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遺棄了母親嗎?不能說不是:你為什麽竟在八年的長時間中不回家看一看母親呢?不管什麽理由,都是說不通的,我萬死不能辭其咎。哈代小說中的母親,同我母親的情況是完全不一樣的。然而其結果則是相同或者至少是相似的。我母親不知多少次倚閭望子,不知多少次在夢中見到兒子,然而一切枉然,終於含恨離去了。
我幻想成為一個悲劇性的人物,是不是與此有些關聯呢?恐怕是有的。在我靈魂深處,我對母親之死抱終天之恨,沒有任何仙丹妙藥能使它消泯。今生今世,我必須背負著這個十字架,我決不會再有什麽任何形式的幸福生活。我不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又是什麽呢?
然而我最近夢寐以求的悲劇性,又決非如此簡單,我心目中的悲劇,決不是人世中的小恩小怨,小仇小恨。這些能夠激起人們的同情與憐恤、慨嘆與憂思的悲劇,不是我所想像的那種悲劇。我期望的究竟是什麽樣的悲劇呢?我好像一時也說不清楚。我大概期望的是類似能“淨化”(hashasois)人們的靈魂的古希臘悲劇。相隔上萬裏,相距數千年,得到它又談何容易啊!
然而我卻於最近於無意中得之,豈不快哉!豈不快哉!這裏麵當然也有遺棄之類的問題。但並不是自己被遺棄,而是自己遺棄了別人。自己怎麽會遺棄別人呢?不說也罷。總之,在我家庭中,老祖走了,德華走了,我的女兒婉如也走了。現在就剩下了我一個孤家寡人,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了。成為一個悲劇性的人物,條件都已具備,隻待東風了。
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空穀足音
所謂“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是中國五千年歷史上一場空前的大災難,這一點現在幾乎沒有人敢反對了。我個人認為,我們眼前的首要任務,不是追究哪一個人或哪一些人的責任或者罪行,而是不要放過這個千載難遇的機會,研究一下它產生的原因,真實公正地記錄下它發展的過程,給我們後世子孫留下一點難得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們這個偉大的民族不要再蹈覆轍,不要再演出這樣駭人聽聞的悲劇。我認為,這是我們這些親身陷入這場浩劫的人們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現在痛苦地發現,浩劫結束才不過二十來年,今天再同年輕人談到浩劫中的一些真實的情況,他們竟瞪大了迷惑的雙眼,認為我們是談“天方夜譚”,是“海客談瀛洲”,他們決不相信的。在另一方麵,許多真正蹲過牛棚,受過迫害的人們,由於自然規律的作用,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他們記憶中那些極可寶貴的經歷,特別是受迫害的經歷,隨著他們的消逝而永遠消逝了。這是我們民族的損失,決不是個人的問題。照這樣下去,隨著時間的推移,走的人越來越多,消逝的記憶也越來越多,再過上十年八年,這一場空前的悲劇真會變成了“天方夜譚”。我們許多人的血白流了,性命白喪失了,應得的教訓白白放過了。說不定到了什麽時候,氣候和環境一旦適合,這一場慘絕人寰的悲劇又會在我們神州大地上重演。
就是由於這個原因,出於這樣的考慮,我出版了我寫的《牛棚雜憶》。我的主要論點是:不管是打、砸、搶者,還是被打、砸、搶者,我們基本上都是受害者。前者是糊塗油蒙了心,做出了傷天害理的惡事。後者是在劫難逃,受了皮肉之苦,甚至丟掉了性命。我自己屬於後者,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自己跳出來的,結果一下子就跳進了牛棚,險些把小命丟掉。然而我卻一直到1976年“四人幫”垮台,還在擁護文化大革命。這不也是糊塗油蒙丁心嗎?
一個人,一個團體或組織,甚至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犯點錯誤,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犯了以後怎樣對待。對待之方,不出兩途:一是掩蓋,一是坦率承認。前者文過飾非,諱疾忌醫,結果是往往自食其果,到了以後某一個時候,舊病復發。輕則病魔纏身,不能自脫;重則嗚呼哀哉,終於抱恨。我個人認為,聰明人,還有點良心的人或組織或國家民族應採取後者的態度。中國古人說:“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蝕過之後,天日重明,決無損於日月之光輝。
文化大革命既然已經發生了,就無法不承認這個事實。在這裏,有兩類人至關重要:一類是害人者,一類是被害者,那一群廣大的旁觀者是怎麽想的,怎麽看的,就應該排在次要的位置上了。對那些害人者也應該區別對待。絕大部分是由於糊塗油蒙了心而害人的,在某種意義上來講,他們也是受害者,這一點我在上麵已經說過。對這種人,我隻期望他們返躬自省,這對於他們今後的做人會有極大的好處的。但在害人者之中有一小撮人則應另當別論。這種人挖空心思,採用一些極其殘酷的匪夷所思的手段折磨別人,比醫學上所謂“迫害狂”還要厲害百倍千倍,說他們是畜生,是抬高了他們,他們應當位居畜生之下。當年我在德國曾參觀一個法西斯集中營,一位當年的“犯人”而今天是倖存者告訴我們說:“一位法西斯看守人員,每天晚上必須親手槍斃一個‘犯人’,陳屍床下,他才能在醉醺醺中睡去,否則就睡不著覺。”中國十年浩劫中那一小撮折磨人的人,同這個法西斯有何區別!畜牲能幹得出這樣的事來嗎?然而,這一小撮人,雖然當年被劃為“三類分子”,而今卻一變而飛黃騰達,有的竟官居要津了。難道說,這些人不是我們社會主義社會潛伏的癌細胞嗎?要這些人拿出良心來寫一點當年折磨人迫害人的實際行動和心理狀態,如果他們做了,這會給我們子孫後代留點極其寶貴的遺產;然而,這是與虎謀皮,戛戛乎難矣哉!
現在,我們隻能寄希望於那些受害者了。這些人是“童子何知,躬逢勝餞”。他們有幸成為這一場空前的、千載難遇的悲劇的參與者,其中有一些“自絕於人民”者,無從追蹤了。我們這一些厚著臉皮活下來的人,決不應當錯失良機,無所作為,否則就對不起這個上天的恩賜。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應當像我在本文開頭時所說的那樣,真實、公正、平允、客觀地寫下我們當年的遭遇,給後世子孫留一點極可寶貴的、千金萬金難買的教訓,杜絕這樣悲劇的再發生。
前不久,我發表了我的《牛棚雜憶》。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在極短期間竟成了一部暢銷書,同一些明星、名主持人、名演員的書共同陳列街頭、巷尾、地鐵、車站的小書攤上,“世間多少傷心事,到處聽人說牛棚。”找我簽字者絡繹不絕。我舞筆弄墨一輩子,原來我並沒有特別垂青於《牛棚雜憶》,寫的時候也是頗為隨便的。可是最近聽人說,我寫到《牛棚雜憶》,就達到了光輝的頂點,今後大概不會再有了。
我曾苦口婆心地勸說我的“棚友”們寫下自己的經歷,然而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我感到極大的失望。現在“棚友”馬識途同誌的《滄桑十年》可能就要問世了。馬識途“棚友”的經歷同我是不同的,他是老革命,是著名的作家。他在牛棚中的經歷,同我大同而小異,殊途而同歸。他肯寫出來,對我來說,實如空穀足音。我翻看了他的原稿,覺得他的寫法同我不完全一樣,他寫得更詳盡,更質直,但是我們的目的卻完全一樣,是我們留給後代的最佳禮品:
我幻想成為一個悲劇性的人物,是不是與此有些關聯呢?恐怕是有的。在我靈魂深處,我對母親之死抱終天之恨,沒有任何仙丹妙藥能使它消泯。今生今世,我必須背負著這個十字架,我決不會再有什麽任何形式的幸福生活。我不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又是什麽呢?
然而我最近夢寐以求的悲劇性,又決非如此簡單,我心目中的悲劇,決不是人世中的小恩小怨,小仇小恨。這些能夠激起人們的同情與憐恤、慨嘆與憂思的悲劇,不是我所想像的那種悲劇。我期望的究竟是什麽樣的悲劇呢?我好像一時也說不清楚。我大概期望的是類似能“淨化”(hashasois)人們的靈魂的古希臘悲劇。相隔上萬裏,相距數千年,得到它又談何容易啊!
然而我卻於最近於無意中得之,豈不快哉!豈不快哉!這裏麵當然也有遺棄之類的問題。但並不是自己被遺棄,而是自己遺棄了別人。自己怎麽會遺棄別人呢?不說也罷。總之,在我家庭中,老祖走了,德華走了,我的女兒婉如也走了。現在就剩下了我一個孤家寡人,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了。成為一個悲劇性的人物,條件都已具備,隻待東風了。
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空穀足音
所謂“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是中國五千年歷史上一場空前的大災難,這一點現在幾乎沒有人敢反對了。我個人認為,我們眼前的首要任務,不是追究哪一個人或哪一些人的責任或者罪行,而是不要放過這個千載難遇的機會,研究一下它產生的原因,真實公正地記錄下它發展的過程,給我們後世子孫留下一點難得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們這個偉大的民族不要再蹈覆轍,不要再演出這樣駭人聽聞的悲劇。我認為,這是我們這些親身陷入這場浩劫的人們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現在痛苦地發現,浩劫結束才不過二十來年,今天再同年輕人談到浩劫中的一些真實的情況,他們竟瞪大了迷惑的雙眼,認為我們是談“天方夜譚”,是“海客談瀛洲”,他們決不相信的。在另一方麵,許多真正蹲過牛棚,受過迫害的人們,由於自然規律的作用,已經離開了這個世界,他們記憶中那些極可寶貴的經歷,特別是受迫害的經歷,隨著他們的消逝而永遠消逝了。這是我們民族的損失,決不是個人的問題。照這樣下去,隨著時間的推移,走的人越來越多,消逝的記憶也越來越多,再過上十年八年,這一場空前的悲劇真會變成了“天方夜譚”。我們許多人的血白流了,性命白喪失了,應得的教訓白白放過了。說不定到了什麽時候,氣候和環境一旦適合,這一場慘絕人寰的悲劇又會在我們神州大地上重演。
就是由於這個原因,出於這樣的考慮,我出版了我寫的《牛棚雜憶》。我的主要論點是:不管是打、砸、搶者,還是被打、砸、搶者,我們基本上都是受害者。前者是糊塗油蒙了心,做出了傷天害理的惡事。後者是在劫難逃,受了皮肉之苦,甚至丟掉了性命。我自己屬於後者,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自己跳出來的,結果一下子就跳進了牛棚,險些把小命丟掉。然而我卻一直到1976年“四人幫”垮台,還在擁護文化大革命。這不也是糊塗油蒙丁心嗎?
一個人,一個團體或組織,甚至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犯點錯誤,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犯了以後怎樣對待。對待之方,不出兩途:一是掩蓋,一是坦率承認。前者文過飾非,諱疾忌醫,結果是往往自食其果,到了以後某一個時候,舊病復發。輕則病魔纏身,不能自脫;重則嗚呼哀哉,終於抱恨。我個人認為,聰明人,還有點良心的人或組織或國家民族應採取後者的態度。中國古人說:“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蝕過之後,天日重明,決無損於日月之光輝。
文化大革命既然已經發生了,就無法不承認這個事實。在這裏,有兩類人至關重要:一類是害人者,一類是被害者,那一群廣大的旁觀者是怎麽想的,怎麽看的,就應該排在次要的位置上了。對那些害人者也應該區別對待。絕大部分是由於糊塗油蒙了心而害人的,在某種意義上來講,他們也是受害者,這一點我在上麵已經說過。對這種人,我隻期望他們返躬自省,這對於他們今後的做人會有極大的好處的。但在害人者之中有一小撮人則應另當別論。這種人挖空心思,採用一些極其殘酷的匪夷所思的手段折磨別人,比醫學上所謂“迫害狂”還要厲害百倍千倍,說他們是畜生,是抬高了他們,他們應當位居畜生之下。當年我在德國曾參觀一個法西斯集中營,一位當年的“犯人”而今天是倖存者告訴我們說:“一位法西斯看守人員,每天晚上必須親手槍斃一個‘犯人’,陳屍床下,他才能在醉醺醺中睡去,否則就睡不著覺。”中國十年浩劫中那一小撮折磨人的人,同這個法西斯有何區別!畜牲能幹得出這樣的事來嗎?然而,這一小撮人,雖然當年被劃為“三類分子”,而今卻一變而飛黃騰達,有的竟官居要津了。難道說,這些人不是我們社會主義社會潛伏的癌細胞嗎?要這些人拿出良心來寫一點當年折磨人迫害人的實際行動和心理狀態,如果他們做了,這會給我們子孫後代留點極其寶貴的遺產;然而,這是與虎謀皮,戛戛乎難矣哉!
現在,我們隻能寄希望於那些受害者了。這些人是“童子何知,躬逢勝餞”。他們有幸成為這一場空前的、千載難遇的悲劇的參與者,其中有一些“自絕於人民”者,無從追蹤了。我們這一些厚著臉皮活下來的人,決不應當錯失良機,無所作為,否則就對不起這個上天的恩賜。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應當像我在本文開頭時所說的那樣,真實、公正、平允、客觀地寫下我們當年的遭遇,給後世子孫留一點極可寶貴的、千金萬金難買的教訓,杜絕這樣悲劇的再發生。
前不久,我發表了我的《牛棚雜憶》。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在極短期間竟成了一部暢銷書,同一些明星、名主持人、名演員的書共同陳列街頭、巷尾、地鐵、車站的小書攤上,“世間多少傷心事,到處聽人說牛棚。”找我簽字者絡繹不絕。我舞筆弄墨一輩子,原來我並沒有特別垂青於《牛棚雜憶》,寫的時候也是頗為隨便的。可是最近聽人說,我寫到《牛棚雜憶》,就達到了光輝的頂點,今後大概不會再有了。
我曾苦口婆心地勸說我的“棚友”們寫下自己的經歷,然而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我感到極大的失望。現在“棚友”馬識途同誌的《滄桑十年》可能就要問世了。馬識途“棚友”的經歷同我是不同的,他是老革命,是著名的作家。他在牛棚中的經歷,同我大同而小異,殊途而同歸。他肯寫出來,對我來說,實如空穀足音。我翻看了他的原稿,覺得他的寫法同我不完全一樣,他寫得更詳盡,更質直,但是我們的目的卻完全一樣,是我們留給後代的最佳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