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盡然嗎?我正自顧自地想著,朝前一看,是一座橋。


    原來是河邊啊,


    所以才陰陰涼涼的。


    而且還灰撲撲的。這座橋常有大型車輛經過,卡車的噪音更助長了灰撲撲的感覺。當我正想著這種事,不出所料,兩台卡車駛了過去。


    是幹還是濕、是熱還是冶、是亮還是暗——怎麽這麽不清不楚的?教人心煩意亂。


    以下午三點來說也太暗了。是因為這城鎮暮氣沉沉嗎?沒有活力。


    說起來,這座橋跟河川相較起來實在大過頭了。這是要讓大型車輛通行的產業道路,才會這麽大嗎?可是人行道卻又鋪著雅致的磚塊,路燈的樣式也很講究。每個地方都不上不下的。


    不就跟那傢夥一樣嗎?


    我在橋中央稍微放慢腳步,望向河流。


    因為我覺得這樣視野或許會好一點。


    兩岸是白色砂礫。草叢零星散布。正中央流著一條可憐巴巴的小河。偶爾會看到有人在垂釣,但今天沒有。這裏釣得到什麽?


    同樣的橋有兩座,更遙遠的另一頭是一片矮山。


    那些山連存在感都很稀薄。因為天氣陰,連顏色都褪去了。


    唔,視野是不錯,但也不是特別好,我失望極了。


    心情一點都爽快不起來。如果更上遊一點的話,這條河的水勢或許也會更強勁些。相反地,下遊應該已經做好了護岸工程。那樣一來,這條河也頓時變成一條臭水溝了。


    我這麽想,往下遊望去,結果一輛傾卸車隆隆駛過。灰塵和噁心的風撲了我滿頭滿臉。


    過完橋後,就是直通車站的大馬路。


    景觀幾乎完全沒變,但已經沒什麽住宅了。雖然我也不太清楚,但大概是真的沒有吧。過橋之後是一座小廣場,有公共廁所。隔著一條小徑有便利商店,再過去已經是站前的延長了。


    根本沒什麽。


    我這不是在往車站走嗎?我衝出那傢夥的住處後,原來也不是漫無目的地閑晃,或是為了冷靜下來試著讓腦袋清醒,還是前往陌生的地方撫慰受傷的心靈啊。根本隻是踏上歸途而已嘛。


    太蠢了。


    我在便利商店前麵一口氣冷了下來。


    我不是原諒了那傢夥。不,這已經不是原諒不原諒的問題了。一想起那傢夥的嘴臉跟聲音,火氣又上來了。討厭的回憶一樁樁浮上心頭,搞得我都快抓狂了。簡而言之,我隻是恢復了可以不去計較的平常心罷了。


    今天我本來不打算回家的,去吃個飯好了。


    買便利商店的便當回家也太淒涼了。再說要買的話,也是回家再買。沒道理要在這種死氣沉沉的小鎮的便利商店買,況且我也不想提個便利商店的袋子坐電車。這時間不上不下,電車應該不塞,可是那樣就更寒酸。


    我從大馬路往車站走。


    招牌粗俗的印章店、從沒看過在營業的鰻魚店、自助洗衣店,沒什麽像樣的店。我穿過天橋,走了一段路。即使來到車站附近,還是一樣不見起色。肯定難吃的拉麵店、下流的情趣用品店、唐突冒出來的樂器店、還掛著十五年前的藝人褪了色的等身大gg板的自行車行,淨是這種店。


    剛開張的家具和家庭用品的大型連鎖店的外表看來新穎,可是裏麵賣的全是些看來廉價、也真的很廉價的玩意兒。


    我跟那傢夥去了兩次,去買暖爐矮桌的蓋被。


    我不想憶趄那種事,快步經過。車站前,延伸在圓環左右的商店街裏的店鋪還像樣些。


    可是這種時間店開著嗎?


    每件事都這麽不清不楚的。


    季節、時間、地點、心情,全都瞹昧不清。


    直接去車站坐車到其他地方就好了,問題是能去哪?接下來自己一個人專程去到比較像樣的城鎮和比較像樣的店,總教人不甘心,而且更是悲慘。我也不想找朋友出來。那樣會讓人覺得輸了。


    輸給誰?輸給那傢夥。


    沒必要為了那種人心情受影響、覺得悲慘。可是換個地點,找朋友出來,做一些特別的事,也等於輸給那傢夥了。我之所以會覺得輸了,是因為這等於是為了那傢夥而做了特別的事。


    因為那傢夥。


    啊啊,怎麽會這樣?


    好想把他從腦袋裏麵轟出去,我才不需要那種小家子氣的人渣。好想把跟他共處的時間全都抹消。實在太教人生氣了。


    為什麽我非忍耐不可?雖然我也是……


    不行,我又在繞圈子了。


    討厭討厭討厭。


    紅綠燈在閃。這麽窄的路,畫什麽斑馬線?根本不會有車經過。大型車輛又進不來。


    我想要閑紅燈,作罷了。


    話說回來,這行人實在少得古怪。唔,要說的話,這一帶好像有比較多辨公室,這種時間沒什麽人會在外頭亂晃吧。鬧區要熱鬧起來的時間應該還要更晚一些。


    牙醫診所也空蕩蕩的。


    旁邊的藝廊也空無一人,什麽擺飾都沒有。是正在更換展覽主題嗎?搞不好是倒閉了。我記得我第一次來到這裏時,正在辦什麽造型作家的展覽,那傢夥還買了手工飾品給我。我還說了什麽好可愛。


    才不是真心話。


    那一點都不可愛,而且還是最便宜的一樣。


    那東西也不曉得收到哪裏去了,回去之後,一定要找出來丟掉。對,全丟了吧。把他摸過的東西全部丟掉。那樣最好。我就是那麽討厭那傢夥,得擺出明確的態度才行。


    不然之後又會搞不清楚我到底是討厭他,還是不討厭他了。


    又會不了了之了,我死也不要那樣。


    對麵的人行道有兩三個老人家路過,可是這一側真的沒有半個人,不過直到剛才都還看到零星交會的人影。


    這裏也太蕭條了吧。


    這種城鎮。


    不曉得算理髮廳還是美容院的理髮店。名字很有一回事,門麵也很像樣,顧客卻淨是一些歐巴桑。今天甚至連個客人都沒有。這棟大樓的上麵是什麽?應該有一堆瀕臨倒閉的小公司吧。


    隔壁是房仲。


    有一次,


    我們說什麽一起同居吧。


    我跟他一起看起房間平麵圖。我們也有過那種時期吶。


    如果要兩個人住,得搬到大一點的地方才行。


    把現在兩個人各自付的房租合起來。


    就可以搬到更大的地方吧。


    那傢夥這麽說。我也對啊對啊地點頭附和。他到底有幾分認真?


    ——就是這裏。


    笠置不動產。


    對,我們肩並肩站在這裏,東看西看。雖然東看西看,但也隻是東看西看罷了。


    沒什麽像樣的地方嘛。


    而且貴得離譜呢。


    這是哪門子格局啊,難以置信。


    欸,這家不動產會不會有點危險啊?


    感覺他們的管理一定很差。會不會倒閉啊?


    我已經忘了是什麽時候了,不過他會說過這樣的話。


    如今回想,隻能說幸好那時候沒有腦袋發熱地租什麽房子同居……不過反正當時的我們也絕對不會真的去租什麽房子。就算房租有辦法解決,我們也根本沒有半點積蓄,應該付不出保證金跟禮金的。我就別說了,那傢夥根本隻是看好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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