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懷舊觀


    《懷舊集》這個書名我曾經想用過,這就是現在已經出版了的《萬泉集》。因為集中的文章懷念舊人者頗多。我記憶的絲縷又掛到了一些已經逝世的師友身上,感觸極多。我因此想到了《昭明文選》中潘安仁的《懷舊賦》中的文句:“霄輾轉而不寐,驟長嘆以達晨;獨鬱結其誰語,聊綴思於斯文。”我把那一個集子定名為“懷舊集”。但是,原來應允出版的出版社提出了異議:“懷舊”這個詞兒太沉悶,太不響亮,會影響書的銷路,勸我改一改。我那時候出書還不能像現在這樣到處開綠燈。我出書心切,連忙巴結出版社,立即遵命改名,由“懷舊”改為“萬泉”。然而出版社並不賞臉,最終還是把稿子退回,一甩了之。


    這一段公案應該說是並不怎樣愉快。好在我的《萬泉集》換了一個出版社出版了;社會反應還並不壞。我慢慢地就把這一件事忘記了。


    最近,出我意料之外,北京大學出版社的老友張文定先生一天忽然對我說:“你最近寫的幾篇悼念或者懷念舊人的文章,情真意切,很能感動人,能否收集在一起,專門出一個集子?”他隨便舉了一個例子,就是悼念胡喬木同誌的文章。他這個建議過去我沒有敢想過,然而實獲我心。我首先表示同意,立即又想到:《懷舊集》這個名字可以復活了,豈不大可喜哉!


    懷舊是一種什麽情緒,或感情,或心理狀態呢?我還沒有讀到過古今中外任何學人給它下的定義。恐怕這個定義是非常難下的。根據我個人的想法,古往今來,天底下的萬事萬物,包括人和動植物,總在不停地變化著,總在前進著。既然前進,留在後麵的人或物,或人生的一個階段,就會變成舊的,懷念這樣的人或物,或人生的一個階段,就是懷舊。人類有一個缺點或優點,常常覺得過去的好,舊的好,古代好,覺得當時天比現在要明朗,太陽比現在要光輝,花草樹木比現在要翠綠。總之,一切比現在都要好,於是就懷,就“發思古之幽情”,這就是懷舊。


    但是,根據每一個人的常識,也並不是一切舊人、舊物都值得懷。有的舊人,有的舊事,就並不值得去懷。有時一想到,簡直就令人作嘔,棄之不暇,哪裏還能懷呢?也並不是每一次懷人或者懷事都能寫成文章。感情過分地激動,過分悲哀,一想到,心裏就會流血,到了此時,文章無論如何是寫不出來的。這個道理並不難懂,每個人一想就會明白的。


    同絕大多數的人一樣,我是一個非常平常的人。人的七情六慾,我一應俱全。盡管我有不少的缺點,也做過一些錯事;但是,我從來沒有故意傷害別人;如有必要,我還伸出將伯之手。因此,不管我打算多麽謙虛,我仍然把自己歸入好人一類,我是一個“性情中人”。我對親人,對朋友,懷有真摯的感情。這種感情看似平常,但實際上卻非常不平常。我生平頗遇到一些人,對人毫無感情。我有時候難免有一些腹誹,我甚至想用一個聽起來非常刺耳的詞兒來形容這種人:沒有“人味”。按說,既然是個人,就應當有“人味”。然而,我積八十年之經驗,深知情況並非如此。“人味”,豈易言哉!豈易言哉!


    懷舊就是有“人味”的一種表現,而有“人味”是有很高的報酬的:懷舊能淨化人的靈魂。親故老友逝去了,或者離開自己遠了。但是,他們身上那一些優良的品質,離開自己越遠,時間越久,越能閃出異樣的光芒。它仿佛成為一麵鏡子,在照亮著自己,在砥礪著自己。懷這樣的舊人,在惆悵中感到幸福,在苦澀中感到甜美。這不是很高的報酬嗎?對逝去者的懷念,更能激發起我們“後死者”的責任感。先死者固然能讓我們哀傷,後死者更值得同情,他們身上的心靈上的擔子更沉重。死者已矣,他們不知不覺了。後死者卻還活著,他們能知能覺。先死者的遺誌要我們去實現,他們沒有完成的工作要我們去做。即使有時候難免有點想懈怠一下,休息一下,但一想到先人的聲音笑貌,立即會振奮起來。這樣的懷舊,報酬難道還不夠高嗎?


    古代希臘哲人說,悲劇能淨化(katharsis)人們的靈魂。我看,懷舊也同樣能淨化人們的靈魂。這一種淨化的形式,比悲劇更深刻,更深入靈魂。


    這就是我的懷舊觀。


    我慶幸我能懷舊,我慶幸我的“人味”支持我懷舊,我慶幸我的《懷舊集》這個書名在含冤蒙塵十幾年以後又得以重見天日,我樂而為之序。


    我是個雜家


    主編對我說:“要寫一篇跋。”我漫應之曰:“可以。”那一位我姑且稱之為“助理主編”的小夥子從旁邊敲了一聲邊鼓:“越長越好!”我也漫應之曰:“可以。”於是就寫跋。


    但是,寫些什麽呢?我心中無數。


    按照老習慣,我還是先交代一下本書編選原則和具體做法為好,這樣對讀者會有益處。


    首先碰到的一個問題就是:什麽叫“學術文化隨筆?”最初我對這含義是並不清楚的。“學術文化”的含義我是清楚的。但是一同“隨筆”聯繫起來,我就糊塗。按照我的理解,隨筆都是短的或者比較短的,長篇大論的隨筆我沒有見到過。而真正學術文化的論文往往比較長,甚至非常長,至少我自己的論文就是這樣子。這真是一個矛盾,怎麽解決呢?削足適履。我認為不是好辦法,這樣會破壞了論文的完整性,為我所不取。我坦率地提出了我的意見,主編和“助理主編”通情達理,雖微有難色,但仍然安慰我說:“長一點也可以。”這可以說是給我吃了定心丸。但也隻定了一半。“長一點”究竟長到什麽程度呢?我心裏仍然沒有底。


    長短之爭是與“可讀性”有聯繫的。據說,短了就有可讀性,長了可讀性就差,或者甚至沒有。對於這一點,我又對他們兩位慷慨陳詞,說不要形上學地看問題。最近報刊上時有一些短文,長隻幾百字,短則短矣,無奈空話連篇,味同嚼蠟,一無文采,二乏內容。這樣的文章可讀性究竟在哪裏呢?反之,《紅樓夢》長達百餘萬言,然而人們卻一拿起書,就放不下,如磁吸鐵,愛不釋手,你能說這書的可讀性差嗎?


    “你在狡辯!”我仿佛聽到有人在說。我承認,狡辯是有一點的,但不全是。我們且退一步想。隻給今天的讀者,特別是青年讀者,吃冰淇淋和奶油可可等甜品,決非健康長壽之道。冰淇淋和奶油可可等是可以吃的;但應該加上一些苦的、辣的、澀的、酸的、鹹的食品。讓他們知道,世界上的食品不都是甜的。這樣可以鍛鍊他們的胃口,使它能適應世間一切味道。偏食是有害無利的。


    長篇的學術論文,有的確實是艱澀的,難以—下子就讀懂,決不像冰淇淋和奶油可可那樣香甜適口。但是,這樣的文章是有餘味的,如食橄欖,進口苦澀,回味方甘。這個“甘”同—進口就感覺到的“甜”,決不是同一個層次,同一個境界。稍有經驗的人一想便能明白。何況,這樣的文章在本“大係”裏是絕難避免的。因為,不管是“大師係列”,還是“探索係列”,其中有一些人是專門寫這樣的文章的。如果不選這樣的文章,有些人是難以進入任何“係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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