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那個人”,四喜打了個酒嗝,放下酒錢,起身離開。


    6


    離春更樓兩條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舊居,掩在稀疏的蔓藤與野花裏,外頭還有一條小小的河溝。大家都管這個地方叫“深花裏”,據說在古時,這是個開滿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沒發現,幕後換了人。”


    “證明你的歌藝出眾,連我都要甘拜下風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兩個年輕女子,一高一矮,正攜了手往深花裏走,邊走邊聊,甚是親熱。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聲音讓兩個毫無防備的人嚇了一大跳。


    “你走路沒聲音的阿?!嚇死我了!”一個拳頭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圓了一雙杏眼,拍著心口罵道。


    旁邊那身段修長婀娜的藍衣女子倒是鎮定得多,笑看著四喜:“是你?與你師父一道來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隻說,“你讓這瘋婆子代你唱曲兒,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獻曲,我樂得歇息,高興還來不及。”錦袖垂眼一笑,單單一個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剛剛你也在春更樓?”少女大吃一驚,像被人抓到了小辮子,臉漲得通紅。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


    “先把錦袖姐送回去,這麽晚了,遇到歹人怎麽辦?”少女不依。


    “不用,我家就在前麵,怎可能遇到歹人?”錦袖笑著回絕,“快跟四喜回去吧。”


    “歹人?”四喜斜睨了錦袖一眼,別有深意道,“我看,隻要錦袖姑娘不做惡,已是大好。”


    錦袖臉色微變,但很快歸於無跡,她笑著告辭,臨走前又對四喜道:“代我問你師父好,上次他帶來的豆糕很好吃。”


    “一定,走好。”四喜點頭。


    回去的路上,四喜時不時看看身邊這個不停傻笑、好像沉在一場甜夢裏的丫頭。


    她叫朱七夕,十七歲,就住在閉花齋的隔壁。四喜第一次見到她時,她才十二歲,在這個應該拿著繡花針練女紅的年紀,她卻握著一把油膩膩的刀,在她爹的指導下,站在肉案前學習如何用最快的時間切豬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的屠戶,從不短斤少兩,是個頗為厚道的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歲那年,朱老爹病逝,臨死前,他讓七夕拜了胡姑姑作幹娘,也懇求胡姑姑代為看顧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應了,原本她想將七夕培養成閉花齋裏的推銷員,可她很快就放棄了,因為七夕很認真地跟她說,她喜歡賣豬肉勝過賣胭脂水粉。於是,七夕接手了她爹的事業,成了真定縣裏唯一一個女屠戶,生意還算不錯。日子一長,熟悉她的人都管她叫“豬妹”,“朱七夕”這個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了,除了錦袖與四喜。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聽?”走著走著,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麵,倒退著走路。


    “還好。”四喜目不斜視,“為了那個趙雲,把臉塗成猴屁股,醜死了。”


    “虧你還是幹娘手下的人,連最好的胭脂都不認識!”七夕一撇嘴,卻一點不生氣,“我聽他說過,他最喜歡《戰城南》這支曲,我老早就學會了。那天錦袖姐來閉花齋買東西,說最近他常與袁大人一起到春更樓聽曲喝酒,我尋思著機會難得,便求著錦袖姐幫我這個忙,讓我有機會把這支曲子親口唱給他聽。不曾想今兒晚上,錦袖姐真喊了小廝來通知我,說他們去了春更樓,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緊張死了!錦袖姐親自給我彈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歡!”


    七夕越說越興奮,沒留神腳後邊的土坎,虧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贊的是錦袖。”他鬆開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裏的笑意都要淌出來了,“反正,我唱了,他聽了,贊了,圓滿了!他以後應該都很難忘記這個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當地說,“你做再多無聊事,他也不會喜歡你。”


    估計整個真定的人都知道,賣豬肉的朱七夕對民團教頭趙子龍情有獨鍾,更有好事者說,曾聽朱七夕在喝醉酒時大喊“嫁人當嫁趙子龍”,幾乎所有人都將這事視為笑話。那玉樹臨風、白馬銀槍的趙子龍,怎會看上這個一無是處的豬肉妹?要知道,別說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閨中的姑娘將他視為夢中情人,趙家的門檻幾乎要被媒婆們踏平,怎麽也輪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話她的,大概隻有胡姑姑跟錦袖,還有半眉,當然,她自己也不笑話自己,她從不覺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問題。


    “做這些事的時候,自己高興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後,臉上沒見到半分沮喪,“又不是做買賣,總想要換回一點什麽似的。”


    “姓趙的連正眼都沒看過你。”四喜一點麵子都不給她。


    “誰說的?”七夕立刻反駁,“我十四歲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開鋪……”


    “求你了,這一段你都講過五百次了!”


    “再講一次無所謂嘛!喂喂,四喜你別走那麽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歲那年發生的事,關於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潑皮欺負,拿了豬肉又不肯給錢,還打了她幾個耳光,關於英明神武的白衣趙公子是如何路見不平,三兩下將潑皮打得屁滾尿流撒腿就跑,共關於他是如何溫柔地將摔傷的她從地上抱起來送到醫館去,關於他的臉孔在那個春日的午後是多麽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聽到耳朵起繭子了。


    可是,也說不上為啥,就算她再怎麽執意重複,他心裏也並不討厭。雖然她好像總是做一些讓人無法誇讚的事情,可她身上卻莫名存著一種溫暖的氣息,讓他這種歷來孤僻沉默的人,也能變得生動一些。


    他不太記得自己跟七夕的關係是怎麽變得親近起來的,好像也沒什麽特別的事。第一次見到她時,這瘦小的丫頭一手拎個豬頭,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飛跑進閉花齋來。在他跟半眉來這裏前,七夕幾乎替胡姑姑包攬了所有粗活,順便負責在胡姑姑不在家時跟她的老母親聊天。與普通人家的閨女比,七夕一點也不怕生,頭次見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細一股腦兒交代出來,末了還歡喜地拉著他一起去給另一條街上的幾戶人家送切好的豬頭肉,親熱得好像跟他已認識十年八年似的。之後的幾年更不用說,隻要她一來閉花齋,便是一番熱鬧歡騰的景象,她好像從不知累,也不知什麽叫不高興。在四喜眼裏,七夕就屬於那種為別人累得半死還能哼小曲兒的缺心眼。


    不過,她也有彪悍的時候。四喜曾病過一次,發燒,頭疼,吃不下東西。大夫開了藥,囑咐一個時辰服一次,七夕便認真起來,整整一夜守在床邊,每隔一個時辰準時喊醒他,逼他一滴不剩地把那個苦死的湯藥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的嘴灌,一點不含糊。如此的結果就是,兩天之後四喜康復,七夕卻因為睡眠不足,切豬肉時一走神,食指被弄了個大口子,很久才癒合,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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