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裏斯特利太太說昨天晚上她沒有去坐在窗前。所以萊格特太太在街口轉角上見到的那個人她並沒有見到。


    對麵街上住著一個叫華倫·戴利的人,他家就緊靠普裏斯特利太太見過個可疑人的那個街口轉角。他星期六晚上鎖門的時候發現門廊裏有個人——顯然也就是那個人了。我上門訪問的時候這位先生不在家,他的太太聽我如此這般一說,就替我打個電話找到了他。


    戴利說那人就在門廊裏站著,看來不是躲著街上的什麽人,就是在偷看街上的什麽人。戴利開門出去,那人就逃走了,是順著街跑的,戴利問他“你在那兒做什麽?”他也沒答理。戴利說這人有三十二、三年紀,一身深色的衣服相當考究,鼻子是長長的,又細又尖。


    我遍訪了附近的街坊,就打聽到了這一些。於是再到斯皮爾-坎普-達菲證券公司的蒙哥馬利街營業處,去找埃裏克·科林森。


    埃裏克·科林森還很年輕,金頭髮,高個子,皮膚曬得很黑,衣著相當時髦,從他那副漂亮而有欠機敏的相貌,可知此人對馬球、射擊、飛行之類十分精通——甚至可能還兼通兩樣——而對其他就什麽也不甚了了了。我們坐在客戶室的油光光的皮沙發裏,這時交易時間已過,客戶室裏是空落落的,隻有一個瘦皮猴似的孩子在股票行市牌上塗改數字玩兒。我把鑽石失竊的事告訴了科林森,向他問起星期六晚上他和萊格特小姐見到的那個人來。


    “我看這傢夥的模樣兒似乎並沒有什麽特別的。不過當時街上很暗。人矮矮的,挺壯實。你看是他偷的?”


    “他是不是從萊格特家裏出來的?”我問。


    “至少是從草坪上過來的。他似乎很緊張——所以我才疑心他在搞什麽鬼名堂,到這兒來一定有鬼。我說我去追他,問他在幹什麽,可阿嘉不讓。說或許是她父親的朋友也未可知。你問過她父親嗎?他是常常喜歡跟一些老古怪來往的。”


    “要是個客人來訪,到那個時候才告辭是不是太晚了點?”


    他把眼光轉了開去,因此我就問:“那時候有幾點鍾了?”


    “大概有半夜了吧。”


    “半夜?”


    “一點不錯。就是老話說‘墓門大開,鬼魂出來’的夜半時分。”


    “萊格特小姐說那時三點都過了。”


    “你瞧瞧,她就是這麽回事!”他嗓門也大了起來,淡漠之中透出了一絲得意,仿佛我們是在爭論什麽問題,他提出了一個有力的證明似的。“她那雙近視眼真跟個睜眼瞎子差不多,可又不肯戴眼鏡,怕戴了眼鏡有損美觀。這種笑話她鬧得還少嗎。打起要命的橋牌來,把‘小二’都看成了‘愛司’!那時大概是十二點一刻,準是她看鍾的時候把長短針看反了。”


    我說:“看這有多糟!”謝過他以後,我就直奔吉爾裏街上的霍爾斯特德-比徹姆珠寶店。


    華特·霍爾斯特德是個禿頂胖子,態度和藹,麵色蒼白,眼神裏透著疲乏,一副硬領未免卡得太緊了點兒。我對他說明了自己的任務,問他跟萊格特到底有多熟。


    “他是我的主顧,我很歡迎他這樣的主顧,我久聞他的名聲,是位科學家。你怎麽問起這個來了?”


    “他那件被竊案事有可疑——至少在某些方麵有疑點。”


    “喔,那你看走眼了。我是說,像他這樣有身份的人你要是疑心他跟這種案子沾邊,那你準是看走眼了。一定是手下僕人幹的;對,僕人幹是很有可能的。這種事是常有的,不是嗎?可決不會是萊格特幹的。他是個有相當地位的科學家——在染色方麵有非凡的造詣——而且,除非我們的信用調查部門情報有誤,否則據我們所知他的經濟情況肯定有中等以上的水平。我不是說他已經富到了時下的那種所謂有錢人的地步,不過他錢還是有一些的,不至於會幹出這種事來。而且,我可以偷偷告訴你,我正好了解個情況,就是他在西曼的國民銀行戶頭上目前的存款餘額超過了一萬。所以你想呀——八顆鑽石總共才值個千把塊錢哩,一千二三百塊是最多了。”


    “是零售價吧?這麽說你的成本才五六百塊咯。”


    “喛喛,”嘻嘻一笑,“七百五還差不離吧。”


    “你怎麽會把鑽石給了他的?”


    “我跟你說過了,他是我們的一個主顧,我知道了他有玻璃染色的專長,就起了個想法,我想,要是他這種工藝能用在鑽石上,那真是太妙了。菲茨史蒂芬——我知道萊格特在研究玻璃染色主要就是他告訴我的——他認為怕不見得辦得到,不過我覺得倒很值得一試——我到現在還覺得很值得一試——所以我就請萊格特試驗試驗看。”


    菲茨史蒂芬,好耳熟的名字。我就問:“哪個菲茨史蒂芬?”


    “就是作家歐文·菲茨史蒂芬。你認識他?”


    “認識,不過倒不知道他在西海岸。我們以前是常在一起喝酒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嗎?”


    霍爾斯特德在電話號簿裏替我找到了地址,那是位於諾布岡的一套公寓。


    我從珠寶店出來,就去明妮·赫爾希家的附近一帶。那是一個黑人住區,遇上這種事情要想摸到一些比較可靠的情況本來就希望不大,何況又是在黑人住區,所以看來希望也格外渺茫了。


    我打聽到的情況總括起來是這樣:那個混血兒姑娘是在四五年以前從維吉尼亞的溫切斯特到舊金山來的,最近半年來跟一個叫“犀牛”廷利的黑人住在一起。一個人告訴我“犀牛”的名字叫愛德,另一個人卻又說叫比爾,反正有一點是說法一致的,就是此人年輕,個大,奇黑,下巴上有個傷疤,一眼就認得出來。我還聽說他的生活來源一是靠明妮,二是靠賭博;還聽說他不發火還是不錯的,一發火可就無法無天了。我還打聽到,要看看他的話一般晚上來都能找到,隻是要來得早一些;他不是在邦尼·麥克的理髮店裏,就一定是在“大腳野人”格伯的雪茄菸店裏。


    我問清楚了這兩家店開在什麽地方,就又回城裏去了。我來到司法大樓裏的警察局偵緝科。“經偵隊”的辦公室裏沒有人。我就穿過走廊,到對麵房間裏去問達夫副科長:萊格特的案子是不是已經派誰負責偵查了?


    他說:“去找奧加爾好了。”


    我就到會議室裏去找奧加爾,心裏有點納悶:奧加爾是“刑偵隊”的探長,跟我手上的這個案子又有什麽關係呢?奧加爾和他的搭檔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了支煙,心裏捉摸:是不是有誰給殺了?後來我就決定給萊格特打個電話。


    “我走了以後,有警察局的探員來過嗎?”一聽到他那個粗厲的嗓音,我就問。


    “沒有,不過不多久以前他們來過個電話,要我太太和女兒到金門大街的一個什麽地方去認一個人是不是見過。她們母女倆走了才幾分鍾。我沒跟她們一塊兒去,那個估計是小偷的人我可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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