這般淒絕嗎?


    本書是西嶺雪人鬼情長篇小說係列之七。全書講述的是一個迷戀張愛玲的女子,


    隻身到上海打工,其間既有與其青梅竹馬的篤定的追求者,也有邂逅的精神契合的白馬王子,


    因性情孤傲、內心豐富敏感,因而就有了驚心動魄的愛情故事。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站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如侵權,請郵件聯繫。


    傾城之戀


    “她的一生雖然滄桑卻曾經絢麗而多彩——生於亂世,少年時受盡折磨,忽然上帝將一個女子可以希祈得到的一切美好都堆放在她麵前:才華、盛名、財富、甚至愛情,如烈火烹油,鮮花著錦,可是其後又一樣樣抽走,換來加倍的辛酸苦楚,跌宕流離,當她開至最美最艷的時候,也是她的路走到盡頭的時候,於是不得不選擇一死以避之——人生的悲劇莫過於此。”


    放下剪報,我的眼淚流了下來,是那樣的委屈,不能控製。


    窗外,細雨如絲,有燕子在雨中急急地飛,蒼灰的天空,蒼灰的屋脊,蒼灰的鴿子背,哦,這是張愛玲筆下的上海,可是距離張愛玲離開已經整整半個世紀了。


    那是一份1995年9月的舊報紙,新聞欄裏說,一代才女張愛玲於8日晨被發現死於洛杉磯的一座公寓裏,警方判斷,距她去世大約已有六七天的時間……


    洛杉磯?怎麽會是洛杉磯?她明明是上海的女兒,竟然一個人走在那麽遙遠的孤獨的異鄉,誰也沒有告訴,便獨自決定了要悄悄地結束生命。


    噫,生又何歡,死又何懼,她是真的累了,厭倦了,是嗎?


    我打開窗子,讓風吹進來,讓雨飄進來,讓張愛玲寂寞的遊魂飛進來。我想告訴她,我有多麽愛她,有多少人愛她,惋惜她,不捨得她,她怎麽忍心就這樣離開了呢?


    記得小時候聽外婆說,人死後會將生前所有的路重走一遍,一一拾起前世的腳印,這樣才可以重生,轉世投胎。


    上海留下了張愛玲那麽深的回憶那麽多的腳印,她總要回來的吧?


    當她飛過上海的天空,會看到我,看到這個為了她才來到上海尋夢的姑蘇女子嗎?


    ——從十幾歲第一次看張愛玲的《傾城之戀》,到二十幾歲終於有機會把她所有作品買全,整整愛了她十年,從來沒有改變過。


    這個追星的時代,每天都有fans們為了爭看偶像打破頭,如果說我也有偶像,那就是張愛玲。是為了她,才癡迷於上海的風花雪月,才會對電視連續劇《上海灘》奉若聖經,才會把阮玲玉的美人照掛滿閨房,才會有心無心地開著音響一遍遍放周璿的《夜上海》,才會放棄工作分配一個人獨自來到異鄉為異客。


    可是走在上海的街頭,我卻見不到她。


    連夢也沒有一個。


    晚生了數十年,就有那麽遺憾。


    我穿平底鞋,白襯衫,軟料長裙,梳麻花辮,手裏恆常一柄十六骨水墨山水的竹紙傘,雨天兩隻黃鸝鳴翠柳,晴時一行白鷺上青天。


    上海看我是異鄉客,我看自己是檻外人。


    反正已經格格不入,索性做到盡。


    子俊笑我住在上海想著上海,可是心裏的上海和身邊的上海卻不是同一個。


    我同意。日思夜想,怎樣才可以見張愛玲一麵呢?


    裴子俊是我的男友,一個酷愛旅遊不愛動腦的傢夥,正職是導遊,興趣是做登山隊員。也有人會把他的樣子形容成英俊,因為他那一米八的個頭在上海很不易見,而且手長腿長,四肢發達,時時喜歡弓起雙臂做勇武有力狀,這個時代沒有老虎給他打是可惜了。


    但是我不認為一個男人有肌肉就可以算英俊,我心目中的英俊男生是許文強——注意,是電視劇《上海灘》裏的許文強,而非電影明星周潤發。


    一個演員塑造了某個角色,並不會因此就變成這個角色;張愛玲寫了《傾城之戀》,但我愛的是張愛玲,不是白流蘇。這點我分得很清楚。


    我對子俊說:“怎麽能見張愛玲一麵呢?”


    他笑:“還說你不是白日做夢?”


    這一句是電影《大話西遊》裏青霞笑紫霞的對白,學幾句周星馳已經是我男朋友最高的藝術細胞,書他是絕對不讀的。不過好在他雖然不知道劉文西就是劉海粟,八大山人隻是一個人的號而不是八人組合,卻也知道張愛便是張愛玲的簡稱。


    我過生日的時候,他也曉得買了最新版的禮品精裝本《傳奇》送給我。可是我又忍不住要教訓他:“買書是為了看文字的,不管它是印在花紙上還是白紙上,是裝在木盒子裏還是金盒子裏,它的價值都不會改變。”


    他撓頭:“但是包裝得漂亮點不是更好看?漂亮的女博士也比醜的受歡迎。”


    你不能不承認,他的話有時也未必沒道理。


    但我還是要問:“怎麽才能親眼看一眼張愛玲呢?”


    他笑我:“如果她來上海開個唱,我打破頭也替你搶一張票回來。”


    我瞪著他,還是忍不住笑出來。不能怪他調侃,也許我這個想法的確是荒誕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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