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大麵積,我們是要沿著河一路走到頭尋找嗎?”我急著問師父,“這可是項艱巨的任務。”


    師父搖了搖頭,說:“很簡單。第一,油菜花瓣沾有泥土,那麽可以判定是在油菜花地裏作的案,兩個人躺在油菜花地裏,油菜花花瓣和精葉的斷裂還是新鮮的,那麽,這片油菜花地有大片倒伏的地方就是案發現場。”


    我們紛紛點頭,倒伏了的油菜花,是不可能被重新扶正的。


    師父接著說:“第二,我仔細檢查了死者的衣著,雖然被浸透了,但是有些地方仿佛可以看到零星的石灰一樣的白色物質附著,而且死者的鞋子有明顯的蹬擦、刮擦的痕跡。這樣的痕跡肯定是和大麵積的硬物相摩擦形成的。我仔細看了這裏的環境,沒有硬質的地麵,都是泥土,那麽要形成蹬擦的痕跡就隻有在橋上,或者在牆邊。”


    我轉頭看了看周邊的環境,確實隻有屋牆、小橋具備大麵積硬物的特徵。


    “在橋上作案就不可能沾到油菜花,那麽,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牆邊作案。這樣也符合牆上的白灰黏附到死者衣物上的可能。牆邊都是隱蔽的地點,在這裏作案的可能性也很大。”


    “我來說第三吧。”受到師父的指點,我有了靈感,“第三,屍體不可能自己走到很靠油菜花地的地方,死者再單純,也不可能和對方約見在那麽隱蔽的地方。畢竟是來麵試,又不是偷情。所以,我認為,兇手肯定是從油菜花地的邊界挾持死者到油菜花地深處的牆根處,那麽我們油菜花地的邊界到第一現場會有痕跡。”


    師父點了點頭:“對了,就是這麽回事。據我推斷,雖然兇手挾持死者進入油菜花的路線不會非常明顯,但是油菜花向兩側傾斜的可能還是存在的。順著這個軌跡進入油菜花地,就可以很容易找到油菜花倒伏的地點。”


    “我找河的南邊,師父找河的北邊,如何?”我迫不及待了。


    10分鍾後,按照我們推斷的思路,師父在石河北側的油菜花地靠牆根處找到了一片倒伏的油菜花。


    當天的光線非常好,沒有花費多少精力,我們便提取到了有價值的物證。這個物證讓師父很感興趣:倒伏的油菜花地裏,有幾棵油菜花的花精上黏附著血跡。


    “怕是死者的月經血吧?”我皺著眉頭說,“畢竟兇手是脫掉了死者的內褲,月經血有可能黏附在這裏。”


    師父慢慢地移除了倒伏在地麵上的油菜花,指著地麵的泥土說:“仔細看,這兩片泥土有明顯的下壓痕跡,結合附近的泥土分析,這裏應該是臀部著地、反覆掙紮壓迫地麵導致的,簡單說,就是臀印。”


    聽師父一說,看起來還真是像。


    “如果是臀印,那麽月經血的流出應該會黏附在這一片的油菜花上。”師父接著說,“但是我們發現的血液,是在旁邊倒伏的油菜花上,所以我覺得是死者的血的可能性不大。”


    我看了一眼,發現臀印和發現血跡的油菜花殘枝有幾十厘米的距離。“如果是死者的內褲被扔在那裏,內褲上的血跡染到油菜花殘枝的呢?”


    “不不。”師父說,“不可能。殘枝上的血跡濃度不小,呈流注狀,是流上去的,而不是擦蹭上去的。”


    “這樣看,這個血跡的價值就很大了。”我點了點頭說,“總之去檢驗吧,很快能知道結果的。排除了死者的血,我們就有抓手(抓手:行內通用語言,形象的比喻,是指破案的依據和方法,或者是指可以直接甄別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物證。)破案了。”


    “另外,”我突然想起了某件事情,“這房子裏沒有人住嗎?”


    刑警隊長指了指油菜花倒伏所在的那片牆根:“你是說這兒?這好像是個印刷廠吧?”


    “怎麽了?”師父插話問道。


    “是這樣的。”我說,“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的口鼻腔沒有任何損傷,也就是說兇手並沒有捂壓死者的口鼻。兇手把死者拖行了這麽遠,又在一個工廠的牆邊強姦死者,死者不呼救?”


    我的話讓師父陷入了沉思。


    突然,刑警大隊長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他走到一旁打了兩分鍾電話,回到師父的身邊說:“那個鄭總查到了,叫鄭國,不是什麽總,是一家小工廠的員工。我們找到他的時候,這個鄭國矢口否認他認識和聯繫馬小蘭的事兒,我們覺得可疑,已經帶回刑警隊進一步問話了。”


    “dna可能還要一天的時間才能出結果,你們先問著吧。”師父說,“有什麽情況及時通報我們。”


    我和師父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研究屍體檢驗的照片和現場的照片,可惜一無所獲。


    晚上7點,我和師父又來到專案組。經過一下午的留置盤問,偵查員們仍然不能確定鄭國是不是本案的兇手。“開始鄭國矢口否認認識馬小蘭,後來在證據麵前才又改了口。”主辦偵查員說,“據鄭國說,他是通過網絡認識馬小蘭的。”


    “馬小蘭不是每天都按時回家嗎?”師父說,“她哪有時間上網?”


    “是這樣的。鄭國說在一個網站看到馬小蘭求職的帖子,加了馬小蘭的qq,鄭國承認自己的初衷是想騙色。”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師父說。


    “我們調取了鄭國和馬小蘭的聊天內容。證實馬小蘭確實剛剛申請了qq,上網時間一般是下午1點到2點。她是利用中午回家做完飯以後的空閑時間上網求職。”主辦偵查員說,“從聊天內容上看,鄭國確實是在欺騙馬小蘭。馬小蘭想在城西開發區上班,可能是覺得城西開發區待遇比較好,鄭國看馬小蘭有這個求職意向,謊稱自己是城西開發區的工廠老闆。所以他們會約在城西開發區見麵。”


    “鄭國對現場附近的環境很熟悉嗎?”我問,“不然他怎麽知道那裏沒有人?”


    “不,”偵查員說,“你理解錯了,據鄭國說,他絕對不敢強姦,所以不在乎約見的地點,他就是想騙色的。經調查,鄭國確實很少到城西區,應該對那一片的情況不了解。據鄭國說,當天晚上,他還找錯了路,到達現場的時候,遠遠站在橋上想先看看馬小蘭的長相。結果他沒有看到馬小蘭,隻看到一個光頭的男子蹲在油菜花地旁邊抽菸。他以為馬小蘭帶了男朋友來,就跑了。”


    “你們怎麽看?”師父問。


    “不太肯定他有沒有說真話。不過,結合外圍調查情況看,鄭國平時膽子很小,我們分析他不敢幹這種膽大的事情,另外,確實有人證實鄭國當天晚上8點10分還在離現場不遠的一個小賣部問路,問的就是城西開發區入口在哪兒。”


    “鄭國身上有傷嗎?”我想起了現場發現的流注狀血跡,問道。


    “沒有,沒傷,仔細檢查了。”偵查員說。


    “不一定有傷,不排除鼻血。”師父說,“目前難辨鄭國的證詞真假,等血液檢驗結果出來再說。另外,我覺得可以去做一個現場實驗,看看鄭國是不是在說謊。”


    “什麽實驗?”大隊長問。


    “現在馬上8點了,今天天氣和案發那天差不多。”師父說,“我們去現場,站在橋上,看油菜花地的旁邊如果蹲著一個光頭的話,鄭國能不能看見。按理說陰天是很難看見的。”


    “對,”我覺得師父這招應該管用,“如果根本不可能看得見油菜花地旁邊的情況,那麽說什麽看見光頭男子抽菸就肯定是在說謊了。”


    8點10分,我們一行人馬準時到達了上午發現的作案現場進行現場實驗。


    晚上的現場和白天似乎有些不一樣,但並不是想像的那樣伸手不見五指。白天仿佛沒有動靜的廠房原來晚上都在生產,雪亮的燈光從窗戶照she出來,把油菜花地照得挺亮。這個實驗不用做了,因為我們連錯落有致的油菜花都可以清楚看到,更別說一個人蹲在那兒了。


    “看來鄭國說的是事實啊。”我說,“那麽這個光頭就很可疑了。”


    “現在不僅僅是光頭的事情。”師父說,“下午你說的問題也值得思考。為什麽兇手沒有捂壓死者的口鼻腔,死者不呼救嗎?顯而易見中心現場旁邊的廠房在這個時間點還在開工,廠房裏麵肯定有人,窗戶透出來的光線可以照到強姦發生的地方,犯罪分子不害怕驚動廠房裏的人?”


    “我還在想,為什麽兇手能夠輕鬆脫掉死者的衣物,又能把衣物穿得那麽整齊。”我說,“沒有光線肯定是不行的。目前看,這樣的光線足夠完成了。不過,師父說的問題確實值得思考。”


    “我們可以去廠房裏麵看看嗎?”師父問。


    “沒問題。”大隊長帶著我們繞到廠房正麵的大門,走進了廠房。


    沒有想到看起來破舊的廠房,隔音效果如此之好,外麵並沒有發現多大的噪音,可是走進廠房,卻發現廠房內的噪音非常大,連近在咫尺的人互相說話都要扯著嗓子。原來這是一家印刷廠,為了不打擾附近居民休息,內裝潢採用了隔音材料。


    “這樣看,即便是外麵敲鑼打鼓,廠房裏也聽不見一點兒聲音了。”我恍然大悟。


    師父說:“這,不是關鍵。目前看,兇手肯定是熟悉這個廠的情況的人,甚至有可能是這個廠的職工!”


    我點了點頭,說:“對,如果不熟悉,肯定不敢在這麵牆的外麵犯罪。即便在這裏犯罪,也應該阻止馬小蘭呼救。正是因為兇手非常了解廠房的情況,所以才用更多的力氣控製馬小蘭的雙手,而不顧她的呼救。”


    “是的。”師父讚許地點了點頭,“肯定是熟悉這個廠的人作的案。去問問,這個廠裏有光頭嗎?”


    “真找光頭?鄭國的話靠得住嗎?”大隊長說。


    “既然通過調查肯定了鄭國對這一片不熟悉,那麽基本可以否定他的作案可能。既然不是他作案,那他就沒有必要撒謊。”


    師父的話還沒有說完,我們都沉默了,因為我們看見了一個剃著光頭、身穿印刷廠工作服、40歲左右的男人拎著一個水桶從外麵走進了廠房。更讓我們感興趣的是,這個男人捲起了衣服的袖子,右上臂清晰可見兩道血紅的抓痕。


    男人走進廠房,乍一抬頭看見一屋子的人,而且有幾人身著警服,轉頭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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