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劃的時間,定在《狂熱的男人》放映至第七周和第八周觀眾開始減少以後。警方訊問劇場的有關人員,得知該電影自第七周的星期三、四以後,樓上指定席的觀眾平均每天隻有三四人,隻有周末、周日略多些,有二十多人,平日裏極少有觀眾去樓上的指定席觀看。
一到第八周,除周末與周日外,樓上指定席沒有觀眾。一直到案發的第十一周,樓上的指定席情況依舊。並且,出事那天是上班日。
電影放映至第十周雖遇上孟蘭盆會,但與東京關係不是很大。由於許多人回原籍參加孟蘭會,在東京市中心的人口劇減,道路上由於私人轎車減少,交通堵塞暫時緩和。
假設罪犯曾獨自一人悄悄到香才裏才影劇院察看情況,那可能是第八、第九或第十周的某一天。即使是第十一周,也是案發的二十日之前的某一天。據此可推斷,比起離案發最近的前一周,第八周到第十周之間的可能性更大。罪犯到影劇院察看時,無疑發現了奇蹟,樓上指定席空無一人。
從第八周到第十周之間,樓上指定席入場券一張也沒有賣出。而前往察看的罪犯,肯定是購買樓下自由席入場券,而入場後卻上到樓上的指定席。假如罪犯上樓隻是站著察看而不是坐著察看,也就難以變成作案現場。
罪犯在察看中發現:樓梯口沒有檢票員,購買樓下自由席入場券的人,可以隨便上樓到指定席觀看電影。事實上,無論電影如何走紅,在長達十多個電影周之後,不再會有觀眾購買樓上指定席的入場券。
因此,影劇院也就不再安排工作人員在樓上檢票和作嚮導。不用說,放映時不會有工作人員上樓巡邏。
但是,如果僅憑現在推斷的情況查獲狡猾的罪犯,無論偵查警官多麽老練,無疑也是困難重重的。
目前,罪犯的長相和特徵一無所知,就連罪犯的身高、體形、著裝和年齡也都是謎。從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多半是男性罪犯。確切地說,兇手究竟是男是女尚無法斷定。
即使向第八周到第十周這二十一天之間的觀眾了解當時的情況,也多半是瞠目結舌,一問三不知。
首先應該向誰打聽?如何打聽?盡管褸上指定席沒有觀眾,但樓下自由席的觀眾有許多是青年。通常,電影周裏每天放四場,每場重複同樣內容的電影。二十一天的時間裏,觀眾人數累計達到七八千人次。如何一一找到那七八千人的
姓名與住址,簡直比登天還難。
事發後已經三天了。初步排查分兩個階段,首先查訪牡安夜總會。
傍晚六點左右,牡安夜總會的所有員工集合在一起。這種時候,夜總會多半在清點出勤的服務生與服務小姐的人數,接著由媽媽桑或經理進行營業前的訓話。警方利用這個時間了解情況,是因為客人不會在這個時候光臨,一來不影響該夜總會的正常營業,二來保證足夠時間訊問情況。
牡安夜總會的橫內經理首先接到警方的通知來小房間,警方向他了解情況。今天下午四點左右,根據被害人的連衣裙加工單位——銀座某時裝店老闆的證詞,證實在香才裏才影劇院被害的年輕女子是牡安夜總會的媽媽桑山口和子。這是警官手持連衣裙走訪一家又一家時裝店,花費相當精力和時間,終於在第三天查到被害人的真實身份。應該說,收穫不小。
“怎麽,香才裏才影劇院裏的被害人是我們夜總會媽媽桑山口和子?”
經理橫內三郎大聲驚叫,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那發愣的眼珠瞪得圓滾滾的,眼看要從他那凹陷的眼窩裏蹦出來似的,一副被突如其來的消息嚇得目瞪口呆的模樣。許久,他才緩過氣來。
香才裏才影劇院裏發現無名女屍的消息,第二天便在各家報刊上登載了。標題醒目,還配有連衣裙和現場的攝影照片。當時,還不知道被害人的真實身份。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經理橫內三郎目光呆滯,同樣內容的話一連重複了兩三遍。那消瘦的臉頰,頃刻間蒼白起來。
偵查警官從衣袋裏掏出被害人死後在現場拍攝下的臉部照片。
橫內經理一看照片“哇”的一聲傷心地叫了起來,滿嘴的白色唾沫。
“是媽媽桑山口和子吧?”
“是,確實是她。”
他嘴唇不停地哆嗦。
“可是,為什麽媽媽桑……”
他呆呆地望著窗外的天空,簡直無法相信報上刊登的香才裏才影劇院的被害人竟然是自己夜總會的媽媽桑,說話有氣無力,開始語無倫次。
“媽媽桑的姓名?”
“叫山口和子”
“年齡?”
“哦……”
“說大概的也行。”
“在二十九歲到三十歲之間吧,可她自己說成是二十七歲。”
“住址呢?”
“在目黑區自由丘二路三十二號。”
“結婚了嗎?”
“沒有。”
“有同居者嗎?說說那個人的姓名?”
“應該沒有。”
“你經常去自由丘媽媽桑的家嗎?”
“不常去,有時候去,是與媽媽桑商量財務報告和製定營業計劃。”
“服務小姐也去媽媽桑家嗎?”
“有,店裏共有三十二個服務小姐,其中有五六個常去媽媽桑家。”
“她們是去玩嗎?”
“不全是,主要是與媽媽桑商量。有的是想回到原來的夜總會,有的是向媽媽桑訴說自己被同伴欺負。有些服務小姐是五年前開張時從其他夜總會借來的。我是中途來的,無法插手。再如,服務小姐之間的糾紛,我無法處理。服務小姐們鬧不團結,反目為仇,必須由媽媽桑出麵,才能……”
“這夜總會自開張有幾年了?”
“五年。”
“你從開張時起就擔任經理了嗎?”
“不是的。我是三年前來的,當時是副經理。”
“原來是這樣。那麽,媽媽桑在八月十九日晚上來夜總會上班了嗎?”
“沒有。”
“不上班在家休息的時候,總得與你打個招呼吧?”
“打招呼……事實上,媽媽桑在三個月之前就沒有來上班了。”
“是嗎,那為什麽?”
“住院。”
“怎麽,生病,哪裏不舒服?”
“怎麽說呢……”
經理感到很難開口。
“喂,經理先生,請別隱瞞真情照實說!因為媽媽桑的死是他殺。”
偵查警官催促經理往下說。
“是。情況是這樣的,是服用過量安眠藥。被救護車從自己家送到柿樹阪的山瀨醫院搶救。”
經理終於說了。
“是服用了過量安眠藥?”
一到第八周,除周末與周日外,樓上指定席沒有觀眾。一直到案發的第十一周,樓上的指定席情況依舊。並且,出事那天是上班日。
電影放映至第十周雖遇上孟蘭盆會,但與東京關係不是很大。由於許多人回原籍參加孟蘭會,在東京市中心的人口劇減,道路上由於私人轎車減少,交通堵塞暫時緩和。
假設罪犯曾獨自一人悄悄到香才裏才影劇院察看情況,那可能是第八、第九或第十周的某一天。即使是第十一周,也是案發的二十日之前的某一天。據此可推斷,比起離案發最近的前一周,第八周到第十周之間的可能性更大。罪犯到影劇院察看時,無疑發現了奇蹟,樓上指定席空無一人。
從第八周到第十周之間,樓上指定席入場券一張也沒有賣出。而前往察看的罪犯,肯定是購買樓下自由席入場券,而入場後卻上到樓上的指定席。假如罪犯上樓隻是站著察看而不是坐著察看,也就難以變成作案現場。
罪犯在察看中發現:樓梯口沒有檢票員,購買樓下自由席入場券的人,可以隨便上樓到指定席觀看電影。事實上,無論電影如何走紅,在長達十多個電影周之後,不再會有觀眾購買樓上指定席的入場券。
因此,影劇院也就不再安排工作人員在樓上檢票和作嚮導。不用說,放映時不會有工作人員上樓巡邏。
但是,如果僅憑現在推斷的情況查獲狡猾的罪犯,無論偵查警官多麽老練,無疑也是困難重重的。
目前,罪犯的長相和特徵一無所知,就連罪犯的身高、體形、著裝和年齡也都是謎。從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多半是男性罪犯。確切地說,兇手究竟是男是女尚無法斷定。
即使向第八周到第十周這二十一天之間的觀眾了解當時的情況,也多半是瞠目結舌,一問三不知。
首先應該向誰打聽?如何打聽?盡管褸上指定席沒有觀眾,但樓下自由席的觀眾有許多是青年。通常,電影周裏每天放四場,每場重複同樣內容的電影。二十一天的時間裏,觀眾人數累計達到七八千人次。如何一一找到那七八千人的
姓名與住址,簡直比登天還難。
事發後已經三天了。初步排查分兩個階段,首先查訪牡安夜總會。
傍晚六點左右,牡安夜總會的所有員工集合在一起。這種時候,夜總會多半在清點出勤的服務生與服務小姐的人數,接著由媽媽桑或經理進行營業前的訓話。警方利用這個時間了解情況,是因為客人不會在這個時候光臨,一來不影響該夜總會的正常營業,二來保證足夠時間訊問情況。
牡安夜總會的橫內經理首先接到警方的通知來小房間,警方向他了解情況。今天下午四點左右,根據被害人的連衣裙加工單位——銀座某時裝店老闆的證詞,證實在香才裏才影劇院被害的年輕女子是牡安夜總會的媽媽桑山口和子。這是警官手持連衣裙走訪一家又一家時裝店,花費相當精力和時間,終於在第三天查到被害人的真實身份。應該說,收穫不小。
“怎麽,香才裏才影劇院裏的被害人是我們夜總會媽媽桑山口和子?”
經理橫內三郎大聲驚叫,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那發愣的眼珠瞪得圓滾滾的,眼看要從他那凹陷的眼窩裏蹦出來似的,一副被突如其來的消息嚇得目瞪口呆的模樣。許久,他才緩過氣來。
香才裏才影劇院裏發現無名女屍的消息,第二天便在各家報刊上登載了。標題醒目,還配有連衣裙和現場的攝影照片。當時,還不知道被害人的真實身份。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經理橫內三郎目光呆滯,同樣內容的話一連重複了兩三遍。那消瘦的臉頰,頃刻間蒼白起來。
偵查警官從衣袋裏掏出被害人死後在現場拍攝下的臉部照片。
橫內經理一看照片“哇”的一聲傷心地叫了起來,滿嘴的白色唾沫。
“是媽媽桑山口和子吧?”
“是,確實是她。”
他嘴唇不停地哆嗦。
“可是,為什麽媽媽桑……”
他呆呆地望著窗外的天空,簡直無法相信報上刊登的香才裏才影劇院的被害人竟然是自己夜總會的媽媽桑,說話有氣無力,開始語無倫次。
“媽媽桑的姓名?”
“叫山口和子”
“年齡?”
“哦……”
“說大概的也行。”
“在二十九歲到三十歲之間吧,可她自己說成是二十七歲。”
“住址呢?”
“在目黑區自由丘二路三十二號。”
“結婚了嗎?”
“沒有。”
“有同居者嗎?說說那個人的姓名?”
“應該沒有。”
“你經常去自由丘媽媽桑的家嗎?”
“不常去,有時候去,是與媽媽桑商量財務報告和製定營業計劃。”
“服務小姐也去媽媽桑家嗎?”
“有,店裏共有三十二個服務小姐,其中有五六個常去媽媽桑家。”
“她們是去玩嗎?”
“不全是,主要是與媽媽桑商量。有的是想回到原來的夜總會,有的是向媽媽桑訴說自己被同伴欺負。有些服務小姐是五年前開張時從其他夜總會借來的。我是中途來的,無法插手。再如,服務小姐之間的糾紛,我無法處理。服務小姐們鬧不團結,反目為仇,必須由媽媽桑出麵,才能……”
“這夜總會自開張有幾年了?”
“五年。”
“你從開張時起就擔任經理了嗎?”
“不是的。我是三年前來的,當時是副經理。”
“原來是這樣。那麽,媽媽桑在八月十九日晚上來夜總會上班了嗎?”
“沒有。”
“不上班在家休息的時候,總得與你打個招呼吧?”
“打招呼……事實上,媽媽桑在三個月之前就沒有來上班了。”
“是嗎,那為什麽?”
“住院。”
“怎麽,生病,哪裏不舒服?”
“怎麽說呢……”
經理感到很難開口。
“喂,經理先生,請別隱瞞真情照實說!因為媽媽桑的死是他殺。”
偵查警官催促經理往下說。
“是。情況是這樣的,是服用過量安眠藥。被救護車從自己家送到柿樹阪的山瀨醫院搶救。”
經理終於說了。
“是服用了過量安眠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