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說笑話似的提起過,要在琦玉縣上尾附近,把一塊私有土地修成飛機跑道。如果買進派珀·神箭,還是自已有機場方便。象調布這樣的機場,是由美軍管理的。要獲得停機許可需向美國國防部提出申請。”
“賽斯納從東京到大阪,往返需要多長時間?”
“賽斯納的機種很多,最普及的150型,去需要三個半小時,回來需要兩個半小時左右。”
“往返的時間為什麽石同呢?”
“對飛機來講,計算時間一般要將風的因素考慮在內。假設以時速一百六十公裏的速度飛行,正麵的風速為二十節,受風的影響,飛機前進速度要減小四十公裏,即時速減低到一百二十公裏。順風正好相反。”
“從東京到大阪準是頂風嗎?”
“這與地球自轉有關,經常是刮西風。這也因季節而異。”
“四月末的風是怎麽個情況?”
“冬季季風很強,一直要刮到三月份。四月末的話,大約風速是二十四節吧,一節等於一小時一。八公裏,因此得出風速為每小時三十六公裏。”
“將這些條件都考慮在內,賽斯納由東京飛往大阪,往返需要七小時,六小時以內有沒有可能?”
“天氣好的話是可能的。”
“五個小時怎麽樣?”
林在心裏將由現場至機場往返的路程扣除了。
“這個條件有些苛刻,如果飛行的技術和飛機的性能都是很好的話,我想可以。”
長井提供的情況,為否定豬原不在現場的說法帶來了一線轉機。
調直結果表明,駕駛自己的輕型飛機從自用機場起飛後,以目視飛行方式飛行完全可能不被發現。
另外豬原確實有一架賽斯納輕型飛機,而且聽說他在上尾附近有一塊可以修造飛機跑道的土地,或許現在早已修造完畢。
剩下的唯一的疑點就是著陸地點。找不到降落場地的話,豬原的不在現場的證明仍是不能否認的。他必須找到既不用留下記錄,也不會被人發現的降落場地。
“聽沒聽說豬原先生在大阪附近有自己的機場?”
“這可不知道,不過象他這樣的豬原集團的公子,擁有土地是不算什麽的,可是還沒有聽說過一人有兩個機場的。”
“您知道在大阪附近,除了飛機場以外有什麽地方可以降落嗎?”
“隻要有足夠的著陸距離,在什麽地方都可以降落,我沒在這種地方降落過,所以難以想像。”
該向長井打聽的大致都問過了,二位刑警“解放”了長井,致謝告辭了。
偵察總部根據橫渡和林收集的情報,作了進一步的調查,查清豬原杏平確實有一架叫做“飛鷹”的賽斯納172型高級飛機。
“飛鷹”的性能要比150型高出一級,最高時速為二百二十四公裏,巡航速度為二百一十一公裏,續航距離九百九十公裏。因此照這樣計算,往返大阪所需的時間可能比長井所說的時間還要短一些。
更使人感興趣的是,豬原在琦玉縣上尾市郊修建了長600米,寬25米碾壓的飛機跑道,目前正在向東京航空局申請批準,雖然還未被承認,但畢竟是可以使用的“飛機場”了。
從東京到上尾有四十公裏路程,用汽車往返需要一至二小時。隻要解決了著陸地點,豬原完全有可能從自用機場起飛,往返於大阪。
四
豬原確實未在八尾及其周圍的機場降落。
林刑警想,那麽他會不會在機場之外的某處降落呢?機場外的著陸場地並不一定非具備飛機場的格局不可,諸如學校操場及野外空地等。當然,在這類場地起飛著陸也需要向航空局呈報、取得許可。但是,豬原並沒有過這方麵的申報,無疑,他是擅自降落的。
賽斯納172型飛機的著陸距離需要有400米長的跑道才行。大阪、特別是茨木附近是否有這樣的交地呢?
林向八尾機場提出了詢問,其答覆輕而易舉地打破了他的設想。
首先,即使是學校校園或某一空地有足夠的著陸距離,但在夜間降落,就必須有降落用的照明設備。
再則,在正規的飛機場,都備有指示方向跑道燈等照明設施。夜間在機場外的場地降落,至少需要指示跑道位置的跑道燈。
考慮豬原著陸的時間是在夜裏九時至第二天清晨四時之間,如果刨去往返於觀場的時間,其時間範圍還要縮小一些。這就是說,深夜,豬原要在完全沒有機場設備的場地強行著陸。
問題在於四月二十日(包括十九日夜)是下弦新月,月光陰暗。靠這樣微弱的月光強行降落,不管怎麽說,都是不可能的。
——不能在校園裏點上燈火嗎?
林對這唯一的可能性仍然緊追不放。
然而,學校要住有工友啊,深更半夜點燃明晃晃的篝火,飛機帶著巨大的轟鳴聲落入校園,即便是睡得再死,也會被驚醒的。
——茨木附近是否有四百米長的空地呢?
林詳細地查找了二萬五千分之一的地圖,也沒找出適當的地點。當地警察署和八尾機場的有關人員的答覆同樣使人掃興。
在林的設想中,地麵必須有準備燈火的同案犯,這是最大的難點。同案犯必須沿著長長的跑道設置指示跑道位置的燈火。
林想起了以前在電影、電視中看到的場麵:為了在夜間迫降而在筆直的馬路邊撒上油,然後將油點燃,用火光引導飛機著陸。
但是,火點著以後,還要將它熄滅,這不是一兩個人能做到的。
能不能利用公路?
林猛然被自己在思維枯竭後出現的怪念頭驚呆了。
的確,電影上有飛機在公路上降落的場麵。如果是筆直的柏油馬路,不是恰好可以用來作跑道嗎。
照明也將不成問題,有些地段的路燈是徹夜點著的。東名高速公路中的東京至川峙一段一直都有燈。道路兩旁以一定間隔整齊排列的路燈,真可以看作是飛機跑道的著陸指示燈了。
林想到這裏十分興奮,橫渡卻潑了一盆涼水。
“不錯,在公路上著陸是個有意思的設想。可是,公路上要地汽車的。能夠用來作跑道的公路,路麵一定要很寬,車也一定少不了。”
“這個……”
林遲疑了一瞬間,接著又說:“深更半夜的,車輛都中斷了吧。”
“不對!東京——大阪的公路幹線,根本不可能有車輛中斷的情況。假使有這種情況,也是偶然的。在車輛頻繁的公路上,飛機能悠然自得地在空中等著嗎?另外還有一點。”
橫渡冷靜地反駁著林的每一個設想,使林感到簡直喘不過氣來。
“從著陸的公路上將屍體運往發現死屍的地點時,飛機怎麽辦?總不能停放在公路上吧?”
“這個嗎,交給同案犯呢?”
“賽斯納從東京到大阪,往返需要多長時間?”
“賽斯納的機種很多,最普及的150型,去需要三個半小時,回來需要兩個半小時左右。”
“往返的時間為什麽石同呢?”
“對飛機來講,計算時間一般要將風的因素考慮在內。假設以時速一百六十公裏的速度飛行,正麵的風速為二十節,受風的影響,飛機前進速度要減小四十公裏,即時速減低到一百二十公裏。順風正好相反。”
“從東京到大阪準是頂風嗎?”
“這與地球自轉有關,經常是刮西風。這也因季節而異。”
“四月末的風是怎麽個情況?”
“冬季季風很強,一直要刮到三月份。四月末的話,大約風速是二十四節吧,一節等於一小時一。八公裏,因此得出風速為每小時三十六公裏。”
“將這些條件都考慮在內,賽斯納由東京飛往大阪,往返需要七小時,六小時以內有沒有可能?”
“天氣好的話是可能的。”
“五個小時怎麽樣?”
林在心裏將由現場至機場往返的路程扣除了。
“這個條件有些苛刻,如果飛行的技術和飛機的性能都是很好的話,我想可以。”
長井提供的情況,為否定豬原不在現場的說法帶來了一線轉機。
調直結果表明,駕駛自己的輕型飛機從自用機場起飛後,以目視飛行方式飛行完全可能不被發現。
另外豬原確實有一架賽斯納輕型飛機,而且聽說他在上尾附近有一塊可以修造飛機跑道的土地,或許現在早已修造完畢。
剩下的唯一的疑點就是著陸地點。找不到降落場地的話,豬原的不在現場的證明仍是不能否認的。他必須找到既不用留下記錄,也不會被人發現的降落場地。
“聽沒聽說豬原先生在大阪附近有自己的機場?”
“這可不知道,不過象他這樣的豬原集團的公子,擁有土地是不算什麽的,可是還沒有聽說過一人有兩個機場的。”
“您知道在大阪附近,除了飛機場以外有什麽地方可以降落嗎?”
“隻要有足夠的著陸距離,在什麽地方都可以降落,我沒在這種地方降落過,所以難以想像。”
該向長井打聽的大致都問過了,二位刑警“解放”了長井,致謝告辭了。
偵察總部根據橫渡和林收集的情報,作了進一步的調查,查清豬原杏平確實有一架叫做“飛鷹”的賽斯納172型高級飛機。
“飛鷹”的性能要比150型高出一級,最高時速為二百二十四公裏,巡航速度為二百一十一公裏,續航距離九百九十公裏。因此照這樣計算,往返大阪所需的時間可能比長井所說的時間還要短一些。
更使人感興趣的是,豬原在琦玉縣上尾市郊修建了長600米,寬25米碾壓的飛機跑道,目前正在向東京航空局申請批準,雖然還未被承認,但畢竟是可以使用的“飛機場”了。
從東京到上尾有四十公裏路程,用汽車往返需要一至二小時。隻要解決了著陸地點,豬原完全有可能從自用機場起飛,往返於大阪。
四
豬原確實未在八尾及其周圍的機場降落。
林刑警想,那麽他會不會在機場之外的某處降落呢?機場外的著陸場地並不一定非具備飛機場的格局不可,諸如學校操場及野外空地等。當然,在這類場地起飛著陸也需要向航空局呈報、取得許可。但是,豬原並沒有過這方麵的申報,無疑,他是擅自降落的。
賽斯納172型飛機的著陸距離需要有400米長的跑道才行。大阪、特別是茨木附近是否有這樣的交地呢?
林向八尾機場提出了詢問,其答覆輕而易舉地打破了他的設想。
首先,即使是學校校園或某一空地有足夠的著陸距離,但在夜間降落,就必須有降落用的照明設備。
再則,在正規的飛機場,都備有指示方向跑道燈等照明設施。夜間在機場外的場地降落,至少需要指示跑道位置的跑道燈。
考慮豬原著陸的時間是在夜裏九時至第二天清晨四時之間,如果刨去往返於觀場的時間,其時間範圍還要縮小一些。這就是說,深夜,豬原要在完全沒有機場設備的場地強行著陸。
問題在於四月二十日(包括十九日夜)是下弦新月,月光陰暗。靠這樣微弱的月光強行降落,不管怎麽說,都是不可能的。
——不能在校園裏點上燈火嗎?
林對這唯一的可能性仍然緊追不放。
然而,學校要住有工友啊,深更半夜點燃明晃晃的篝火,飛機帶著巨大的轟鳴聲落入校園,即便是睡得再死,也會被驚醒的。
——茨木附近是否有四百米長的空地呢?
林詳細地查找了二萬五千分之一的地圖,也沒找出適當的地點。當地警察署和八尾機場的有關人員的答覆同樣使人掃興。
在林的設想中,地麵必須有準備燈火的同案犯,這是最大的難點。同案犯必須沿著長長的跑道設置指示跑道位置的燈火。
林想起了以前在電影、電視中看到的場麵:為了在夜間迫降而在筆直的馬路邊撒上油,然後將油點燃,用火光引導飛機著陸。
但是,火點著以後,還要將它熄滅,這不是一兩個人能做到的。
能不能利用公路?
林猛然被自己在思維枯竭後出現的怪念頭驚呆了。
的確,電影上有飛機在公路上降落的場麵。如果是筆直的柏油馬路,不是恰好可以用來作跑道嗎。
照明也將不成問題,有些地段的路燈是徹夜點著的。東名高速公路中的東京至川峙一段一直都有燈。道路兩旁以一定間隔整齊排列的路燈,真可以看作是飛機跑道的著陸指示燈了。
林想到這裏十分興奮,橫渡卻潑了一盆涼水。
“不錯,在公路上著陸是個有意思的設想。可是,公路上要地汽車的。能夠用來作跑道的公路,路麵一定要很寬,車也一定少不了。”
“這個……”
林遲疑了一瞬間,接著又說:“深更半夜的,車輛都中斷了吧。”
“不對!東京——大阪的公路幹線,根本不可能有車輛中斷的情況。假使有這種情況,也是偶然的。在車輛頻繁的公路上,飛機能悠然自得地在空中等著嗎?另外還有一點。”
橫渡冷靜地反駁著林的每一個設想,使林感到簡直喘不過氣來。
“從著陸的公路上將屍體運往發現死屍的地點時,飛機怎麽辦?總不能停放在公路上吧?”
“這個嗎,交給同案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