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還沒有。還沒發生,目前還沒。”


    “察覺這事的隻有頭子一個人嗎?”


    “倒也不是。因為我說出來了。但是大家都想不通。”


    捕吏抬起頭與老闆四目交接時,得意地笑了。


    “這也難怪。我也認為,每年隻在神無月偷盜一次,其他時候靜悄悄的……這種規規矩矩的盜賊到底是什麽樣的傢夥,連我都覺得很怪。”


    二


    夜深了,後巷大雜院一個寬九尺、深十二尺的昏暗房裏的一角有個男人,他就著—盞瓦燈的亮光在縫製東西。


    陳舊磨破的榻榻米上鋪著幹淨的蓆子。男人端坐在蓆子上,粗壯的膝蓋邊散落著幾塊不同花色的碎布。男人身旁有個八歲小女兒,裹著夜著,發出安穩的呼吸聲。


    男人縫的是給小女兒玩的小布包。男人旁邊有個盛紅豆的小笊籬,每當用碎布縫好小袋子,男人那粗壯的手便掬起紅豆裝進袋子裏。他留意著袋子大小和重量是否適合年幼女兒的手,如此細心地縫製小布包。他本來就手巧,靠針為生。男人的動作極為熟練。


    對男人來說,為女兒縫製小布包是一年—次的重要之事。女兒經常玩得很高興,因為阿爸縫製的小布包是她的寶貝。對嬰兒時期就身子虛弱,幾乎整天躺在床上足不出戶長大的女兒來說,阿爸的小布包是她唯一的消遣。


    女兒現在也經常高燒不退。常去看病的那位醫生很親切,溫厚的他曾擔心地說,這孩子怕是無法長大。但是到底能活幾歲,他也不敢保證。


    (天生帶病來的。)


    醫生同情地告訴男人,即使可以用藥壓一時,但也無法根治。


    可是,男人卻告訴醫生。不實際養的話不會知道結果。我和生這孩子死去的媳婦約好了,要把孩子平平安安養大,因為這孩子是媳婦用命換來的。不管花多少錢都無所謂,請你給她最好的藥,請醫生盡力醫治這孩子……


    男人縫著布包,嘴角浮現微笑。夜漸深了,但是男人知道還有時間。等這幾個布包縫好了,正好就可以出門吧。


    三


    “那起搶劫案,對,是在五年前的神無月發生的,記得是十日前後的晚上。”


    對著第三瓶酒和老闆,捕吏開始述說。


    “那個案子就發生在我的地盤。猿江的幕府木材倉庫後麵,有一家叫遠州屋的當鋪,被搶走的錢正好十兩。那時僅隻是這樣罷了。當鋪的夫妻倆和一個住宿的小學徒隻是被捆綁而已。強盜是個身材魁梧的男人,據說穿著黑色窄袖服和窄筒褲,整個頭蒙著黑布。”


    “既然是強盜,拿走十兩還真是客氣了。”


    老闆說完,吸著煙管。熱氣混著煙霧。


    “我也這麽認為,而且,強盜對當鋪的人沒有動粗。他的確是用刀子威脅當鋪的人,但除了這點,據說感覺像是托缽的虛無僧(注二)。當鋪老闆也苦笑地說感覺有點怪。”


    捕吏徐徐喝光酒杯裏的酒,眨巴著雙眼,回想那遙遠的過去。


    “那強盜,明明闖入了土倉房有很多錢和值錢東西的當鋪,竟然隻是威脅老闆,搶走他身邊文卷匣裏的十兩而已。據說沒有強搶。也許是擔心當鋪的人大嚷大叫吧。所以我當時認為,這是門外漢幹的,大概也是第一次作案。單槍匹馬,這點也跟一般的強盜不同。這傢夥是正派的人。正派的人基於某種原因需要錢才這樣幹的。我還認為,搞不好就這次而已,他太抵不會再幹了。”


    “所以頭子才沒有認真調查?”


    老闆語帶笑意問道。捕吏也不禁笑了。


    “也許吧。結果,終究沒能抓到那強盜。”


    捕吏倒著酒。酒所剩不多。老闆熄了煙管,將納豆湯端到火上。


    “不過,那時我心裏惦記著—件事,就是他的手法太漂亮了。他打開廚房後門的鎖,在陌生人家中,而且是在沒有亮光的屋裏暢行無阻,站在老闆夫妻倆的枕邊……事情就是這徉。這傢夥肯定對當鋪家裏的格局非常清楚,也許是熟人幹的。我一這麽說。這回換當鋪那邊臉色發青。大概深入調查的話會查出問題來吧。老闆甚至向我行賄,說是反正也沒搶走多少錢,要我就此結案。”


    老闆又默默地微笑。他沒問捕吏到底有沒有收下賄賂。


    “所以我也就忘了這件事。”捕吏繼續說道,“隻不過十兩,而且是當鋪的十兩。很快就忘了。三年後,我才又想了起來。”


    酒瓶空了。捕吏用筷子將盤子裏的鯊魚魚凍全部吃光。


    “不喝了。”捕吏說道,又眨巴著雙眼仰望牆上的年曆,“三年後的歲末,我為了要私了一件小竊案,跟神田的一個捕吏見麵。由於原本就知道彼此,所以問題很快就解決了。之後,兩人閑聊了一番,對方突然說出—件事。他說,神無月時,猿樂町一家蕎麥麵鋪發生了一起很怪的竊案。問過之後,手法與三年前當鋪那個案子如出一轍——單獨一個人闖入的魁梧男人、頭蒙黑巾、對屋裏的格局非常清楚、沒有強行搶奪金錢。聽說,這次他拿走了八兩。”


    老闆將納豆湯舀到碗裏。與白飯一起擱在捕吏麵前,之後又添上—小盤鹹菜梗。說是醃得還不夠入味。


    “謝謝。看起來很好吃。”


    捕吏拿起筷子,呼呼地吸著納豆湯。


    “結果頭子想起來了。”老闆說道,“可能跟三年前的竊案是同—個傢夥。”


    捕吏瞼埋在碗裏點著頭。熱氣讓他的鼻頭泛著光。


    “我覺得很奇怪……與其說奇怪,還不如說是很在意。到底是什麽樣的傢夥?於是調查了一下,在神無月是不是還有我不知道的同樣手法的竊案。”


    “結果是有咯?”


    “是的,真的有。而且不止這樣,在我地盤的那家當鋪並不是第—個遭竊,而是第四個。在那家當鋪之前,有三起同樣手法的竊案,也就是說八年前就已經開始了。從八年前起,—年一次,總是在神無月發生跟我見過的手法一模一樣的竊案,搶走的錢也總是在五到十兩之間。這個數目既不會讓對方感到勉強,也不致構成威脅,是被搶的人家馬上就拿得出來的金額。而到手之後,逃離的手法也一樣。”


    “是不是他不貪心?”


    “我也這麽想。被搶的那一方,損失也不大,這樣一來,就可以降低被通緝緝的危險。”


    老闆也嗯嗯地點頭表示同意。


    “而且從這點看來,那傢夥是個正派的人。如果是為了賭博或尋花問柳而行搶,應該會狠狠地幹一票,每年搶的數目也會逐年增多才對。”


    “可是,這傢夥不同。”


    “嗯。我想一定是這樣的,先作好計劃,再像例行性活動那般年年付諸行動,這絕對不是那種火燒屁股的廢物做得到的。”


    捕吏又讚嘆這傢夥很聰明。


    “他選定的目標,都巧妙地分散在各處。有時是大川那邊,有時是這邊,有時南有時北。因此沒有人察覺這之間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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