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胤轉身,喚了一聲鎏野,在方才幻憶空間消失時所產生的強大異力中,鎏野的身形被強製縮回了小貓狀,不僅如此,連腦袋似乎都不太清醒了,聽了連胤的召喚,扭著屁股,歪歪斜斜地走過來,喝醉了酒一般。


    “隻知吃喝的東西!”連胤一拍鎏野的腦袋,又在它眉心一指,它眼珠一翻,用力甩了甩腦袋,這才一副魂魄歸位的模樣。


    “在我離開這段時間,若他們有任何閃失,縱是讓世上所有生靈陪葬,我也不會讓你得償所願。”


    跨出殿門前的一刻,連胤側目扔下一句,旋即帶著鎏野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一直如鋼筋鐵打般不曾露出過疲態的羅德,突然像是潰散了所有力氣,噗通一聲跪坐在地上。


    半晌,他緩緩抬起頭,看著身邊的一切,昏迷的僧人,半死不活的鍾晨煊,還有那被自己利用許久,到現在還未醒來的霍青雲,他複雜的視線最終停留在身邊的紅色衣裙上,許久都不離開。


    輕撫著屍女的衣衫,羅德喃喃道:“我們終於能再見麵了。”


    那無頭的屍身,對他的喃喃低語毫無反應,像一尊雕像,木然立在寂靜的大殿上。


    有幾百年了?羅德自己問自己,卻發現自己根本記不起這個答案,他們在一起太久了,久得連時間都成了個模糊的概念。


    似乎,在遇到她之前,他的生命,也是個模糊的概念吧。身為非人非鬼的旁觀者,他從一出世開始,便註定了一個淒涼的軌跡。父母對他而言,隻是一個別人口中的詞彙,他是個棄兒。他隻記得,幼年時候的他,跟脾氣古怪的叔叔居住在一個終年隻見白雪的山頂上,那裏的森林,永遠隻有一種顏色,各種兇悍的野獸埋伏其中,他每天都在小心翼翼與驚慌失措中度過,不知道哪一天就會成為野獸口中的美餐。


    旁觀者這個族群,數量雖然稀少之極,但除了叔叔之外,羅德也見過些別的同類,那時的他,曾奇怪地跑去湖水邊,看著自己水中的倒影,金色的頭髮,雪白的皮膚,尤其那一雙海一樣深邃的藍眸,跟別的同族完全不同。很長一段時間,他甚至認定,是自己古怪的樣貌,才導致叔叔一點都不喜歡他,不然……叔叔也不會在那一天,把他交給一個穿著黑色道袍,留了一撇山羊鬍的中年男人後,一去不復返。


    想到這個男人,羅德眼中的光彩驟然熄滅,搖曳的燈光下,照出一張陰晴不定的麵容。


    那道士讓他管他叫師父,帶他回到一座無名道觀中,給他換上幹淨的衣裳,拿來香噴噴的食物,一連多日,隻讓他打掃庭院,做些輕巧的活兒,並不時噓寒問暖。那段時間,怕是他過得最踏實最溫暖的時候,雖然叔叔不辭而別,但他打心裏感激叔叔,如果不是他把自己扔在這裏,他如何過得上不必擔驚受怕且衣食無憂的好日子。


    其實,他會一直認為師父是他這輩子遇到的最大的好人。如果,他沒有強迫自己去偷冥界的彼岸花。


    他沒有想到,從他踏進冥界的第一步起,他的命運已經徹底轉到了另一個方向。


    他並不知道師父要這些火紅的花朵來做什麽,但是他知道這些花對師父的重要,因為在說到彼岸花時,師父的整張臉上都在放光。他想為師父做點什麽,因為師父對他那麽好。所以他拚命地採花,然後拚命地跑,什麽都不想。


    可是,師父要的,隻是彼岸花,不是他。


    冥河的水,冷得像冰,他不斷下沉,心裏卻異常安穩,如果死去,也是另一種安穩。那個將他逼入冥河的男人,他後來才知道,是四方死神中的北堂漉。這個男人,他不視他為仇人,反而有莫名的感激。


    若不是北堂漉,他這生都不會遇到她。


    他至今還記得,混沌之中,有人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拉,單純的暖意,在冰涼的水中擴散,一直擴散到他心裏。


    她不止救回了他的性命,更給了他今後數百年,可以堅持活下去的理由。


    他叫她姐姐,她叫他小德,他們兩人的開始,是一個最簡單的童話。


    那次的死裏逃生後,他回到人間,卻再沒有再回到師父身邊。他什麽髒活兒累活兒都做,隻求能獲得三餐之飽。他必須活下去,因為他跟姐姐有一年之約,每年的七月半,他要去看她。


    當一個人活得有期待時,時間總是過得很快,而且,是快樂的。


    每年的七月半,他都如約偷偷去到冥界,在冥河之畔,跟姐姐並排而坐,談天說地,喜笑顏開。


    是的,僅僅是談天說地而已,但是,他卻那麽喜歡這種感覺。他明白,他跟姐姐,都是不被別人在意的角色。


    她並沒有做什麽特別的事,但是他卻明白,世上能真心待他不存目的的,隻她一人。


    一年又一年,他從當年的毛頭孩子,長成了俊秀的青年,從前總是高他一頭的姐姐,如今矮了他一頭。他的外貌,在時間裏改變,而她,依然是那張絕世美好的麵容,長發及地,身姿窈窕。


    唯一的不同,是她眼中的偶爾流過的不快樂,一年比一年更多。


    他知道,每次隻要一提到“主人”二字時,不論之前的話題有多麽愉快,她眼中的神采會瞬間黯淡下去。


    她口中的“主人”,一直是個讓他又怕又恨的角色,一直是。


    怕他,因為他是冥界的王,天生的威勢無法抹煞;恨他,因為他的存在,對她是最大的傷害。


    那個時候,年輕的他還不太明白姐姐的感覺,不明白她為什麽會漸漸從談到那個人就興高采烈,落到一說他就神情沮喪,有時甚至掉下眼淚的地步。


    他非常想見見那個人,可是姐姐不允許。那個人不是北堂漉,她根本無法預料他會對一個潛入者做出怎樣的決定。


    於是,他明白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盡量逗她開心,每一年的相見,他都把自己在人界遇到的看到的稀奇古怪的趣事,一股腦兒講給她聽。可是,她總是聽著聽著就走神,眼睛不由自主看向冥河的北方。


    後來他才知道,那個人所住的冥王殿,在那個方向。


    那一年,姐姐終於答應,跟他一起溜到人界去散散心。那天是人間的鬼節,走在紙錢紛飛的街道上,初來人間的她,對一切都很新奇,之前的低落一掃而空。正在他暗喜這一趟來對了時,姐姐的腳步停在一個一身酒氣,醉倒在巷口的書生麵前。


    書生手裏攥著一截紅線束起的女人髮絲,一張工筆畫成的女人肖像抱在他懷裏,從頭到尾,隻聽這書生斷斷續續念著隻羨鴛鴦不羨仙、生不同衾死同穴之類的醉話,就在他身旁不遠處,一隻新死不久的女鬼,麵容清麗,想靠近卻又近不得,隻能絕望地看著書生,傷心抹淚。


    見了這一幕,她隻說了莫名其妙的一句,人總是因為喜歡,才會留著對方的物事吧。


    他點點頭,他親眼見過,曾住他隔壁的開字畫店的老闆,將他早逝的夫人的一張手帕,留了二十年,隻因這手帕上的並蒂蓮是她親手繡上的。


    如果在乎的人沒有了,留一件跟他們有關的物事,是另一種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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