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長說畢,立刻沉默下來。科長心中所想的是什麽,三原很了解。雖然了解,卻也不想說什麽。他明知道,檢察官、科長雖然受了壓力,還是希望他將這案子調查得水落石出。想到這裏,他就憑添了勇氣。
三原那天把所有有關佐山和阿時情死案的報告匯集在一起,核對研究。現場報告書、屍體檢驗報告、現場照片、證人報告,一一詳細比對,一字一字複查。男的女的都是喝了滲入氰酸鉀的橙汁致死,姿勢是似抱非抱。過去,這些東西已經看了幾十遍,這次還是沒有新的發現。
三原現在把自己當作安田辰郎,看看他為什麽要安排出第三目擊者,讓她們看到兩個人坐火車動身。
——詳細調查完畢飛機乘客的身份,是三天之後的事了。
沒有一個人是化名。三班飛機的旅客表中的乘客,個個都是實在的。
“我的確搭乘了這班飛機。絕無錯誤。”一百四十三人異口同聲這樣回答。
三原目定口呆。他再度敲打著前額,懊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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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封啟發性的信
一
三原警司閣下:
久疏音問,至以為歉。在博多首次識荊以來,倏已三月,近接來信,至感至感。
記得首次會麵時,玄界灘尚寒鳳撲麵,將近早春;現在五月近半,日照逼人,汗流泱背。閣下如遇閑暇,務祈再來一遊。
大劄提及該案調查之事尚在進行之中,令人感佩。愚年齒徒增,對閣下精神,實深欣羨。但目前也有數言,隨信提出,僅供參考。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早晨的香椎海岸男女情死案,愚曾在本署諸先輩冷眼旁觀中,略事調查,後經尊駕全力追查,發現了意料未及的重大事件,實令人感慨欣慰,兼而有之。
今後尚望將推斷詳細經過,有以教我。
拜讀來函,得知閣下辛勞備至。此案目前尚未水落石出,應再堅持到底。愚服務警界二十載,所遇奇案亦復不少,其中,或迎刃而解,而至今未能釋疑者亦多。思憶前事,時常覺得某案某案如當時能如此進行,或許有利,因而後悔莫及。
茲舉一例,此事至今未能忘懷。二十年前,福岡郊外平尾地方,發現老婦腐屍一具。
頸部留有勒繩紅印,顯係被絞勒而死。發現時間為五月,警醫鑑定,已死三個月以上,因屍體尚著棉衣。其後,愚發現可疑人犯一名,然係四月初旬才從遠地遷移至死者住屋附近。但死者既身穿棉衣,必然死於一月、二月或三月份。死者既然死於三個月之前,而疑犯在一個月前才遷至當地,此案因此拖延未決,終未破案。
但撫今追昔,可以發現該警醫有將死亡期限誇大之嫌。屍體陳腐,鑑定勢有困難,時間長短悉從人言,亦即含有個人判斷之誤差在內,而該警醫之判斷,實將日期判至過早。隻憑一件無袖棉坎肩,便咬定了死亡時間。
現在想來,四月初旬,天氣仍甚寒冷。老婦被殺之日,也可能是該日氣候突然轉寒,死者乃從箱籠之中取出棉坎肩穿上。老人有此痹習,並非鮮見。由此可見,身著棉衣,也並非一定限為冬季,四月初旬,亦非無可能。如當時能夠如此判斷,則疑犯行兇之罪必可成立也。
此案未破,至今追悔莫及。此事不過一例而已,同樣情況甚多,舉不勝舉。
二
總而言之,依照上述經驗,凡對某疑犯抱有懷疑,務須一查、二查、三查。但查案之時,時有先人為主之觀念,也須避免。
閣下所提及之安田辰郎,令人注目。此人故意安排目擊者,使人在東京車站看到情死的佐山和阿時一同登車。是故安田此人,必如閣下所稱,與情死案有重要關係。而且一如閣下所想像者,他當夜必在香椎現場,在案中扮演某一角色。
由此而想到,情死案發生的當晚,亦即一月二十號夜間,香稚火車站和香椎電車站各有一對男女下車,一對恐為佐山和阿時,一對恐為安田同某婦人。這兩對男女幾乎在同時下車。前往海岸現場。
目前的疑點是,安田所帶之女人扮演的是什麽角色。從案情向前推斷,安田既然安排兩人情死,則此女人在行動之中也有出現之必要。換句話說,如無此女人,則安田所策劃的工作即無法成功。
自接華翰之後,愚又赴香椎海岸一行。時間則選擇在夜晚,與半年前不同之處在於晚風吹來,沁人心腑,因此有數對情侶,在昏暗中並肩散步。布鎮燈光極遠,隻能暗見情侶黑影輪廓。就青年男女而言,實為好場所。但就佐山和阿時、安田和另一女人而言,這兩對男女在一月二十號深夜,暗藏黑夜之中,分別在這一帶散步。照當時情況推算,兩對男女距離約為六七公尺,不能互認彼此之模樣。所遺憾者,現在已無法證實當場情況,隻憑推斷而已。
其次,閣下所詢安田於二十一號晚間所宿旅館之事,尚無頭緒,因時間相隔已久,旅館登記姓名假名又多,甚至此間尚有可以不登記姓名即可住宿之旅館。今後雖將繼續調查,唯希望甚微。
愚曾思及,佐山二十日在旅館接到電話,招其出外者為女人聲音,過去一向以為此人必為阿時,但是現在分析,為係安田所帶之婦人,實亦有此可能。當然,此種推斷尚無根據,僅為偶發此想。但如安田已知佐山在旅館中化名為“菅原”,則該女人“請菅原先生聽電話”之舉,亦非不合道理。故此,打電話之女人並非一定為阿時。
如果再將這一看法進一步推展,則佐山在博多旅館等待了一星期之久的人,並非一同自殺的阿時,而很可能是那個謎一般的女人。正如閣下所說,阿時並未與佐山同乘車至博多,而係中途在熱海或靜岡下車。換句話說,阿時所負擔之工作,亦無非自東京車站與佐山同時上車、而在中途下車而已。如果由此考慮,則安田安排第三者目擊佐山與阿時同乘火車之做法,來龍去脈可更加吻合。安田分明是企圖使人看到情死的男女兩人曾經一同自東京出發。但道理何在,尚無根據,有待繼續研究。
如果此推測正確,則在熱海或靜岡下車的阿時,至二十日夜晚情死於香椎海岸之間的時間內,留在何處,尚未清楚。下落何在,雖然未明,但這一部分之推理頗有根據。
因佐山屍體中,存有“客人,一位”之餐車飯票一張,充分證明阿時並未與佐山同到博多。此一愚見在閣下前次來此時,業已奉告。
尊信所言,安田辰郎如真在二十號夜間出現香椎海岸情死現場,則必不可能於二十一號乘“球藻號”列車到達北海道劄幌。而且,閣下曾在航空公司詳細調查,亦未發現其搭乘飛機之痕跡。此案雖應經由常識詳細判斷,但亦望吸取本信所提之“無袖棉坎肩”
一案的經驗,無論如何,再次再三,玩味推敲。
久未通信,突接尊函,實甚忻喜,故亦不嫌冗長,走筆奉復。唯因年事已高,措辭不當,話題反覆不已,不如閣下信中條理清楚,言簡意賅。說來汗顏,祈勿見笑。福岡方麵如須有盡力之處,請隨時通知,當全力協助。
三原那天把所有有關佐山和阿時情死案的報告匯集在一起,核對研究。現場報告書、屍體檢驗報告、現場照片、證人報告,一一詳細比對,一字一字複查。男的女的都是喝了滲入氰酸鉀的橙汁致死,姿勢是似抱非抱。過去,這些東西已經看了幾十遍,這次還是沒有新的發現。
三原現在把自己當作安田辰郎,看看他為什麽要安排出第三目擊者,讓她們看到兩個人坐火車動身。
——詳細調查完畢飛機乘客的身份,是三天之後的事了。
沒有一個人是化名。三班飛機的旅客表中的乘客,個個都是實在的。
“我的確搭乘了這班飛機。絕無錯誤。”一百四十三人異口同聲這樣回答。
三原目定口呆。他再度敲打著前額,懊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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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封啟發性的信
一
三原警司閣下:
久疏音問,至以為歉。在博多首次識荊以來,倏已三月,近接來信,至感至感。
記得首次會麵時,玄界灘尚寒鳳撲麵,將近早春;現在五月近半,日照逼人,汗流泱背。閣下如遇閑暇,務祈再來一遊。
大劄提及該案調查之事尚在進行之中,令人感佩。愚年齒徒增,對閣下精神,實深欣羨。但目前也有數言,隨信提出,僅供參考。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早晨的香椎海岸男女情死案,愚曾在本署諸先輩冷眼旁觀中,略事調查,後經尊駕全力追查,發現了意料未及的重大事件,實令人感慨欣慰,兼而有之。
今後尚望將推斷詳細經過,有以教我。
拜讀來函,得知閣下辛勞備至。此案目前尚未水落石出,應再堅持到底。愚服務警界二十載,所遇奇案亦復不少,其中,或迎刃而解,而至今未能釋疑者亦多。思憶前事,時常覺得某案某案如當時能如此進行,或許有利,因而後悔莫及。
茲舉一例,此事至今未能忘懷。二十年前,福岡郊外平尾地方,發現老婦腐屍一具。
頸部留有勒繩紅印,顯係被絞勒而死。發現時間為五月,警醫鑑定,已死三個月以上,因屍體尚著棉衣。其後,愚發現可疑人犯一名,然係四月初旬才從遠地遷移至死者住屋附近。但死者既身穿棉衣,必然死於一月、二月或三月份。死者既然死於三個月之前,而疑犯在一個月前才遷至當地,此案因此拖延未決,終未破案。
但撫今追昔,可以發現該警醫有將死亡期限誇大之嫌。屍體陳腐,鑑定勢有困難,時間長短悉從人言,亦即含有個人判斷之誤差在內,而該警醫之判斷,實將日期判至過早。隻憑一件無袖棉坎肩,便咬定了死亡時間。
現在想來,四月初旬,天氣仍甚寒冷。老婦被殺之日,也可能是該日氣候突然轉寒,死者乃從箱籠之中取出棉坎肩穿上。老人有此痹習,並非鮮見。由此可見,身著棉衣,也並非一定限為冬季,四月初旬,亦非無可能。如當時能夠如此判斷,則疑犯行兇之罪必可成立也。
此案未破,至今追悔莫及。此事不過一例而已,同樣情況甚多,舉不勝舉。
二
總而言之,依照上述經驗,凡對某疑犯抱有懷疑,務須一查、二查、三查。但查案之時,時有先人為主之觀念,也須避免。
閣下所提及之安田辰郎,令人注目。此人故意安排目擊者,使人在東京車站看到情死的佐山和阿時一同登車。是故安田此人,必如閣下所稱,與情死案有重要關係。而且一如閣下所想像者,他當夜必在香椎現場,在案中扮演某一角色。
由此而想到,情死案發生的當晚,亦即一月二十號夜間,香稚火車站和香椎電車站各有一對男女下車,一對恐為佐山和阿時,一對恐為安田同某婦人。這兩對男女幾乎在同時下車。前往海岸現場。
目前的疑點是,安田所帶之女人扮演的是什麽角色。從案情向前推斷,安田既然安排兩人情死,則此女人在行動之中也有出現之必要。換句話說,如無此女人,則安田所策劃的工作即無法成功。
自接華翰之後,愚又赴香椎海岸一行。時間則選擇在夜晚,與半年前不同之處在於晚風吹來,沁人心腑,因此有數對情侶,在昏暗中並肩散步。布鎮燈光極遠,隻能暗見情侶黑影輪廓。就青年男女而言,實為好場所。但就佐山和阿時、安田和另一女人而言,這兩對男女在一月二十號深夜,暗藏黑夜之中,分別在這一帶散步。照當時情況推算,兩對男女距離約為六七公尺,不能互認彼此之模樣。所遺憾者,現在已無法證實當場情況,隻憑推斷而已。
其次,閣下所詢安田於二十一號晚間所宿旅館之事,尚無頭緒,因時間相隔已久,旅館登記姓名假名又多,甚至此間尚有可以不登記姓名即可住宿之旅館。今後雖將繼續調查,唯希望甚微。
愚曾思及,佐山二十日在旅館接到電話,招其出外者為女人聲音,過去一向以為此人必為阿時,但是現在分析,為係安田所帶之婦人,實亦有此可能。當然,此種推斷尚無根據,僅為偶發此想。但如安田已知佐山在旅館中化名為“菅原”,則該女人“請菅原先生聽電話”之舉,亦非不合道理。故此,打電話之女人並非一定為阿時。
如果再將這一看法進一步推展,則佐山在博多旅館等待了一星期之久的人,並非一同自殺的阿時,而很可能是那個謎一般的女人。正如閣下所說,阿時並未與佐山同乘車至博多,而係中途在熱海或靜岡下車。換句話說,阿時所負擔之工作,亦無非自東京車站與佐山同時上車、而在中途下車而已。如果由此考慮,則安田安排第三者目擊佐山與阿時同乘火車之做法,來龍去脈可更加吻合。安田分明是企圖使人看到情死的男女兩人曾經一同自東京出發。但道理何在,尚無根據,有待繼續研究。
如果此推測正確,則在熱海或靜岡下車的阿時,至二十日夜晚情死於香椎海岸之間的時間內,留在何處,尚未清楚。下落何在,雖然未明,但這一部分之推理頗有根據。
因佐山屍體中,存有“客人,一位”之餐車飯票一張,充分證明阿時並未與佐山同到博多。此一愚見在閣下前次來此時,業已奉告。
尊信所言,安田辰郎如真在二十號夜間出現香椎海岸情死現場,則必不可能於二十一號乘“球藻號”列車到達北海道劄幌。而且,閣下曾在航空公司詳細調查,亦未發現其搭乘飛機之痕跡。此案雖應經由常識詳細判斷,但亦望吸取本信所提之“無袖棉坎肩”
一案的經驗,無論如何,再次再三,玩味推敲。
久未通信,突接尊函,實甚忻喜,故亦不嫌冗長,走筆奉復。唯因年事已高,措辭不當,話題反覆不已,不如閣下信中條理清楚,言簡意賅。說來汗顏,祈勿見笑。福岡方麵如須有盡力之處,請隨時通知,當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