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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組合+兇器+與畫中人同行的人+D坡殺人案+心理測驗 作者:[日]江戶川亂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聞記者,他與負責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過新聞記者了解到許多警察方麵的詳情。不過,警察一直沒有偵查方向。雖然做了各種各樣的努力,但都沒得到什麽有價值的線索,你還記得那隻電燈開關吧?那對他們也沒絲毫用處,那上麵隻有你的指紋,他們認為大概是你的指紋把罪犯的指紋掩蓋了。我知道他們困惑迷茫,因此我就更熱心於我的私人調查。你想想,我得到了什麽結論?而且我為什麽要在向警察報告之前到你這兒來?
“不知道,也沒關係。從案發當日我就發現一個問題,你還記得吧?那兩個學生關於罪犯嫌疑的衣服敘述,兩個完全相反,一個說黑,一個說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會把完全相反的黑白兩色搞錯。我不知道警方對此作何解釋,不過,我認為這兩人的陳述都沒錯。你知道為什麽嗎?那是因為罪犯穿著黑白相間的衣服,粗黑條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種出租浴衣。那麽,為什麽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為他們是從拉門格子的縫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間,一個人眼睛處於縫隙與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個人的眼睛處於與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許這是難得的偶然,但偶然絕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隻能做這種考慮。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條紋形狀之後,這僅僅縮小了偵查範圍,還沒有找到確實的證據。第二個證據是電燈開關上的指紋。我通過我的新聞記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對指紋——你的指紋——進行了多次檢查,結果證實我的想法是正確的。哎,你有墨汁嗎?我想借用一下。”
於是,我給他做了個實驗。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塗在右手拇指上,然後從懷中取出一張紙,按上手印。等待指紋晾幹,再次在同一手指上塗上墨汁,在原來的指紋上,改變手指的方向仔細按下,這樣則清楚地顯現出相互交錯的雙重指紋。
“警方以為你的指紋壓在罪犯的指紋上,從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紋。從現在這個實驗可以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無論怎樣用力.隻要指紋是由線條構成的,線與線之間必然會留下先前指紋的痕跡。假如前後指紋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釐不差,各線完全一致,或許後按的指紋可以掩蓋先按的指紋,但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對本案來說,其結論仍然不變。
“如果是罪犯熄滅了電燈,那麽,他必然會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假想我就是警察,我在你的指紋線與線之間尋找罪犯留下的指紋,可是一點痕跡也沒有。也就是說,不管是先是後,在那個開關上隻按下了你的指紋,——尚不清楚為什麽沒有留下書店主人的指紋,也許那個房間的電燈打開以後就沒人關過。
“以上事實究竟說明了什麽呢?我這樣猜想,一個身穿粗黑條紋的男人——這男人與死者青梅竹馬,可以考慮失戀而引起的怨恨是他殺人的動機——你知道舊書店男主人每夜外出,於是,趁他不在家之機襲擊了他的妻子。沒有聲音,沒有抵抗痕跡,說明死者非常了解那個男人。那男人在充分達到目的後,為了讓人們遲一些發現屍體,他熄滅了電燈,然後溜之大吉。但是,他犯了一個大錯誤,他事先不知道那道拉門的格子沒關閉,而且在驚慌之中關閉時,被偶然站在店前的兩個學生看到了。之後,雖然他已經逃了出去,但他猛然想起熄燈時開關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紋。他想,無論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紋,但用同樣方法再次進入房間又比較危險,於是,他想起一條妙計,自己充作殺人事件的發現者。這樣不僅可以自然地自己動手開燈以消除以前留下的指紋,而且人們誰都不會懷疑發現者就是罪犯,一箭雙鵰!他若無其事地看著警察在現場所做的一切,甚至大膽地做了證詞,其結果恰恰如願以償,因為五天以後,十天以後,沒有任何人來逮捕他。”
在聽我這番話時,小五郎是什麽表情呢?我預料他一定會大為駭然或中途打斷我的話。然而吃驚的卻是我,他的麵部沒有流露任何表情。雖然平田養成了不露聲色的習慣,但此時此刻他也太無動於衷了。他的手始終插在頭髮裏揉搓著,一語不發。我想這傢夥真麻木不仁,便繼續講述我的最後論證。
“你一定會反問,罪犯是從什麽地方進去,又是從什麽地方逃走的呢?的確,不弄清這個問題,其它的一切都將化為烏有。遺憾的是,這也沒能逃出我的眼睛。當晚偵察的結果,全然沒有發現罪犯逃出的痕跡。但是,隻要殺人,罪犯就不可能不進出,所以,隻能作這樣的考慮,警察的搜查在某個地方出現了漏洞。警察似乎對此大費苦心,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卻不及我一個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啊,這話聽起來有些狂妄,不過我就是這樣想的。警察已做過嚴密的調查,因此首先可以不必懷疑附近的人,假使是附近的人,那麽他也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會發覺他就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說,他利用人的注意力的盲點——仿佛魔術師當著觀眾的麵把一件大物品隱藏起來一般,他把自己隱藏了起來。因此,我所注意的,是與舊書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麵館。”
舊書店右邊是鍾錶店、點心店,左邊是襪子店、炒麵館。
“我曾去炒麵館打聽過,案發當晚八點有沒有男人到他們的廁所去。你大概也知道那個旭屋炒麵館,從店堂穿過裏間可以走到後頭,緊挨著後頭就是一個廁所,所以,罪犯裝作上廁所走出後門,然後再從後門回來是毫不費事的——冰淇淋店開在胡同人口的拐角處,當然看不到這裏——還有,對象是炒麵館,藉口上廁所當然極其自然。據說那天晚上,炒麵館女主人不在家,隻有店老闆一人在店堂裏忙乎,所以那是個極理想的時機。你說,這不是個絕妙的主意嗎?
“不知道,也沒關係。從案發當日我就發現一個問題,你還記得吧?那兩個學生關於罪犯嫌疑的衣服敘述,兩個完全相反,一個說黑,一個說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會把完全相反的黑白兩色搞錯。我不知道警方對此作何解釋,不過,我認為這兩人的陳述都沒錯。你知道為什麽嗎?那是因為罪犯穿著黑白相間的衣服,粗黑條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種出租浴衣。那麽,為什麽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為他們是從拉門格子的縫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間,一個人眼睛處於縫隙與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個人的眼睛處於與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許這是難得的偶然,但偶然絕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隻能做這種考慮。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條紋形狀之後,這僅僅縮小了偵查範圍,還沒有找到確實的證據。第二個證據是電燈開關上的指紋。我通過我的新聞記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對指紋——你的指紋——進行了多次檢查,結果證實我的想法是正確的。哎,你有墨汁嗎?我想借用一下。”
於是,我給他做了個實驗。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塗在右手拇指上,然後從懷中取出一張紙,按上手印。等待指紋晾幹,再次在同一手指上塗上墨汁,在原來的指紋上,改變手指的方向仔細按下,這樣則清楚地顯現出相互交錯的雙重指紋。
“警方以為你的指紋壓在罪犯的指紋上,從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紋。從現在這個實驗可以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無論怎樣用力.隻要指紋是由線條構成的,線與線之間必然會留下先前指紋的痕跡。假如前後指紋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釐不差,各線完全一致,或許後按的指紋可以掩蓋先按的指紋,但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對本案來說,其結論仍然不變。
“如果是罪犯熄滅了電燈,那麽,他必然會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假想我就是警察,我在你的指紋線與線之間尋找罪犯留下的指紋,可是一點痕跡也沒有。也就是說,不管是先是後,在那個開關上隻按下了你的指紋,——尚不清楚為什麽沒有留下書店主人的指紋,也許那個房間的電燈打開以後就沒人關過。
“以上事實究竟說明了什麽呢?我這樣猜想,一個身穿粗黑條紋的男人——這男人與死者青梅竹馬,可以考慮失戀而引起的怨恨是他殺人的動機——你知道舊書店男主人每夜外出,於是,趁他不在家之機襲擊了他的妻子。沒有聲音,沒有抵抗痕跡,說明死者非常了解那個男人。那男人在充分達到目的後,為了讓人們遲一些發現屍體,他熄滅了電燈,然後溜之大吉。但是,他犯了一個大錯誤,他事先不知道那道拉門的格子沒關閉,而且在驚慌之中關閉時,被偶然站在店前的兩個學生看到了。之後,雖然他已經逃了出去,但他猛然想起熄燈時開關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紋。他想,無論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紋,但用同樣方法再次進入房間又比較危險,於是,他想起一條妙計,自己充作殺人事件的發現者。這樣不僅可以自然地自己動手開燈以消除以前留下的指紋,而且人們誰都不會懷疑發現者就是罪犯,一箭雙鵰!他若無其事地看著警察在現場所做的一切,甚至大膽地做了證詞,其結果恰恰如願以償,因為五天以後,十天以後,沒有任何人來逮捕他。”
在聽我這番話時,小五郎是什麽表情呢?我預料他一定會大為駭然或中途打斷我的話。然而吃驚的卻是我,他的麵部沒有流露任何表情。雖然平田養成了不露聲色的習慣,但此時此刻他也太無動於衷了。他的手始終插在頭髮裏揉搓著,一語不發。我想這傢夥真麻木不仁,便繼續講述我的最後論證。
“你一定會反問,罪犯是從什麽地方進去,又是從什麽地方逃走的呢?的確,不弄清這個問題,其它的一切都將化為烏有。遺憾的是,這也沒能逃出我的眼睛。當晚偵察的結果,全然沒有發現罪犯逃出的痕跡。但是,隻要殺人,罪犯就不可能不進出,所以,隻能作這樣的考慮,警察的搜查在某個地方出現了漏洞。警察似乎對此大費苦心,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卻不及我一個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啊,這話聽起來有些狂妄,不過我就是這樣想的。警察已做過嚴密的調查,因此首先可以不必懷疑附近的人,假使是附近的人,那麽他也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會發覺他就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說,他利用人的注意力的盲點——仿佛魔術師當著觀眾的麵把一件大物品隱藏起來一般,他把自己隱藏了起來。因此,我所注意的,是與舊書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麵館。”
舊書店右邊是鍾錶店、點心店,左邊是襪子店、炒麵館。
“我曾去炒麵館打聽過,案發當晚八點有沒有男人到他們的廁所去。你大概也知道那個旭屋炒麵館,從店堂穿過裏間可以走到後頭,緊挨著後頭就是一個廁所,所以,罪犯裝作上廁所走出後門,然後再從後門回來是毫不費事的——冰淇淋店開在胡同人口的拐角處,當然看不到這裏——還有,對象是炒麵館,藉口上廁所當然極其自然。據說那天晚上,炒麵館女主人不在家,隻有店老闆一人在店堂裏忙乎,所以那是個極理想的時機。你說,這不是個絕妙的主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